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很多年没有人拉过明琇的手了。她被厌弃,被疏远,而她对这一切已习以为常,因而变得冷漠,也不再主动向他人伸出手。
所以,当李青莲手上的温度传到她手上时,她本能地用力甩开。
李青莲再次抓住了明琇的手,“地底妖窟分支多,你不能和我走散,会迷路。”
明琇不习惯这样,再次挣脱了那只手。
即便这个人是李青莲,她曾经在这个世界上最信任的人之一。
她习惯的是疏远温暖、忘记温暖,只要那样,没有对比,寒冷也就不再是寒冷了。
李青莲脚步一定,松开手,将手背到身后道:“差点忘了,修士的手腕是灵气汇聚之处,如此命门,怎可随意让他人拿捏。是青莲逾越。”
手腕是许多修士看得和脖子一样重要的部位。李青莲也一直佩戴着绣着家徽“飞天纹”的白色护腕。
明琇本没有想到这一点,但他既提起,索性顺杆子下来,点头说是。
李青莲道:“那你跟紧我。”
明琇忽然想到,“跟紧你?难道你来过这里吗?”
李青莲点头,“来过。”
明琇吸了一口气,“那你刚才是骗我的?”
李青莲:“没有,是明琇并未问我。”
四壁凿痕嶙峋,布满了不知是什么东西留下的划痕。明琇屏息凝神,从她掉进这个窟窿的那一刻起,耳边就一直传来“嗡嗡”声,她刚开始只当是上下落差太大造成耳鸣,可现在看来,这种声音连绵不断,想来是另有原因。
明琇道:“李青莲,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妖怪呢?”
李青莲卖了个关子,“我带明琇来,便是信了你。明天自会告诉你。”
“为什么是明天?”
“因为想让你睡个好觉。”
“哈哈,困了就睡,天经地义!我先睡,你困了叫醒我,我们轮流值夜。”明琇说着就打起了地铺,李青莲既然说了明天再说,那她就不必多问半句。
“爽快!”李青莲在离她三步外的沙地上,靠着石壁坐了下来。
那些未解的谜团、那些放不下的夙愿,在这一刻明琇竟都没有那么在乎了,她望着李青莲,视线渐渐模糊……
你是否与也曾与梦境搏斗?
时光窃取了生命,迷茫断送了命运。
这一夜,明琇睡得很香,还难得做了一个好梦。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过去式,也就是明琇穿书一周目的前半部分
大可爱时代的朋克谪仙和琇琇1.0的故事
第15章 《蜀都赋》1
五年前的那天,天上下着蒙蒙小雨。老天一定和明琇开了个玩笑,因为一个雨天的午后,她没有做出任何出格的事,就被那个世界驱逐出境。
由于哥哥是个网文写手,明琇耳读目染,对于“在异世界醒来,我不再是我”这种常见的设定接受度比较高……
才怪!
当她发现自己魂穿到一个目测未成年的小姑娘的身体里时,发出了堪比钻孔机音量的尖叫。
从周围人的穿着打扮和街边建筑,明琇初步断定这是古穿。她对原身的姓名、身份和经历一无所知。原身全部的资产,不过怀
里两个馒头,腰间一个绣花荷包。馒头是馊的,剑鞘里是没有剑的,荷包里是瘪的。
没有钱,更没有身份,一切都陌生至极。
明琇在现代衣食无忧,拉不下脸面当街乞讨,只得靠买了身上那绣花荷包的钱囤了三张大饼,好不容易支撑过了三天。
在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三天,明琇无意间仰望天空,随后彻底摊倒在了地上。
天空中飞过一队男子“天”团。
那些人怎么上天了?
#穿越者每天都在刷新世界观
淡定的路人大婶朝跪在地上的明琇翻了个白眼:“乡下人第一次进城吧?”
明琇几乎就要口吐白沫、扑死大街上,她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拉住了那人的手。“等等,天上刚刚是不是飞过了什么东西……比如,人?”
路人大婶:“那叫御剑飞行。”
难道穿进一个仙侠世界了?明琇又问:“现在是什么年份?这里是什么地方?”
“天宝初年,陵州县城啊!”
明琇抱头道:“我果然是穿越了!!”
路人大婶:“姑娘穿越了?”
“是啊……”片刻后,明琇才惊悚地抬起头:这是什么情况,这个古代人怎么会知道“穿越”?
难道……这是一个全息网游的世界?
大婶是个NPC?
路人大婶:“姑娘,婶子的青春痘快被你给挤破了。”
明琇疑惑地看了看自己的手指,心想,原来她额头上的点不是触发菜单栏的按钮。
明琇用暗号试探:“那你能带我去找时光机吗?或者任何能退出这个游戏的道具。NPC大婶?”
路人大婶露出了些许疑惑的神情,随即拍胸脯保证:“婶子带你去找时光鸡。”
明琇惊呼:“还真是NPC啊!”
大婶嘟囔:“啥摁屁西……姑娘跟我来。”
在没有其他去处并且肚子饿得咕咕叫的情况下,明琇选择相信这位信誓旦旦说可以带她去找时光机的大婶。然后,明琇就被带去了一间茅草屋,一推开门,里面埋伏的两个男人,便一把扑上来将她牢牢扣住。
“呵呵,信教的果然脑子都不太正常,一骗一个准。”
明琇顾不及害怕,反而觉得更懵了:“我不信教啊。”
路人大婶:“域外魔族的赛因神教,这都不知道,看来是真傻啊,难怪满口胡言乱语,什么时光鸡、蒽屁西……”
明琇:???
路人大婶像是监察鸡仔那样抬起明琇的胳膊,从她的腋下到股间摸了个遍,然后对两个早早守候在此的男人说:“小丫头一个,估摸着是个雏儿,底子不错,而且人傻,不会闹事。再养个一两年身子长好了,保准是个惹人疼的骚货。交货的时候就按我说的这样说,别被恩主故意压了价。”
听到这里,明琇才知道自己这是被人贩子绑架了——还是她欢欢喜喜地走进了狼窝。
权宜之计只有顺着那人贩子的意思装傻充愣,让他们降低防范心,然后找机会逃脱。于是,明琇发出了一连串笑声。
本意是为了装傻,可笑着笑着,她便真的觉得在自己身上发生的事真是荒唐至极。
在来到这个世界前,明琇不过是一名二十一世纪的普通大学生。
在她十六岁以前,一直以为自己生活在一个完美的四口之家。后来才知道,她的妈妈与爸爸是再婚重组家庭,而从小叫哥哥的明瑄,其实是继父和前妻的儿子。她本姓华,后改了姓,又按照明瑄的名字起了“琇”。
十八岁的时候,明琇考上了大学,与明瑄是同一所。她本该有光明的未来:聪明,漂亮,不缺钱。在名校攻读机械工程专业,前途可期。如果没有这场天杀的变故,她半年后就会去研究生学院深造,研究机器学习。这个新兴领域是职场香饽饽,不愁找不到高薪岗位。
摆在面前是一条康庄大道,但明琇时常会在早晨醒来的时候陷入一种空茫的状态。
她不知道自己想做哪种人、也不知道自己想要哪种生活,她和大多数被这两个问题困惑的人们一样,也选择了那个折中的方式——向钱看。
在这一点上,明瑄和她很不一样,是个理想派。明瑄在考试方面是真正的天才,哪怕明琇凭借努力考取了和他同一所大学,也曾暗戳戳地嫉妒着明瑄这样的学神。
但是,考试亦或是赚钱,都不是明瑄真正热爱的东西,他喜欢文学。他说,文人的世界很奇妙,哪怕外部世界再怎么黑暗、一眼望不到头,在他们的文字里,都透着一股能穿透一切的光。
“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
每一个字眼仿佛是从宇宙初始的那一刻就该那样存在了,无论用算法将文字排列组合万万遍,都达不到这种穿透人心的力量。
明瑄把业余时间都用在了写小说上,废寝忘食,荒废社交。他写的是快餐文学,他取了“文学”两个字,明琇取的是“快餐”。明瑄写《文道仙途》前期设定、大纲花了大约一年,又连载了将近一年,这本小说承载着他青春期的幻想和对世界的理解
——这是他的孩子,他的世界,他的荣耀。
明琇对看小说,尤其看是网络小说这种需要在阅读时放飞逻辑的娱乐活动很不感冒。她不明白哥哥为什么要写一部收入远远抵不上时间成本的小说。《文道仙途》三十万字上架后,由于收藏少没有好榜单,同时盗文同步连载,写到接近一百万字,纯收益不到八百。
还要减去明琇申请小号给哥哥砸票打赏的钱……
再多的爱,都会被冰冷的现实扑灭。明琇记得穿越前,迷迷糊糊地听明瑄魔怔地说:我写的世界是真是存在的。
嗯……作家是该有点神经质,对自己的作品有信念感也没错。
明瑄刷新着网站,最近一个礼拜,只多了寥寥几条新评论。
【签到水经验】
【妈的**都快百万字了,男主才收了俩后宫?Are u kidding me?揽芳华和鞠文斐人设太水,让我想起了十年前的文,妖女仙女红白玫瑰早看腻了。男主快收些妹子吧,不然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