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因此,对于那事一问三不知,只偶尔晓得一些只言片语,还是从它这里得到的。
它的记忆都不全,隐约记得自己也是母胎单身来着,怎么教他?
话虽如此,还是担心他是前者,心里太脆弱,不能接受这种事,然后就不举了,毕竟这么多年没晨起过,不太正常。
古扉翻了个白眼,“作甚问这个?”
【怕你太脆弱,接受不了。】器灵实话实说。
古扉无语,“你还当我是小孩吗?我字只是想起了别的。”
【什么?】器灵不解问。
“我记得小时候,明生脖间和身上,时常有吻痕。”像是要把他吞进肚子里一样,都吻出了血迹,久久不散,偶尔还会咬破他的唇。
“我只是被亲了膝盖便这般恶心,明生该有多难受?”
怕是难受的快要死掉了,他就像一颗外面完好,里面烂掉的果子,早已千疮百孔,但是你看他,表面还是那般乐观美好,其实都是假的。
他就剩下一层皮,一旦里面烂完,外面就会垮掉。
“我很后悔,现在才发现。”
器灵叹息,【你那时候还小,别给自己太大压力。】
那时候古扉才六七岁,六七岁不添乱已经很好了,哪里能帮得上别的?
【好在你现在长大了,已经可以保护他们了。】
古扉点头,“是啊,我长大了,可以保护他们了。”
他望向窗外,神情恍惚,“不晓得他们知道吗?”
像是喃喃自语一样道。
“我能保护你们了。”
*
清晨是菜市场人正多的时候,明生和余欢也在其中,本来打算龟缩在家里几天不出门,因为古扉提醒过他们,最近小心点,但是菜快吃完了,如果分开的话,另一个人可能会遇到危险。
比如余欢去买菜,他缩在家里,如果有人要对付他,他就嗝屁了,虽然古扉找了人保护他,但是怎么看怎么没有余欢靠谱。
毕竟跟他无亲无故的,余欢不一样啊,大家睡一张床小两年了,如果加上在皇宫的时候,最少五年起步。
这样的情况下,余欢好意思不救他吗?
“人也太多了。”小命有太多人惦记着,而他年纪轻轻根本不想死,怎么办呢?
离余欢近一点,站在他三步之内,如此方便余欢救他,人多把他俩冲散了,吓他一跳,连忙回头去拉余欢。
余欢注意力在四周,人多也意味着如果有人藏在其中,不容易发现。
他一只手捏着腰间的短剑,一只手去拿菜农放在架子上的菜,刚挑了两个土豆,被明生打了一下,“你会不会过日子啊?”
顾及着菜农,没大声宣言,在余欢耳边说,“土豆都发芽了,发芽的不能吃。”
他让余欢在一边等着,自己挑,其实自己也不会,但是多少比余欢强一点,余欢是能活着就好,菜新鲜的还是烂的,他不管,只要能吃,再难以下咽的食物他都能吃得下去。
以前也是皇子,怎么要求就这么低呢?
很多东西他都吃不下,比如说麦饼,有一次买了尝尝,咬了两口发现太难吃,丢给余欢,余欢面无表情就啃完了,问他好吃吗?他点头。
其实根本不在意吃什么,有得吃就行。
他不介意,他介意,所以买菜做饭,或是去外头吃,这些都交给他。
虽然累了点,但是好处是不管去哪,余欢都没意见,听他的,坏处是他吃胖了。
一般人可能会发愁,他非但不愁,还乐在其中,胖点好啊,胖点就丑了,没人惦记了。
他没人惦记了,余欢反而开始了,他以前开个棺材铺,也不经常出门,没人见过他,一旦出来,登时吸引去大把大把的目光,有二流子刚要朝他吹口哨,便被他冷冷瞪了过去,“滚!”
那二流子还没见过这么凶的,想教训他,脸上刚露出不满的神情,余欢拔剑了。
大拇指顶在剑柄上,露出锋芒的剑锋来,闪瞎那二流子的狗眼,吓得他怂怂的咽咽口水,假装若无其事的朝其它地方去了。
“你这样这辈子都别想交到朋友。”明生已经买好了,提着包成油纸包的土豆去找余欢。
边试图教育他,边想起了从前。
他好心给余欢收衣裳,还被余欢冷冷瞪了一眼,说他多管闲事。
余欢被人打了,他过去拦,也被骂过滥好人,不用他管之类的话。
可伤人了。
得亏他锲而不舍,坚持觉得余欢是值得结交的人,事实证明他眼光确实不错。
“买好了,走吧。”
余欢一言不发的跟了过来。
明生手上不知道在哪蹭了点泥,今儿衣裳新换的,不舍得用来擦手,擦在了——余欢身上。
第154章 摄政王爷
余欢这身衣裳已经穿了两天,到了要洗的时候,只低头瞧了一眼便将视线转回四周。
他大概也习惯了,不是第一次用他的衣裳擦手,他喜欢穿黑色的衣裳,除非白色的面粉,否则根本瞧不见脏。
手上的泥大概是捡土豆的时候弄的,土豆只简单清洗一下,水一干,上面还留下很多泥。
明生又在他身上擦了擦,一次不在意,两次就过分了,余欢刚要有什么表示,明生拉着他的袖子,把他拽到另一个摊位前,兴奋道,“有海味。”
古扉说过,这个洗干净一些,放在火上烤会很好吃,家里每天都要在炉上烧热水,几乎十二个时辰不停歇,既然有条件,为什么不试试看?
其实最主要的还是转移话题,瞧见余欢面上有不妙的情绪。
余欢成功被他转移了注意力,跟着看向卖海味的摊位。
上面摆放了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鱼类,一股子腥味,还是活的,养在水里,也有些死了,腌成咸的,上面一层白色的盐粒。
明生想要新鲜的,但是新鲜的贵,他的青楼最近没有开业,还要养很多人,加上上下打点和扶月公主的抽成,基本上没多少剩余。
还不知道要这样熬多久,最近花销都收敛了许多,以前会买些零嘴,现在每天缩在屋里,喊嘴里没味了。
他不直说,余欢还没有留神,瞧他在摊位前犹豫了许久才反应过来,他可能没钱了。
青楼赚的多,搭进去的也多。
他又是个滥好人,经常接济各种猫猫狗狗和乞丐,不外乎会没钱。
明生其实还有点,但是要为接下来考虑,细想一下好像也不缺这点,正打算拿下,手上突然被什么东西戳了一下,他低头才发现是余欢,把一沓折起来的银票往他手里塞。
???
他有些震惊,“你哪来这么多钱?”
怕被人听到,在余欢耳边,压低了声音问的。
余欢也低头在他耳边回应,“每次做任务,雇主都会给个几千几万两。”
明生:“……”
所以余欢看着不显山不露水,其实比他有钱?
这个世道怎么了?
他到底错过了什么?
明生把银票拿在手里,细细一数,好几万两呢。
难怪这厮能那么堂而皇之的在最繁华的街道开个不赚钱的棺材铺,来一个客人凶走一个,买卖全靠随缘,和客人脸皮厚,原来人家有底气,根本不在乎这么点银子。
有钱任性,不愧是他。
“怎么不早告诉我?”这段时间他为了钱发愁,头发都快白了,余欢居然这么有钱也不说。
一次任务几千几万两的话,他今年最少出了一二十次的任务,随手就拿出几万两,那他私房钱最少还有一二十万。
他平时基本上不喝酒,吃饭也很随意,瞧见什么吃什么,也不在乎山珍海味,据说是小时候吃腻了,唯一需要花钱的就是他的棺材铺,就算一个月赔几千,也和他的月例不成正比。
总之一句话,这厮非常有钱。
他最近都开始准备找人借钱了,结果寻寻觅觅,最大的富豪就在身边。
“你没有问过。”他以为像明生这样的,应该赚很多钱才是,但是想想明生的开销,不仅救济别人,自己也给自己很舍得,衣裳,吃的喝的,顿顿大鱼大肉,后知后觉才反应过来,就是缺钱。
明生翻了个白眼。
余欢果然是直肠子,不能跟他绕圈子,比如说平时俩人吃饭,只剩下一块肉了,他想吃,但是嘴上不能这么说,谦虚一下让余欢吃,余欢以为他吃饱了,就真的吃了。
他知道原因,据说是因为小时候太聪明了,被父皇妒忌,害的全家惨死,所以不想那么聪明,你告诉他什么,他就以为是什么,不多考虑别的。
跟他相处必须一针见血,直来直往,问他有钱没?要不然他发现不了,不知道是不是上次的事件,这厮居然开窍了?
花他的钱不心疼,明生这买一点,那买一点,花了好几两,手握几万银票,余欢那里搞不好还有十几万,底气足的很。
买完提着大包小包往回走,出菜市场门口的时候发现人山人海,堵住了他们的路。
俩人艰难的挤了半天,好不容易才出去,刚准备离开,突然听得身后有人说话。
“这些官家子弟怎么那么容易被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