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大佬他老婆[穿书] (夜雨微凉xi)
- 类型:穿越重生
- 作者:夜雨微凉xi
- 入库:04.10
书名:穿成大佬他老婆[穿书]
作者:夜雨微凉xi
文案:
沈念穿进了她通宵看完的一本沙雕文里
成了非要跟大佬离婚和女主抢男主的无脑女配
大佬是小说的背景板boss
脾气大,性冷淡,十分不好惹
沈念望着剧本
表示这些人她一个也不想理
婚是要离的,女主是要远离的,男主也是不用搭理的
只是,这第一步就遇到了阻碍
谁说大佬性冷淡的?都他妈是大骗子……
每每沈念次日下不来床的时候都会深有怨念
心机小白兔×狠厉大魔王
排雷:
1、洁党勿入
2、金手指粗大,介意慎入
内容标签: 娱乐圈 甜文 穿书 爽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念,霍修然 ┃ 配角: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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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睡了
“L'amour est un oiseau rebelle……”
沈念敲下最后一个字,打上完结的标签,将手从键盘上移开,身体后仰,顺手抓过桌上响得欢快的手机,放在耳边,薄唇微翘,吐出轻笑声。
“念念,你要眼红死我啊,三千万!你竟然卖了三千万!”
说话的人是沈念的闺蜜,文巧,同她一起在CC网站上写文,都有七八年的经历。不同的是,沈念近三年一飞冲天,跃上CC大神宝座,而文巧还未等来她的大红时代,现在只是个小神。
“之前就说了,要给你一个惊喜的。”沈念从座位上起身,伸出手揉了揉酸痛的脖颈。
文巧哼了两声:“如果是我卖了三千万,那还算得上是惊喜。”
“咱俩谁跟谁,有我肉吃,自然少不了你的。想要什么大礼,随便说。”沈念说完,给自己倒了一杯水。
“嗯……”文巧犹犹豫豫了半天,突然道,“我听说班长想组一个局,把高中那帮同学弄到一起聚聚。”
“巧儿啊。”沈念喝完水,慢悠悠说了一句,“你知道我的,我不喜欢参加这种聚会。”
“我知道。”文巧点头,“本来我也不想去的,可是我听说,孙嘉树也会去。”
沈念:……
孙嘉树这三个字,她听太多遍了。
从高一开始,文巧就暗恋孙嘉树不可自拔。一直到现在,这份心思还没断干净。一听说有他的消息,那份少女心又死灰复燃了。
闺蜜有这要求,当然得应。
不去也得去。
沈念从衣柜里挑了一条十分保守的长裙,简单化了个妆容。
同学聚会嘛,她得是绿叶,闺蜜才能是红花。
开着她的小敞篷,沈念载着文巧到了酒店门口。
一群人在饭桌上侃侃而谈。
逢人敬酒时,沈念便喝上几口,其余只是笑笑,并不多话。
这种场合,她向来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你们吹你们的,我当真算我输。
不料,饭局之后,班长又拉着大家一起去酒吧。
看文巧的模样,她与孙嘉树正相谈甚欢,岂会中途离席。
一群人都喝了酒,索性叫了几辆出租车前往酒吧。
沈念酒量不如文巧,酒桌上几杯下肚之后,到了酒吧,又喝了点,便有些晕乎乎的。
她见文巧与孙嘉树聊得正酣,便独自走去洗手间醒醒酒。
站在洗手池前,沈念用冷水浇了几把脸,刺激得头疼。
缓了几分后,她转身开了一扇门,解决了一下。
再出来时,竟有一瞬的天翻地覆之感。
沈念按了按太阳穴,只当是喝多了。
却没有注意,洗手池的大镜子上,她整个人完全变了一副模样。
走出洗手间后,沈念的脑袋又沉了几分,眼皮直打架,步子也走不稳了。
她强撑了两秒。
终于还是向地上倒去。
沈念不知道的是,她这一倒,竟没有栽倒在地,反而倒入了一个男人的怀里。
男人敛起眼眸,鼻尖窜入一大股酒气。
他轻松站起身,把女人抱起来,走进卧室,放在床上,盖好了被子便准备离开。
刚一偏头,却被女人勾住脖子。
沈念醉了酒,身体发热,好不容易碰到了冰凉的物体,不肯轻易松手。
她将手臂往下压了压,唇上忽然一凉。
这份冰凉,舒服极了。
又软软的。
忍不住,她伸出舌头,舔了舔。
双唇相碰,男人还没来得及反应推开,被沈念这么一舔,顿时头皮发麻,身体都酥了起来。
索性断了拒绝的心思。
沈念一尝,便觉没够,想着继续索取。
似是沙漠中的人渴求水一般。
绵密的长吻过后,男人抬眼细细端量面前的人儿。
脸还是这张脸,只是给人的感觉却有些不同以往。
“你得想好了,越了这一步就不能反悔了。”男人抬起沈念的下巴,沉声问道。
沈念晕着脑袋,听不清面前的人在说什么,只想着伸出两只爪子继续去抓。
这一抓便扯到领带。
越扯越紧。
男人一只手捉住她两只不安分的爪子,空出一只手拉开领带,解了衬衫,俯下身去……
沈念未经人事,一切都处于朦胧之中。
她痛,但又想要贴近那具冰凉。
而后,痛感过去,仿佛到了云端。
她做梦,梦着了一棵梅花树。
梅花簌簌往下落。
她睡在一片茫茫大雪中,却不觉着冷。
好像有火在拥抱她,贯穿她,给她温暖。
#
细碎的阳光透过窗帘的星星点点射进房间里,沈念懒洋洋地伸了伸胳膊,闭着眼睛去摸床头柜上的手机。
这一摸,却摸了个空。
猛地睁眼,沈念才发现这并不是自己的房间。
她以最快的速度从床上起来,打量这个房间。
不对,从未见过。
这也不是文巧的房间啊!
她究竟在哪?
正思考间,沈念突然脑袋猛地一痛,一大堆记忆浮现出来。
这些记忆,与她本人完全无关,却与她几天前看的一部一般无二。
那部是沈念闲来无事用来消遣一乐的。
女主木槿萱表面是个柔弱白莲花,娇滴滴,脆生生,但切开却是黑的,心术手段一套一套,将书里面的人物都玩得团团转。
书里有个小配角,名字也叫沈念。
父亲沈嘉祥,是个富商,年轻时得幸与豪门之子霍鸿桢结为生死兄弟,临终前终于看清了那帮吃人不吐骨头的亲戚的嘴脸,便将女儿托付给了好兄弟。
原主于十六岁便在霍家生活。
霍鸿桢长年疾病缠身,担心命不久矣,便在原主二十岁时做主让自己的小儿子霍修然娶了她,算是给了死去兄弟一个交代。
论起原主和霍修然的婚姻,那叫一个笑话。
原主在霍家生活四年,与霍修然见面的次数一只手都能数过来。
她怕他。
从十六岁住进霍家的第一天起就怕他怕得要命。
但霍老爷待她极好,比对亲闺女还好。
于是,当霍老爷提出要她做霍家儿媳妇的时候,她不忍拒绝,低着头答应了。
领证当天晚上,霍修然就拿出了一纸协议。
上面白纸黑字写清楚了他们的关系。
他们分房而居。
处在一个屋檐下,却犹如陌生人。
原主起初还是想维持这段婚姻的,不外乎其他,单论优渥的条件,就让她心动。但是久而久之,原主每每面对冰冷的环境,熟悉又陌生的丈夫,以及一大堆眼高于顶的霍家人,都会萌生逃离的心思。
众人都以为她是养尊处优的霍太太,婚姻幸福。
可其中滋味,只有她知道。
婚后约莫一年,霍老爷因病去世。
处理完丧事的第三个月,霍修然同原主说了一句话。
他说:“你什么时候想离婚了就跟我说。”
这是霍修然同原主说过最长的一句话。
原主想离,却有点舍不得。
终于,在遇见金迟的一瞬间,这份舍不得也变成了舍得。
她离了婚,同金迟说,他们可以在一起了。
可结果,金迟却告诉她,这只是他跟木槿萱打的一个赌。
赌他能不能挖得动霍修然的墙角。
霍家是世家豪门,钱权均有。
霍鸿桢这一脉,经手房地产生意,除了两个女儿外,只有霍修然这么一个小儿子。自霍鸿桢病后,集团逐渐到了霍修然手里。
霍修然也就成了这本书里名副其实的大佬。
挖大佬墙角,算是木槿萱的一个恶趣味了。
沈念选择看这本书,还有一个原因。
书里的女主木槿萱有一个金手指——变美指环。
女主钢琴专业,凭借这枚指环,一路美美美,开挂似地踏入了娱乐圈,成为圈内最美花瓶。
业务能力不过关不要紧,美就可以了。
沈念一口气看完,只是对里面沈念这个小配角有点膈应。
没想到就这么点膈应的心理能让她穿到书里来!
虽然是比不上霍家豪门太太的生活了,但沈念本身的日子过得也不差。父母均是大学教授,加上又是独生女,打小就是娇宠养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