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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离我是专业的[快穿] (五朵蘑菇)


  他神色淡淡,令众人不由得十分信服,还是掌门撑得住!
  “是,掌门。”药峰的长老应道。
  随即,叫了自己的几个大徒弟,把飞仙的尸体搬去药峰。
  众弟子们战战兢兢地取出法宝,战战兢兢地把飞仙的尸体抬上去,战战兢兢地运走。
  这一场惊变,令长清门几年内都没有缓过来。
  许多人夜半惊醒,还是梦见那日的事。
  修真界其他门派所受到的惊吓,丝毫不比他们小。那日的情景,并非出现在什么偏僻的地区,而是就在长清门上方,无数人都看到了。
  自从长阴宫的飞仙渡劫开始,就有人远远围观,当看到飞仙要找长清门的茬,顿时兴奋不已,跟过来看热闹。哪想到,看到的却是那样一幕?!
  此后,无尘之名响彻修真界。再也没有人敢对她表示半句不满,私下里也不敢说。连脑子里想一想,都要控制时间和篇幅,免得惊动那位杀神。
  而罗衣自那日后,就闭关了。
  宗门以为她受了重伤,不敢惊扰她,目送她走进洞府。
  掌门看向她的眼神,含着怅然和不舍,眼中甚至有水光闪过。
  上一次闭关的大修士,两千五百年都没有出来,必然是坐化了。罗衣这一次闭关,也不知道能不能出来?
  掌门有种预感,她可能不会出来了。至少,他等不到她出来了。
  其他人都没有这么想。毕竟,她这么年轻,修为又高,就算有什么暗伤,也能养得好。
  高文、林骁、静水等人与她话别,便回去自己的洞府,也闭关了。
  这是修真界,他们是修士。天大地大,修行最大。
  他们要逆天而行,冲击一个又一个的难关,获得悠久的寿命和强大的能力。
  如此,才能看着她,伴着她,千年万年。


特别篇:女尊世界


第236章 女尊世界
  晨曦洒进窗户,将沉沉的昏暗一点点驱逐出屋子。
  年约十八九岁的男子轻手轻脚地从床上起身,穿上半旧的青色素面长衫,又套上了有些磨损的鞋袜,再走至梳妆台前,用一根乌亮的桃木簪子把一头柔顺黑亮的长发挽起来。
  做完这些,他才轻手轻脚地推开门,走了出去。
  来到灶房里,熟练地烧水,煮饭。
  “母亲,父亲,早饭做好了。”做完这一切,他来到长辈的房门外,轻轻敲了敲门,恭顺地说道。
  片刻后,屋里传来一句:“嗯,去叫晚儿起床吧。”
  “是,父亲。”男子恭声应道,这才转身走回自己与妻主的房间。
  他的妻主叫于向晚,是个傻子,他是被自己的父母以高价卖到这户人家来做夫郎的。
  他很满意这桩婚事。妻主是个傻子,这多好啊。只要不欺负她,好好照顾她,她就不会哭也不会闹,更不会打他骂他。
  比他出阁前的日子好过多了。
  他走回自己房门前,推开门,走了进去。
  “妻主,起床了。”他走到床边,轻声唤着自己的妻主。
  唤了几声,床上躺着的女子睁开眼睛。
  “妻主?”方尽忽然觉得不大对劲,妻主的眼睛,有这样明亮吗?
  他探究地看着她,然而在他探究的目光下,她丝毫没有异样。只除了眼睛,明亮澄澈,跟往日的混混沌沌不同。
  方尽小心翼翼地观察了她一会儿,见她始终没有异动,微微放下心。可能是他想多了,妻主是个傻子,从生下来就是,傻了二十一年,怎么会突然不傻了呢?
  他这样想着,很温柔地扶她起身:“该起床了,妻主。”
  尽心地为她穿好衣裳鞋袜,又牵着她坐到梳妆镜前,为她梳头。
  他手里拿着梳子,一边温柔地梳理着她的长发,一边与她说话:“今日妻主想梳个什么发式?给妻主梳个桃花髻怎么样?”
  他的妻主是个傻子,并不知道什么桃花髻,也没有什么审美。但方尽喜欢和她说话。
  傻子永远不会故意欺负人,冤枉人,给人难堪。他喜欢傻子。
  他毫不吝啬地夸赞她:“妻主的头发真好,又软又滑,像绸缎似的。”
  “妻主昨天睡得好不好?我看妻主的气色很好,昨晚应当睡得很好吧?”
  一边与她说着话,一边为她梳好了头发。
  过程异常顺利,让方尽不由得又起了疑惑——他的妻主是个傻子,却不是个死人,怎么今日这般安静?
  似乎从早上她睁开眼,就一句话也不说,一点无理的举止也没有,安静得像个牵线木偶。
  想起刚才看到的异常明亮的眼睛,方尽心里一突。他把梳子放回梳妆台上,走到妻主对面,弯下腰,看着她问道:“妻主怎么不说话?是不喜欢吗?”
  他迎上她的目光,与她直直对视。
  这一望,不禁心下凉了半截。
  妻主的目光澄澈明亮,不带半点傻气。
  他才嫁给她半年,才过了半年的安稳日子,难道就要到头了吗?
  他眼底弥漫出点点绝望,让本来想张口说话的罗衣打消了念头。
  方尽等着她开口,问他诸如:“我是谁?我在哪里?你是谁?”等等问题。
  然而,她只是与他对视,没有其他举动。好像她仍是他那个傻妻主,并没有清醒过来。
  方尽的眼底又浮现出希冀,小心翼翼地问道:“妻主,我带你去吃饭?”
  罗衣只一瞧,就知道他并不希望自己清醒。她这时头疼欲裂,也不想应付什么,就没有说话,全然一副傻子模样。
  方尽等了一会儿,见她不说话,提起的心慢慢放下来,牵起她的手道:“母亲和父亲都在等着,我们去吃饭吧。”
  罗衣任由他牵了,往于父于母的屋里走去。
  早饭摆在于父于母的房里。
  哦,不应该说于父于母,这个世界以女子为尊,男子为卑,应该说于母于父。
  罗衣对于谁尊谁卑,其实没有太大感觉。
  总归是不平等的世界。
  只是觉得有趣。
  她当初随意翻阅小三千,翻到了这个世界。这个世界是由母系社会演变而来,从一开始,女人就是社会群体的主导。她们用智慧统治男人,管理男人,俘虏他们的心,降服他们的身体,让他们心甘情愿地听话。
  不听话的,都杀了。
  活下来的男人,被《男诫》洗了脑。什么“男子无才便是德”,什么“粗鲁、霸道、强悍的男人没人要,男人就该娴静、温顺、在家里相妻教子”等等。
  全是男尊女卑的那一套,只不过性别反了过来,就像是镜像世界的另一面。
  在这里,女人可以三夫四侍,但只会生下正夫的孩子,其他都是玩物,可以买卖,可以送人。
  长得高大的男人不讨喜,被歧视,走路都佝偻着腰。
  身材以“穿衣显瘦,脱衣有肉”为佳,太胖了太瘦了都不好看,会被妻主嫌弃。
  头发黑亮浓密,是加分项。
  浓眉大眼,轮廓粗犷,线条硬朗的男人被认为丑陋,一辈子嫁不出去。
  这里的女人们很机智的把孔武有力、血液里流淌着好战因子、有着强大武力潜力的男人边缘化,排挤得他们没有生存的空间,以巩固女尊男卑的制度。
  于母于父住在正房,方尽牵着罗衣走进去,屈膝行礼:“母亲,父亲。”
  在于母于父颔首后,牵着罗衣在桌边坐下。
  罗衣坐着,他站着。
  为于母于父布菜,也照顾罗衣吃饭。
  “不必了,照顾晚儿吃饭吧。”吃了两筷子,于父就对他挥了挥手。
  方尽屈了屈膝:“是,父亲。”
  转而专心致志地服侍罗衣吃饭。
  跟男尊女卑的古代社会没有任何区别,只除了性别调换了。
  罗衣头疼得厉害,什么也不想应付,便在他的照顾下吃了早饭。
  方尽很细心,而且照顾她很有心得,知道她什么时候吃到七分饱,便停下筷子。
  “你有心了。”于父早已经吃完了,此刻坐在上首,不过是看着他照顾罗衣,见他停了筷子,才微抬着下巴道,“也别饿着自己,赶紧吃两口吧,不然人家以为我们苛待人。”
  方尽屈膝道:“谢父亲疼爱。”
  坐下来,无声地吃着微凉的饭。
  吃完早饭,方尽告退,牵着罗衣回了自己房里。
  他把她安置在门口晒太阳,又拿了一只拨浪鼓给她拿在手里,然后柔声说道:“妻主自己玩,我给你做双鞋子。”
  说着,自己进屋端了针线筐子,在屋檐下坐了,低头纳起鞋底。
  他微微挽起袖口,露出里面的白色中衣,以及一截白皙的手腕。
  他是男子,哪怕体型高瘦,骨骼到底比女子粗壮,肌肉也显得结实。纳起鞋底来,动作熟练,又不吃力。
  罗衣拿着拨浪鼓,坐在屋门口,打量着他。
  方尽是个标准的美男子。放在正常社会,他也是个标准的美男子。
  大致177cm的身高,五官精致,一双眼睛又大又圆,有点像猫眼,明亮而澄净。
  哦,这个世界的标准,男子的身高以170-175cm为美,再高了就“丑”了。方尽这个身高,是有点超标,有点“丑”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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