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江南就是文化中心,一部小说火遍江南了,其他的地方就算没看过,也会知道名声。
然而没办法,连翘选择了留在嘉定,这是人家的选择。女作者的确不如男作者方便,他们也只能接受。
然后现在《宦海》出来了,虽然依旧是在《朝日报》上面连载,但是大概是得益于《海上归来记》打下的良好基础,苏州各地多多少少都收到了风声。其中有《海上归来记》的死忠粉对作者乔琏的新小说也很有兴趣,于是抱着看一看的想法,托人买了有新连载的《朝日报》。
这个时候的《宦海》和当初的《海上归来记》不同,《海上归来记》更像是富一代,必须要自己打江山。《宦海》虽然一开始也只是有限的几个人感兴趣来读,可是产生好评之后口碑发酵很快,读者增长也很快。
这是因为《海上归来记》带来的好感还在,很多人虽然没有第一时间看乔琏的新书,但都是潜在读者。听说她的新书非常不错之后,这种潜在立刻就能转化为现实。
这下东华书社可坐不住了,《宦海》声势来的比《海上归来记》还要大。以一本地方县城日报上的小说来看,话题占有率太高,简直就是一个小奇迹。
明白这是人家乔琏先生又放出一个卫星之后,李昌德赶紧过来,就是为了快点定下《宦海》的出版事宜。
报纸上小说连载的好,要出版,这是好事,连翘当然不会拒绝。既能赚名气,又能拿钱,何乐而不为。至于和东华书社合作,那也是没有丝毫问题的,他们之前合作的很好,不出意外的话,她肯定是想继续合作的。
但是出乎连翘意料的是,东华书社提出了和她想的不同的出版方式。
她原本想的是和之前《海上归来记》一样,小说完结之后进行出版,让读者一次性看个爽,这没什么问题吧。
然而东华书社对此有不同的看法。
李昌德有一张很适合做生意的脸,不是特别英俊,又不会让人觉得难看。看起来让人觉得亲切老实,使人相信。只有在偶尔不经意的时候,才会泄露一两分属于商人的精明。
现在他的眼睛里就是这种精明之色,他向连翘解释道:“乔琏先生这部《宦海》可不同于前头《海上归来记》,《海上归来记》才四十回,《宦海》您肯定是打算长了写,写成一百二十回的吧?再者说了,您如今也有名气了,不是《海上归来记》时没有多少人知道了。”
“这种情况下,最合适的不是等到小说写完了,书社才出合集。而是在小说连载的时候就出合集,一册一册的出。因为有名气了,所以读者肯定都是买账的。更何况要想啊,这名气也是会对那些不讲究的小印刷贩子的,他们会不会趁着还没有出合集的时候就做册子?”
不得不说,李昌德说的非常有道理,连翘想也没想就答应了。
这种形式在后世的出版业还是挺常见的,最有名的不是网络小说使用,而是日本的漫画使用。在杂志上连载的漫画,每当攒够了足够的话数就会集成一册,连翘当年也是等漫画的人啊。
连翘答应下来这些,至于版税之类的事情只是略说了说——如今连翘已经不是新人了,东华书社又打定主意拉拢她,两边在这个最容易有分歧的问题上倒是没有太多纠结,三两句话就说定了。
连翘唯一只在最后的时候提出:“小说出册子的时候‘宦海(上)文魁’做名字可以吗?”
见李昌德不解,连翘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这书不是要出一百二十回,而是二百四十回。我想的是,前一百二十回是上部《文魁》,后一百二十回是下部《权柄》。我觉得分清楚一点比较好。”
这个时候一部小说有多长没有人限定,不过大家都默默遵守着潜规则。回数都是二十、四十、六十、八十、一百、一百二十这样,也有人不这样,不过那都是极少数的非主流。
至于一百二十回这个上限,迄今为止还没有人打破过。连翘一来就要打破不说,还是一下就翻了一倍,李昌德这时候都惊的睁大了眼睛。恐怕在他这种读现在小说的人眼里,想不出来有什么内容值得写二百四十回吧。
然而网文风雨里出来的连翘会告诉他:有的。
不过短暂的惊讶之后就是兴奋——这是一个很简单的算术题,假设一套书,因为很受欢迎,一册能卖一万本,那么这套书是六册比较赚钱,还是十二册比较赚钱?傻子都知道答案。
虽然小说长了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譬如预算有限的读者望而却步,有些册根本不会买。又或者看到后面疲惫了,最后就不再买了。
但是相对而言,利大于弊。
后世谁不知道大几百万字甚至上千万字的网络小说是在水字数,可是只要依旧有不少的读者在看,作者就会接着水下去。
更明显的例子,看看漫画杂志上面连载的漫画,受欢迎的漫画哪怕被指责剧情重复又拖沓,杂志社方面也会要求作者继续连载,而不是完结掉。
做生意的都不傻,他们知道哪一种才是最有利的。
至于说这么长的小说后期会不会崩溃掉...说实话很有可能。
实际上他们做书社生意的也见多识广,知道不少小说作者以前并没有写过特别长的小说。忽然执笔一百二十回的标准大长篇,往往越到后期越难以为继。一百二十回啊,写作时间长、格局宏大、出场人物众多...这些综合在一起,对于很多作者来说就是一个噩梦。
就像后世只玩过小成本的导演,突然让他执导一部好莱坞两亿美元级别的大片,手忙脚乱才是正常的。
不过总不能因为怕对方后期崩溃掉就不让对方往下写,然后自己也不赚这笔钱了。李昌德商人本色,疑惑放在心里,点头笑道:“自然是可以的——那就等着乔琏先生的鸿篇巨著了!”
第54章
“...自打那秦五爷往苏州河前过...”
新出场的女戏子是个新人,才不过十三岁的年纪,一件白绫衫子,一条白绢裙子,腰间束着一条鹅黄色汗巾子。人家都说要想俏,一身孝,这话果然不骗人,人长的好,扮相也好,一出来就是一片的叫好声。
这就是碰头彩!
苏州,帝国的腹心,也是这个国家最璀璨的明珠。这里一座城市就生活了上百万的人口,经济发达,文脉昌盛......类比生活水平,此时的苏州堪比后世普通的小城市。当然了,这是只拿苏州城进行对比。
除了没有后世的高科技,这个时候的苏州放到后世的一干中小城市里一点都不违和。而这样的城市放在这个时代,那就是超越时代的奇迹。
不要说从国外来的传教士和商人了,就是这个帝国本身,从北边、西边来的外乡人,乍一来到苏州,也要为这座城市所折服。
她是这样富庶、繁荣、发达、美丽......
沿河修建的戏园子正在唱大戏,苏州的富庶很是养活了一批有钱有闲的子弟。这些人能够整日玩花遛狗、斗鸡走马,至于说茶馆里听书,戏园子里看戏,路上再买上几张报纸茶摊上坐了看...这就是他们的日常。也只有这全齐活儿了的人,才会被认为是到位到家的苏州子弟。
许文华不像别的有钱子弟,在戏园子都有自己的包厢或者包座,但是凭他的名声,只要报出名字。无论是哪一家戏园子,立刻就会奉他做座上宾,找最好的位置请他坐了去看戏。
‘北宋南丁’是小说界南北两大巨擘,然而其中的‘南丁’,也就是‘草堂老翁’丁一新都十分羡慕他。草堂老翁是他的笔名,不过他这个人很习惯换笔名,所以名下还有好几个名字,只不过这个名字最常用而已。
丁一新在小说界地位比许文华略高一些,又出道早,是个大前辈。他是认识许文华的——前年他从成都搬到苏州来住,当时就是许文华接待的他。许文华前年的时候才刚刚‘封神’,算是新晋神,丁一新和他玩了几天。
等到苏州的房子整理好了,一家人搬进去,这才在自己的文章中写道:“文华个性潇洒,自得乐趣,我不如矣!”
全文的意思提取一下,大意就是说,丁一新感叹,虽然他地位高,辈分高,赚的也比许文华多。但是他羡慕许文华啊!许文华年少成名,比他年轻比他帅,整个苏州走到哪里都是座上宾,各种娱乐消费都不要钱的——还有没有天理啦!
丁一新都羡慕的,就不要说其他的小说作者了。
许文华擅长玩乐,戏评、美食评等简直是全城乃至整个江南的风向标,这些地方的老板可不是要好好伺候他!只要他能说一句好话,有的是好处!也是因为此,大家也就不吝付出了。
等到这一折戏演完,戏班子的班主特意到许文华的包厢拜访他。说是拜访就是说好话、给红包,说了几句话,言外之意就是想请许文华捧捧他们戏班子,捧捧他们手下的几个角儿。
许文华评这些东西,不能说完全不收钱,他并不是那种刚正不阿的圣人。只不过他的底线在于,他说可以的东西,确实还不错,至少不会以次充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