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长的,卷卷的,亚麻色。
是她!
顾远南出轨的女人,是她!
原来时歌查出来了!
安然一直堆积的郁闷顷刻爆发,马上冲上去加入战局,她铁青着脸,双手死死揪住沈棠的头发用力扯:“原来是你这个骚狐狸,真是不要脸,我今天要拔光你的头发!看你还怎么勾引远南!”
“啊!你敢动我的头发!我和你拼了!”沈棠最宝贝她那一头浓密的头发,此时她根本顾不上时歌,红着双眼和安然互相撕扯。
一时间,豪华装潢的店内像菜市场一样,好不热闹,又是打又是骂,引来无数路人围观拍照。
时歌功成身退,默默退回唐季旁边,悄悄扯着他往外走。
唐季低头,就看到时歌琥珀色的瞳孔里满是狡黠,笑得像只使坏的狐狸,无声说:“走吧,为你出气了。”
那一瞬,浅金色阳光穿过明净的落地窗,落到唐季微微上扬的嘴角,耀眼得时歌心口砰砰跳了几下。
她想。
唐季怎么能那么好看啊。
第12章 闺蜜篇012
【012】
晚餐是粤菜,时歌选了靠窗位置,把菜单递给唐季,很是大方说:“唐先生,随意点,我请客!”
唐季颔首:“你决定,我不挑。”
“好。”时歌熟门熟路点了荷香南瓜蒸排骨,蒜蓉粉丝蒸虾,滑蛋虾仁,腊肠炒荷兰豆,白灼菜心,蒜蓉紫贝菜,腊鸭芥菜煲,水晶蒸饺,蜜汁叉烧,还有两份肠粉。
点完见唐季看着她,她端起普洱呷了口,轻声说:“我之前生了病,很多东西不能吃,那时我就想,如果有一天我病好了,一定要点很多很多好吃的。”
唐季垂下眼,拿过菜单,又在上面选了几道菜:“我生病的时候,也有同样想法。”
他生病?
时歌想到唐季的右脚,是先天,还是后天呢?
她突然很是懊恼,早知道,她应该在书中加几笔唐季身体健康,百病不侵,长命百岁了。
菜很快上齐,香气扑鼻,时歌夹了只水晶蒸饺,下意识搁到唐季盘子里:“这个水晶蒸饺看起来很不错,唐先生你尝尝。”
咚。
时歌身后响起杯子落地的声音,不一会儿,一道阴影从她头顶盖了下来,她从碗里抬头,就看到一张铁青的脸。
啧。
冤家路窄。
时歌搁下筷子,礼貌微笑:“这位先生,有事吗?”
很好,是这位先生,不是金针菇了。
裴恒之嘴角抽动,余光瞥了眼唐季,觉得有些眼熟,一时却又想不起见过。
他丝毫不客气,自顾自拉了张椅子坐下:“时小姐贵人多忘事,不过半个月连老朋友都忘了。”说着,他看向唐季,“这位先生,是你新朋友?”
“唐季,你在外面吃饭?”这时另一道惊讶女声响起。
唐霜跟过来本来是想看裴恒之又发什么疯,好好吃着饭,突然咬牙切齿摔杯子,没想到竟然会遇到唐季。
她那摔下楼,在医院躺了半年,一个月前才苏醒的堂哥。
唐季?
唐氏集团的唐季?
闻言裴恒之脸色沉了沉,难怪他觉得唐季眼熟,之前在聚会远远见过一面,不过他是去猎艳,唐季是去露面几分钟。
时歌怎么和他认识?
想到刚才时歌给唐季夹水晶蒸饺的场面,他心口堵得厉害。时歌就是为他和白南分手?她难道不知道唐家和沈家联姻?!
他皮笑肉不笑:“原来是唐先生,久仰大名,我是裴恒之。”
唐季神色淡漠:“裴先生幸会。”
唐霜目光落在时歌身上,双手紧了紧,不过她很快舒展开来,微笑道:“这位小姐是你朋友?”
从唐霜出现,时歌就在大脑搜索她的信息,然而没有任何印象,应该是原书没出现的人物。
但看她神色,好像,似乎……对唐季……
时歌想着,在裴恒之晦暗不明的注视下,先唐季一步回答:“没错,女朋友,时歌。”她脚尖轻轻踢了踢唐季,不知道为什么,她莫名笃定唐季会帮她。
唐季眸底深邃一片,看不清情绪,忽地,他淡淡弯起唇:“嗯,女朋友。”
呼。
时歌松了口气,耳尖染上若有似无的红,她莞尔,问唐霜:“那这位小姐呢,是裴先生女朋友?”
一句话成功膈应两个人。
裴恒之憋屈不已:“我没时小姐那么强的适应能力,那么快有新男友……”
他自来熟倒了杯普洱,喝了一大口,满心火气还是降不下去。
时歌有了新男友,还把他推给别的女人。
他在她心目中真那么差?
他硬生生解释:“唐霜是我大学同学。”
原来女人叫唐霜。
时歌眉心微拧,唐季,唐霜,都是唐,姓得那么巧,不会有什么关系吧?
“原来是时小姐啊。”唐霜落落大方伸出手,“你好,我叫唐霜,是唐季的堂妹,啊。”她眨眨眼,语调轻扬,“我是养女,准确说是养堂妹。”
说完她拉开另一把椅子,准备在唐季旁边坐下:“那么巧遇上,时小姐不介意多加我和裴总两副碗筷吧。”
她用的肯定句,却没想到时歌笑盈盈的,温和说:“介意。”
唐霜动作一滞,以为她听错了,拧眉看向时歌,见她一脸正经,不像开玩笑的模样,她第一次差点没维持住笑容:“时小姐说什么?”
时歌也学着她的模样,眨眨眼:“唐小姐应该不希望你堂哥的情敌和他同桌吃饭吧?裴先生,现在在追我呢。”
“噗!”裴恒之一口茶喷出来。
唐霜灵光一闪,诧异:“你是金针菇小姐?!”
裴恒之:“……”
他搁下杯子,深深看了时歌一眼:“抱歉,突然想起我还有事,先走了,你们慢用。”
等裴恒之离开,唐霜神色自若,又要坐下:“既然裴总走了,我可以坐下了吧。”
“不行。”时歌还是摇头,正经道,“我也不喜欢和情敌同桌吃饭呢。”
唐霜:“……”
唐霜喜欢唐季。
十年前,唐知礼领养她,带她回唐家主宅那天,她一眼看见樱花树下看书的少年,从此,一眼万年。
然而唐家要唐季和沈棠联姻。
那天唐氏年会,她喝醉拦住唐季告白,后来她想不起来发生什么,总之等她回神,她被唐季推了上来。
而唐季,她爱的男人,滚下楼倒在血泊里。
没想到,这件事唐季会告诉时歌。
看来他很在意时歌。
唐霜看着时歌:“那今天我也先告辞了。时小姐,希望你明白,有个词叫来日方长。”
“我知道。”时歌迎上她的目光,笑盈盈点头,“也希望唐小姐明白,还有个词叫痴心妄想。”
唐霜:“……”
她深吸口气,扭身就走。
因为裴恒之和唐霜的插曲,时歌他们这顿饭吃到了九点,出商场的时候,外面在飘着细雨。
助理去开车还没来,两人等在商场门口,时歌纠结了一会儿,打破沉默:“刚刚的事情,唐先生没生气吧?”
唐季:“什么事?”
“说我是你女朋友的事。”时歌接着说,“那个裴恒之一直缠着我,我觉得很烦,所以……”
“不生气。”唐季指腹摩挲着拐杖,“我也不希望唐霜总用那样的目光看我,我还要谢谢时小姐。”
时歌是真心觉得唐季说话好听了。
无论是点菜,还是现在,他的每句话都让她舒服。她往前几步,伸手出屋檐,细细的雨丝落在她的掌心,像绵软的砂糖,凉凉的,却甜丝丝的。
她收拢手掌,把那些甜握在掌心,回头,暖黄色的灯光在她眼角眉梢晕染开来,是从未有过的温柔。
“那我们要不要继续互惠互利?”
今天第二次,唐季笑了,在车停在两人面前时,他说:“成交。”
——
时歌是在第三天接到白南电话的。
她受寒发了高烧,全身滚烫,想都没想直接挂了电话,拉过棉被迷迷糊糊又睡着了。
这一觉一直睡到晚上八点,要不是急促敲门声响起,她还能继续睡。
她困难睁开眼,房间里一片漆黑,只偶尔有几丝月光从窗帘缝钻进来,她直起身,在床头柜摸索了一会儿,端起凉透的水咕噜灌了几口,干涩的喉咙舒服不少。
叮咚,叮咚。
门铃持续不断响着,她披着睡袍下床,走到玄关往猫眼看了眼,是安然。
“咳。”
她捂嘴咳了声,打开门,安然没注意她的脸色,低着头,心情很不好的样子:“时歌,我有点事问你。”
安然脸上,手臂有不少结痂的伤口,看来上次和沈棠战况很激烈,时歌打开灯,侧开身子让她进来:“进来吧。”
安然跟在她身后,在沙发坐下,双眸紧紧盯着时歌:“你什么时候查到那只狐狸精的?”
时歌难受得厉害,晃了晃头:“没几天。”
安然不依不挠:“没几天是几天。”
时歌唇角弯了弯:“你问这个做什么?”
“很重要。”安然皱眉。“如果你早知道,为什么不提前告诉我,偏偏在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