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氏自知闯了祸,这会儿倒消停下来了。
后来卫卿问起她娘所葬之处,老夫人没法再瞒她,跟她说了城外荒山坟地的所在。
好歹缪岚曾经,也是京中的名门贵女,也是卫卿的亲生母亲。
现在卫卿回来了,即便缪岚不再是卫家的媳妇儿,她要去祭拜自己的生母,也在情理之中。
老夫人若是拦她了,倒显得心中有鬼。
漪兰去帮卫卿准备了祭拜用的东西,香烛纸钱一应俱全。
五年了,自从缪岚死后,卫家没有任何人去祭拜过。而以前缪岚身边伺候的人,在缪岚出事之前,就已经事先被卫辞书给发卖了。
老夫人找了个晓路的家仆,驾着马车载着卫卿去城外的荒山。
一个人的心究竟有多凉薄,才能在逼死了自己的发妻之后,连陵地都不给,而是远葬在四十里开外的荒山。
是害怕她娘会寻着路回来找他么?
马车悠悠驶出城外,有一截官道很不好走,摇摇晃晃颠簸得厉害,路面中间还有一个大坑,家仆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勘勘把马车绕着坑面顺利驶过。
卫卿坐在简陋的马车里,左摇右晃,手里摩挲着黄色的纸钱,若无其事。
到了荒山脚下,卫卿下了马车,带着祭祀用品徒步上山。
当年她娘死后,还在守灵期,她便被遣送到了乡下。她甚至来不及送她娘最后一程。
她原以为,多年不见亡母,虽不得善终,起码得以好好安葬,起码会有一个屋檐安放她的灵位。
她等,等到卫家开祠的这一天,进去给她娘上香,却没想到,等来的是她娘葬于荒山乱坟的结果。
卫卿从来不喜怒形于色,而此时此刻,她面色阴沉,双眸彻寒,恍若三九雪天里,雷云滚滚而过。
这里的杂草有齐腰高,淹没了上山的路。
家仆害怕这么深的杂草下有什么蛇虫鼠蚁,因而畏畏缩缩地跟在卫卿后面,反倒是卫卿在前开路。
到了山上,抬眼望去,见满山的杂草下,依稀可见一个个堆隆起来的小土包。
土包前没有竖碑牌,根本不知道谁是谁。
这荒山野坟,与乱葬岗有何异!
她娘缪岚,是缪家嫡女!是你千祷万求才娶回来的发妻,卫辞书,你竟敢把她丢在这荒山野岭!
她不知道那股由心里升腾起来的愤怒,是源于自己,还是源于从前的卫卿。她只知道,这是一种身心本能。
卫卿回头盯着家仆,家仆被她眼神慑得往后退了退。
卫卿声音微沉,道:“我娘葬于哪处坟?”
家仆望着满目的荒山乱坟,一时也辨不清。
他正想伸手随便指一处,好让卫卿拜拜就完事儿,不想刚伸出手指头,卫卿便歪头活动着颈子,发出骨骼声响,在顺来的风里听得十分清晰。
卫卿幽幽道:“你只有一次机会,想清楚了再回答。”
她的眼神冷凉得像毒蛇一般,家仆咽了咽口水,应是将那股随便敷衍咽了下去,开始认真回想。
当初葬缪岚时,是他带路到这山上来的。
这些坟头随着年月都已经长满了杂草,其中有几个坟头上杂草有除过,也有祭拜的痕迹。想来这个地方葬的也有像缪岚一样有名有姓的人,世间还有人挂记。
家仆找了一阵,站在一处坟头前烦躁地挠挠头,道:“我记得是这里啊……”
而那坟上的杂草显然被除过,新长出来的青草不过一两寸高。坟前还有烧过的香烛纸钱的痕迹。
卫卿在坟前缓缓蹲了下来,看着地上供奉的果品已经差不多腐烂,可隐约辨认得出,是一些橘子。
卫卿还记得,她娘生前最爱吃橘子。
橘子不知道是何人供奉的,卫卿抬起头看着满目青草翠翠的坟头时,鼻子酸红。
卫卿却是笑道:“娘,橘子过季了,这次没有。”
卫卿点燃了香烛,不紧不慢地将纸钱全部烧了。
从她睁开眼来到这个世界的那一刻起,她便已经是这个世界里的卫卿。她无法阻止过去已经发生的事,她只能做到,往后的卫卿,绝不受人摆布。
如此她娘,应该可以安息了吧。
第041章 死也要拉个垫背的么
转眼间就到了后半下午,卫卿给坟头上把新长出来的杂草除去,家仆在旁边早已等得不耐烦,道:“二小姐,该回了。回去四十里路呢,再晚就进不到城了。”
天边的斜阳凉下了温度,通透绯红。山风吹来,野草舒展摇晃。
下山时家仆走在前面,已经有之前上山开好了路,因而下山十分容易。
家仆很是着急,要是错过了时候回不了城,今晚就得在荒郊野外露宿了。他可不认为卫辞书有那么重视卫卿,会命守城的士兵专门给卫卿打开一次城门。
本来被指派带着卫卿出城祭拜就是一件费力不讨好的事情。
因而一驾上马车,还不待卫卿坐稳,家仆就骂骂咧咧地往城里赶。
路面颠簸十分不好走,恰好又走到有坑的那一段路,家仆本就对卫卿的态度相当恼火,便存心想颠一颠她,于是并没有绕开路面的那个陷坑,而是直接驾着马车就冲了过去。
那坑里有路面陷下来的碎石,凹凸不平。
车身经过时剧烈摇晃。
哪想突然重重一顿,车辙卡在陷坑里还没来得及被马拖出,这简陋的马车居然就被摇散了架。
随着马匹一声嘶鸣,车身朝一边倒去。
卫卿见状,身形利落地从车身里窜出,刚落到地面上站稳,就见车身栽倒在坑里,掠起一道灰尘。
而那家仆已经眼疾手快地解开了车辕上的套绳,骑到了马背上去。
家仆讪讪笑道:“二小姐,这路实在太难走了,现在马车也坏了,只能先请二小姐在此等候,小人快马赶回去再叫一辆马车来。”
说完不等卫卿回答,那家仆调了马头就打马前行。背过身去时,脸上都是幸灾乐祸的笑意。
一个乡下来的弃女,摆什么谱,在山上时敢用那种态度使唤他,也太把自己当回事了。
反正他又没有错,错的是这坑洼不平的路面和不结实的马车。等他赶着城门关闭之前回去以后,再将这件事如实禀报,到时候卫家要不要派人来接,那就是他们的事了。
若是没人来接,她只能自个徒步走回城了。四十里路,够她走到半夜吧。
家仆一点都不用担心就这样回去以后会受罚,因为谁都知道主母夫人厌恶这弃女得很。夫人说不定一高兴还要赏他呢。
光是这样想想都觉得爽快。
马蹄声如释重负一般,悠扬地响起在道路上,那马背上没有放鞍,因而家仆即便是骑着马,也没有胆子加快速度。
卫卿眯了眯眼,不紧不慢地弯下身,随手捡了一块碎石起来,在手心里掂了掂,道:“那我送你一程。”
“什么?”隔了些距离,家仆听不清卫卿在说什么,就随口问了一句,还顺带回头看了一眼。
这回头一眼看去,家仆大惊失色。
只见卫卿手里拈着那块碎石,忽而扬手就朝家仆的方向掷来。
那块碎石来势汹汹,且卫卿是用了力的,不可小觑。
碎石到了家仆这头,精准地击打在了马屁股上。
那马吃痛,又是一声嘶鸣,在家仆还来不及夹紧双股之时,马匹就撒开四蹄,不要命地往前跑。
马背上光溜溜的,家仆自然坐不住,一边死死抓住马的鬃毛,一边惊惶地杀猪般嚎叫。
还没跑多远,家仆就顺利地被快马颠下了马背,结实地摔在了路边,不省人事。
而那马不可能停,没多久就跑得不见了影儿。
卫卿这才收回视线,看了一眼快要落山的日头,若无其事地坐在车身外头的辕上,随手折来路边的野草叼在嘴里,慢慢嚼。
古人云:死也要拉个垫背的么。
卫卿嚼了一根,吐了,又叼上另一根。
这草茎还有点甜。
这里离回城有四十里路,即便卫卿现在上路,等走到城门那里,城门也早已经关上了。
因而卫卿一点也不着急。
她就坐在这里等,说不定有路过的车马,还能搭个顺风车。
如若是没有,今晚将就在破车厢里睡一晚,等后半夜或者明早再动身回城也不迟。
事实证明,卫卿的运气不差。
傍晚的霞光火烧一般艳烈,铺满了半边天。将近处的草,远方的山,无一不淬上一层暖红色的光。
暮色即将来临,就在这还未来得及散去的最后的薄薄霞光下,官道的那一头,出现一行黑影,正朝这边走来。
卫卿眯着眼看去,发黑的眸子里,瞳孔边缘亦染上一丝淡淡的艳色。
来的还不止一个人。
而是一群人。所至之处,鸟影飞绝,周遭一片寂静。
卫卿往车辕上靠了靠,但身子却一点点绷了起来。
若是寻常赶路人还好说,可来的偏偏不是。
随着那些人越来越近,卫卿可清晰地看见他们骑着马,暮光下清一色身着鸦青色锦衣,黑色腰带,手握佩刀,头戴乌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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