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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路人甲 强推完结+番外 (我想上天)


  而且这青年不仅装扮新鲜,长得还颇为俊秀,高鼻薄唇,容长的脸,看着有几分生人勿进的冷厉,取下眼镜后,却露出一双天然带笑的桃花眼,眼角眉梢都仿佛含着无尽的生气和风情,顿时将那略显冷硬的超模式面庞柔和了。
  哟,还是个酷帅风流型的小鲜肉呢。
  穿越二十载,这还是冬秀头一次见着除胡竞外这么合胃口的帅哥呢,真是太难得了,她不由得盯着多看了几眼。
  略寒暄几句,喝过茶,也不多废话,青年立马带着小助手在屋内寻找最佳的拍照点,来回试了好几次,终于选定地方,支起了三脚架。
  青年把头伸进上面的一块厚布帘中看了看,成像清晰、光线明亮、大小合适,而且背景也好哇,正好能看见天井里花木扶疏的好景致。
  “好了,谁先来?”青年跃跃欲试,可算有展示他本事的时候了。
  虽然早决定要照了,可事到临头还是怯,众人面面相觑,就没人上去。
  冬秀站起来撑撑衣服,大大方方的走过去:“我先来吧!”
  她听着那小青年一叠声的“坐正、眼看前方、双手交叠、下巴微抬”,最后摆出拍证件照的标准姿势,硬邦邦的挺在那儿。
  “咔嚓”一声爆响,随着一道刺目的白光,小助理手里举着的锅盖样儿的的镁光炮闪出火花和白烟。
  别说吕氏他们了,就是冬秀都吓了一跳,顿觉眼前金星乱冒。
  “好,不错,下一个。”
  小青年对冬秀的表现十分满意,这姑娘不仅长得漂亮,而且身姿挺拔、仪态优美,神态大方而镇静,跟他想象中缩手缩脚、含胸塌肩的乡下姑娘完全不一样,不愧是是官宦人家教养出来的小姐。
  冬秀扶着吕氏在椅上坐定,“娘,您就看着那个盒子不眨眼,别紧张。”
  这哪能不紧张,天咧,吓死个人了,又是闪光又是冒火的,比打雷闪电还要可怕,怪不得都说这东西能摄魂呢,这不知道的,冷不防的被吓一下,可不要魂都丢了。
  见过这拍照的动静,原来不紧张的也紧张了起来。
  因而除了冬秀,其他人俱是一脸严肃,如临大敌般的盯着镜头。
  除了个人的单照,还有江耕围夫妻的合照,江家的全家福,江耕围拿着剪刀比划着要剪辫子的照片等等。
  冬秀还特地与冯氏合照了一张,打算到时候一并给胡竞寄过去,她也就能靠这个刷刷男神好感了。
  近几年,江胡两家倒是亲近了不少,时常有些个往来,冬秀还曾与吕氏去胡家拜访过冯氏,因她一向以乖巧懂事的形象示人,冯氏对她的印象倒是极好,而且在婚期上有愧于她,因此在与儿子的书信中也是对冬秀大加赞扬的,给冬秀拉了不少印象分。
  “大姐,快过来,一起拍个相片吧。”
  正当大家拍照时,冬秀却看见了隐在楼梯间的大姐,快过年了,江家特地派人到陶家接她回来小住,这也是为了给她撑腰,证明娘家一直惦念着她。
  不过大姐自从守了寡又抽上了鸦片,原本就文静的她是越发寡言内向了,便是回了家,轻易也不出房门的,今儿估计是被她们这边的喧闹声给引过来的。
  “不,我,我就看看,你们拍吧。”
  她果然有些慌乱的拒绝。
  “大姐,你不要怕,你看,我娘,我大嫂不都在下面拍么,一点事儿都没有,连盼儿和安儿这两个小家伙都拍了好几张呢。”
  她的眼里分明闪着好奇和希冀的光芒,可能是有些害怕和不好意思吧,冬秀可不能放过这叫她走出来松快松快的机会。
  “还是不了,我,我也不好看,也没打扮……”
  冬秀听她这话,便知道她心里是肯了的,当下便笑嘻嘻的拖了她过去。
  至于她当心的形象问题也压根就是多余,可能是认命了,也可能是习惯了,大姐早没了上次见面时那种歇斯底里的疯癫和颓靡,现下不仅把脸颊上的肉养了回来,气色也看着十分好,而且不知道是不是刚抽完大烟的缘故,这会儿眼眸含水、面颊殷红,倒也显出几分与众不同的神采来,再配着她那身忧郁落寞又淡然平静的气质,居然有种奇异的魅力。
  冬秀心里第一万次为她感到惋惜和不甘,这样花一样的姑娘,不该是这样惨败的结局。
  惠秀到底还是被她摁着扭扭捏捏的照了几张相,不想那照相的青年这会儿好似上瘾了似的,居然又兴致勃勃的指挥着她或倚或靠的拍了好几张。
  不过一时三刻钟所有人都拍好了,也还未到中午,青年便打算返回县城去了。
  江耕围自然是同去的。
  冬秀正好将润色完毕的《三寸金莲》交给他,让他寄去沪市。
  江澄平因经过那场流氓堵门事件,父母如何肯让他再回沪市,况且妻子即将临盆,于是就在家乡谋了份差事,以至于现在沪市少了个“接头人”,冬秀无奈,也只能让江耕围将信直接寄给那位口碑颇好的唐才常先生了。
  等冬秀收到洗好的相片时,唐才常也刚好收到了书稿。
  他本身就是这位宝先生的书迷,素来知道这位先生最擅长推陈出新,文章构思奇巧又兼言语诙谐流畅,算是白话小说里的一支标杆,仅有的两部小说《提刑官宋慈》和《才子变身记》都可谓上乘精品,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成书已经一版再版,这股读书风潮渐渐从沪市扩散到了全国各地,宝先生的大名也随之被更多的读者所知,现今通俗小说界,她不说是第一人,也不出前三了。
  其实随着她知名度的提高,也有很多读者陆续来信,可惜通讯不便,冬秀连载的两个报社一个倒闭,一个相互间有些龃龉,能辗转送到江耕围手上的信件寥寥无几,江耕围又觉得妹妹一个没出阁的姑娘与不认识的人互通书信,那可要不得,那不就是私相授受了么,万一被人察觉,对她名声始终不好,于是很不赞成她跟那些读者通信来往。
  冬秀倒是无所谓的,作为一个存稿过半才开始连载的人来说,与读者沟通的意义很大程度上已经缺失了,他们即无法一起探讨剧情走向,也无法分享创作灵感,这些信件无非就是读者的读后感,或是云山雾罩的表达对她故事的赞赏或是长篇大论的表达对她文笔的鄙薄,觉得这白话文毫无美感,粗俗浅薄,不堪一看,而且大多都是咬文嚼字的文言体,看得她头晕,除了一开始的虚荣心作祟,硬是仔仔细细的读了几封信,后面便干脆找了个大箱子,教江耕围替她收集起来了,好歹是别人的一番心意,不好随意丢弃,好好收藏起来,就当对自己成绩的肯定了。
  当然,这些来信中也不全是那些死板僵硬的赞美或鄙薄的,也有特别有趣的东西,比如说其中有个读者,在看了《提刑官宋慈》后,坚定的认为她便是再世包青天,随信寄来了一打不知从哪搞来的案件卷宗,说是陈年悬案疑案,请求她一一予以破解,把冬秀闹得哭笑不得;又有个疑似闺阁女子的人写信问她能不能再写一部类似《才子变形记》的《女子变形记》,让女子也知道知道做男人的爽快和苦楚。
  这个,冬秀一开始还真是认真考虑过的,可苦于身边毫无借鉴参考的对象,她根本不知道这时代的男子会有如何的境遇,当然了,她哥这样小乡村的男子是不在考虑范围内的,总不能参照他哥写部乡村王富贵励志成地主的故事吧,这一点都不燃好吗,谁爱看啊。
  虽然无法交流,不过这些来信着实让她的生活多了不少乐趣和期待。


第47章 自由谈
  乡村的偏僻闭塞,使它好似与世隔绝的桃源一般,在这里你几乎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花开花落,年复一年,时间却又在无知无觉中悄然溜走,这次的《三寸金莲》便是时隔两年才写的小说。
  这两年中,市面上有不少她的仿照跟风之作,本来当初创作《提刑官宋慈》就是因为当时西学东渐,国内开始流行侦探小说,可惜过于西化的小说对于模仿创作也有一定的难度,冬秀的《提刑官宋慈》不仅算是开先河之作,还给国内文人打开了思路,此后类似的小说简直如雨后春笋一般层出不穷,引爆了侦探类小说的创作,中国历史上凡有断狱贤名的青天们简直都被拉出来被写了个遍。
  而《才子变身记》这样新颖的题材,简直惊爆国人的眼球,要说这时代的小说,比之冬秀,强在文笔,弱在创新,一部略“与众不同”的《聊斋志异》的人鬼狐妖恋就能让人念念不忘一百年,也可谓是经久不衰了。
  受大环境的影响,人们的思维被牢牢禁锢,一个题材翻来覆去的都能写出花来,天花乱坠可不是吹出来的,可想要创新却是千难万难,这种现象即便是在现代也很常见,中国人的智慧和勤劳是毋庸置疑的,可不得不承认我们在发明创造上是弱于其他开放式教育的国家的。
  而《才子变身记》恰好就相当于一盏指路明灯,有了这盏灯,众人便能踏出一条宽广大路来。
  在冬秀停笔的两年时间内,市面上也出现了大量《才子变身记》的仿文,只是不如《提刑官宋慈》仿得好,一来这样的设定对大多数人来说太过新奇,不好把握,二来《才子变身记》不仅胜在设定奇巧,还胜在其特有的诙谐幽默式的调侃言语,这使得这篇日常流的小说不仅不枯燥乏味,反而引人入胜,代入感极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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