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费昀和费曼一齐掉进了山溪里, 橘红色的救生衣在水花里闪现了两三下, 很快消失在众人的视线里。
工作人员全吓得腿软,楚泽青最先反应过来:“快!通知总导演, 叫救生队去找人!”
“是,是……”出了这样的事,现场的工作人员六神无主, 嘉宾一出事几乎宣告他们节目告终。
当节目总导演得知消息时, 整颗心都凉透了。他们《百变综艺》做了两年,从一档默默无名的综艺到收视率全国顶尖,过程也几多艰辛。虽然现在在娱乐圈大小明星眼里,上他们的节目就意味着火爆的预热, 但只有他们内部人员知道,《百变》在资本主义市场的环境里正经历着一场大的洗牌。
他们的现况看似如日中天, 实则危机四伏。尤其是不久前有主嘉宾因为合约问题要申请退出, 相关的广告商也有意撤资。
节目组这次正好请来新鲜血液也是在测试观众能不能接受新面孔,如果主嘉宾宁肯付出巨额违约金也要毁约, 那他们也只能一拍两散了。
谁知道眼下会出这档子事。其实他们节目组一向玩得刺激,所以对安全问题重之又重,可为什么这次早就检查好的装备会出安全问题?难道是相关人员的无心之失吗!
总导演心里一连串疑问闪过, 甚至来不及抓住, 他疾声道:“先找人!费教授和他儿子要出了事, 我们死都不够赔罪!”
这一期来的嘉宾爸爸,几乎个个拿出来都是够看的大人物。谁出了事他们都担不起这个责,尤其是费教授, 对社会贡献巨大,如果在他们节目录制中出事,他们《百变》就完蛋了。
他这个总导演也完蛋了。所有人都会看到《百变》就此消失!难道是有人想要让《百变》趁机消失吗?
想到这,总导演厉声道,一字一顿:“还有,这件事必须彻查清楚!让我知道是谁故意捣的乱,我要让他付出想象不到的惨痛代价!”
——
节目组如果知道会出这种意外,打死他们都不会挑这个地方了。
这边位于偏僻的边陲之境,距他们来时的村落有一两小时的车程,生态环境原始,有高大青山环绕,山溪自连绵的高山流下,一路迂回曲折绕着各座山林。
水流先急后缓,一路推着费家父子往前,好在两人身上都穿上了救生衣,不至于彻底沉进水里。
只是两人一起猛然掉进山溪,水从四面八方涌来,冲进鼻子和耳朵里,费昀落进水里,挣不过浪花,很快陷入了迷糊昏沉的无意识状态。
好像是在做梦般,记忆如电影片段一帧帧游走过脑海,那是费昀的整段人生。
都说富贵传家,不过三代,诗书之家稍胜之。费昀便出生在世代延续的书香门第,他从小就长在教养良好的家族之中,父母亲人无不知礼节,知识渊博,这也给费昀提供了优越的学习环境。
他自小就有教书老师带着念书学写字,也极早就显示出了自己的天赋,让整个家族的人都注意到了这个小小的还没长成的男孩。
除了费昀他的父母。
费家传过数代,婚娶时格外看重对方的出身门第,个人意愿倒成了次要。费昀的父母是家里老人给订的亲事,算是联姻,婚前见过面对彼此略有好感,婚后一起生活才暴露出了问题。
费昀父亲风流爱沾花惹草,费昀母亲成日以泪洗面,父母各忙各的,没有人会关心和管教费昀。偶尔想起来了就问一问,没想起便算了。好似把他扔在那,他自己就能学着长大。
而对费昀而言被父母忘记些许还是件好事。因为父亲觉得他聪明给自己挣面子,平时不关怀,到了聚会一类场合就会把他带上,让他表演表演聪明才智,母亲则适时提点他,让他考虑在自己的份上劝父亲多回家,费昀若表现得冷淡些,母亲便哭诉大闹给他看,问他是不是想毁了这个家。
家是缺位的父亲,哭闹的母亲,是充斥着吵闹与不信任的地方。
在这样家庭环境下长大的费昀感情淡漠,他为自己打造了一个独特的新世界,把自己关了进去。在外人看来,费昀就是天才该有的模样,聪明、冷漠,有怪癖。只是没人去想他严重的精神和生理双重洁癖以及强迫症是从何而来,好似聪明人天生怪。
上了学,费昀也不合群。他一直独来独往,直到班主任给他安排了一个新同桌。
新同桌是班里的文娱委员,活泼开朗能唱会跳,扎高高的马尾,笑起来有两个甜甜的酒窝,她叫沈曼衍。女孩子成天叽叽喳喳,叫费昀费昀费昀。
“费昀,我们把三八线擦了,我保证我就超过一丢丢。”
“费昀,你为什么总喜欢早上喝冷冰冰的牛奶,下次我从家里给你带热牛奶,洗完手再递给你,绝对很干净的。”
“……”
“费昀,这世上有没有你办不到的事?我猜猜,如果我能猜到,你就给我一个奖励怎么样?”
“我猜你不会主动和我恋爱。”
“猜对了是不是,该我要奖励了……我可不可以申请和你早恋一次?”
那时候他们才高一,费昀闻言转过头告诉她:“我要去美国读大学,明天就走,好好读书的年纪你以后不要胡思乱想。”
沈曼衍被费昀最后一句话刺了一下,好似炸毛的猫咪,气鼓鼓却不知道如何反击,隔了会儿终于找到能甩出的狠话一句:“你真以为自己就很了不起吗,要不是我喜欢你,我才不会觉得你很厉害。总有一天,我会让你看到我也能成为特别厉害的人物。”
费昀低下头,写自己新学校要的申请资料,掀了掀唇又很快地扯了回去:“无聊。”
后来费昀就去了美国念书,每天上无数课程,提前修满学分,仅用了六年就拿到了双学位博士。回国后,他顺理成章走了学术道路,进了大学做教授,后又在实验室大展拳脚。
而曾经那个对他甩下狠话的女孩子也真的成为了很厉害的人物,她频繁地出现在电视里,无数人喜欢她的歌声。费昀在电视里看到过她,当年的小姑娘长大了,可笑起来酒窝一样的甜。
而且,还是一样的可爱。有一次,她特地写了首歌叫作《笨蛋》,全首歌都在唱“我认识一个笨蛋,他就是笨蛋”,还成为了当年传唱极广的口水歌。费昀走到哪都能听到大家唱“他就是笨蛋”,好像故意说给他听似的。
后来,高中同学聚会,费昀被班主任邀请回去参加,沈曼衍也去了。席上,两人谁也没看谁。聚会散了,聚会上喝了些酒因而双颊晕红的沈曼衍偷偷蹭过来,声音软乎乎,掩饰不住的开心,可又那样的卑微:“笨蛋,我追上来了,我现在也可以光明正大地站在你身边了。”
到底谁才是笨蛋,费昀无言以对。
为什么人与人之间会彼此吸引?为什么一个人可以对另外一个人念念不忘那么久?为什么他也会喜欢,会爱上一个人?
是多巴胺在作祟吗?费昀不知道,是也好,不是也好,沈曼衍都是他费昀唯一想起来就会感到温暖的人。
于是又在沈曼衍的主动追求下,他们在一起了。
婚后,沈曼衍为了费昀,放弃了自己如日中天的事业,回归家庭。那时候沈曼衍还收到了很多不好的评价,背后的操纵者也许是对她不满的公司,或是趁机打压的对手。但那些都不重要了,沈曼衍终究没有再回去,她一心都放在她和费昀的家庭上。
家庭生活里,费昀能感觉到沈曼衍对他的好,却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回报。他从小失去了被爱的机会,便错过了学会爱人的能力。
所以当沈曼衍很期盼地和他说想要一个孩子时,费昀第一反应是拒绝。
他情不自禁想起那个在偌大华贵家族中长大的小男孩,他孤孤零零没有亲人关心没有伙伴陪伴,父亲成天与莺莺燕燕幽会,母亲哭着求他把父亲带回来,否则便是痛骂他没心没肺,连家都不想要。那时候的世界没有温度,一想到那些他就发自内心畏惧和讨厌拥有自己的孩子。
费昀不愿承认的是,他其实是在厌弃曾经的自己,厌弃自己的出生。如果他没有来到这世上也许会更好,对他的家庭,对他自己都比较好。
沈曼衍没有逼过他,她也知道费昀的心结,在这方面始终对费昀很耐心。不过后来,费昀还是答应了沈曼衍孕育一个属于他们的孩子。他这个人虽然过得很糟糕,但还好有沈曼衍在,倘若他的世界里有光,那光一定是宛如小太阳的沈曼衍照到他身上的。
只是费昀始终难过心中的那道槛,他不愿意面对自己即将到来的孩子,恰好科研院又有保密性质的工作交给费昀,使他也不得不以临时出差的理由离开了沈曼衍,踏上了一块荒芜偏远的实验基地。
到沈曼衍待产时,正好是手头工作的关键阶段,上面不准他和外界通信来往,沈曼衍发来的信件和电话全都被拒收,费昀只能待在那个黄土漫天的地方思念着他的妻子,闲下来想,忙得不行的时候更想。
他想,走之前曼衍说要等他出差回来一起去旅游,他们结婚以来都没有度过蜜月,以后一定要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