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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宠夫狂魔[穿书] (长夜孤灯)


  听她这么说,沈毅认真看着她道:“以后,你不需要打工。”
  李梦甜:“啊?为什么?”
  “因为,我沈毅的女人不需要工作。”言下之意,我会养你,你要什么都能给你。
  这话从一个霸总嘴里说出来虽然没毛病,但李梦甜却对自己的身份清楚得很,低声碎碎念:“你的女人……我顶多算个临时工,契约一旦不作数,不工作喝西北风吗。”
  “砰!”沈毅一巴掌拍在桌上,警告地看了李梦甜一眼。
  李梦甜秒怂,耸头耸脑地挪到沈毅身后,假装帮他捶捶肩,趁他不注意,溜上楼去。
  在卧室里关着门躲了一会儿,看着时间快到九点,估计沈毅应该已经出门了,李梦甜才大摇大摆走出来,迎头就碰上了一身西装革履的沈毅,眼镜片冲着她闪了一道锋利的光。
  这么看,真是个英俊潇洒的精英男啊,李梦甜莫名有些心动,但也仅限于女孩子对帅哥的欣赏而已。
  见男人脖子上的领带还没有系上,李梦甜再度变身贤妻,主动上手:“老公,我来帮你系领带,这种事本来就是我分内的工作。”
  突然被勾住脖子,沈毅呼吸一滞,身体有些僵。
  李梦甜的额头正对着他的下巴,他只要稍稍低下头来,就能在那片光洁白皙的皮肤上留下一个夫妻间常有的goodbye kiss,只是——
  他刚要有所行动,脖子忽然一紧,领带勒得他近乎窒息。
  “呃……”李梦甜扯着领带翻来覆去倒腾了半天,最后只能赔了沈毅一个有着淡淡酒窝的笑脸:“我好像并不会系领带……”
  “咳咳。”沈毅把自己的命脉从她手里抢救出来,纤长有力的手指像变魔术般的,轻轻松松三两下就把领带系好。
  往前走了两步,又停顿下来,背对着李梦甜说出五字金句:“不会可以学。”
  很巧,李梦甜上辈子就是个勤奋好学的,不仅在大学里年年都有奖学金,在火锅店打工的时候还学会了用萝卜雕花。
  沈毅走后,她一边开启吃货模式,一边在手机上搜索系领带的图解,不知不觉就被沈毅的一句话给牵着尾巴走了。
  图解太抽象,看了半天也没弄懂,她只好网购了一条领带,势必要研究到底,不能再被看扁。
  吃过早饭,管家拿着她今天的行程过来。
  上午的行程是空白的,午饭以后,有化妆团队会上门为她梳妆打扮,以保证她下午返校参加招聘会的时候能艳压群芳。
  她现在正处于大四,已经没有专业课了,回学校不过是在招聘会上露个脸捧个场而已。
  万一要是应聘上了呢?李梦甜又想起了沈毅的那句话,“我沈毅的女人不用工作”,啧啧,真不知道哪个白月光有幸成为全职阔太呢。
  正当她在脑子里拼凑着“沈毅女人”的脸蛋时,一个与她年龄相仿的女孩子在司机的陪同下出现在门口,那趾高气扬的表情,仿佛她才是这栋别墅的女主人似的。
  不会说曹操曹操就到吧?
  不管是谁,来者是客,李梦甜照样热情地迎接。
  对方精心地打扮过,并将某奢侈品牌包包挎在显眼的位置,踩着细高跟鞋毫无顾忌的走进来,身上的香水味很快飘散开。
  真是一朵花枝招展的蝴蝶啊,李梦甜对保姆吩咐道:“去榨点果汁出来。”
  “不用了。”女孩翘了翘嘴皮,自顾自找地方坐下,对李梦甜不屑一顾,抬头问管家:“表哥呢?”
  表哥?
  李梦甜迅速在记忆里搜索这张脸的信息。
  她继承了原女主对于人物长相的记忆,不过仅限于对方和自己的表面人际关系,至于关系的好坏、情感的纠葛,一律不知。
  她想起来了,这个女孩名叫季晓月,沈毅的远房表妹。
  不过这个“表”字表得有点远,往前倒推五百年都找不到血缘关系,老家也不是本地的,因为在京城读大学,家里人就托沈毅的一位表姨妈在照顾。
  至于为什么表姨妈照顾的人会出现在了这里,李梦甜对这样的套路再熟悉不过了,每一个在小说里拥有姓名的表妹,都是男主的爱慕者,俗称备胎。
  而这个季晓月,应该深得沈毅宠爱吧,瞧瞧那一副恃宠而骄的样子,下巴都要仰到天上去了。
  李梦甜对着她意味深长地一笑:“你好啊,婊妹。”


第12章
  李梦甜早年在火锅店打工的时候,见过了形形色色的顾客,练就了从长相和穿着就能看穿性格的本领。
  这个季晓月,长着一张瓜子脸,五官倒也算清秀,只是苹果肌看得出微整形的痕迹,下巴和鼻翼应该也填充过。
  二十岁的女孩需要注射玻尿酸?
  李梦甜很快有了一个猜测,豪门选媳妇讲究面相,脸型圆润、额头饱满、山根丰隆、下巴肉厚为旺夫相,而季晓月骨相并不突出,整张脸略显平淡,又因为减肥过度的原因造成面部瘦削,只能依靠整形。
  不过,季晓月有着一双白嫩纤长的手,从这点看,她家里虽不说有多么大富大贵,但从小也是娇生惯养没吃过任何苦的,说不定琴棋书画都培养过,被父母寄予了嫁入豪门的希望。
  只是这一身名牌太过张扬了,从头到脚的价钱得有十几万吧,在网红圈这种打扮叫做高级,挺让人羡慕,可李梦甜现在的审美已经被沈家的低调奢华给带偏了,叫得出品牌的东西在真豪门面前都是low货。
  再加上女孩的眼神不够清澈,充满攻击性,更不符合豪门婆婆选儿媳的标准。
  沈毅应该看不上这样的吧,李梦甜几乎可以肯定,季晓月成不了气候,绝对不是沈毅的白月光,顶多算是一闪而过的激光,刺激是刺激,不能长久。
  既然只是个备胎,万年表妹,那她在这里拽个什么劲?
  李梦甜坐到对面的沙发上,摆出一副正宫娘娘的姿态,气定神闲地看着季晓月,慢悠悠开口:“表妹来我家做什么呢?看在你和我是校友的份上,我就提醒你一下,下午就是招聘会了,不好好准备面试?”
  “我来我表哥家,你还有意见了,这是你家吗?还有,我季晓月需要找工作?”季晓月笑容讽刺,苹果肌更加凸出了。
  李梦甜:“……”这话怎么好像才听过。
  两兄妹思想这么同步?
  好好好,你们沈家的女人都不需要工作,都是腰缠万贯的资本家。
  见李梦甜不说话,季晓月气势更焰,抬起手露出了一串卡迪亚的手镯,故意朝李梦甜晃了晃,脚上那双爱马士皮鞋尖尖的鞋头正对着李梦甜闪着挑衅的光。
  季晓月知道,这对夫妻不过是假结婚,一切都是爷爷老糊涂乱点鸳鸯谱。
  爷爷可是将军,吃的枪.子都比一般人吃的饭多,将军指的婚,孙辈能说一个不字?那是要军法处置的!
  而且她以前就观察过,李梦甜嫁入沈家以后,生活水平并没有提升多少,手腕上一直还带着低级尼龙绳编织的手链呢,真穷酸,肯定不受表哥待见的。
  “表哥给我买了一条宝戈丽的限量版项链,我今天是过来拿的。”
  说着,季晓月就朝管家挑挑眉:“既然表哥不在,你去给我拿来吧,我下午要戴着去学校呢。”
  管家面露难色,又不敢随便表态,因为沈少爷真的没交待过这件事,他从哪儿给这个娇气的大小姐找一串项链出来?
  “沈毅的表妹不是不工作的吗,你下午还用去学校参加招聘会?”
  李梦甜怼了她一句,伸手拿起桌上的玻璃杯喝水,手腕上价值三千万的红宝石手镯“不经意间”显露了出来。
  季晓月被刺激得睁不开眼,紊乱的呼吸和紧咬的红唇暴露了她嫉妒得发狂的内心。
  这手镯的来历她是知道的,沈毅在拍卖会上的举动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他们都以为沈少爷拍下手镯只是为了哄新婚妻子开心。
  季晓月当时不相信,还在八卦论坛上骂那些人都是李梦甜的水军,现在被啪啪打脸,疼得要命。
  为了挽尊,她一边指责管家失职,一边拨通了沈毅的电话。
  四次夺命连环call之后,季晓月尴尬地耳朵都红了。表哥事务繁忙,不记得给她买项链也没什么,关键是偏偏当着这个女人的面不接她电话,令她颜面尽失。
  兄妹关系没秀成,反倒让一个“外人”看了笑话,季晓月撇撇嘴:“表哥应该还在开会吧,他什么事都喜欢亲力亲为,忙起来自然接不到电话,我晚上找他当面说说。”
  什么事都亲力亲为,为什么没有“亲力亲为”给你买项链呢,李梦甜第一反应就是这句话,但她没有说出来,因为季晓月那张巴掌大的小脸看起来可怜兮兮,像是要哭了,反倒让她莫名心疼起来。
  李梦甜安慰她:“没关系的表妹,沈毅也从来不接我的电话,咱们同病相怜……”
  季晓月:“谁跟你同病,你才有病!”
  话音刚落,李梦甜放在桌上的手机就响了起来,来电人两个大字显示得清清楚楚——“沈毅”。
  季晓月眼珠子差点掉出来。
  李梦甜无奈接起电话,她可不是故意要打表妹的脸,谁会想到沈毅对他那可爱的亲亲表妹完全无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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