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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叛道二周目 完结+番外 (圣城)


  只是说完后,明琇眼神微黯,仿佛又想起了什么比蝗妖更恐怖的事情。“其实有时候,怪物并不是最可怕的……”还不等明瑄回应,她又匆匆说,“我们别回九阙了,好吗?”
  “可是我们的手环上的禁咒还没有解除,必须返回九阙复命才能恢复自由身。不过你放心,我们可以解开禁咒就走。你不喜欢,我也不喜欢,绝对不多待一天。”
  明瑄不知道许柔止的记忆已经恢复了,只道是明琇害怕自己重蹈许柔止的覆辙,因而宽慰,“不怕,琇琇是琇琇,许柔止是许柔止。她的命苦,和你没关系。你让我再想想办法,说不准哪天,我们就能回家了!”
  说到回家,两双眼睛顿时都亮了起来。
  “嗯,我不怕。”明瑄的话让她很是受用,紧绷的内心渐渐舒展了一些。
  明琇的身体在深渊之底已到达了极限,之前因不敢松懈而硬撑过来,此时脱离危险,便再也撑不住了。她又一阵晕眩,眼前闪过一片白光,这一下子仿佛浑身上下的力气全被抽走了,她重重倒下,不省人事。
  在陷入混沌前,明琇好像听到有声音在唤她,一会儿唤“琇琇”,一会儿唤“许柔止”,也不知声音从何而来,也不知唤的究竟是谁。
  .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
  之前在险境下被压下去的病痛,一股脑儿全发出来。这一路上,明琇醒醒睡睡,也不知过了几天,一觉醒来,睁开眼睛时发现自己躺在一张陌生的大床上。
  婢女盈盈走来,浅笑道:“姑娘终于醒啦。”
  明琇“噌”地一下弹起来,警惕地环顾四周。
  婢女正准备服侍她起床更衣,明琇连忙叫停:“你谁啊?”
  床边有一扇木格窗,外头是红墙黑瓦,端肃庄严。
  明琇穿着丝绸中衣,身上的伤口处都得到了精心的包扎,身体也恢复得差不多了。她的视线扫过房间,搜寻着有用的讯息,当看到婢女的浅紫色服侍上印着窃曲纹样,答案渐渐明晰。衣服上绣着窃曲纹,也称蛟龙纹,天下唯有九阙一家能用。
  看起来,她已经回到了九阙仙盟的总坛。
  婢女的笑容很甜,人畜无害的样子,“婢子是特地来服侍姑娘的,姑娘有任何需求,都可让婢子去做。”
  明琇:“我想再睡一会儿,你别让人在这间房里转,会打扰到我。”
  婢女应允,果然全部退下,留明琇一人在偌大的房间里。
  醒来后发现自己身处九阙的事实无疑令明琇魂慑色沮。因为正是这个杀人不吐骨头的地方,害死了许柔止,这样的记忆给她造成了近乎于本能的恐惧和迫切想要逃离的冲动。
  才醒来没一会儿,明琇的背后就被冷汗浸透了,不知为何,她嗅到了危险的气味,尽管这种直觉没有任何逻辑可言,但她在这里一刻也待不下去。
  于是,明琇推开木格窗,匆匆拿外衣一裹身子,跳窗而逃。
  跳窗的时候,她的一只修鞋掉了,滚到了很远的一条沟里。可她甚至不想去捡那只鞋,光着脚就开始跑。  
  跑到一半,身后传来一个温雅的声音:
  “莫要赤足下地,你大病初愈,小心着凉。”
  明琇停住,惊讶道:“吴大哥?”也不知为何,她打了个寒颤。
  大抵是七月流火,暑气渐消。真的要小心着凉?
  吴九帮她拾起了那只鞋。他的手指很长,指节分明,握着那双红色的绣鞋,显得绣鞋小巧玲珑。随即他握着明琇的白皙的脚腕,为她穿上了鞋。
  明琇红着脸,干咳道:“谢谢……对了!吴大哥,看在我救过你的份上,你能不能帮我个小忙?”
  吴九悠然:“请讲。”
  “吴大哥,你知道尉迟瑄现在在哪儿吗?他还好吗?”
  “正巧知道。”吴九点头道,“尉迟公子成功诛蝗妖,立下大功,罪名已然解除。他一时走不了,不过,我可以帮你转告他。”
  明琇吁了一口气,“那就好那就好。请你帮我捎一句话,就说我来不及去找他了,让他办完事尽快下来,山下见。”
  吴九温声:“你要走?”
  明琇点头如捣蒜,压低嗓子道:“你不知道,哎,许……我被九阙那姓朱的害过!要是让他见着我,我就完了!所以我在这九阙一刻都待不下去!”
  吴九“哦”了一声,“原来,那姓朱的如此混蛋,竟然害过你?”
  

  第40章 《骷髅说》6

  朱无咎岂止是个混蛋!
  回溯到那段记忆,明琇的脑壳又开始隐隐作痛。朱无咎强纳许柔止为姬妾, 毁了她的清白。许柔止受不得这个侮辱, 没有脸面再见男主, 最终选择割腕自尽。这才有之后她的灵魂鸠占鹊巢。
  明琇问:“吴大哥,你见过九阙仙主吗?”
  吴九道:“遥遥看过一眼。”
  明琇啐道:“一定是个满脸横肉、一身骚气、又老又色的臭男人!”
  吴九敛眉一笑,“许姑娘,你见过他?”
  明琇刚想摇头,又觉得应该点头, 虽说她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但她使用了别人的身体、拥有了别人的记忆,也不再完全只是她自己了。索性吴九也没有追问下去,而是说:“许姑娘, 你若打定主意要逃, 那便逃吧。你在不咸山将功补过, 先前的罪名已然一笔勾销,这里也没有人会羁押、囚禁你。这是一袋银叶子, 权当我的谢礼。”
  明琇既然占了许柔止的身躯, 就不能任由其不明不白地死去。只是她如今势单力薄,连灵力都几乎耗尽,自身难保。所以, 明琇第一个想到的便是回江南符离宗,将许柔止的消息带给她的亲人,让他们为亲身女儿讨回公道。
  此行一路南下,路上确实需要不少钱。她跑得急, 竟连自己身无分文这件事都忘了。
  她也不客套,大剌剌接过钱袋,抱拳道:“谢谢啊,吴大哥!我看得出来,你是个讲义气的好汉!你以后定会前途光明!”
  吴九温声:“不必客气。”
  明琇想了想,又补充:“我请你帮我给尉迟瑄带的话还是得改一改。万一他改变主意不想下山了,我总不见得永远等下去吧?你跟他说,我在附近的灵犀镇上等他三天,三天后他要是还不来找我,我就默认他选择了九阙,我一个人回去许家。”
  吴九应道:“好,放心,尉迟瑄那里,话我一定带到。许姑娘愿意信任我,已让吴某人受宠若惊了。”
  “吴大哥,你千万别跟我谦虚。我既坑了你的钱,又要你帮我传话,这脸皮厚得嘞,连我自己都看不下去了。早在不咸山,我就觉得你和别的重犯都不一样,是个难得的君子!我把这事儿托付给你,自然是相信你言出必行。”
  吴九微笑,“那便祝许姑娘一路顺风。择日再见!”
  明琇挥挥手,“哎,我就不说再见啦。实话告诉吴大哥,此去一别,我不打算再回来九阙了。聚散离合都是常事,今后会不会再见,我现在还真不好说。你我都是浮萍一样的人,好聚是缘,好散更是缘。”
  吴九乐了乐,眉目舒朗,让人如沐春风。“许姑娘真是个有趣之人。”
  “一般一般。好了,不能再跟你聊下去了,我得赶在日落前下山!”明琇将钱袋揣在胸口,转身向山下跑去,一边跑一边回头向吴九挥手。她每跑一下,银叶子就相互碰撞,发出一连串“叮铃咚隆”的脆响。
  金黄色的阳光洒满了山头。少女一袭粉裙,身形纤瘦,跑起来蝴蝶一般翩然。她的体力似乎不怎么样,跑一段便要停下来喘息一段时间,喘完又继续跑……
  吴九站在树梢上,目光随着那粉蝶穿梭在山林间,直到再也看不见那一抹粉,才转身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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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暮云滚滚而下。
  整座仙山云雾缭绕,浩气清英。
  山峦叠起,世间福地九阙占七重,群峰之中,西边那座最闹腾的一座峰,叫做灞陵峰。那里是各家各派派往九阙修行的仙门子弟的居所,整座峰上几乎全是差不多年纪的年轻男修,从五湖四海而来,聚在一处,哪怕是再森严的仙门圣地,也一准鸡飞狗跳。
  灞陵峰规定,女修未经允许,不得闯入山门。因而明琇也被拦在山门外,在山脚下休憩片刻。灞陵峰下,种着一片杏树林,粉白相间的杏花盛开,连成一片梦幻的海洋。既然景色这么美,就再呆一会儿再走吧,她如是想。如此,一坐便坐到了太阳落山。
  还是走吧。明琇也不知很清楚自己究竟是怎么想的,明明想好了要走,却又在这里怀着一颗惴惴不安的心等了好久。她本不是一个思虑很重的人,可自从找回了这具身体的记忆后,她经常处于一种意识混沌的状态,她总觉得自己心里好似有个绳结,却偏偏抓不到那个绳结的解口,越是想,就越是烦躁,倒不如索性忘了那个绳结,乐得自在。
  正当她起身欲行,只听静默的杏花林深处传来一声马鸣。
  她猛然回头,但见皑皑杏花下,青衣白马,少年与她相隔百米,四目相对。又听一声嘶鸣,少年用力一夹马腹,白马朝她奔来。
  金色的光照在他身上。他侧脸的轮廓英俊突出,仪态清高卓绝。他的肤色与寻常男子相比太冷了些,使得他看起来冷傲不好接近,可他顾盼间的神情又极为生动,让人觉得观之可亲。那双褐色的眼睛是奇异的,充满着少年特有的神采,仿佛在一副遥远的山水水墨画中点缀了一轮红日,又如在曲高和寡的琴曲中加入了快乐的、生机勃勃的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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