大家冷嘲热讽,毫不留情,谁让叶家人不讨喜呢,不就是读了一个医护中专吗?趾高气扬,整天显摆,还踩别人家的孩子。
叶苓冬如被一盆冰水浇下来,凉透了,感觉全世界都灰暗了。
叶母勃然大怒,“都闭嘴,我家苓冬从小就乖,是个好姑娘,你们口下积德吧。”
大家不约而同的翻了个白眼,还好姑娘呢,不知羞。
“只许做,不许别人说,是吧?得了,我劝你一句,赶紧将女儿嫁了吧,真是丢人现眼。”
“不是我,是……”叶苓冬脸色灰败,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急中生智,“是我姐,她怀上了……”
将屎盆子扣到知夏头上,要怪全怪她,要不是她那么瞎嚷嚷,自己也不会沦落到这种境地。
死贫道不如死道友!
叶母愣了一下,看了小女儿一眼,小女儿可怜兮兮的看着她,她心里一软,罢了。
“对对,是知夏怀孕了,所以才在厂里晕倒,我都骂过她了,你们就不要跟着骂了。”
邻居们目瞪口呆,看把叶苓冬能耐的,好毒的女孩子,连亲姐姐都能捅刀子。
“见过不要脸的,但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知夏那孩子太惨了,遇到你们这种无耻的亲人。”
“知夏不是你亲生的?抱养的?多老实多孝顺的孩子啊。”
“公道自在人心,我们心里都清楚着呢,走,我们替她们母女去宣传宣传。”
大家骂咧咧的跑开了,不管叶家母女怎么撇清都没用,别人都不信啊。
叶母破口大骂,叶苓冬看着大家远去的身影,心里拨凉拨凉的,怎么会这样?为什么都不信她的话?
浑浑愕愕的叶苓冬回到家中,一个巴掌迎面挥过来,“啪。”
这是一天第三次挨打,一日三餐的节奏,叶苓冬已经被打的麻木了,怎么又是她?
叶母立马护着宝贝女儿,挡在前面,“老头子,干吗打孩子?孩子受了委屈……”
叶父这一天受尽了同事的奚落,是个人就问他,他怎么管教女儿的?
还有人笑嘻嘻的讨要喜蛋吃!新生儿出生才发的喜蛋!
他憋在心头的怒火在看到叶苓冬的瞬间彻底爆发了,“我没有这么不检点的女儿,我们老叶家祖祖辈辈的脸面都被她丢光了,你马上把她嫁出去,我不想再看到她。”
眼不见为净!
叶母不高兴的皱紧眉头,“都说了是知夏……”
回来时想将知夏带回家狠狠教训一顿,但没有找到人,也不知跑哪里去了,只能丧气的先离开。
叶父对两个女儿都不怎么上心,反正他将来靠儿子养老。
闹出这样的丑事,他恨不得将人轰出家门。
“别人亲眼看到是叶苓冬,不光一个人这么说,你以为你这么一改口,就能封住所有人的口?别做梦了,你到底是怎么管教女儿的?”
就算将水搅浑了,有什么用?连邻居都糊弄不过去。
叶母心里也很烦躁,谁不想要一个好名声?
但事情已经这样了,还能怎么办?
“又不是什么大不了事,至于这么凶吗?苓冬说了,她这就跟男友谈,先挑日子订婚,将名份订下来,聘礼不会少,一定会让我们叶家风风光光的。”
叶父一愣,看向面色苍白的小女儿,叶苓冬冲他点了点头,算是默认了。
在利益面前,一切都是浮云。
只要她能给出足够的利益,家里人自然会捧着她,这个世道就是这么现实。
叶大嫂立马从房间里钻出来,笑容满面的说道,”这是好事啊,只要结了婚一切都好说,外面的流言蜚语自然会停下来,我们全家好好合计一下吧。”
叶苓冬冷冷扫了一眼,这个大嫂一直在屋里偷听吧?对这个极度势力的嫂子,她从来都没有好感。
但,大嫂在家里的位置比她高多了,毕竟生了叶家的长孙。
至于叶家的这一场风波,知夏一无所知,也不关心,她太忙了。
她第二天就出院了,也不回家搬东西,直接住进宿舍楼。
一个宿舍住十个人,性情各异,但大部分都很善良很热心,见知夏什么都不带,连件换洗的衣服都没有,忍不住心生同情。
“知夏,你为什么不回家取东西?”
知夏一脸的忧愁,“回不去了,我把家里人得罪了,哎。”
其实她根本不想回去找东西,衣服都是叶母穿旧的补了又补的,鞋子是叶苓冬穿旧的,别的都是公用的,不属于她个人。
她何必为了些破烂玩意落下话柄呢,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从家里带走多少好东西呢。
大家为她打抱不平,“那能怪你?明明是叶苓冬不知检点乱搞,却将你拉下水,良心太坏了……”
本来没有这么气愤,但自从听说叶苓冬散布谣言,往自己姐姐身上泼脏水后,全都被激起了义愤。
人都是有底线的!叶苓冬的做法触及了大部分人的道德底线!
知夏面色黯然,显然伤的不轻,但即便如此,她没有说过叶家人的半句不是。
“算了,不提这些不开心的事情,放心吧,不管发生什么事情,我都会勇敢的面对。”
这两厢比较,立马将叶苓冬比成渣渣,占住了舆论高度。大家对知夏又怜又爱,处处维护她,也更加讨厌叶家人了。
田圆陪知夏去商场买生活用品,田圆的小姑在商场当营业员,私底下能拿到一些内部处理商品。
虽然有些瑕疵,但能用,很便宜。
田小姑很喜欢知夏这个老实孩子,还是自家侄女的恩人,很大方的带知夏去仓库挑选。
知夏挑了一些必要的生活用品,比如毛巾、脸盆、床单、肥皂等,还买了两套换洗的衣服和铺盖,就将一个月的预支工资花完了。
这钱太不经花,光靠节流不行啊,得开源赚钱。
她在宿舍安顿下来后,每天早出晚归,哪都不去,就在图书馆刻苦用功。
她看遍了所有世面上的农技书,心中有了底,就开始下笔。
先定了书名:《一名知青的学农札记》或《燃烧的青春:我在农村种田的十年》。
她本来是敲定前一个的,比较合适,但写着写着忽然跳出来一个念头,不光光可以写成学农札记,还可以写成纪实文学嘛。
侧重点不同,写作方法也不一样,但有些素材可以共用。
纪实文学是一种客观反应真实现实生活的文学样式,介于新闻报道和小说之间,是允许一部分的虚构性,这是当下很流行的文学体裁。
比如后世很火的电视剧《外交风云》,大部分都取材于真实事件和真实人物,但男女主角是虚构的,是无数外交官的缩影。
先赚点稿费花花吧。
心中有腹稿,下笔如神助,大纲刷刷的写完,再写开头,写的很嗨,一章五千字很快就出来了。
正当她奋书疾笔时,“咚咚。”敲桌子的声音响起。
知夏抬头一看,是傅霄烨,他穿了一件一尘不染的白衬衫,散发着清澈干净的气质。
她微微一笑,“好巧,你也在这里。”
笑颜明媚,一双黑眸盛满了星光,傅霄烨的心口仿佛被撞了一下,酥酥麻麻的,嘴角微微上扬。
有些人一旦遇见,一眼万年。
第5章 女知青回城记(5)
“你开始写了?”傅霄烨很惊讶,她的行动力好强,这才多久啊,半个月都不到就搜齐了这么多资料,都摘录下来了。
整整两大本笔记,全写满了相关的资料。
“对。”知夏笑吟吟的将稿子递过去,傅霄烨认真的看了好久,她写的内容很专业,知识性很强,但读起来不枯燥,有种行云流水的感觉,她的文字功底很好。
“你还想写纪实文学?”
“对,先赚点钱,最近手头紧。”知夏很坦然,她现在很穷,也不介意让别人知道。
傅霄烨这才打量了她几眼,气色比上次好,身上穿着新衣服,虽然料子普通,但比上次的补丁乞丐装强上百倍。
他微微蹙眉,“要不要我先借你一点?”
知夏婉言谢绝了,她不喜欢欠人情。
傅霄烨心里一动,“跟我回家吧。”
“啊?”知夏愣住了,眼睛瞪圆,回家?
傅霄烨耳根子一烫,赶紧解释,“你别误会,我是说,我带你去见我爸,你不是想写农书吗?他在这方面比较有研究,让他指点一二,会对你有所帮助。”
知夏大为心动,她本来就有意走傅教授这条路,但,有点早了。
“没有提前说一声就上门,太冒昧了……”
“没事的,他知道你的,还很欣赏。”傅霄烨非常热情的提出邀请,还帮着收拾东西,帮着拿包包率先走在前面。
知夏呆呆的跟在他后面,有些茫然,这人也太热心了。
当傅教授看到跟在儿子身后的女子时,眼睛一亮,又惊又喜,“小烨,这是你的女朋友?怎么没提前说一声,我也好多准备点菜。”
儿子终于开窍了,不错不错,太欣慰了。
“不不,不是的。”傅霄烨的耳朵悄悄的红了,却故作镇定,“她就是上次我跟你提起的叶知夏,你先看看她写的东西,我觉得很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