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被说闲话,皇帝大笔一挥赐了陆乔正四品的归德中郎将。要知道往年的武状元最高不过六品下,钟朗熬了许多年才熬到归德中郎将的位置。
楚歌觉得自己连累了陆乔,羞愧得差点要上吊,吓得陆乔赶紧哄。
“这是好事啊,正四品呢,我要少熬七八年。而且边境没人认识咱们,你可以穿回男装,日日随我到处走,我们朝夕不分离,多好?”
听到后一句,楚歌哭肿了的眼睛一下子亮了。
“真得?我可以时时刻刻守着你?”
“当然是真得。”
陆乔早就想好了,去边境不是件坏事。虽然条件差了点,没有长安繁华,却也没有长安这么多乱七八糟的关系,她完全可以谎称楚歌是她亲戚,带他出去玩。
“我是你的什么亲戚?”
陆乔把人压在身下,揉着小小鸽说:“弟弟。”
半月后,陆乔和楚歌将长安城的产业和仆人安置好,托镇国公照顾。陆乔在殿试上救了楚星泽的命,镇国公一家对陆乔满是感激,自然尽心尽力。
安国公屡屡想侵占陆家产业,都被镇国公顶了回去。徐明哲被楚星泽整治得错过了科举,镇国公夫人设计安国公娶了平康坊的女子,闹得安国公府后宅不宁,传出了宠妾灭妻的丑事,安国公府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败落下去。
而在北境的陆乔和楚歌,却过得很是不错。
长安城是秋天,北境却已经入了冬。陆乔带着楚歌到北境的第一天,在平野城最好的客栈里,楚歌穿上了男装,是陆乔的衣服。
黑夜降临,窗外飞舞着漫天大雪。客栈后院宽大的屋里生了地龙,热气蒸腾,烛光很亮。
清瘦郎君穿了一袭月白色长袍,玉冠束发,腰缠鸦青色荔枝纹犀带,勒出盈盈一握的窄腰。挺秀高欣,齿白唇红,袖口露出一寸纤细的手腕,莹润如玉的光泽让人很想摸一摸。
“好看吗?”
楚歌照着铜镜,忐忑地问沉默不语的陆乔。
“好看,好看得让我想......”
陆乔用行动回答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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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乔的官职比平野城的知州还高一些,她接管得很顺利。
入了冬,匈奴犯边的频率很高。每有战事,陆乔都身先士卒。她带的队伍百战百胜,伤亡最少,“战神”一名逐渐传开。
匈奴大将乌拉卓然不服气,带了三万兵将攻打平野,却反被陆乔打得溃不成军,抱头鼠窜。
经此一役,战神名号彻底打响,平野成了北境最安全的地方,许多人专门迁来。陆乔因地制宜,在平野实行屯田民兵制。
无战时,军士就是普通人,种田、打猎、做生意。有人犯城,丢下锄头就可以扛刀卫城。
与此同时,楚歌居然也有了拥簇者。
起因是楚歌替陆乔画的地图被其他将领看到了,其精美绝伦,令他们纷纷垂涎。得知是她的“弟弟”楚歌画的后,将领们改为讨好楚歌。
楚歌肯定不会白给,就问他们要兵器、要粮草等等。他会说,擅算计,有两个将领让他算计把自家城池送给了陆乔,从平级变成了下属。
因此,楚歌在北境众将领和官僚间有了一个响当当的名号“玉雁”。提起他,大家的印象就是:人如玉,雁过拔毛。
在楚歌孜孜不倦的盘算下,平野的规模扩大了两倍,成为了北境最繁华富庶的城池。老百姓以为“玉雁”是个好称呼,也跟着叫起来。
在陆乔忙着打匈奴的时候,楚歌忽然收到了一封信。
信是一个绝对不可能的人寄来的,信上写了一件绝对不可能的事,还许了一个看起来很不可能的诺。
作者有话要说:
我没有鸽啊!!!
我只是卡了重写,你看我这一章写了好多好多啊!
相信我的坑品啊仙女们。
我大半夜不睡觉都在写文的。
第64章 倒计时
楚歌毫不犹豫地把信件内容告诉陆乔。
起初,陆乔并不相信。
可是后来,那位据说尸骨无存的太上皇,半夜亲自来找了陆乔。
须发皆白的老人家有些精神不济,令他原本凶恶的样貌看起来温和了许多。
“十五年前,朕出征时遭遇叛变,他们以匈奴做幌子,想要杀害朕。幸而朕得天庇佑,有惊无险,只是被困在匈奴十年。朕脱困后,花了三年时间查清楚当初背叛的人是受了老二的指使,目的,自然是夺位。”
随着老者的讲述,掩埋了十五年的皇家秘辛在陆乔眼前缓缓展开,字句间皆是刀光剑影。
“......助我复位,朕的孙儿就再也不用扮女人,你也不用再呆在苦寒之地,有家不能回。”
陆乔思索再三,问了老皇帝一个问题。
“那位严大人是你的人对吗?”
老皇帝点头。
陆乔明白了。
老皇帝安排楚歌嫁给她,肯定存了伺机联系楚歌,一起夺取陆家财富的念头,因为复仇很费钱。
但他一没想到陆乔竟然是女的,突然不纨绔了,二没想到陆乔和楚歌搞一块去了,他这边一联系,楚歌马上把他爷爷卖了。
嫁出去的孙子泼出去的水,小鸽子的胳膊肘是往陆乔拐的。
陆乔思考了几天,答应了老皇帝。
不为别的,只为了楚歌一句“想报杀父夺母之仇”。
旌旗竖起,血流成河,这场老皇帝的复仇之战打了一年多。
当陆乔打到楚煜的封地时,这个燕王做出了一件让所有人惊掉下巴的举动。
他主动归顺了。
老皇帝以为孙子“改邪归正”,岂知楚煜只是觉得反正打不过,主动点还有谈判权。
他要得东西也简单。
等天下承平后,继续让他做富贵王爷。以及,打仗的时候他要跟着陆乔。
“她很能打,身边肯定最安全,我不管,我就要跟着她。”
楚煜仗着可爱,对老皇帝半是撒娇半是威胁。
老皇帝并不知道陆乔是女儿身,见她总跟楚歌亲密无间,以为陆乔也好龙阳。反正好一个也是好,好两个也是好,都是孙子,一起伺候没问题,老皇帝就答应了。
楚煜正大光明地住到陆乔隔壁,陆乔走哪他跟哪,气得楚歌恨不得手撕了他。
陆乔拒绝了一回两回三回,终于被楚煜的不要脸惹毛了,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揍了楚煜一顿。楚煜三天没能下床,再以后见了陆乔就老实了,不再跟个猴似的往她身上扑。
可楚歌不满意,三天两头地给楚煜使绊子。楚煜打不过陆乔,可他不怕文弱的楚歌,于是这对堂兄弟从文斗升级成了武斗。偏偏两人菜得很,打个架大半时间在骂阵,剩下部分全是花拳绣腿,有点儿淤青就喊疼停手。
陆乔不去管他们,纯当两人锻炼身体了。
还真别说,打多了,楚歌和楚煜骂阵的本事飞涨。于是每次开战需要叫阵的时候,就把两兄弟扔一个出去,回回把守城的将领气得开城门,宁愿对阵打仗也不愿意继续听他们骂下去。
大多数时候,被扔出的都是楚煜。
一年后,老皇帝带着孙子们和陆乔攻入了长安城。
彼时,曾经的二皇子、当今的皇上自知性命难保,亲手杀了淑妃和年幼的儿子,自缢于宫中。
各地藩王死的死,降的降,结束了这一年多的动荡。
楚煜如愿当上了富贵王爷,而楚歌,被封为了皇太孙。
从前的清河县主深居简出,没多少人认识。即便有认识的,也被老皇帝处理了,包括严大人。
老皇帝上了年纪,又心力交瘁这么多年,身体一日不如一日,熬了大半年薨逝了。
于是,皇太孙楚歌正式升职,成为了皇帝。
那么问题来了,皇帝后宫空无一人,并且不愿意娶亲,这事该怎么办?
作者有话要说:
我忏悔,我有罪,我写不来大阴谋大场面,打打杀杀什么的。
下一本我一定只写个萌系甜爽恋爱文。
第65章 大结局
早朝。
偌大的宫室,乌泱泱的官员们排成四列,恭恭敬敬地行礼。高高的金銮座上,身着龙袍、头戴金冠的俊美帝王面无表情,冷漠俯视百官。
武将之首的陆大将军瞌睡地直点头,年轻帝王那双黑曜石似的眼睛忽然闪了闪,饱满的喉结上下微动。
“咳咳。”帝王以手掩唇,不适地咳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