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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文豪 金推完结+番外 (三春景)


  这对于史官来说也是一件激动人心的事情!
  而华夏人又是一直对历史有着‘蜜汁热情’的国家,自古以来就有意识地将历史记录下来。而这种挖掘更早历史的事情,感觉上就是要名传千古了!恐怕史官、礼部、广大士林,知道这个消息,立刻就要撸起袖子上了!
  实际上也是这样,因为这件事的影响力,甲骨文的消息很快就以一种恐怖的传播速度扩展开。由南到北,快速推进!东华书社还想着怎么替连翘在北方扬名,好卖她的小说呢,现在也不用了。
  北边没有几个人读过乔琏的小说,但是随着‘甲骨文’这一十分具有政治意义和学术意义的信息流传到这个大帝国的政治中心,‘乔琏’这个名字立刻变得炙手可热起来。
  主要是国家很重视这件事!然后往下,读书人也很关注这些事情。天子脚下本来就对这种具有政治意义的事情比较敏感,再加上读书人对身边人的影响力。大家都知道了‘甲骨文’是一个写小说的人弄出来的,写在他的小说中。
  这就是一个引子,之前宣传‘乔琏’,大家都会说这是谁呀?而这个时候北方以京城为中心的读者会‘哦’一声,就是那个弄出甲骨文的罢!不要小看这一点知名度,这对于作者来说很重要!
  一本小说质量才是基础,但是能不能在最开始打开市场,很大程度上是需要作者的知名度的。这也是为什么原本东华书社打算先宣传宣传的原因,没有人知道作者、知道小说,小说质量再好,那也卖不到白金销量啊!
  促进自己的小说在北方的销售量,这是意外之喜。说实在的,连翘最开始没有想那么多,也实在想不到!她想的事情很简单,让专门研究这个的人能够提前发现、提前保护、提前注释出来,然后自己顺便赚一点小钱。
  她是不缺钱,但是不用耗费精神,轻松愉快就能赚钱的话,谁又会嫌自己的钱多呢?
  实际上她也确实赚到钱了,在这件事发酵之后,一个月之内南北皆知。这个时候‘龙骨’的价钱就被炒起来了。
  炒高价钱主要靠两拨人发力,一个是买家。这些人有几类,一个是朝廷,因为朝廷确认甲骨文确有其事之后就要组织人注释研究,另外皇家肯定也要收藏一些,这是需要龙骨的、而且是最大的买主。另外就是民间的文人和收藏家,有些人买回去是想自己研究研究,也有人是有收藏的想法,就和收藏金石古玩一样。
  需求产生市场嘛,原本‘龙骨’作为一味止血药,每次的用量实际上是很少的。这也是后世龙骨作为不可再生药材,存量却还有不少的原因之一。真用的多,早就没有了!
  而现在,不用做止血药了,需求量剧增,多的是人求购...价格理所当然上涨。
  另外就是作为卖家的药材商人了!药材商人其实是一拨很有实力的大商人,其中有实力的不少。平常炒药材价格做的多了,这一次看‘龙骨’价格走高,虽然并不是他们习惯的那些走高原因,但是炒高价格赚取更加丰厚的利润,这是本能啊!
  买家和卖家一起发力,虽然龙骨因为存量并不少,价格不可能上天,但在短时间之内确实增长的非常明显了。
  再次见到连翘的时候,金凤等人就都带了一两块甲骨。唐宋啧啧称奇地将自己手上的龟甲递给连翘看:“如今甲骨中以龟甲更重,而龟甲中又看品相完整否,刻字多少。似这一枚品相完好,字也多的,至少也要二两银子才能得呢!因为药材铺子里龙骨的存量并不多,我胡乱买了半箱子,有好也有坏,如今出手恐怕能赚上千两了。”
  龙骨是一样药材,可是相对如今的售价,当时买药材的成本等于没有。
  唐宋往自己身后的椅子一靠:“我这才知道什么叫做‘书中自有黄金屋’,老师还说读书肯定是有用的——当时嗤之以鼻,如今感慨良多!乔琏先生若是没有读过书,会知道甲骨文与金文之间有所联系,是更早的文字么?”
  听连翘说过甲骨文的人或多或少都买了一些甲骨,不一定每个人都相信这个能赚钱。但是万一呢?反正龙骨是一味药材,到时候再卖给药铺,就算会亏一些,那也亏损地有限。
  其中最为这个欣喜的是朱敏,知道这消息的人不是许文华这种知名作者,就是唐宋、宋文静这种‘成功人士’,总之都并不差钱。只有朱敏,因为‘两头大’婚姻,养着两个家庭,经济情况一直堪忧来着。这次因为龙骨获利,总算让他的财政压力没有了。
  只是可惜的是他本来就没什么钱,当时也不敢把所有的钱都投入在这件事上,所以获利并不甚多。大概也就是两三百两的样子——其实这对于他的薪酬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了,但是相对其他人在这次龙骨事件中的获利,那又多有不如了。
  所有人中除了连翘,恐怕就数许文华赚的最多。也不知道他当初是怎么想的,甚至让小厮专门去其他的州府,松江、杭州等地买龙骨,每地都没有买特别多,所以也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然而合起来就挺多的了。
  整整三个大箱子,大几千两银子的赚头!
  按照许文华写小说的行情,长篇小说能赚上万两,六十回文字的中长篇应该就能赚到这个利了。但是,想想许文华写小说的速度与困难,这钱可以说是赚的相当轻松愉快啊!
  “我过去做生意,最近又办报纸,好罢,办报纸最开始赚不到钱也是正常的...但是到现在为止手头上的现钱竟然还不如这一次赚得多,也是让人感慨!”
  许文华听着唐宋等人围着连翘叽叽喳喳,等到他们说的差不多了。这才状似无意一样从衣袖里拿出一个小盒子递给连翘:“你看看这一个。”


第192章
  连翘看了一眼这个做工精致的小盒子,迟疑了一下,最终还是拿了起来:“是什么东西值得拿出来献宝?”
  打开盒子,连翘轻轻叫了一声。盒子里是一个小章,只有两指大小,但是色如鸽血,显然是最最上等的鸡血石!若是放在现代,连翘还不敢这样下定论,毕竟那时候假货多,而且造假手段高明,哪怕是顶级的专家也不一定能够打包票。
  此时也有造假,但相比后世的造假技术,相差还是太远了。再加上这是有名的玩咖许文华拿出来的,当然不至于是假货。
  鸡血石很漂亮...人类其实有的时候和巨龙这种传说中的生物很像,天然就喜欢那些亮晶晶、晶莹剔透的东西,如果颜色绚丽,那当然更好!自古以来爱各种珠玉,不就是这个道理?
  连翘把玩这这方小章,红色饱满而剔透,确实是上品了。想了想,从她的荷包里倒出一盒胭脂——此时的胭脂脱色是很严重的,所以她若是化妆了出门,习惯地就要补妆。
  小章印上了胭脂红,连翘在自己手心戳了一下,掌心便有一个清晰的‘连’字。
  许文华状似无意一般解释道:“前两日见你用章,章子用料平常,刻字也不见得多好。我随手刻了这个...拿着玩儿罢!”
  此时的各种名贵石料虽然不如后世那样珍贵值钱,但也是贵重的。连翘摇头要推辞,却被对面坐着的宋文静一声笑给打断:“连小姐就收下罢!文华因龙骨发了笔财——他这人最是别扭,想要谢谢你,又不肯说!”
  说到许文华的性格,其他人纷纷笑了起来,连翘也不例外,抿着嘴点点头。
  刻章并种礼物并没有赋予什么额外的含义,除了贵一些,收下也没有什么。但是贵不贵这要相对来说的,现在的连翘若是想要一方鸡血石的章子,再容易也没有了。
  收起章子,却不小心扫到了那一盒小小的胭脂,一下打翻下来。胭脂并没有落在连翘身上,反而是滚落在旁边许文华浅蓝色长衫的衣摆上。一痕朱红,十分显眼了。
  “呀!”连翘被这种意外也弄的不知所措了,连连道歉:“对不住!这衣裳污了,恐怕不能再穿。”
  连翘的胭脂也曾不小心蹭到过衣服,本来古代的染色技术就不怎么样,固色尤其差,衣服都不敢过太多次水,不然的话就会颜色黯淡,显得旧旧的——为什么《红楼梦》中总描写那些有钱女眷一身‘半旧’云云,并不是真的俭省到那个地步,只不过洗过几次之后自然就那样了。
  不能发狠洗衣,再加上胭脂所用色料难除,总之这件长衫是救不回来了。
  许文华当然不在意一件长衫怎么样,瞟了一眼,甚至都不管这件事。然而他到底是个公众人物,这一日穿这件长衫被人看到了,还问他怎么回事儿。
  许文华随口道:“胭脂染的。”
  这消息不知道怎么传出去了,然后就有人敷衍出了一个才子佳人的故事——有美人胭脂染衣,听起来挺香艳的。于是一段时间内,自诩才子的风流浪子们都很流行在衣摆上染一道胭脂。
  许文华知道之后倒不是很生气,按照他自己的说法,他从来不和傻子生气。
  众人笑绝,纷纷拿这件事打趣许文华和连翘:“其实这些人说的也没有错,你们两个难道不是才子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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