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 老爷子一开始就说了,这厨房里的东西,未来都是属于孙女的。孙女现在想怎么动都可以。不过,龚夏雅肯定要先尊重自己爷爷的意思。
熬着粥时,龚夏雅和从房间里出来的爷爷碰了个头,请示了拿龙须菜炒火腿丝。龚老爷子点了头不说,并且赞许着孙女聪明又体贴,说:“你是惦记到他们俩没吃午饭,我却是忘了,老了,老糊涂了。”
“爷爷,人是我叫来的。”龚夏雅忙说,这事的源头是她弄出来的,和爷爷无关。
听到她这话,龚老爷子一乐,差点儿指到孙女的鼻头:你这一想就想到夏家人身上去了,分明是女大不中留。放心,爷爷不怪罪你,孩子总需长大的。
接着,龚老爷子去拿火腿肉出来。
火腿本不是北方的东西,北方人据说以前并不爱火腿,为什么,因为北方有清爽的酱肉了。而且,北方人以前不懂怎么处理火腿,没有去掉火腿那些滴油的太油腻的部分,吃起来嫌弃人家太油腻。一旦南方人教会了北方人处理火腿,北方没法嫌弃了。火腿的那段子香气,实在是酱肉比不上的。
一整只火腿取出来后,放到砧板上砧板都嫌小。这是著名的金华火腿。所谓金华火腿,去金华本地吃都不一定吃得到。凡是好东西都是物以稀为贵。金华火腿每年产量那么多,好的上品早被有钱人收揽去了,分销各地乃至远销海外,留在本地的无非都是弄个本地名头糊弄糊弄那些不懂的。
龚老爷子拿到的这只金华火腿,势必是找了可靠的人际关系所得。据说,老爷子一年也只能拿到一两只的上品。这会儿,把美味的佳肴上品拿了出来,当是款待恩人了,一点都不为过。
削火腿,厨刀需要先磨一磨。
磨刀石取出来,龚老爷子帮孙女磨刀。磨完试试锋利不锋利,再给孙女,同时老人家不嫌唠叨叮嘱着:“小心手!”
一个十三岁的小姑娘,拿着把大厨刀削火腿片,如此精细尖锐的活儿,一般没有练个几年的厨师都不敢动。削不好,每片火腿都是废掉,更别说,厨刀太锋利,劲儿用得太大的话,一刀出去,削到自己手皮是一大块,血肉横飞,场景瘆人。那是由于削火腿,动刀的人另一只手肯定得按住火腿,另一只手在刀横削的方向上。
反正,当夏明生和夏实秋叔侄俩处理完伤者的伤口,想找他们爷孙俩在哪里时,寻到厨房门口一看,无非是心惊胆颤。
金华火腿昂贵难觅,供不应求,也只有龚老爷子这样的御厨大人,舍得让堪比黄金的金华火腿给自己孙女练手。其次,龚老爷子不愧是当代大御厨,胆子超大超镇定,看着这一幕能忍得下性子。
夏明生和夏实秋在心里头均这么想,因为在他们眼里,一只火腿一把大厨刀都比她的脸大,更比她的手大,一刀下去太可怕。
龚夏雅拿着厨刀削出一片火腿肉,她慢慢地来,并不焦急,凡事不可急,急了乱套,做美食更是如此。削到半路,她另一只手抓着半截削出来的肉片,继续加力。
感觉到刀锋似是贴着她提拉肉片的手指头,夏实秋鼻孔里呼了一声,手放到心脏处,他多年的心脏病都要被她触发了。
夏明生也是看得一片头皮紧张发麻,望着龚老爷子说:“爷爷,要不——”要不他来削吧。他一个外科医生,怎么说拿起刀来都比一个十三岁小姑娘强。
知道人家医生担心什么,龚老爷子摇摇头说:“你们医生练活儿,不是也是这样练习的吗?”
世界上哪个行业哪个专业都好,都有风险,都得练。不能说有风险就不练,那永远练就不了专业。
人家爷爷是要把孙女练成世纪大厨,而且有这个指导实力。夏明生只得收住声音。他自己训练学生,确实一样是这样的。
既然都提到了这点,龚老爷子回头对夏小叔说:“她以后,说是要考你做老师的学校去,你千万别优待她,知道不?”
夏明生是不知道她要考他所在的学校,怔了一怔。
旁边夏实秋一样是第一次听说,口气对着她爷爷却是爽快极了,道:“爷爷,放心,作为前辈我一定会好好指导她的。”
这熊娃子!龚夏雅眉头一戳儿,瞟那熊娃子一眼,这熊娃子应是早摸准了她有一天要当他后辈时时等着这一天了,所以回答她爷爷的话毫不拖泥带水。
“差不多了。”龚老爷子告诉孙女。
龚夏雅收起厨刀,一片一片削出来的火腿肉摆放在盘子里,瘦肉的部分颜色鲜艳,如熊熊烈火,肥肉的部分,朦胧半透,若层面纱。真是肉类的极品美人一般,看着都太叫人惊艳了。
然而在夏明生和夏实秋叔侄俩的眼里,这肉再好,倘若没有她这只秀手的刀功,全都得白费。这些美丽的肉景,都是薄才显出。要削成如纸薄一样的肉片,不仅仅是练,需有天赋,用刀的天赋。
这小姑娘,如夏太太所说的那般,不当厨子,可能当个外科大夫一样绰绰有余。如今想起自己母亲当年貌似说过的这话,夏实秋眉宇揪一揪,总不能让她超越了自己。
火腿肉切成片,再切成小丝条,放入锅里面炒龙须菜。炉火的热,提升了食物的香气。整个厨房都是香味四溢。这是都飘香到了房间里头。
受伤乏累了的男人睁开了眼睛,鼻子情不自禁地寻找着食物的香。
“吃吧,我给你们装白米饭。”龚老爷子拿起两个大碗,打发夏家叔侄俩到餐桌那边坐,自己揭开米锅,拿起大木勺挖上两大碗白米饭。男人嘛,要力气,吃饭得多。
龚夏雅把刚和爷爷吃到一半的菜也给热了,重新端出去,连同新出炉的龙须菜炒火腿丝,对坐下来的夏实秋说:“筷子在竹筒里,都洗好的了。”
“先喝汤。”龚老爷子给夏家小叔夏明生递上白米饭,再给一只大碗和勺子,“冬瓜汤,便宜又好喝。”
“谢谢爷爷。”夏明生急忙接过,请老人家一块坐下吃。
龚老爷子是尚未吃完自己那碗米饭,坐了下来。
夏实秋根据她说的给大家分筷子。
筷子分好了。他再回头,发觉现在只缺她一个人。
“你们先吃。”知道孙女是去干嘛了,龚老爷子招呼他们两个说,“她拿粥去给那人喝。”
这话却是让夏明生脸上的笑容突然凝固,差点儿站了起来。
“这人是什么人,夏医生?”龚老爷子早察觉出异常了,问。
过了半刻,夏明生缓缓说出:“他是朱家的长孙,叫朱钧秀。”
“他与夏医生有什么缘故吗?”
“就是以前碰过面而已。”夏明生说。
其他人以为他不方便说实话。可夏明生自认为说的是实话。两人真的只是碰过面而已。朱家和夏家以前或许在生意上有过陌生人擦身而过那样的牵扯,但绝对算得上毫无瓜葛。直到某一天,他母亲和朱家人一块死在一场车祸里头。那时是朱家人和夏家人第一次同时发觉两家之间居然有关系。由于肇事司机当场连同两名乘客一起死亡。警方调查不出个所以然。两家分别备受压力。彼此说不上互相指责,毕竟车祸前前后后的原貌是什么都不清楚。然而两家人再次碰面,如果把这事当做从未发生过是不可能的。
夏明生和朱钧秀是之间从未说过话。夏明生不像自己几个哥哥,不做生意,自然和做生意的朱钧秀更碰不上面说不上话。
他是不太喜欢朱钧秀这个人。据说这人继承了朱家人的性格,在生意场上面对敌手都是心狠手辣。不过作为医生,他总不能对病人有喜恶之说。
端着热乎乎的粥来到房间里头,龚夏雅把粥搁到了床头的小桌子上,对那躺着的朱钧秀道:“你喝点粥,补充点体力。里头放了肉,可以补血的。粥是补糖的。”
朱钧秀再次睁开眼,房间里有些昏暗,让这个小姑娘的脸蛋在他眼中总是摇曳出一丝幻觉。小姑娘的五官仿佛变成一块拼图,模糊不清。是因为他自己失血的原因?估计是的。
起身的时候,手臂上的伤口经过缝合,疼是缝合之前固有的,更重要的另外一种感觉是紧绷的皮肤。后面的感觉无时无刻在提醒他那个男人的存在。夏家的夏明生,是夏家的璀璨明珠,夏家最为傲的天才。
真不知道该说倒霉或是幸运,他这是被夏家的天才给救了条命?
朱钧秀皱了下眉头,对于小桌子上的粥却是一点都不抗拒。本来身体受了伤,胃口应是不大好。全身留血的应激反应导致的后遗症之一,肯定是胃部难受抽筋。可现在闻到这粥味的一刻,他的胃和唾液马上反应起来了。
想吃。可以想象这热乎乎的一碗粥入肚的感受,肯定是最少给失血的身体输入热火的暖气,不再冰冷可怕。
见他一只手拿粥比较难,龚夏雅帮他把粥拿起来放到他面前,只让他自己拿勺子舀粥。
受伤的右手不方便动,朱钧秀左手拿勺,一勺一勺固然动作有些艰难,但是,正好动作缓慢后可以慢慢吃。慢慢吃的好处很快显现出来。这粥的香气,如果不慢慢品味,真是太暴殄天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