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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准那颗星星[快穿] (阿淳)


  许母就是一个刻薄寡恩,把儿子儿媳的工资公分都当成是自己的私有物,还爱研磨儿媳妇的女人。
  许大嫂就是一个嘴上没把门,想尽一切办法偷懒,推诿,还有红眼病的女人。
  林穗子最后能把日子过得那么和谐顺意,一来是因为她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二来是她足够早熟情商足够高。
  然而饶是她这样高情商、高手腕、擅于处理人际关系的女人,在最开始嫁进卫家时,也吃了不少苦头。
  甚至流掉了一个孩子,还差点因难产而死。
  倘若上辈子心理年龄十六岁的林麦子一世真的嫁给了许卫东,她的结局一定好不到哪里去。
  最起码,绝对不会比平安活到三十八岁然后因为心绪不宁而被车撞死好。
  所以,林穗子对林麦子没有丝毫的负罪感。
  也丝毫不觉得自己哪里对不起林麦子。
  尽管她把许家的真实情况告诉林麦子,并不是抱着拯救她的目的,而仅仅只是因为想取而代之。
  但在她看来,她还帮林麦子躲过一劫了呢。
  至于等林麦子嫁过去后,替她出谋划策,帮她渡过难关——这种念头,一秒都没有在林穗子脑子里出现过。
  她又不是活菩萨她为什么要这样做?
  人生来自私,活在这个世上,最爱的人一定要是你自己。
  不主动干损人利己的坏事;付出去的每一分好都是本金,需要计算回报率;当然可以发善心做好事,但一定是在不损害自己利益的情况下;要勇于承担责任,但一定不替别人承担责任;也可以舍生就义壮烈牺牲,但死的时候一定要是自己主动的,而不是被逼的,否则的话,下地狱也要拉个垫背的。
  ——这些,都是林穗子的人生准则。
  但林麦子忘恩负义,还有点站在道德制高点鄙夷她的行为,严重地挑战了林穗子的人生准则。
  让她在临时前回忆起前世记忆时,怒火噌的一下就冒了出来。
  以至于她本来只是一颗星海角落里质量不是很大的小小星星,那一刻发出来的强烈复仇心愿却一下吸引了感应星的注意力。
  导致它瞬间改变了要先送二殿下去打丧尸的想法,让他先降落这个世界种种田。
  “那么,林穗子的心愿是什么?”
  没有选择权的二殿下叼着一根稻草,坐在四方椅上很不羁地问,“让那个林麦子也婚姻不幸?嫁给一个变态老公?还是婚前也被一个跛脚赖皮毁名声?你都说出来,我一次性解决,速战速决好快点去打丧尸。”
  “不是,林穗子希望林麦子也过的好。”
  “嗯哼?”
  男人一挑眉,“她脑子瓦塔了?”
  “但是不能过的比她好。从自己本人,到丈夫,到婆家,到儿子女儿 ,到孙子孙女,曾孙子曾孙女,反正活着的时候,永远都要被她踩在脚底下 ,一辈子抱着不甘活到死。”
  “......”
  江时沉默片刻,抬起头,很平静地开口,“你在跟我开玩笑?”
  “没有啊。”
  “丈夫,儿子,孙女,尊孙......”
  男人掰着指头慢悠悠地数,而后弯弯唇,笑容灿烂语气冷漠,“不如我现在去弄死那个林麦子吧,这样林穗子刚好就是一辈子都把人家踩在脚底下了,你说是不是?”
  ......


第92章 穗穗有今时
  ——是。
  ......虽然是但是,
  如果能这样粗暴完成任务的话, 感应星就不会带着他降临这个世界了。
  当然,江时在说这些话的时候, 显然自己也没把它们当真。
  “我是觉得, 那个什么......嗯,殿下, 你也没有正儿八经当过爷爷和爸爸对不对, 几十年沧海一粟就过去了,当成新的人生体验玩一玩, 也挺有意思的是不是?”
  感应星又是忸怩又是捉急, 在他面前晃来晃去, 惆怅的很。
  因为这个时候,不远处的林穗子已经从田埂上走过来,只差几步路的距离,就能到江时面前了。
  它很怕二殿下此刻撂担子不干了, 和人家姑娘说一些有的没的,把任务进度搅和的一塌糊涂。
  然而不论它怎么着急, 男人始终一言不发,垂着眸,慢条斯理地翻着桌面上的账本,对它的话置若罔闻。
  眼看着林穗子已经走到了跟前, 右手垮一个大食盒, 左手拎一个茶壶, 头上还戴了一只草帽。
  两条辫子整齐乖巧地搭在肩前, 小脸白嫩,嗓音纤细:“江知青。”
  江知青站了起来,神情淡淡的,转身直接往后走。
  ......完了。
  感应星绝望地耷拉在他肩头。
  “喏。”
  男人的语气很沉稳,“只有这一把椅子了,你将就一下。”
  嗯?
  感应星这才发现,江时是走到仓库里头去,搬了一张小板凳出来,递给林穗子。
  虽然嘴里没说,但行动上已经很明显地表达出了一个意思:
  妹儿,坐下来聊会儿呗。
  林穗子倒也没拒绝,笑着接过了。
  只是没立即坐下来,而是先从手里提的篮子里找出一个干净的白瓷碗,然后把茶壶里的绿豆汤倒进白瓷碗里,端到他桌前:“江知青,这是自己家来煮的绿豆汤,特意吊在井水里凉过的,给。”
  江时微微一怔,摆摆手:“这怎么好意思呢......”
  “只是一碗汤水而已,不值钱。”
  小姑娘把碗往他面前又推了推,“上次我在田里发热起疹子,多亏了你送来的膏药,不然还不知道多久能好,我都没谢过你。汤有很多,你喝完了我再给你倒。”
  “.......好,谢谢了。”
  林穗子不亏是整个南垣岭甚至隔壁村的未婚小伙子都想娶的姑娘。
  从她说话做事的仪态中便可见一斑。
  虽然是和男知青说话,但她神情大大方方的,不过分忸怩也不过分热切,叫人舒服的很。
  说的是普通话,虽然不可避免地带着口音,却也不结巴,措辞得体,反而不会叫人看轻取笑她。
  如果条件好些,长在城市里,说不准就是学校中收“交流信”收到手软的校花了。
  而在这样普遍粗野的乡下农村,还能不成为鹤立鸡群的一朵金花么。
  林穗子是过来给下地干活的家里人送饭的,不仅要把饭送来,还要把碗筷带回去。
  所以江时喝绿豆汤的时候,她就得在旁边等着。
  不然少了一个碗,都是要被奶奶戳着脑门骂一顿的大损失。
  也就是说,江时的那只小板凳,递的很及时,很有用。
  他端着碗,边喝绿豆汤边问:“疹子都好的差不多了吗?要是没好全,我那里还有几只膏药,你要的话就来拿,反正我也用不上。”
  “不用不用。”
  林穗子连忙拒绝,“已经好的差不多了,那药膏是稀罕物,连大夫都说,整个章乡也没有一处医院药铺子能找到的,你自己留着总会有些用处的,给了我才是浪费呢。”
  江时是刚来南垣岭村不到一年的新知青,林穗子是才十六岁的姑娘家。
  从前其实是没有什么交集的。
  之所以能认识,纯粹是两个月前,林穗子的大伯娘因为肚子大了,不用下地挣公分,就在家里烧饭洗衣服,所以看林穗子碍眼的很,阴阳怪气酸了几句,说她这么大个人了还是只会呆在家里吃白饭。
  林穗子就红着眼睛从家里出来了。
  但她身体又弱皮肤又嫩,下地了没两天,也不知道是太阳晒得还是招了什么虫子,有一天竟晕在田地,整个人都发起热来,浑身起疹子。
  当时江时也是帮忙送到诊所去的人之一,医生说得要去县医院开药,他就问自己那个药膏有没有用。
  他的药膏是在京城的家人给寄过来的,属于小地方买也买不到的西药,这位医生有点见识听说过,连忙说有用 。
  于是林穗子就这么承了他的情。
  之后在村里见到都能打个招呼说会儿话,也算是有了点交情。
  而事实上,江时是整个村子里,唯一能看穿林穗子外表的一个人精。
  也正是因为这样,他非常欣赏林穗子,并且在这种淡淡的交往中,对她有了些好感。
  甚至还产生过要跟这姑娘处对象的念头。
  只是不论是林麦子重生前还是林麦子重生后,他和林穗子都是属于有缘无分的一对错过人。
  林麦子重生前,江时因为回京城探亲,错过了和林穗子表明心意的最佳时机,等他从京城回来时,林穗子已经嫁给了许卫东。
  林麦子重生后,江时因为回京城探亲,错过了和林穗子表明心意的最佳时机,等他从京城回来时,林穗子已经嫁给了何文柏。
  那他一不能去破坏人家的夫妻感情,二也不是真的就对林穗子爱的死去活来了。
  于是只能是遗憾放过,专注事业,不久就被上头看中调去县委,远离了小说前期的故事中心。
  他和林穗子的对手戏,在《重生之七十年代好日子》这本书里,几乎可以说是没有。
  他这个人的名字,也顶多只是在林麦子重生最开始,和林穗子斗时,“江时”作为不理智的愚蠢围观人群中的一员,替林穗子说了几句话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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