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的布料,一定要掺金掺银才算是好货?或许只是那些金丝银线让她们显得富贵气十足吧。方琮珠打量了下那位胖些的女子,穿的是金丝绒面料的衣裳,深红色,瞧着这背后的线条,应该是已经结过婚的,不似少女,她旁边那个倒是身材不错,只可惜个子有些矮。
当然,方琮珠发现原主个子也不是特别高,可能这时候的人身高都要比她经历过的年代要矮一些,特别是从北方女人变成江南水乡的温婉女子,她更加能体会到这身高的落差。
方琮珠笑了笑,指了下旁边一块宝蓝色的香云纱衣料:“给我再拿一块这个,但我不是给自己做衣裳的,”她转过来望向李妈:“你给她说说夫人的身量。”
李妈点头:“好好好。”
心中想着大小姐真是孝顺,买什么东西都还记得要给夫人捎一份。
店伙计把方琮珠要的东西记了下来,又殷勤的请她到店铺后边的办公室去坐:“我给大小姐泡茶来喝。”
方琮珠摆了摆手:“不必了,我还要去别处逛逛。”
店伙计送她到门口,半弯着腰,仰着一张脸,方琮珠觉得这神态像上辈子她养过的一只哈巴狗,讨吃的时候正是这模样,竖起身子,把两只前爪搭在一处向她作揖。
“那边两位刘小姐是谁家的?”
方琮珠望了望里边,那两位刘小姐已经侧过了身,那个胖些的还正在打量着她。
两个人都生得并不美貌,原以为那个身材纤细些的会是一张美人脸,可转过来一看却是大失所望,或许这就是所谓的背影杀手。
两个人如出一辙的厚嘴唇,显得有些蠢笨,身材纤细的那个年纪小一点,但看着应该也有十七八岁光景了,眉眼生得比她那姐姐略微好一些,可浓眉大眼的搭着这张嘴,实在有些败感官。
“这两位在咱们店里买东西少,她母亲刘夫人才买得多。”店伙计小声说话:“她们的爹是上海滩鼎鼎有名的,在上海市政府里任了要职,又和黄金荣关系很好,黑道白道都能摆得平。”
不知为何,方琮珠忽然想起了昨晚上在宝兰庭遇着的那位刘伯母。
感觉她们之间好像有点联系。
特别是那嘴唇。
方琮珠不由得微笑了起来,她点了点头:“知道了,你好生去伺候着罢。”
再抬头,却见那位刘大小姐正在盯着自己,实在不知道到底哪里得罪她了。
从方氏织造出来,方琮珠想去三明书店。
李妈跟着方琮亭来上海已经有好些年,算得上是个上海通,可书店这些东西她不关注,也不晓得该如何走,最后还是喊了黄包车拉着直达目的地。
三明书店跟复旦大学并没有多远,所在的街道倒也还算繁华,在街上走来走去的,大部分是年轻学生,男生居多,但也有不少女学生,剪着短短的头发,穿短上衣下边半截裙子露出小腿,黑色布鞋,一副干练的模样。
方琮珠走进三明书店看了看,书店里各种各样的书籍都有卖,其中介绍西方文化的书占多数。她走到书架前边浏览,随意拿起一本《青年月刊》翻了翻,一个名字瞬间跃入眼帘。
“林思虞?”
翡翠听着方琮珠念出这个名字,有些惊讶,只是不敢说话。
小姐还是惦记着姑爷的吧?要不是怎么把姑爷的名字挂到了嘴边?
“这位小姐,您喜欢林思虞写的文章吗?我们店里刚出了他一本合集,是把他去年的文章精选成集刊印出来,卖得很好,您要不要看一看?”
方琮珠点了点头:“拿一本给我瞧瞧。”
店伙计笑容满脸的去取书,心里头想着,林少爷真是女人缘好,这书才出来就有好几个姑娘来买了——念书的女人不多,买书看的女人更少,有几个女子问着来买那已经是相当不错了。
林思虞这本书名字叫《思语小刊》,方琮珠心中暗道,这民国时代的书名都取得这样文绉绉的,含蓄得很。她翻开扉页,第二页上是林思虞的照片,黑白相片印刷得有些模糊,仿佛是上辈子的历史书上人物配图,但看照片还是瞧得出来林思虞很俊,眉眼分明。
这是在卖帅哥作家的人设吧?方琮珠瞧瞧撇嘴。
不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怎么看他都觉得不顺眼,哪怕是这张照片上的人看着年轻帅气,可方琮珠还是觉得他卖弄得过了头。
但是她竟然决定买一本《思语小刊》回去。
翡翠从包里掏了钱会了钞,有些莫名其妙的跟着方琮珠朝书店外头走,真想不通小姐为什么要花这个冤枉钱——这可要五块鹰洋呢,拿着这钱干什么不好,非得要买本破书?
不都已经离婚了吗,他可是变成了前姑爷!
李妈说要去买菜,方琮珠和翡翠坐了黄包车回去。
上辈子从来没坐过这种交通工具,今天已经坐了两回。车子跑得又快又稳,车把手上还有一个摇铃,车夫一边跑一边摇着铃铛吆喝:“车子过来了,行人小心啦!”
方琮珠脚搁在踏板上,看着前边拉着车奔跑的车夫。
约莫二十来岁,或许是拉车奔跑太热,里边的衣裳已经脱了下来,搭在黄包车的把手上,只穿着一件小褂子,没有扣,敞开着,风吹得那小褂子鼓胀起来,就像插了一双翅膀,不住的拍打着他的两肋,“啪啦啪啦”的响着。
阳光照着他的背,古铜色的皮肤上渗透出汗珠,把褂子湿了一大块,紧紧的贴在背上。
方琮珠不免有些怜悯,下车的时候让翡翠多给几个铜元:“拉了这么远挺不容易的,多给他些钱吧。”
车夫接了铜元在手里,又惊又喜,把破草帽取了下来,朝方琮珠行了个礼:“谢谢小姐。”
“你明日要是没生意,到方宅这边问问,或许我想出去转转。”
听了方琮珠的话,车夫更是感动,抬手擦了擦额头的汗:“小姐,您放心,我上午下午都会过来问一趟的。”
他抬眼看了看门牌号码,点了点头:“我记下啦。”
方琮珠回到自己房间,因为无事可做,拿起了林思虞那本《思语小刊》开始看起来。
她翻了几篇,都是热血青年的激愤之作,写得挺好,对社会批判力度也大,有点类似鲁迅先生的文章,只是没有先生那种老辣的文笔。
但是,在方琮珠看来,这些都只是空话套话,这个年代的知识分子大部分都有一种这样的毛病,持才傲物可又没有真正的能力。就如李白写的诗,首首都豪放浪漫,不少诗作抒发他怀才不遇,可他真的当了官却又没有能力应付各种政事,最后只能跑去寻仙炼丹。
这个时代最不缺的是放声高呼,但是最缺那种有实干的人,很多知识分子都只有口头上的能力,真摊上事情,很多人就束手无策,不知道究竟该怎么样应对。
方琮珠合上书,把它扔到了一边,没了什么兴趣,她伸手揉了揉额头,接下来要做的事情是去林家讨嫁妆,这可是大事,一点也不能马虎。
钱捏到手里才是最实在的,虽然方琮亭大方,可她并不想总是到他手里去拿钱。
分明有那么一笔丰厚的嫁妆,自己当然要牢牢的攥在手里。
金钱不是万能,离开金钱万万不能,这是适用任何一个时代的金科玉律。
第16章 兄妹回乡探慈母
盛春的风吹到脸上带着一丝丝温暖,还只是日上三竿,此刻还不太热,走在石板路上只觉得凉风习习格外舒服。
“夫人,夫人!”
阿大急急忙忙的跑进了内院:“大少爷和大小姐回来了!”
方夫人把手里的佛经放下,看了一眼阿大,声音有些急促:“琮珠的脸色看上去如何?”
“和大少爷有说有笑的,看起来心情很好。”阿大回忆了一下方才在外院碰着方琮珠的情形,彼时她正经过一丛翠竹,竹叶深深衬着她那件细格子旗袍,让她的身材看上去玲珑有致。
大小姐一直很美,让阿大惊喜的是,这一次大小姐回娘家,眉间带笑,看起来去上海真是去对了,大抵是和姑爷说清楚了,两人之间没了芥蒂,这才会一副愉快模样。
方夫人长长的吐了一口气:“那个药,或许真还有点用处。”
阿大想了想,点着头:“我去买这个的时候,那姐儿保证过绝对有用,再是贞洁烈女,用了这药也会意乱情迷,更何况姑爷这种血气方刚的年轻男子。”
主仆两人相视一笑,压在心中沉甸甸的那一块已经不翼而飞,心情轻快。
方琮珠和方琮亭一道从外边走了进来,她走到方夫人身边,抱着她的胳膊亲亲热热的喊了一声:“母亲安好”。
方夫人乐得合不拢嘴,现在瞧着琮珠这模样,可真是与以前截然不同了哪。
上回她甫才踏入房门,整个人就如虚脱了一般,摇摇欲坠,扶住她问出了什么事,只是呜呜咽咽的哭个不住,手帕子湿了好几块都没听她说出个所以然,只是抽抽嗒嗒没个停歇。
等及稍微平静些,细细的问到底受了什么委屈,她咬着牙道:“成亲以后的日子实在难熬,不及在家中做闺女时快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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