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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之当个地主[种田] 完结+番外 (咸心)


丁景在天黑前终于赶回家了,虚脱般的把沉重的背篓放在地上,累得都爬不起来了。
丁岚倒了杯水递过去:“小景,红薯都挖回来了吧!”
丁景语气弱弱地:“还有一点没挖完,明天中午应该就能全部弄完了。”这红薯虽然难挖,但最累的其实是把红薯背下山,下山的路简直是精神和**的双重折磨。
丁岚挑眉,虽然有点嫌弃这丁景干活的速度,但说话的语气依旧温柔:“没事,明天把红薯挖完,正好下午还可以去林子里再砍点柴回来。”
就连明天的任务也被布置好了,丁景心里有点后悔,直到现在,他才知道自己以前的生活是有多么的舒服。
恢复了一点力气后,上桌开始吃晚饭。
丁岚面带微笑,一直在给丁景夹菜:“小景你要多吃点,这样干活才有力气。”
丁景:……
吃完饭后,丁岚就去了隔壁刘大婶家,和刘大婶约好明天早上一起走后,才回了自家的院子。
丁巧点着油灯还在缝制衣裳,丁岚看了看她的进度,这丁巧的手法越加娴熟,缝得又快又好,估摸着明天应该就能完工,这才放下心来。
看了看自己身上的伤,恢复得也很快,应该不会耽误后天去山上的行程,和丁巧洗漱一番,两人安心睡觉。
第二天,丁岚还在睡梦中就听见了驴吭哧吭哧的声音了,起床把自己打理干净后就去了刘大婶家。
正好刘大婶也快要出发了,丁岚上了后面的板车后,刘大伯就驾驴向镇上出发。
丁岚扭头看了眼这驴板车后面的东西,这锅碗瓢盆一应俱全,就连炭都带了。
进了镇子,这刘大婶要去支个饼摊,刘大伯要去市集上卖菜,3人就此分开。
丁岚打算先去酒铺把高浓度的白酒买了,正好看到前面有一家梁记酒铺,门上的招牌看着倒是有一定年代感了,应该是家老字号。
丁岚抬步进了这家酒铺,一进去就看见一位老熟人,这不正是当初自己卖图样的灯笼铺掌柜吗?
丁岚主动上前打了招呼:“掌柜的,好久不见。”
那灯笼铺的掌柜扭头一见到她,就满脸惊喜地喊道:“姑娘,我可终于找到你了。”
丁岚看着眼前过分热情的掌柜,奇怪道:“掌柜的,可是有什么事情?”
掌柜摸着自己的小胡子,开门见山道:“你上次卖我的图样,让我的生意重新好了起来,这不是还想从你这再买新的图样吗?”
丁岚笑了笑:“这也没什么问题,但是我今天有要事在身……”
掌柜有求于人,凑上前问道:“姑娘有什么要事?说不定我还能帮助姑娘一二呢!”
丁岚求之不得:“也就是想来镇上采买一些物品……”
掌柜接话道:“姑娘你可真是找对人了,我祖祖辈辈都在这青山镇长大,这里的商铺我都一清二楚,只是不知道姑娘需要采买什么东西?”
丁岚感谢道:“那是再好不过了,我今天主要是来采买烧酒、盐,还有装东西用的坛子。”
掌柜摸着自己的下巴:“这烧酒就在这梁家酒铺买好了,这家铺子也是老字号了。”
一旁的酒铺小二十分有眼色地迎了上来,自夸道:“我们家的酒铺在青山镇上已经开了几十年了,客官你大可放心!”顿了顿,“不知客官要买什么酒?”
这做咸鸭蛋就是要用酒精度高的白酒,思忖一小会后:“最烈的那种吧。”顿了顿:“价格最便宜的。”
听到丁岚只要最便宜的,但这小二丝毫不怠慢,依旧热情推荐:“那这款烧酒可好。”
说着就开了酒封,舀了一小勺给丁岚品尝,丁岚一闻这个酒味,就知道这度数不低了,小小地浅尝一口,非常辣嗓子,当即决定就这款烧酒了。
这一斗烧酒就花了100文钱,价格已经是这梁记酒铺里面最便宜的了,用来做咸鸭蛋也算合适。
买了烧酒后,掌柜的就带着丁岚去买剩下的东西了。
路上时,掌柜的和丁岚唠起了家常。
掌柜的问道:“不知道姑娘姓什么?”
丁岚答话道:“姓丁,家住丁家村,不知道掌柜的怎么称呼?”
掌柜笑容满面,心里有所求:“丁姑娘,鄙人姓陈。”
丁岚拱手道:“陈掌柜。”
两人边聊边走就到了卖坛子的商铺,商铺的掌柜和陈掌柜都是老熟人,有陈掌柜带着,丁岚以极低的价格买了好几个用来装东西的坛子。
接下里就是买盐了,丁岚需要盐的量还不少,这个时代官盐的价格其实并不高,但盐商都是限量供应的。幸好这陈掌柜跟在身边,免了一顿麻烦,丁岚买了一袋子的盐,这所有的东西就全部置办完了。
把东西送去刘大伯那里,正好回村时可以用驴车带回去。
事情办好了,陈掌柜上前一步:“丁姑娘,我在酒楼里订了一桌饭菜,你可一定得赏脸呀。”
丁岚笑道:“陈掌柜今天帮了我的大忙了,就算是请客也该是我请。”
陈掌柜直言道:“这可不行,丁姑娘上次的图样可是帮了我的大忙了。”
丁岚倒是没有继续客气,这陈掌柜可是真心相邀,自己也是再推拒就有点不识相了。
跟着陈掌柜就上了酒楼,两人就坐在二楼的角落处,陈掌柜做主点了菜。
两人一边等上菜,一边就聊起了这图样的事。
陈掌柜话里话外的就是想让这丁岚再帮他画几张新鲜的图样,丁岚倒是并未推脱,不在意地挥了挥手说:“我当什么大事呢,这图纸我再给你画几张就行了。”
陈掌柜没想到这丁姑娘这么好说话,事情办成了,两个人饭间的气氛十分融洽,也算吃得是宾至如归。
饭后跟着陈掌柜回了灯笼铺,现在这陈掌柜的灯笼铺生意十分好。
陈掌柜带着丁岚进了后面的院子,在桌子上备好笔墨。
丁岚拿着毛笔思忖片刻,最终画了几张鱼鸟的图样,这些造型虽然在现代已经十分普遍了,但在这个时代还算新奇,最重要的是寓意好!
拿了新的图样,陈掌柜倒是非常喜悦。
拿了银子给了丁岚,这一下就给了10两银子,丁岚奇怪地看着陈掌柜,陈掌柜和气地笑:“上次我就算占你的便宜了。”
听了这话,丁岚还有什么好拒绝的,和陈掌柜道谢一声,也就告辞了。


第18章
这十两银子对丁岚来说,可以说是意外之财了。
拿着银子,丁岚打算再给家里添置一些东西,首先就是床上盖的被子。
家里的被子也不知道里面填充的是什么材料,闻着一股霉味,丁岚嫌弃地把家里的被子都放在草席下,当垫被用了。
只是如今这天气还算炎热,晚上睡觉用不着盖被子,不过要是等天气冷了,这家里的被子就明显不够用了。
村子里的人都是自己做被子的,只是这家中又没有材料,更何况如今丁岚财大气粗,决定直接买现成的被子。
进了之前买过粗棉布的布匹店,问了问这里被子的价格。
虽然这店只是开在小小的青山镇上,但也算得上是琳琅满目,应有尽有了。
店里价格最贵的就是鸭绒被,富贵人家在冬天通常都是盖鸭绒被的,盖起来不仅暖和,还非常的柔软舒适。
除了鸭绒被外,一些大户人家在冬天甚至会选择用动物皮草来保暖,包括虎皮、狐狸皮之类的,这些都是非常奢侈的做派了。
这个时代还没有现代最常用的棉花,倒是有一种叫做木棉花的填充物,因为产量少,所以其价格不低,通常都是有些家财的才会选择购买木棉花的被子。
普通人家则是选择一些用柳絮填充的被子,保暖性肯定就比不上木棉花了。
至于那些揭不开锅的穷苦人家,也是有办法过冬的,直接睡在稻草上撑一个冬天,也能凑合着活下去。
丁岚了解了价格后,最后还是挑选了一床木棉花的被子。
顺便买了些深蓝色的火麻布,这种布料十分耐磨,这颜色也很耐脏。等天气冷了,刚好可以用这种料子做秋衣。
出了布匹店,丁岚为了腾出手,打算把这些东西先送到刘大伯那里,还没到市集,就在路边看到卖草鞋的了。
草鞋好呀,不仅穿着舒适,最重要的是干活方便,非常适合走山路,让丁景穿着去山上砍柴简直绝配,丁岚十分大方地帮丁景买了一双。
然后给丁巧买了两个小姑娘会喜欢的头花,这趟也就差不多了。
大包小包地把东西都搬到刘大伯的驴车上后,丁岚思忖片刻,明天要去山上给自己的救命恩人送谢礼,这礼恐怕还得再备一点,就一套衣服也实在太寒碜了。
转身再去买了一些吃食,无非就是一些点心和小食,杂七杂八地买了一些后,丁岚才提着东西回了市集。
回去时正好看见刘大婶收摊了,丁岚上前帮刘大婶把东西收拾好后,这刘大伯就驾着驴车赶过来了。
今日刘大伯的生意很不错,往常这刘大婶卖完东西后,还得等一个时辰,这刘大伯才能完事。
丁岚把手上满满当当的东西放到车的后座上,这驴车就晃晃悠悠地回了村子。
回去时,正值下午。
丁岚付了车钱后就搬着东西回自家的院子,刘大伯俩夫妻也一起下车帮丁岚把东西给搬进院里。
一进院子就看见了这院里正散落着一些还带着新鲜泥土的红薯,丁岚满意地点头,看来虽然没有她在家监督,但这丁景还算老实地把活给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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