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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官之子 完结+番外 (缊如)


  锦衣男子转身离开。又过了半刻,会主这才敢擦拭脸上的墨水印。但是上等的墨水可以遇水不散,现在留在了脸上,完全擦不掉。
  会主死命的擦着自己的脸,快要擦破皮,眼看擦不掉,他狠狠的把面前的桌子掀翻,拳头都要捏破。
  忍!忍!只能忍!
  会主之所以能够成为会主,就是因为他攀附上了这个锦衣公子。昔日韩信能守胯下之辱,他凭什么不能。只要忍辱负重,总有出人头地的一天!
  怀着这样的心思,会主咬牙把桌子扶了起来,又把东西一一归位,总有一天能够把耻辱统统还回去!
  而陶子华默默的跟在林明岚后头,一边竖着大拇指夸他:“今儿,真厉害!”
  “小事一桩。”
  “大伙儿都不敢说话的时候你能出来,就是很厉害啊!对了,你怎么知道我擅长写诗?我没有告诉过任何人啊?”
  “我猜的。”
  “猜的?!猜的!?”
  “我看见你的书桌上有一本很少见的诗集,还是手抄本,就堵一把!”
  “那要是赌输了咱们办啊?”陶子华纠结的站在原地,忍不住发问。
  “输了就输了吧,又没什么大不了的!都说是切磋了!”林明岚不甚在意这个问题。
  要是输了的话,就达不到反击的目的了啊!这群人就是想为难新生啊!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啊,走了,我先回家了!明儿见!”
  陶子华郁闷的在原地跺脚。
  京城风俗果然不同。以前的书院里,虽然也有人搞着小动作,但是大部分人都是一心向学的,但是到京城这边,一心向学的反而少了,投机钻营的多,甚至还要茶会会主这样狐假虎威的角色。也是在天子脚下,谁都盼着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
  老实说这种氛围他有点不适应。
  在这样的环境里,显然谦虚退让只会让人觉得软弱可欺,反而锋芒毕露才是存活之道。
  次日,又是那位俞司业的课程。其实四书五经他们都已经学过,剩下的就是嚼烂学透,争取任何一句能立马想起前后句。
  不过国子监确是藏龙卧虎之地,既有进来镀金的,也有学问出众的。
  倒是落到俞司业嘴里就没个好话了,这个是尚可,那个是还行,更多的是批的一无是处。毕竟现在的教谕信奉严师出高徒。
  等到俞司业一一点评完,特意说明了,如果有觉得同窗写的优秀的,可以找司业誊抄学习。
  林明岚课后摸到俞司业处,好家伙,一群人围的水泄不通,几个人奋笔疾书打算先抄一份,然后自己回去分别安排抄写。
  还没等林明岚挤进人堆里,先开口道:“咱们互相默写自己的文,再来交换?”
  “好主意!这样也不用打扰司业了!”有人附和。
  于是这群人转移阵地,换到一间空教室,有人塞了一支笔一沓支到他的手上,林明岚哭笑不得,开始回忆自己的时文,斟酌了些词语默了出来。
  “咦,林兄写的字,真不错!”有人从背后探出头,叹道。
  “那是!昨天的时候,林兄挥毫泼墨,洒洒洋洋一篇字......”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陶子华,把昨天的事情一通狂吹。
  林明岚听他吹的感觉脸上都要挂不住了,赶紧说:“陶兄胜在诗词,急智,擅读,片刻诗成,以后在此道上必有大成啊!”
  “哪里,哪里!”陶子华谦虚几句,这人自来熟,然后把自己默写好的文塞到林明岚手上,“先到先得,时文这是我第一个换的啊!”然后生怕他反悔似得就把墨迹未干的时文抢了去。
  作者有话要说:  坑文会秃头的,不要秃头....


第七十六章
  学业的事情顺利, 相反石灰的事情就不太顺利。
  杜姑娘虽然人生地不熟,但是很快的找了一个废弃的小型瓷作坊,在京郊村外的一个村落。后来建了更大的瓷器作坊之后废弃的, 但炉子保护的很好。
  “地点就定在这儿,人手俱都清白可靠, 而且开始慢慢上手了。不过就是比例问题还需要试验。”她的来信上这样写道。年节将至, 她早回了金陵, 留下可靠的手下在京城处理生意。
  不过不要紧,做出成品之后一一试验呗。林明岚回信说, 先按着不同的比例做好,然后做成四四方方的水泥块,然后放在室外,干透之后用大锤敲击, 测试坚硬度。这里毕竟没有专业的人才, 能用的不过是笨办法。现在要做成这件事, 需要的就是时间。
  不过时间过得真快,等他闲暇下来, 发现巷子口的那颗老树,已经掉光了落叶,枯瘦的枝丫在寒风里摇摆。
  很多年没有体会过北方的冬日, 林明岚裹着披风发现还是冷。现在每天最大的苦恼就是如何早起。门房老秦贴心,每次提前把马车烧的暖暖的。
  不过还好,监里也要放年假了。从现代不同,年假从小年开始, 一直放到元宵。雪花落满了街道,一大早就有人扫了雪堆在道路两边,撒上化雪粉,顺着下水道流走了。
  林明岚抖了抖身上的雪花,觉得冷风刺骨。钻进马车,叫老秦去另外一条巷子。
  那是俞司业的宅院。京城里流行送冰敬炭敬,在冬夏两季,送上过冬避暑的必需品,当学生的也不能例外。如果是在县城村落这些地方,遇到农忙,学生还要去帮先生收庄稼。
  俞司业着实避嫌了些。自从收到了南山先生的信,从来没有在私底下见过他,就是林明岚按着节庆送上节庆礼,他也从不出面,每次都是管家来接待,按着礼数备上回礼,请他饮上一盏清茶,就送客了。久而久之,略坐上一会儿,礼送到了林明岚就走。
  这次也一样,年关既到,该送年礼了。林明岚跟管家点头见礼。然后照例送上礼物。因为这次还赶着去其他地方,所以直接走了。
  前脚他才刚刚离开,丝绢屏风后头就转过一个人来,“快拆来看看。”老管家淡定的拆开礼盒包装,把手里的一个瓶子展示出来。玻璃的瓶子,偏偏做出了玉白的颜色,耀眼但是不刺目,瓶身如同泼墨一般,染上了漆黑的色泽,两者互相排斥又互相融合,好似山水图的留白。
  “好瓶!好!黑白二色,最衬红梅了!来来来,把我院子里的红梅摘来插瓶。”
  丫头退下了,不一刻就带着一枝遒劲的老枝红梅来了。俞司业拿起剪刀刷刷两下,修建出满意的形状,插到黑白的乾坤瓶里,自觉满意。
  “老爷既然这么满意,为什么从来不来见送礼人呢?”老管家忍不住问。
  “你不懂,你不懂......”俞司业小声嘀咕着,南山的学生之类的,突然一拍脑壳;“我知道了!”南山那家伙,早就知道自个最喜欢家里那一株上了年头的红梅,且不知道配什么梅瓶好。这下为了学生,连自个的老底都掀了!
  远处的南山先生默默的打了个喷嚏,嘀咕一声,谁在念叨我?
  其实这事情完全是个误会,眼看冬天要到了,王舅舅考虑到梅花盛开,特意吩咐工匠们,从夏天开始研究,耗时半年,终于做出颜色完美的黑白两色瓶,被取名乾坤瓶,只有十几个成品,统统赠给了相熟的人家。还特地托何家上京的时候给林明岚带了两个来。林明岚就转手送给先生了。完全没有想那么多。
  这头不说,挨着挨着跟相熟的人家送了年礼之后。林明岚自己回了家。虽然家里人少了,但是也清净了。往年的年节,总要接待很多三亲六戚,反而累的不行。
  “不是我说,明岚,你家里应该有个女主人,这些走礼的事情完全可以交给她。”刚进门,就听见林明峰的声音,在客厅喝茶,喝的一盏茶都变白水了,才算是等到他回来。
  “怎么?不回家去?”年节的时候不是最忙了?
  “家里来了一堆人,都忙着给我娘推销自家的姑娘,我出来到你这儿躲躲清净。”林明峰嘴一撇,极不耐烦。自从他到了适婚的年龄,三姑六婆就没有断过,一拨一拨的推荐女儿,想把女儿嫁过来。在这些人眼中,林明峰是独子,家财丰富,不会吃苦受累,上佳的女婿人选。
  “你都不想成亲,还想叫我找个女主人?”林明岚冲他说。
  “你又不一样,你现在就需要贤内助啊,我还是想找个心意相投的媳妇儿。!”
  林明岚没接他话茬,“来都来了,一起吃饭?”
  “吃上次那个锅子!这个天气最合适!我要大骨汤的!”林明峰还点菜。
  “交伙食费!”
  “又不白吃你的,我带了鹿肉,涮着吃!”
  “你这还是有备而来啊!那我不客气了,先上五盘!”
  骨汤都是现成的,厨房做好一直炖着,库房里还冻着玉米,准备些蔬菜就能吃了。
  “好吃,好吃!”林明峰专门逮着玉米吃,一边喊烫一边吃的不亦乐乎。等他奋力的捞着锅里的一片鹿肉的时候,林明岚冷不丁的问:“好吃吧?”
  “特好吃!”
  “以后让你媳妇给你做去!”
  “那好,你把方子给我......”林明峰埋着头吃,楞了一下,这才不好意思的抬头,掩饰的笑:“哪来的媳妇,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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