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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叛道二周目 完结+番外 (圣城)


  李青莲虽然不知道“不科学”是什么意思,但从她的话中大致可以推断出是“从剑上摔下去”的意思。
  他的回应是:“去,试试看会不会摔死。”
  “……”
  简直是教科书般的情商车祸现场。要是换一个人对她说出这句话,友谊的小剑就翻了。
  可说这话的是李青莲。
  永远都自信昂扬、胸有陈竹的李青莲。
  他说可以试试看,她就什么也不用担心。
  明琇说:“好,试试就试试。”
  别问“试试”是谁。
  明琇闭上双眼,从飞剑上纵身一跃——
  预想中的极速坠落并没有来临,她发现自己的身体被一个无形的结界包住了。向下看,是青山连绵,而她浑身轻飘飘的,像是在空中自由漫步一样。物理观碎成了渣渣,与此同时,少女心油然而生:结界结得温柔,春风吹得惬意。路过杏花林,杏树摇摆枝条撒着小花瓣;路过小溪,小溪上架起虹桥;飞过灵鹊,鸟儿抖落几片好看的羽毛。
  万物有灵,天地皆美。
  开心的时候看到的世界就是开心的样子。
  “李青莲!你快看!”明琇急于把她攥在手里的花瓣啊,羽毛啊分享给他,却不知对李青莲来说,御剑飞行是件寻常事。
  “快看我!”
  她抬起头,在蟹青色的晨曦里,正好可以看到迎风而立的少年。
  风在他的脚下,云在他的身边,而朝阳在他身后,为他批上了霞光的衣裳。
  衣如白云人如璧,皎若太阳升朝霞。
  李青莲伸出一只手轻松地将她拉回剑上,下颚轻扬,神情倨傲,仿佛是用余光在问:怎么样,服气了吧?
  明琇一眼就看穿了他想得到表扬的心情,因而并没有夸他。
  须臾,李青莲没等来夸奖。他也不神气了,问道:“御剑挺好玩的吧?”
  不仅是好玩,更令人心驰神往。“我也想修仙!到时候……我就和你比谁飞得快。李青莲,你告诉我,怎么才能学会御剑?”
  “这个简单……”随后李青莲就把修仙从筑基到金丹的过程粗略地讲了一遍,只有金丹期修士才能拥有与自己心意相通的灵器。
  至于简单不简单……反正对天才来说,好像是挺简单的。
  李青莲修的是文道和剑道,早早就结了金丹。而许柔止修得是符离宗的丹书符箓,丹修这一道本就偏向于辅助,对修士的修为境界没有太高要求。画符画得好,有没有金丹修为倒是不那么打紧,所以许柔止的灵力修为大概只有开光期。
  明琇穿越过来后,连原主的画符技能都没有了,在修仙界严重水土不服。现在的她基本等同于一个什么都不会的“无缘者”。她本是理工出身,一看古文就头大,更不用说写诗作赋了,文修的路肯定走不通。而这具身子没有丝毫武功底子,从扎马步开始练,没个十年八年也成不了剑修。
  这么看来文剑这两条路都不定能走通。
  可是明琇天生不是个安于现状的人,她想了,我都已经穿越到修□□、都已经见识过仙法的玄妙了,还怎么忍受得了一辈子当个普通人?我既一时半会儿回不去,那就该体会这个世界里有、而现代没有的东西,方才不虚此行。
  李青莲豪爽,也不以修为划分人,两人相识不久,但在这个世界明琇最信得过他,便如实将自己的担忧一一道出,末了还补了句:“我想在这里有一番成就。我并非笨人,我考试……我学习的悟性还不错的。”
  李青莲:“怕甚么!大好少年,何须徇书受贫病?当下文修之风高涨,多少儿女都一头扎进书本里去,也不见得好了。人和人所擅长的东西本就不一样,也不是只有学文习武才能通大道。”
  明琇微微诧异,他这种想法,在这里也算是很新潮了。只听他又说:“修行的法门不止这两道,还有乐修、丹修、器修、实在不行,双修也可。”
  饶是知道李青莲的性格和他仙风道骨的外表反差挺大,明琇听到他十分自然地说出“双修”这个词,还是“噗”地一声笑出来,然后一发不可收拾。
  李青莲脸上微微一晒,却强作潇洒:“笑什么!双修以道侣为媒,一样也是修行!我、我觉得挺好!”
  那时的少年崇尚名士风流,是以也不管他自己本身面皮有多薄,风流话是必须说的。她觉得最搞笑的是,他顶着一副脸红耳朵烫的局促样子佯装老手、故意表现得满不在乎的样子。待笑够了,又问:“那什么鬼修、妖修是不是也可?”
  她记得哥哥写的《文道仙途》里,原主许柔止后来堕落了,杀人炼怨气,徇了鬼道。
  “这个你就别想了。从鬼门关里走过一遭方能成为鬼修,而妖修是山精妖怪修炼的,这两条路都凶险万分,是以被列为邪道。有大道三千,何必还要挤那独木桥?”
  明琇打包票道:“我就是好奇随便问问。我自是走我的阳关道,我又不傻。”
  是啊,她又不傻。就像是有西瓜吃的人,绝不会扔了西瓜捡芝麻。
  捡芝麻的,都是吃不着西瓜的人。
  那天她从飞剑上下来,碰到陆地,站都站不稳,可却心痒难耐、跃跃欲试,恨不得现在就结出金丹来。
  一个悄然诞生的决定将改变许多人的命运。但那时做决定的人,永远不会意识到自己正在那个岔道口上。
  后来,明琇懂得了许多那时候不懂得的道理。比如,努力有时并不能起到决定性作用;又比如,不是所有人都有福气修仙。
  五年后,明琇再次御剑,已是物是人非。
  忆起往昔,杏花满城,春日悠长,难免令人唏嘘。
  终不似少年游。
  .
  明琇站在御剑台上,双腿微微颤抖,伸手一摸,额头上已满是了冷汗。
  陆子约用长刀指了指山谷下徘徊飞行的机械鸟,道:“看些长的像鸟的,是边城的巡逻兵‘重明’。一直以来,都是它们护送前来赴试的修士的,肯定有经验,你即便掉下去,它们也会接住你。”
  明琇抬起头,视线尽量平视山谷,喃喃:“是啊,就算摔下悬崖,也不一定会死。”
  她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重重拍了拍陆子约的肩,“你说得没错,掉下悬崖也不一定会死的!”
  陆子约揉了揉自己遭罪的肩膀。他又听不懂她在说什么了,从先前的经验来看,料想是她又犯病了。一想到明琇又是半瞎又是毁容,精神还有问题,陆子约就实在佩服她身残志坚。
  “明姑娘,我相信你,你可以的!”
  明琇并非恐惧高度本身,而是每一次站在高处俯瞰深谷,她总会想起哥哥坠入百丈深崖的那一幕。这下被陆子约一打岔,她很快就回过神来。
  “行行行了,求你别鼓励了……好好一个御剑比赛,说得好像我一个人参加的是残奥会。”
  “残奥会?”比起纠结那什么会究竟是什么东西,第二声鸣笛声过后,陆子约突然发现了一个重大问题,“明姑娘,你没带法器?”
  没有法器还御个鬼的剑?
  除非是御空术……会御空术的修士可以驾驭气流,无需借助法器也能腾空。然而,不说仅有九阙仙盟掌握御空术秘籍,哪怕是把秘籍摆在眼前,没有元婴后期以上的境界也不可能掌握。陆子约无论怎么看明琇,都不像是当世一流的高手。
  “我不是仙门世家子弟,还穷得响叮当,哪里来得钱买法器?”明琇见周围人都已经开始催动剑诀准备就绪了,倒也不着急,“那边那位师兄的剑上雕的花很是好看,我就借他的剑一用。”
  陆子约:“……”
  明琇:“小正经,你可看好了,我要是不能借到那把剑,我就是狗!”
  “狗?”孺子不可教也。陆子约不想再理她,自己催动刀诀准备御剑,只待那第三声龙笛吹响。
  只听一声清哮——
  “天目为吾 , 与天相逐。彻见表里,无物不伏!剑来,听吾诏令!”
  第三声龙笛一响,山谷间狂风骤起,瞬间将方才她所指那名督考弟子的佩剑卷起!
  随着明琇一声的号令,那把剑陡然划破青空,裹挟着疾风飞向明琇手中,在空中留下一抹银白色的残影。
  这一切都是在瞬间发生的!
  若非陆子约关注着明琇的一举一动,他可能会以为这把剑原本就在明琇手中。
  灵器与主人的关系密不可分,共享灵力,剑即我,我即剑,剑在人在。
  此时,陆子约分明目睹了明琇瞬间夺来旁人的灵剑!
  他站在长刀上,整个人僵在那里,维持着回首的姿势。
  起风了。明琇站在风里,衣袂翻飞,就好像随时会随风而去。
  不,她和风融为了一体。
  她恍惚了一下,五年前站在剑上的场景和当下融为一体,脑中突然生出一些杂想。
  “天生没有灵根的人难道就一辈子低人一头吗?苍生万物的命运难道就像书里既定的剧情一样,都预先安排好了吗?天命给什么,就接受?如果这些问题的答案都是肯定的,那修行、参悟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岂非一场虚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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