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这就是为什么大家总说他太出挑,有时候完全就是个刺头。
明明可以换身普通的布衣长衫,戴上灰头帽躬身低低调调地穿行而过。
他偏不。
他就要堂而皇之趾高气扬地走到余家的门前,因为空不出手只能拿膝盖随意撞了撞门。
仿佛自己本身就是这户人家的儿子,在外头捡了钱所以满载而归。
这种行为,在几十年后的娱乐圈粉丝群体内有一种标准解释说法:
正主亲自现身捆绑,拉余小姐共沉沦。
而在这种时候,在这条巷子里家喻户晓的超人气流量余姑娘,第一反应就应该得是:拆cp反黑。
——然而超人气流量一瞬间被他这种骚操作给弄懵了。
“你这又是在玩什么把戏?”
站在门口面面相觑三个呼吸后,余琨瑜才终于回过神,伸手直接拉着江时的手臂进了院子。
然后“啪”的一声,把所有细碎的八卦和探寻的目光都关在院门外。
事实上,余琨瑜最开始还以为是又有什么新的任务下达了。
毕竟青天白日的,但凡一个正常人都不会在正常情况下做出这么不正常的事儿。
直到男人挑着眉毛认真地问她:“伯父伯母在不在?”
“......怎么了,又关我爹娘什么事儿?”
“我打算跟他们提亲。”
“......”
身为被拉踩的CP另一方,余琨瑜这一次不想替这个男人洗白了。
因为她现在发自内心地觉得,江时怕不是昏了头失了智,被革命道路上的艰难险阻敲晕了脑壳。
她抱着手臂冷嘲热讽:“你是突然疯了吗?”
——不是的并不是的。
余琨瑜完全错估了围观群众对这件事的看法。
最起码她的亲娘陶瑞绣,就对江时的到来报以极其热忱的,十分朴实的,眉开眼笑的欢迎。
几乎是在瞅见江时的那一瞬间,她就丢下了手里缝补到一半的衣裳迎上来,接过他手里的鸡鸭鱼肉瓜果蔬菜,嘴里叨叨絮絮:“你说说你,人来就罢了,回回都还非得提这么些东西过来。你和琨瑜这么好的交情,难得来家里一趟,伯母还能缺你一顿饭的口粮不成。”
江时弯弯唇,眉目晴朗眼神磊落,语气里没有半点暧昧和忸怩:“只是想着年节快到了,又正好路过菜场,便顺手买了些。我这些年孤身在外求学,琨瑜帮了我许多,其中的恩情,又岂是几道菜可以回报的,要是再白吃白喝白赖着,我自己都要脸红了。”
“你啊。”
余母叹息着摇了摇头,“如今这世道,谁又真的容易呢,你这么个娃娃孤苦伶仃地在金陵打拼,谁瞧了不心疼,以后啊,你就把伯母这里当家......”
余琨瑜在旁边越听越觉得不对了。
她连忙打断她娘,拉着江时的衣袖:“那个妈,江时过来找我是有正事儿要说的,他日程忙,你就别再念念叨叨耽误他功夫了,江时,我们出去谈。”
说罢,她还使劲儿拽了拽江时,想要把他拽出去。
.....没拽动。
男人眯起眼睛,垂了眸,意味深长地盯着她。
唇畔还有几分不清不楚的笑意。
余琨瑜纤细的眉毛蹙起,压低声音:“江时,你别瞎胡闹。”
“没胡闹,我说的都是正经话。”
他眉目正气,回答地十分义正言辞。
“......”
而后在女生就要破罐子破摔的气恼中,到底还是一扬唇,转身笑眯眯地冲余母喊了句,“那伯母,我先跟琨瑜出去谈完事儿再回来,最多半个时辰,很快。”
“行,我收拾收拾就淘米做饭了,你们早去早回啊。”
“放心罢。”
......
出门的时候,余琨瑜是被江时牵着手拉出去的。
他的手掌很大,大的可以裹住她整只拳头,指腹有常年握枪留下的茧子,握久了,手心手背都是温热的粗糙感。
不经意一摩挲,就撩拨的人心头一颤,耳根子发红。
余姑娘个头矮,身量纤细,步子迈的也小,被他拉着走时就像在牵一只矮皮球。
踉踉跄跄,东晃西荡。
整条巷子爱八卦碎语的妇女婆子们都朝他们行注目礼,嘴角眼底无一不带着浓浓的揶揄。
余琨瑜又羞又恼又气愤,然而想挣挣不开,想甩甩不掉,只能认命地被当成皮球。
跟在他后头亦步亦趋。
左右当年做革命任务的时候,更出格的事儿也不是没干过:
富丽堂皇纸醉金迷的舞厅,他的手顺着她旗袍的开衩一直摸到腰间,在细腻的肌肤上打个弯儿,而后立马顺过去一把枪。
按压,上膛,头顶灯泡熄暗那一瞬间,“砰”“砰”两声,直接给目标人物狙了头。
下一秒,那把手.枪就被极为顺畅地滑进几米远的楼梯间。
伴随着满耳朵的惊惶尖叫和近乎不可闻的手.枪溜地声,冰冷的唇带着灼热的吻瞬间就铺天盖地压了下来。
灯再亮起时,他英俊的脸庞上已经满是口红印,唇角被咬出一个口子。
男人抬手抹了抹血迹,暴躁地骂了句脏话。
他漂亮的眼睛里全是恼怒和质问:“他奶奶的哪个混蛋在这里给老子搞开灯关灯变魔术呢?嫌命太长了就过来,老子一枪崩了你给你个痛快!”
从头至尾,他接到的指令都是临时的。
一个眼神,两个手势。
迅速确定目标人物和作案时间。
扳机扣得果决,枪法准到让人想哭,爆头之后迅速丢枪,人家亲卫都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他已经开始进入状态为自己洗脱嫌疑。
事后对方过来调查,他嗤笑一声不屑又轻蔑,当着敌人的面嘲讽他们都是没脑子的憨货,然后直接把矛头引向对方的二把手。
关键是,在他一通逻辑清晰且理直气壮的分析下,对方竟然还觉得挺有道理的。
他们究竟信没信,余琨瑜无法下定论。
但最起码她逃离东北南下时,那位被江时污蔑的“无辜”二把手几乎已经被架空了,成天不是去窑子里喝花酒,就是去大烟馆里抽大烟。
不过说到抽大烟......
事实上,如果这世上有什么是真让余琨瑜痛恨至极恨不得用命去阻止的,就是鸦片。
人有三六九等,到如今,鸦片也高低优劣一样一样分的清清楚楚。
政府不让种,军阀就偷着种瞒着种,鸦片成了军费来源的重要部分,一出门就可看见鸦片馆林立,街头巷尾的那些脚夫、轿夫、兵丁们,饭可以不吃,大烟倒成了他们体力活的主要酬劳。
拉一段路,便停下来抽一口,嘴里喊着“是药不是毒”,抽的瘦骨嶙峋,浑身乏力,恍恍惚无所谓生死。
听说西南那边的黔省,烟民几乎占了总人口的五分之一。
烟雾缭绕的景象更是触目惊心。
何其愚昧!
何其心痛!
想到这些,余琨瑜的眼眶又忍不住红了起来。
她抽了抽鼻子,低头用力一揉眼睛,掩饰自己情绪的失控。
前头牵着她一直走的男人也停了下来。
止步于一座小山坳前。
夕阳渐渐落下了,余晖染红天际一角,映衬着青山棕田,意境悠然。
仿佛能让人浮躁的心都瞬间平静下来。
江时从地上拗断了一根狗尾巴草,弯唇在她眼皮上划了划。
痒痒的触感,但是很轻柔。
余琨瑜抬手拨开。
“你别闹了呀。”
“你瞧上去心情不是很好。”
江时寻了一棵歪脖子矮树靠着,双手懒洋洋搭在脑后,嘴里还叼着那根狗尾巴草,说话含含糊糊,“是因为我说要跟你爹娘提亲?”
“不是!”
余琨瑜这样好脾气的人,都要被他反反复复没遮没拦的“提亲”给气恼了。
“那是为什么?”
“.....也没有为什么。”
她拧了拧眉,视线投向远方,落在天际那抹血红夕阳上,语气淡淡的,“只是有的时候读史书,真向往汉唐啊。”
“怎么说?”
“汉秉威信,总率万国,日月所照,皆为臣妾,这是大汉。万邦来朝,八方来仪,这是盛唐。”
她垂下眼眸,笑声苍凉又悲情,“那些时代的人民,大约不论是穷是恶,是软弱是内敛,在面对外邦国人,面对非我族类,都能挺直脊梁骨,堂堂正正地做人。可如今呢,人家在我们的地盘上挥刀砍伐,肆意鱼肉,我们却要委曲求全,低声下气。这还是不是我们的国?是不是我们的家?”
“......”
有那么一瞬间,江时竟然真的想不出该用什么样的理由去宽慰她。
因为她说的话没有一点儿错。
不亲身经历过就无法体会这狼藉的,行尸走肉一般的景象。
这个时代的民族自信心,莫说和大汉盛唐比,便是连几十年后的后世,也压根比不了。
余琨瑜用力抿了下唇:“几千年才塑造起来的民族脊梁骨,我以为可以流血,可以流汗,可以碎了骨头往肚子里吞,却不料竟然就这样被洋鬼子和日本人打弯了,真是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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