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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文豪 金推完结+番外 (三春景)


  现在黄超人搬走了,猫也带走了,却没有想到新住进来的还是一只猫。
  乍一看能够接受了,后面即使知道连翘不是猫,厌恶感也不会存在了。许文华看了看那张圈椅离连翘躺椅的距离,麻利地挪近。
  拿出一张手帕替连翘擦擦脸,又清理了一下毯子和衣服:“杏仁还是酥饼?”
  连翘被太阳晒的软绵绵的,点点头:“杏仁!”
  许文华剥开杏仁喂了连翘一颗,然后自己也吃了一颗。
  连翘默默地接受许文华的投喂,忽然觉得自己好像被这个时代同化了。这种亲密的动作,放在现代,她会和男性朋友发生吗?不会的!
  按理来说古代人应该更保守...实际上不是这么回事。只能说古代这个环境下,容易造成极端的情况,也就是保守的真的是保守异常。而开放的话,开放起来也是很惊人的!
  保守就不用举例了,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男女七岁不同席之类就是典型。至于说开放,也可以从历史中寻找记录——以民风开放的唐代为例,与名士相交的道姑李冶和名士刘长卿留下的千古第一荤段子‘山(疝)气日夕佳,众(重)鸟欣有托’,在千百年后依旧闪耀着大胆豪放的光芒!
  非要形容的话,那就是普通人循规蹈矩,极尽压抑。而能够出位的人,包括那些以作风大胆闻名的名士,往往会放肆的可怕。而且非常有意思的是,不管是这些人本身,还是旁观者,都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
  就像是连翘穿越之前大众对于艺术家们的‘包容’,也不知道是哪一代流传下来的洗脑金句——艺术家就是会有一些不一样的地方巴拉巴拉,更可怕的是还真被洗脑成功了!
  自此之后要是哪个艺术家的生平被搬出来,以正常人的角度来看无法理解怎们会有这种人,但是一想到对方是个艺术家,不免感叹一句‘哦,毕竟是艺术家么’这样。大概唯一能超越这个的,只有‘哦,毕竟是哲学家么’了。大众印象中,感觉比艺术家更古怪的或许只有哲学家了。
  有一天他们打算去毁灭世界,似乎也没有人觉得有问题【反正他们也只能大声逼逼而已...
  连翘现在就是这样了,和许文华这种程度的接触她竟然觉得完全ok!当然,反应过来自我谴责了一番,最终比较安慰的是她不能想象和随便一位熟人都这样。大概、大概只是和许文华这厮太熟了吧!
  没错,一定是这样!
  已经熟到当成是闺蜜了呢!
  连翘这样想着,偷看了许文华一眼。许文华最让连翘觉得好看的地方就是眉毛,眉峰十分的锋利,眉尾斜斜地一拖——这是什么神仙眉毛吗?感觉画师都画不出来这样好看的眉毛,让许文华整张过于唇红齿白的脸一下就英气逼人起来。
  但是除开眉毛不看,睫毛好长,眼睛好大...果然是闺蜜吗?
  简直23333
  最终打断了连翘乱七八糟联想的是许文华伸过来的手,连翘下意识地就张嘴了,是乌梅果脯。
  既然有这么一个朋友来了,连翘索性不再在阳光下昏昏欲睡。坐起身来:“你今日无事可做?”
  许文华瞟了一眼连翘手上小说的书皮,发现是自己的一册中篇小说,有点微妙。立刻调转了目光:“聚会没什么意思。”
  连翘没问这次的聚会没意思在哪里,了解地点点头。想起什么一样拿出小说本子:“这个小说我有话说...这个安排应该是故意的吧?”
  连翘之前就一直在为许文华小说中的一个情节挠后脑勺——这大概是写过推理小说的后遗症,对各种线索越看重了。如果是一个随意的作者也就算了,偏偏是许文华。许文华虽然是个言情小说作者,却也很缜密,不可能前面的伏笔后面没有照应。
  许文华听连翘说起,很快知道她是在说什么了,点了点头。对于这个梗他印象深刻,这是他特意写的一个‘彩蛋’。但是他没有想到这个写出来竟然没有几个人发现!没有什么比抛媚眼给瞎子看更加尴尬的了。
  至此之后他再次调低了自己情节设置的一些要求,这种埋的很深、最终解决的也很隐晦的伏笔,以后还是算了吧。
  现在听连翘一语道出,其实有点高兴。只是他的高兴又不能表现出来,只能清了两下嗓子,不经意一样问道:“这小说怎么样?”
  连翘想了想:“一般般罢。”
  怕许文华多想,连翘赶紧补充:“我是说与你其他的小说相比就是一般般了,不上不下。”
  似乎是这句话打开了话篓子,连翘开始滔滔不绝起来:“你的小说本子,第一本出名的就是《洪三娘》罢。这小说就看出你的野心了,定要在讨好各种人之间权衡...以第一本小说来说,常见的毛病,想法太多了,不懂得取舍,反而没有了亮点。”
  “至于说这部小说,有很多地方特别新奇,但就是新奇而已,有些失之于卖弄了哦!”连翘笑着冲许文华眨了眨眼:“你一定以为没人看出来...真是太懈怠了,当时是不是你正得意忘形的时候?”
  回忆写这部小说的时间,还真是那样。
  一般情况下,如果被人说中这种痛脚,是会恼羞成怒的。特别是许文华这种容易跳脚的,应该更加明显才是。但是这一次他并没有那样的反应...许文华如果想要冷静思索的话,的确可以做到比谁都冷静。所谓易燃易爆,只不过是他的一种状态而已。
  连翘就像是知道他不会因为她这样正经的评论而生气一样,笑着看他。许文华笑着摇摇头:“行,你说的都对!那你说说看,最满意我哪册小说。”
  连翘不假思索:“《浣花记》!”
  “为何是《浣花记》?”许文华这次是真的有点惊讶了。
  许文华到如今,各种中篇、中长篇小说也写了不少了。虽然他一直在商业和艺术之间做着艰难的平衡,但是总体而言,一部作品肯定会有偏向商业的和偏向艺术的。前者拥有知名度,也往往站在后者鄙视链的下端。
  重视商业的那一类作品读者多,读者力量以量取胜。重视艺术的那一类作品口碑好,读者力量以质取胜。这两类作品之间争执谁好谁坏向来是许文华读者们的保留节目,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这倒也不奇怪。
  但是《浣花记》啊,这部作品绝不是商业与艺术平衡的典范,而商业与艺术也没有将其中一样做到极致。就连比烂,也不能算是许文华所有作品中最烂的一部,所以存在感一直低的发指。
  所以,为何是《浣花记》?
  “说不清楚的...只能说《浣花记》里有一点真心吧。”连翘说的很模糊,因为她不想让场面尴尬。
  当初她是很认真地想要在写作这行当混饭吃,所以网上买了不少写作相关的课程。说实在的,大多数很催眠,没个鬼用,但偶尔还是有一些有意思的。
  分析作品中的文字,领悟一些作者的‘内心’,听起来很玄学,但不是不能做到。至少一些比较明显的意向,还是能够作为证据,了解作者的。
  这时候的作品还比较质朴,所以分析起来其实相对简单——这就是连翘不能照实话说的原因了。非常隐秘的心情被人看穿,将心比心,连翘并不觉得那会是很舒服的事情。如果那个看穿的人还是生活中的熟人,那就更加尴尬了。
  许文华看着含糊过后,不再说话的连翘,慢慢握紧了手强自忍耐——他忽然想起了王思齐的话‘如今乔琏先生难道不是咱们苏州最漂亮最讨人喜欢的姑娘么?’
  她确实讨人喜欢,不只是苏州最讨人喜欢,简直是全天下最讨人喜欢!
  最可怕的是,她不知道自己有多讨人喜欢!
  真是要疯了!


第222章
  连翘自从将《神仙书》最后二十回文字交给宋文静,已经悠哉游哉过了大半个月不用工作的日子了。但依旧是那个话,作为一个现代人,其实是没办法沉迷于这个时代的许多快乐的。
  所以最后她只能‘我爱工作,工作使我快乐’了。
  重新伏案,她首先要想的当然是写什么小说了。对此唐宋很有话说,立刻要求道:“《神仙书》宏大的很,还能写呢!光是那些大人物、往昔历史什么的,前传、外传就不知道能写多少了!你不写,都便宜那些私下写的了!”
  连翘想了想:“等我哪一日有兴致了,用各种短故事的方式出外篇罢!将一些没有解释清楚的东西都解释一番。至于说现在,实在是写腻了...一个故事写太久了就会觉得没意思,我想换个新故事,完全不一样的那种。”
  作为连翘脑残粉,第一乔琏吹的存在,唐宋是绝不会认输的,立刻捧场道:“正是这样呢!如今写小说的大家个个只知道求稳,一样小说走红的,就只写这一样小说,轻易不换。都没有乔琏先生的气魄,从没有重样过!”
  唐宋吹是吹过了,却依旧没能说出什么有建设性的提议。大概他就是网游当中面对大神打副本,只能喊‘666’的菜鸡吧。
  连翘也不介意,这种事情只能自己想。
  最终是在朱敏一句不经意的话中得到了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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