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起连翘之前说的种种营销手段,丁一新显然对这个新游戏更感兴趣。也是,营销手段再好对于他来说也就是听一听而已,有的还能想象到笑过,击节称赞一番,有的就是想象也不能够,只能看最后的结果。
游戏就不一样了,在场都是爱玩的,一下就跃跃欲试起来。
连翘无法,只能问丁一新要了一些玉版纸,做了一副比较简陋的狼人杀纸牌。点了人头,玩起了这个游戏。
这个游戏一旦玩起来就不得了了。
‘狼人杀’这个游戏对于没有玩过,特别是也没有看别人玩过的,就是一个普通的游戏而已。说不定还会觉得规则听起来很复杂,生出抵触心理,根本不想玩。但是一旦上手了才会发现这个游戏不简单!
首先这个游戏考验的是参与者的口才、观察能力、推理能力等方面的能力,在一开始的时候大家还不知道怎么玩儿,只是懵懵懂懂地跟着连翘的节奏来了一盘,全当是熟悉了流程和规则。
在场的都算是这个时代的聪明人了,经过这一遍就有了一些体会。特别是从连翘的身上,大家看到了榜样——卧槽!游戏还能这样玩?
对跳、悍跳、挡刀、反水、反水立警、倒钩狼......
有些事情是需要启发的,一开始大家还有点拘束,不知道要怎么玩这个游戏,一旦投入角色之后就不一样了。虽然没有像后世一样有大堆总结出来的技巧,但是人聪明啊!很快就有了自己的体会。
演技、观察力、口才...这些东西在一个小小的游戏里交锋。经常最后结果揭晓的时候大家才发现,某个浓眉大眼的家伙竟然叛变了革命——看他平常表现的多老实,没想到在一个游戏里暴露出来了,是这样厉害的人。
“不行了不行了,朋友没得做了!说实话,这一把你要是再骗人,咱们以后就互相忘掉住址,不再信件往来了。”王思齐挥着手,对丁一新嚷嚷着。
这时候大家都玩了五六盘了,到这个时候越来越精彩起来。
对于王思齐的嚷嚷,丁一新倒是表现的义正言辞:“你相信我,这次是真的,我才是算命师,早就验证出许文华就是妖怪了!”
许文华冷笑一声开始自辩。
一开始的时候大家玩这个游戏还受到了平常印象的影响,譬如平常丁一新诚恳,这时候看他的脸也比较相信他。相反就是许文华,往往成为大家第一个怀疑的对象,不管三七二十一,先送出局再说。
但是游戏玩到现在,大家也知道了,平常的好人不见得这时候也是好人。平常很让人怀疑的家伙,这个时候说不定抽中了神民牌,所以也不能一竿子打死。
前几局都冤枉了许文华,这个时候大概是心中有一咪咪愧疚吧,反正至少愿意听他自辩。
说起来许文华也算是口才了得的一个人,以前怼人的时候就能看出一些了。这个时候来自辩,大家对他心有成见的时候没什么用,但一旦放下这个成见,那就是分分钟要被说服的节奏啊!
又加上连翘这个老玩家在一旁推波助澜...嗯,妖怪一方赢得很干脆,许文华和连翘两个‘妖怪’将其他人玩的团团转。不止骗过了神民,还骗过了其他‘妖怪’,实际上将其他妖怪拿下的也是他们,这是为了让整个过程中让自己显得清白。
这一局的成功简直将其他朋友杀出了心理阴影!
连翘是个女孩子,不好意思对她怎么样。许文华就不是了,被其他人按在地上摩擦。偏他还不知道低调,得意洋洋道:“这就是你们了,明明是自己蠢,却怪我们玩的好?”
连翘听他说这话,都不忍心看他下场了。
完事之后才坐到他身旁,见他头发弄得乱七八糟,便拿出自己的小镜子借他:“好歹整理一下头发罢——你方才少说两句讨打的话也不至于这样。”
许文华靠在一张圈椅上,挑了挑眉,眼睛里全是笑意:“逗他们也挺有意思的。”
说着也不接过镜子,而是示意连翘举着镜子,他就着镜子直接整理起头发来。
连翘手举得酸起来,换了一只手,然后轻轻甩了甩手腕。许文华全看到了,笑着调侃道:“我运道倒是好,有咱们大名鼎鼎的‘乔琏先生’扶镜。这样的事说起来万金不换的。”
见连翘不说话,许文华又凑了过去,一下抽出了她手中的小镜子,低声道:“你这小镜子精巧是精巧了,却不算珍贵。我那里有朋友送来了两柄珐琅水银镜,珐琅的手柄烧制的好看,说是专门供宫里用的,我送你好不好?”
第286章
“谁稀罕要你的镜子?”连翘拿回了自己的镜子,转身就和其他人坐在了一起,并不理会许文华。
许文华却不恼她,又问她:“明日打算去登山,你去不去?”
连翘意外地看了一眼许文华,摇摇头:“登山?那你说的迟了,也是巧了,也有人请我登山,就在明日。我都答应人家了,您要是诚心请人登山,下回可别说的这样晚,等到前一天才开口。”
连翘虽然更多时间是在家写小说、看小说,出门的交际相比起其他著名作者要少很多。但她咖位和人缘摆在那里,有什么人请她出去玩是一点都不奇怪的,所以许文华只当是寻常,点点头就算是知道了。
然而等到第二日,在同一座山上遇到了连翘,以及她同行的人,徐文华这才觉得哪里不对劲。这不是他想象中的许多朋友一起!同登山的除了连翘以及跟着她一起出门的小厮小虎,就只一个年轻男子而已。
他对这个男子有印象,记得是前一段时间给连翘做过助手的人。虽然平常没有什么交集,但因为他之前写过连翘的模仿文,还拿连翘炒作过,所以许文华注意过他。
当时他还拿这件事嘲笑过连翘——以德报怨,说得上是圣人了。其实他知道连翘并不是以德报怨那么简单,而是事情已经过去了,而宋文静经过了详细的考虑给她推荐了这样一个人,所以才接受的。只是许文华就是嘴欠,非要那样说她。
彭冬生是这个年轻人的名字,至于笔名之类的,许文华还真不记得。这就好比后世让一个大神记住一个小扑街是谁,这不是开玩笑么!
说实在的,彭冬生对连翘怀有某种憧憬,他早就看出来了。不只是他,当时连翘的友人中,凡是对他有印象的都多多少少看出来了。当着连翘的面的时候他似乎很避讳这件事,但是连翘看不到的地方,他并不注意去隐藏这种憧憬。
但是包括许文华在内的友人都没有将这当回事,只能说行内优秀的女作者珍贵异常,哪一个身旁没有几个同行的裙下之臣那都拿不出手!连翘作为如今最新崛起,势头好的惊人的女作者,憧憬、仰慕她的男作者多了去了。
多这一个不多的,少这一个也不少。既然他没有打算让连翘察觉到他的感情,没有打扰到连翘的生活,那么旁的人就只当这是寻常了,并没有人在这上面太过上心,还要特意提一句。
“你这体力也太差了...还说你是喜欢外面走一走的,结果就是这样?”彭冬生嘲笑着连翘的体力,这种嘲笑有一种一般人没有亲近。有的时候就是这样,关系不到那个份上,说话只能客客气气。这样不客气的,那才是关系真的不错。
连翘喘了一口气,这座山算是开发的比较彻底的景区,修出了石头台阶的路,上下山都挺简单的。但是这对于她一个宅女来说依旧非常吃不消——爬楼头的痛苦,经历过的都知道。
连翘倒没有闹脾气,她到底是一个早就习惯了独立的现代小姑娘么。所以只是挥挥手,好容易喘匀了一口气道:“哈,不行了,呼呼,那个、那个我得原地休息一会儿。”
说着又抱怨道:“咱们登山是为了亲近自然、锻炼身体,又不是来挣命的,走那样快做什么?”
连翘这一日穿的是一件浅粉色的窄袖胡服,她鲜见穿这样娇俏鲜嫩的颜色和款式,看在眼里十分扎眼——虽然不是那样适宜她那艳丽精致的眉眼,但偶尔这样倒是显出她的年纪来了,另有一种动人。
她这时跟在身后也不像一般的女子一样撒娇抱怨,反而强撑着跟上来,相比之下竟然更加让人可怜可爱。
彭冬生看着有些不近人情,但看连翘这样也忽然有些心软了,嘴上没有多说一个字,人却停在了路旁,倚靠着一块大白石。
“文华兄,你这是怎么回事?”朋友黄超人在身后慢慢赶了上来,拍了他的肩膀一下。
许文华没见过连翘这样鲜嫩的样子,一时之间看住了,这才想起来连翘才十六七岁,这个样子才是常理。只能说她平常压的住重颜色,加上说话做事从来没有不周全的,以至于大家忘记了她还小呢!
“豆蔻枝头,袅袅娜娜。”黄超人显然也看到了许文华看到的景色,赞叹了一句。
然后就是许文华的怒视。
黄超人举着手作无辜状:“你瞪我做什么?我不过是实话实说而已。你要瞪也该瞪那个年轻人,你当那个年轻人是好相与的?”
黄超人说的年轻人指的当然就是今日约连翘一起登山的彭冬生,这个许文华过去从来没有在意过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