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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路人甲 强推完结+番外 (我想上天)


  等人散去后,胡竞之不由叹了口气,他还真有一个没文化的裹脚未婚妻,离乡前,两家刚定完亲,他只听娘说过一嘴,知道她叫端秀,后因犯了家里高祖的名讳,便又改名叫做冬秀了,年纪比他还要大上一岁,又与他家有些拐着弯的亲戚关系,除此之外便一无所知了。
  求学这两年,他几乎都忘记这回事了。
  他深觉苦恼,自己大声疾呼女性解放独立,偏未来妻子就是个最该被解放的人。
  这时候的他还没有考虑未来的什么夫妻、男女之情,只是觉得丢脸,思来想去,提笔给母亲写了一封家书,这才作罢。
  吕家,舅母胡氏迎来了人生中第一个大寿。
  可不是什么岁数的人过生日都能叫过寿的,本地人一向认为只有六十岁以上的人过生日才可以叫作过寿,而过寿又有个讲究,那就是过九不过十,因为老百姓们都认为“十”是满数,寿满即到头了,不吉利,因此做寿的人都是虚岁,冬秀舅母今年刚满五十九,虚岁来算那就是六十整了,正好是甲子大寿。
  人生第一个大寿,肯定是要请亲戚朋友们来好好热闹一番的。
  吕氏见冬秀一直因为大姐儿的事郁郁寡欢,很是没精神,便带着她过来给嫂子祝个寿,顺便散散心。
  在宾客中,冬秀不出意外的见到了自己未来的婆婆,免不了被众人打趣一番,就连娉婷也揶揄道:“表姐,真是想不到,你居然要嫁给穈表哥,你俩都这么会讲故事,将来这日子得多有趣啊,还不得天天比着赛的讲故事啊!”
  冬秀做足了一个羞答答却极力端庄大气的未来儿媳妇状,冯氏看了果然喜欢,本来她是不大同意这门亲事的,江家姑娘门第高、家境好,她不免担心她娇生惯养的有些娇小姐的脾气,又比儿子大着一岁,只恐将来压了儿子一头,只是双方八字很是相合,又有灶王爷保佑,且碍于亲戚的颜面,本家叔叔也极力保荐,这才应下了,只心里到底不是百分百满意的,现在一看,倒放心许多,像是个温柔端方、行止有度的姑娘,果然是书香之家出来的女儿,教养倒真不是一般人能比的,倒也配得穈儿。
  冯氏看她顺眼了,便特地拉着她说了几句话,心里却想着儿子不久前寄回来的信,说是想要让她去劝江家姑娘多读书,还要让人家放脚,这要求端的是太过无理了,冯氏生怕江家人误会,就一直没说,再说了,人家姑娘裹得好好的脚,凭白叫人放开,也没道理呀。
  现在看这亲家母也和气讲理,姑娘也娴静温柔,又想着儿子一向倔强有主意,他说不喜欢小脚,那就是真的不喜欢,为了小两口的未来着想,她决定还是要说一下:“亲家,论理我不该说这话,不过咱们两家既然已经结亲,有话我也就直说了,有什么不当之处,还请您多担待。”
  吕氏和冬秀还以为她有什么不满,要仗着婆婆的身份来“教训”儿媳了,忙端正脸色,如临大敌的请她说话。
  “穈儿在沪市求学,前几天给我写了封信,说他又考上了上海的一所什么公学,恐怕这一二年还得以学业为重,因此我要请亲家见谅,这婚期恐怕又要往后延了!”冬秀闻言心下大喜,这正合她意啊,最好延它个三四五六七八年,等她过了二十岁再说也不迟啊。
  “这是其一,他信里还提了一件事,就是那孩子想要江姑娘将脚放了,我也知道这很是唐突无礼,不过年轻人的想法,咱们也左右不了,我想着还是要厚着脸皮跟姑娘说一声,当然了,这个决定权在你……”冯氏看着对面娘俩的脸色,心下也有些不安,生怕引起对方的不快,毕竟她自己都做不到放脚呢,这放了脚不是惹人耻笑嘛,哎,今儿就不该说这话。
  还待小心的解释两句,却不想吕氏一脸坚决的说:“都说在家从父,出嫁从夫,他们以后是夫妻一体、夫唱妇随,这等事自然是要听令公子的,等回去我就叫她把脚给放了!”
  吕氏如此果断好说话,反倒叫冯氏有些惊愕:“亲家,这放脚可不是个小事,您别误会,我可不是来要求您姑娘放脚的,只是通个气而已,我的意思是他们既然已经定亲了,迟早是一家人,也没那么多避讳,不如叫他们通个信,相互了解了解,年轻人的心思咱们哪里理会得了呢!”
  要想写信,可不就要多读书识字么,难道还好意思请人代谢这样私人的信件不成?
  冯氏对放脚是不置可否的,但却很赞同儿子说的多读书的话,读书才能明智识礼,她也是跟着自家老爷认了几个字的,可惜不多,倘若当时能多识些字,现在看儿子的信就不必请人来念了,这样多少有些不便,这江家姑娘听说也是念过几年私塾的,看着也聪慧,希望不是个草包美人罢。
  吕氏和冬秀自然满口答应。
  这冯氏也太善解人意了吧,这样一来,冬秀就可以不用再装小脚、穿小鞋了,还能正大光明的读书写字,她现在恨不得学着郝剑的调调儿,肉麻兮兮的抱着冯氏深情的叫一声妈~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此次会晤圆满结束。
  冬秀是满腔郁闷的来,神清气爽地回,这未婚夫简直就是个贴心的神助攻啊。
  她还真没想到自己未婚夫能够有这样远见的目光和开阔的思想,看来是个十足的进步青年,并不是什么迂腐的书呆子,这倒使冬秀喜出望外了,想着互相通个信,了解一下也好。
  吕氏却摇头变卦了:“你反正也是没裹脚的,趁此机会放开也好,信就不要写了,女儿家还是矜持些的好,主动给男方写信像什么样子,别人知道了还以为咱家上赶着呢!”
  冬秀黑线,在双方家长的默许下,未婚夫妻通个信怎么了,你情我愿的大好事,这还要分个高下,完全没有矜持对地方啊。
  不过冬秀也的确不知道要跟对方写些什么,何况这时候的人写信不论措辞还是行文,就连称呼也是很有些讲究的,而且一般比较客套,不像现代人那么黏糊直白,写信往往就跟写日记似的直击内心,说得越多暴露越多,还是边走边瞧吧,假使对方给她写信了,那她有来有往的回一封倒是无妨。


第34章 鸦片膏
  既然决定要放脚了,首先就要把样子给做出来,从回来那天开始冬秀就不再穿小鞋了,换上王妈早就给她做好的软底绣花鞋,再给里面塞几团棉花,做出个弓形的样子来,要知道,真正裹过的脚骨头早已畸变成形,即便放开也与正常的脚大不相同,顶多恢复成个软踏踏的大号粽子样。
  为了不使人怀疑,只好先做个样子出来,不过好歹比整日战战兢兢的穿着小鞋强了一万倍啊。
  吕氏又特意高调的请教了裹脚婆子,请教如何才能做到无痛放脚,好借那婆子的嘴把这事宣扬出去,免得日后被人无休无止的追问。
  放脚第一庄好处便是行动更加自由了。
  江家占地颇大,门前是一大片的池塘,秋日里荷叶田田,菡萏飘香,景色很是优美,冬秀每日码完字,便带着小侄子到门前转悠一圈,以使别人相信她是真的下定决心在放脚了。
  好像才一眨眼的功夫,盼儿就突然掌握了使用双腿的奥秘,然后就再也不肯叫人抱着了,每日颤巍巍的拐着两条小短腿要学走路,曲氏弯腰双手叉在他的肋下扶着他,不过一刻钟就直不起腰来了,吕氏就更别指望了,好歹还有带弟和春柳两个丫头帮忙。
  小胖子刚学会了自己走路,正得乐呢,迈着两条小肥腿,跟只小企鹅似的,恨不得每日在外面瞎逛荡,早晚吃过饭就要过来拉着她出去。
  这么个小人儿,走起路来又没什么大动静,冬秀生怕自己一个错眼,他就跑到水边去了,便做了个带小铃铛的防走丢牵引绳系在他手腕上,吕氏一开始还不乐意呢,觉得她这个当姑姑的忒不靠谱,把侄子当狗一样的遛,反倒是曲氏很感激她的细心。
  这天,两人正与往常一般伴着叮叮当当的铃铛脆响声围着池塘打转,盼儿忽而便停下来,指着前方嗯嗯啊啊的叫,冬秀定睛一瞧,原来远处来了两辆马车,看样子还是朝他们家来的。
  一般人可不会走这条直通她家大门口的石板路,别看江家这几年是不怎么样了,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那在江村的地位还是数一数二的,门前高耸的牌楼堪称华丽壮观了,很有震慑力,村里人即便经过她家也是走的池塘对面的小土路,可不会直接从大门前经过,就因为这份清静,冬秀才能每日带着盼儿出来溜达散步。
  只是这眼看天就要黑了,村里人早都收工回家去了,怎么这时候还有人来她家呢。
  既然来了人,他两就不得不终止散步打道回府了,小胖子今儿还没溜达够,自然哼哼唧唧的不想回去,冬秀只好一把抄起他,哄道:“回去,咱们回去吃糖糖。”
  没什么比糖更能吸引他的了。
  果然一听见“糖”字,小胖子立马不闹了,乖乖的趴在姑姑怀里,冬秀又看一眼那越行越近的马车,便进门去了。
  等她知道大姐被送回来的消息时,已经是第二天的下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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