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人在模仿时要么受思维局限,最后流于俗套,要么完全不受限制,就犹如脱缰的野马一般,跑得不见影了,出现了各种人变牲畜草木、虫豸花卉的设定,亦或是反过来,其他各类物种变人的小品文,想法倒是新奇了,可却完全没有把控能力,大多都没激起什么浪花就自己悄悄沉了。
其中有一篇同人文,算是最受关注的。
冬秀原书的设定是变身为平儿的才子被自己看不起,留在乡下侍奉公婆,最后被休弃回家了,两人并无过多交流,侧重描写平儿身为一个女性所遭遇的无奈和不幸。
而这篇同人文却在周谦与平儿成婚的桥段时开始改变,作者不仅让才子与自己过上了没羞没臊的夫妻生活,还大力描述了女儿身的才子在这件事上的感受,心理刻画十分到位,其猎奇香艳之情倒很是吸引了一批读者,而且后期这位才子还充分的利用身为女性的优势,成了名噪一时的名媛,周旋于军、政、文、商各界大佬间,收获众多裙下之臣,简直就是女版的风流才子,可惜这时候的才子已经完全变成了一个野心勃勃,想靠身体上位的女人,人设已经崩得一塌糊涂,甚至引起了读者心理上的不适,所以火过一段时间后也在骂声中销声匿迹了。
而且这篇文就是继《才子变身记》后在《消闲报》上进行的连载,虽然借着《才子变身记》的噱头,蹭了一波热度,可最后却变成了个屎盆子牢牢扣在了《消闲报》的头上,本来就声名狼藉的《沪报》,最后受到汹涌的舆论压力,这才赶紧将其卖给了日本人,以求丢卒保车,保全自己。
说到这里,冬秀不止一次庆幸没有跟那个报社签订什么卖身契约。
要说这时代,文化人地位自然是极高的,就是冬秀这样写上不得台面的通俗小说的作者,在稍微有点名气后也颇受追捧,不仅来钱快,还能迅速积攒人气,可以说是一本万利了。
虽然很多读书人迫于生计以卖文为生,但也极有风骨和傲气,往往书商捧着真金白银上门求书,还要看人脸色呢,心情好了,或者没钱了,才会答应给你写写文章,可不像后世那些签约作者那样苦逼,可以说是很任性很傲娇了。
而且这时候连载小说才出现不久,特别是中长篇小说的连载,对这方面的相关规定根本就不成熟,大多数都是买个连载权,直接银货两讫,这样一来书商和报社根本就拿捏不了作者,所以即便冬秀是个金疙瘩,《消闲报》也奈何不了她,她想走也就走了。
唐才常自然明白这位宝先生有多大的潜力和价值,他自认是这匹千里马的伯乐,断然不会做出《消闲报》这样杀鸡取卵的事来。
而且他深深的见识到了连载小说的巨大影响力和前景,这位宝先生仅凭两部小说就将《绣像小说》和《消闲报》从关张倒闭的境况中拯救出来,可以说全是靠的连载在聚集读者,如果不是这两家报社时运不济、目光短浅,现在沪市的报社圈还不定会怎样呢。
所以他一开始就打定主意要将这位宝先生牢牢的笼络住。
依他的观察,这位宝先生也算声名远播、成名日久了,却即不愿暴露真实名姓,也从不在金钱上斤斤计较,可见是个淡薄名利、随性洒脱的人物,倒是颇有几分君子之风,想要笼络住这样的人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幸而他性情宽厚豁达,每每吃了亏也不计较,更不落井下石、打击报复,想来只要不触及他的底线,给予绝对的尊重和优待,这位宝先生也能长久与他们报社合作下去。
所以他一开始就决定好了,若这篇小说一如既往的精彩,那自然没得说,必定要好好运作一番,即能给他们报社带来名还能带来利,当然啦,他也知道,写作不仅是要凭自身文化底蕴,还要看一时的灵感,谁也不能保证部部小说都是佳品呀,所以即便这次宝先生力有不逮,这本小说写得不那么尽如人意,他还是要做主给刊登在显目的版面。
一来宝先生已然成名,随着成书销往全国各地,他也拥有了大量的忠实读者,即便是冲着他的名头也会有很多人看,可以为他们报社招徕人气,二来则是要卖宝先生一个面子,都说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所以在初次合作时就给予如此大的优待,必能取得宝先生的信任和感激,以后合作起来就更加方便了。
唐才常不愧是个优秀的办报人和编辑,难怪《申报》要盛情相邀,请他回来坐镇《自由谈》呢,在收到冬秀的稿件前,他就已将各个方面考虑周全了,不说能有助于《申报》更进一步的发展,起码不会像《消闲报》那样坑爹的带累《沪报》啊,而且,如果能网罗到几位优秀的小说家长期供稿,带动整体销量、提高影响力也不是不可能啊。
《三寸金莲》?
这个名字倒是颇引人遐思,特别是于国人来说,可谓是即香艳又隐秘,只看这名字就勾得人想要一探究竟,先睹为快。
唐才常不由摇了摇头,暗想:难不成这位宝先生倒是位“爱莲居士”?
这倒也不稀奇,在中国,十个男人中恐怕有八个就是莲癖者!
可看他写的小说,字里行间分明霁月风光,快意恩仇,颇有些豪客气,在《才子变身记》中还明确表明了对小脚女子的同情,都说字如其人,触类旁通,其实看一个人写的文章也颇能窥得几分作者的性情的,这位宝先生应该也是个磊落君子、进步青年啊。
不过凡事都没个准,你以为的,却往往会出人意料之外呢。
譬如那清朝的文人李渔,何尝不是个人人敬重的大文豪呢,可他同样在其《闲情偶寄》中对三寸金莲大加赞扬,甚至还详尽阐述了什么小脚的四十八种玩法,其香艳奢欲之情,受到小脚爱好者的一致好评,纷纷将其奉为玩脚赏脚的不二宝典。
这位宝先生或许也是效仿李渔,专门写了小说来抒发他对三寸金莲的喜爱之情?
唐才常看着标题,皱眉想到:如果真是这样,那可就不妙了哇,如今政府正在大力提倡解放女子双足,各地纷纷响应,成立了天足会去劝禁女子缠足,这时候如果在他们报纸上发这篇文章,不就是在与政府作对么,这简直就是上赶着找死啊!
而且唐才常自认是接受过文明教育的新式公民,对裹脚一事也是极其厌恶的,虽然他对这位宝先生极其推崇,但也不能不分轻重,昧着良心干活啊,看来他要收回前面的计划了,若这篇小说真的如此不堪,该驳回的也要驳回啊。
唐才常盯着封面上几个大字,怔愣了一会儿,瞬间在心里有了决断,这才翻开封皮开始阅读。
他本来是抱着被“辣眼睛”的心态去看的,谁知越看越入迷,很快就沉浸于小说渲染的那种阴暗颓靡的氛围之中。
小说的内容与他先前所想的实在大相径庭,文中不仅十分详细的描述了小香莲因裹脚而遭受的极大痛楚和折磨,还从莲癖者的角度,用十分华丽旖旎的语言大力描述了三寸金莲的各种美态,让唐才常这样本来不爱小脚的人也沉迷其中,也刹那间明白了那些莲癖者为何会如此迷恋小脚,而女主人公香莲所遭受的一切也让他深深明白为何那些父母,甚至女孩儿自己都如此热衷于裹脚,将一双脚看得比脸面和性情更加重要,只因这双脚能决定她们以后的命运啊,在很多人眼中,裹脚虽痛,却能换来衣食无忧的富贵日子,身体上的疼痛不仅能换来生活上的富足,还能得到人们的艳羡,何乐而不为呢!
怪不得剪辫易,放脚难啊。
想来如果男人脑后那根辫子也关联着他们的前途和利益,恐怕这剪辫令也是无法施行下去的。
一口气读完这篇小说,已经日薄西山了,报社里的人已陆续收拾了桌面准备回家了。
唐才常点燃一根香烟,狠吸了几口,在烟雾缭绕中吐出几口浊气,静坐了好一会儿才缓过劲来。
这篇小说与宝先生前两篇小说的风格完全不一样,表面有多花团锦簇、绮丽绚烂,内里就有多阴暗残酷、扭曲荒唐,好似一把裹在精美丝帛中的凶器,即吸引人不由自主的靠近,又让人时刻有提心吊胆的恐惧,一路读来,那种诡异的情绪始终萦绕在人的心头,直到读完整篇小说,那种感觉不仅没有消散,反而堆积在胸口使人不得喘息。
文章不很长,可那身不由己的香莲、阴险变态的佟老爷、痴傻残暴的佟大少、刻薄跋扈的佟二奶奶、扭曲诡异的潘妈,甚至那爱鞋成癖、倾家荡产收集小鞋的五爷,狡诈狠毒,最后使得佟家败落的哑巴店小二等配角,都刻画得活灵活现,仿佛真有其人其事一般,那些人围绕着一双双小脚,唱了一出出荒唐而辛酸的大戏,彼此倾轧残害,在那个漩涡中抛弃了良善和尊严,一步步走向了毁灭的深渊。
唐才常不得不由衷的敬佩起这位宝先生了,真可谓是天纵奇才啊,这篇文章文笔老练、立意深远,眼光毒辣,若非洞察世事、老于世故之人,如何能写出如此有深度的文章,可偏偏这位先生而今还不到而立之年呢,换了别人那还真让人不敢相信,可在这位宝先生身上却又让人不得不信,毕竟是能写出大火的《提刑官宋慈》和《才子变身记》的人啊,他也只能感叹一声,这真是祖师爷赏饭吃啊,人天生就是干这个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