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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佬们的病弱娇美人[穿书] (乔安笙)


  真的太懒了。
  不过,不妨碍余笙笙喜欢。
  女孩子多喜欢小动物,余笙笙也不例外,一直想养只小猫咪玩。可母亲程澜对动物毛发过敏,始终不能如愿。没想到,来了霍家,却可以一偿心愿了。
  这算是福祸相依吗?
  虽然父母不再关心她,但她收获了疼爱她的小姑以及两个宠溺她的表哥。
  乐观些,人生处处有惊喜呢。
  余笙笙心情乍然明媚了。她笑着抱起了猫咪,胖家伙很乖,也很重,抱一会就让她觉得吃力。她坐到了软塌上,先欢欢喜喜道了谢,再是问他:“叫什么?”
  “太太。”
  “这是它的名字?”
  “嗯,太懒太胖,就简称太太了。”
  这算什么名字?
  余笙笙抬起头看他,眼神带着不认同。
  霍昭琦弯唇笑了,桃花眼微翘,薄唇挺鼻,招蜂引蝶的好相貌。
  “这不是我起的名字,剧组那些人胡乱叫的。”
  他随她坐下来,一手支在软塌上,摸着下巴笑:“你要是不喜欢,那就换个名字。”
  余笙笙倒没有换名字的想法,只有些疑惑:“剧组?”
  “嗯。《太太的流浪之旅》没看过?它还是个主角。”
  他很自然的语气,仿佛知名电影里的角色到了现实,也没什么特别。
  余笙笙就不同了,一听《太太的流浪之旅》,激动得不行,像是脑残粉一般抓着霍昭琦的衣袖问个不停:“太太,它是太太?太太怎么会在你手里?不是说暂借了周九代的爱宠?没还回去?”
  周九代不是名,而是尊称。
  他本名周淳,出身京剧世家,系周门第九代,为传承、创新京剧艺术,常出入娱乐圈,参演过不少影视作品。因了颜值高、气质好,比一般小鲜肉还要受欢迎。
  周淳除了喜欢唱戏、演戏,还有一个为大众所知的爱好便是养猫。在他的微博里,晒出过好些猫的照片。
  当《太太的流浪之旅》首映时,有眼尖的粉丝第一时间就认出这是他的爱宠,可以说,变相为电影宣传了一波。
  太太,也理所当然地成了风靡一时的网红猫。
  余笙笙还买过太太的周边,此刻抱着原主,激动又兴奋:“太太,太太,我们握手好不好?”
  活像粉丝见面时的场面。
  太太窝她怀里,转了转黑琉璃的眼睛,懒洋洋伸了伸爪子。
  毛茸茸、软乎乎的小爪子,跟她握了下,又收了回去。
  傲娇的不行。
  余笙笙没注意这点小细节,脸贴着它的脑袋,狠狠亲昵了一番。
  太太喉咙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似乎并不喜欢这般亲近。
  霍昭琦适时地说:“它脾气不算好,不过,只要给它东西吃,就立刻老实了。”
  “别把它说的像个吃货,它可聪明了。”
  “就是太聪明了,才有奶就是娘啊。”
  余笙笙不满了,脸一板,维护上了:“不许说我们太太的坏话。”
  那俏模样像极了脑残粉维护爱豆的样子。
  霍昭琦笑眸满含宠溺,也不反驳,看她抱起太太去翻包裹,一只手不方便,拿不出猫粮,就出手帮忙。
  两人一边喂猫,一边随意闲聊。
  “二表哥认识周九代?”
  “嗯。”
  “你们关系很好?”
  “还行。”
  “他长的很好看,古装扮相还很仙,好想见一见呀。”
  “见什么?都是装的!”
  “……”
  余笙笙听出了一丝妒忌,也不拆穿,笑嘻嘻转了话题:“二表哥怎么回来那么早?”
  听女仆说,他们两兄弟都去余家参加真千金的宴会了。
  虽然竭力忽视,但还是做不到云淡风轻,想着听些关乎父母的事儿。
  也许他们会问一问她的近况呢?
  也许他们内心深处还是想着她的。
  霍昭琦心思敏锐,又是在娱乐圈闯荡过的,哪里会听不出她话语里的期待?他不知为何,心里一涩,嗓子像是被什么堵住了。
  余家喜得真千金,热热闹闹办宴会。
  舅舅、舅母在他们到达后,更是盛情介绍她。
  至于眼前的小表妹,早被抛到了脑后,仿佛没有过这个女儿。
  他觉得寒心,又替她委屈,想着她还发着烧孤零零躺床上,就坐不住了。等宴席开始,简单吃了点,便借口有事,出了门。半路上,想起好友周淳的那些猫儿,便七哄八骗了一只来讨她欢心。
  他漂亮乖巧的小表妹,也不是没人疼的。
  霍昭琦摸着她的长发,做出大大咧咧的样子:“好无聊的,也没我什么事儿。”
  他们不认也好,表妹是他家的了。
  余笙笙在他沉默的时候,已然猜出了父母的态度。她知道书中剧情,本也没抱多大希望,所以也不觉得伤心,只有些羞囧尴尬,红着脸,低低应了一声:“哦。这样啊。”
  “嗯。没意思就回来了。”
  霍昭琦大刺刺岔开话题:“你烧退了没?看我,都忘了这事了。”
  他说着,伸手去摸她的额头。
  速度很快,余笙笙没防备,就被他摸了个正着。
  烧退了,不热了,还温温凉凉的,虽然挺舒服的,但也透着点怪异。
  “你体温是不是偏低了?”
  余笙笙点头,脸红红的,解释道:“嗯,一直体温偏低。比较怕冷。”
  霍昭琦想起这跟她体质弱有关系,不忍戳她伤口,便说:“没事,怕冷多穿点。明熠楼那大魔头就不行了,跟你正相反,怕热的厉害,一出门就恨不得随身携带冰箱。”
  余笙笙被他那形容逗笑了。
  女孩子容貌娇柔,嫣然一笑,百媚生娇。
  霍昭琦恍惚了下,回过神时,有丝痴态:“你该多笑些,有话怎么说来着,爱笑的女孩儿运气都不会太差。”
  余笙笙笑着点头道谢:“嗯。谢谢二表哥。”
  她把太太抱紧了些,一边跟它亲昵,一边说:“还有你送我的太太,我会好好照顾它的。”
  她如今身在霍宅,同龄人很少,又是尴尬的身份,太孤单了,有只猫咪陪伴在身边,也算是作伴了。
  二表哥果然体贴。
  又一想自己还是余家千金时,跟小姑以及两位表哥也不过逢年过节见几面,没太多交集,没想到一时患难竟见出真情了。
  世间缘法真是奇妙。
  “一家人谢什么?”
  霍昭琦打断她的思绪,见她粉面桃腮,着实漂亮可爱,忍不住揉揉她的小脑袋,温柔道:“小孩子家家的,别胡思乱想,好好养身体是正经。可别再病了。”
  “嗯。我明天就去锻炼身体。”
  说到做到。
  余笙笙从表哥他们那里获得了亲情和力量,第二天就起了个大早,换了一身简便的衣服,出门跑步了。
  她初来霍家,还没有置办运动装,这身所谓简便的衣服是文艺刺绣上衣搭配复古风的刺绣阔腿裤裙,丝绸布料,素雅简约的白,刺绣是深邃的蓝,宽松、舒适又不失轻盈飘逸的美感。
  可以想见,这么一路跑下去,是很吸睛的。
  曾经,她性情羞涩,被人多看一眼,都要脸红的。
  不过,现在她命运突变、成熟许多,已经能学着不在乎了。
  清晨,日光熹微,她迎着微风,沿着护城河道,在杨柳依依下缓步慢跑着,也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
  据书中剧情可知,她算是病死的。
  所以,养好身体是关键。
  而如何养好身体呢?
  生命在于运动。
  那么,她需要晨跑,做一些有氧运动。
  笑一笑,十年少。
  那么她还需要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情。
  余笙笙面含微笑,轻轻吐气,没一会跑累了,就放缓速度慢步走。
  沿途有晨练的老人看到她,打趣一句:“小姑娘年纪轻轻的,这身体不行啊。”
  她听了,落落大方地笑道:“所以才要锻炼身体啊。”
  老爷爷捋着稀疏的胡子,点头道:“嗯,是这个理儿,你有这领悟还不晚。”
  余笙笙笑而不语,缓了一会,又开始慢慢提速了。
  那老爷爷还没跑远,自来熟的性子,看她快要追上来,招手道:“来,速度提起来,爷爷带你一起跑啊。”
  盛情难却。
  余笙笙只能笑着跟上了。
  老爷爷风趣健谈,自我介绍:“我姓马,马到成功的马。你可以喊我马爷爷。”
  这自我介绍也是很可爱了。
  余笙笙乖乖喊人:“马爷爷好。”
  她模样甜美,声音软糯,一开口,就把老人家的一颗心喊化了。
  马成功喜获一枚乖孙女,乐呵得不行,就把人偷带到老年人欢乐营去显摆了。
  那是个老年人休闲公园。
  赏花的、逗鸟的、穿着戏服拉嗓子唱戏的,嗯,还有长胡子老爷爷练太极的,总之,十分的热闹。
  余笙笙像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看的眼花缭乱。
  当然,老年人们也看的眼花缭乱。
  他们还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小姑娘,长长的马尾,白嫩嫩的皮肤,水灵灵的大眼睛,嫣红的小嘴儿,穿着一身宽松飘逸的素白裙裳,既清纯俏皮,又不失柔弱娇怜的风情,实在是一道迷人的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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