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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反对!江舒不就是受得了谭希孟的女人?不过这两个总统貌似都把江舒当兄弟看_(:3”∠)_
至死都是友情。
15L:
八完收工了,楼主吃饭去也!
不去理会论坛上的其他人,她翻看手中的野史,看到了一段江舒说过的话。
“个人在时光长河中,渺小如一粒沙尘。到一定时候,人的肉|体也会陨灭。
或许我做的事都没有什么意义,但或许,我还是会给后世留下一些东西传承下去。”
她轻轻合上书本,空气中有无数微尘在金色的阳光下攸得跳跃,逐渐尘埃落定。
作者有话要说:
完结撒花
功过是非,一切皆由后人评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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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几个弟弟调查了“如果你最好的朋友突然变成了女人,友情是否会变质?”
得到以下答复:
1、不会,没感觉的啊
2、不确定,男女之间没有真友谊
3、我朋友太丑了,不约不约
4、哈哈,来一发?不不,想了想还是过不了这个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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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旧文广告位宣传一下新文,
《玛丽苏文的真香女配(穿书)》
她是古早玛丽苏文的恶毒女配,
传闻她和男主角青梅竹马,
愣是比不过天降。
哈?她掏了掏耳朵,
听听,这是人话吗?
谁要跟男主谈恋爱啊!
初见就被男主记恨,
几次针锋相对,
她和男主寸步不让。
男主恼怒的对她说:
“离开我的家!”
“我绝对不会喜欢你!”
然后……
真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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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如你,既然看到这里了,顺便预收一下新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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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文1(点作者就能收藏啦):
《妖女非我愿》
最离谱的不是穿越,是穿越后被拐卖到魔窟了啊!
儿童版的生存游戏是认真的吗!
这群孩子真的都只有6、7岁吗!
个个都心有七窍、阴险毒辣,不是反社会人格都要变成反社会了!
作为唯一一个三观正常的成年人,她感觉自己能活过第二天都是个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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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丑小鸭》
灿若朝霞,花开百花杀,那是她闺蜜;
帅破苍穹,君子世无双,那是她(前)男友;
她未必没有光芒,但星辰之下,她渺若萤火。
“是你做的吧?因为嫉妒!”
“自作多情……”
“你根本不配做她朋友!”
女神的爱慕者已经替她定下罪行,恨不得把她送上刑台施以绞刑,
甚至好闲的联手打压,期望她永远沉底。
她默默的,在心里朝他们比个中指,
阿答答答!
滚粗!恋爱脑的傻叉!
让你们失望了,我才不会这么容易的狗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