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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路人甲 强推完结+番外 (我想上天)


  吕氏戳一下她的额头,恨铁不成钢道:“前儿才跟你说了不要乱花钱,要学会节俭,今儿就又要败家了,你当咱家是有金山银库呢,你要有钱你只管给每个人做去,我反正是没那么多闲钱给你糟蹋的。”
  今天到底是大姐儿的好日子,吕氏也就轻轻揭过,放她出去了,她自己不是个全福人,青年守寡,是不能出现在婚礼现场的,免得冲撞了喜气,破坏了好兆头。
  冬秀当初听闻这条规矩时真是气得跳脚,她娘可是大姐的四伯母,这全家喜庆的日子里,人人喜笑颜开。处处热闹非凡,却只剩下她娘一个人在房里,听着外面的鞭炮唢呐声,默默的念佛祈祷,这是多么的凄凉和不公,寡妇本来就够不幸够可怜了,活着的人不仅不怜惜他们,还要把她们当做霉运和晦气,亦或者拿她们去换贞节牌坊,榨干她们剩余的所有价值,获得家族荣光,简直是岂有此理。
  幸亏她娘的娘家够给力,要不然还真说不准江氏族里会上报县衙,为她娘申报个贞洁牌坊啥的,强迫她娘守寡,这种守寡和自愿守寡可完全是两回事,听她嫂子说她们村以前便有个小寡妇被迫守牌坊的,那是要整日被婆家人关锁在房内不准出来,也不准与人交谈的,跟关小黑屋一样,那个小寡妇不出两年便疯掉了,又过一年便悄无声息的死了,然后婆家便欢天喜地的给她办了隆重的丧事,来庆祝家里出了个人人都要称羡的节妇,就连小寡妇娘家人也是与有荣焉,大为荣光……
  冬秀很是不忿,吕氏却反而劝她说:“这是自古以来就有的规矩,你气个什么劲,你娘我都不放在心上,寡妇是不详人,人家结婚欢欢喜喜的,除非两家有仇,否则谁会去触这个眉头哇,你快别作妖了,赶紧过去!”
  从来如此,便是对的么,便要一直遵从下去么。
  冬秀知道这不对,可她却毫无办法,最后生场闷气,还是在吕氏的催促下强打精神去了新房。
  婚礼比冬秀想象中的逊色不少,可能是因为她只能呆在内院的缘故吧,唯一的印象就是大姐那一脸与纸扎小人同款的抽象派新娘妆,简直有些惊悚,冬秀暗暗发誓,将来若是她嫁人一定要自己化妆,对互不相识的夫妻来说,第一印象多重要啊,她可不想顶着这样的妆容去见未来的丈夫。
  婚事一完,全家人都累趴了,唯有大太太兴致盎然,又马不停蹄的开始准备三天后的回门宴,力求能叫她金尊玉贵的女婿吃得满意开怀。
  然而三朝回门之时,却只有大姐惠秀一个人回来了,家里人见她神情萎靡,颜色委顿,便都知趣的打个哈哈离开了,好把时间留给她们母女俩诉心事。
  惠秀一开始只是支吾,后来便说陶少爷突然身体不适无法同来,大太太见她神情不对,一再逼问,这才知道,原来这陶少爷不是突然患病,而是早就已经病得起不了床了,而且还是得了个治不好的怪病,浑身骨瘦如柴,偏腹大如鼓,看着吓人得很,家里下人都传说这陶少爷是怀了鬼胎了,把个初来乍到不知缘由的惠秀吓得精神都恍惚起来,不过三天便瘦了一圈了。
  不管大太太这个做娘的是如何考量的,也不知她是怎么劝的女儿,总之最后,惠秀还是满眼通红,一脸绝望麻木的乖乖回陶家去了。
  等冬秀知道这件事时,她第一反应便是怀疑这陶少爷应该是得了血吸虫病了。
  血吸虫病在华国可以说是历史悠久了,从有记载开始,至今已经两千多年了,但是从来没有被根治过,每隔一段时间总是会大面积爆发,又因为是虫子所引起的,所以一直以来被视为瘟病、疫病,等同于绝症。
  在南方的一些地区,这种病情特别严重,甚至到了毁村灭寨的地步,光一个县每年就能损失数以万计的劳动力,有一首悲愤凄惨的民间歌谣将这种情况表露无疑:村联村,寨连寨,十人就有九人衰,女人不生孩,男人怀鬼胎,有屋没人住,禾苗无人载,今天我埋人,明日谁埋我。
  可惜,在冬秀的记忆里,这血吸虫病是直到新中国建立后,费了好大一番功夫才被消除的。
  这时候也不知道有没有治愈这种病的法子。
  她向吕氏打听时,吕氏只默默摇头,又抱着她十分低落的说:“这大肚子病哪是那么容易治的呢,有一个算一个,那都已经是上了阎王爷的生死簿了,”那陶家又不缺银钱请来好大夫,要是能治早便治好了,还用等到现在吗?可见那陶少爷是不成了的,怪不得他们家那么急着要成亲,恐怕是想要大姐儿过去冲喜的吧,“哎,就是可怜了大姐儿,忒苦命了些。”
  现在想想,她们冬秀那门亲事虽还有些不尽如人意,可未必不是一种福气啊。
  吕氏的话很准,挨到三个月后,大姐便由一位新妇变作了寡妇。
  大太太知道后整日以泪洗面,捶胸顿足的悔恨不已,可也从来不提要将大姐接回来的话。
  冬秀问吕氏道:“大姐今年不过才十八岁而已,便是再嫁也不难啊,为什么大伯母不把她接回来呢?”
  “那陶少爷才死,你大姐起码也得守完孝啊,这时候急吼吼的去把人接回来,那不是在跟人陶家结仇么?过个一二年再看吧。”
  可吕氏知道,大姐儿想要脱离陶家另嫁他人,基本是不可能的,不说陶家不同意,就是他们江氏宗族也不会同意的,他们族里可是有好几块寡妇守出来的牌坊的,而且向来以整族没有再嫁之女为荣,这时候倘若大姐儿一头碰死了,恐怕才合他们所有人的心意呢,这样他们或许还能弄到块旌表节烈的牌坊呢。
  不说大房那边是如何的愁云惨雾,便是冬秀也很为大姐的处境感到忧虑,一种无形的压迫使得她喘不过气来,恨不能有个筋斗云,一下子带她飞的远远的,离开这叫人窒息的地方。


第33章 放脚
  沪市,胡洪骍果然在暑期顺利的考上了华国公学,在拜读过严复先生译著的《天演论》后,对其中一句“弱肉强食,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大为赞赏,并由此改名为胡竞之,希望自己日后也能成为脱颖而出的那个天择之英才。
  如果冬秀知道了,肯定要捂脸惊叫三分钟。
  胡竞之,那是民国时期鼎鼎大名的文化大师胡竞啊!
  如果给那些民国大师们排个高手榜,这胡竞之妥妥的前五名种子选手啊,各种有才也就罢了,还帅得一塌糊涂,即便八十岁了,还让人觉得风度翩翩、气度斐然,简直是“美人在骨不在皮”这句话的最佳代言人。
  当然,未来的大师,现在还只是一个脑后垂着长辫子的青葱少年,才加入了一个名叫“竞业学会”的学生社团,凭着自己出色的组织能力和人格魅力,主编了一份《竞业旬报》,并在上面时常发表些小说、散文之类的,也颇受欢迎,尤以最近发表的一篇《敬告中国的女子》为最,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一下子使他成为了校园里的风云人物。
  看他年纪小小却如此春风得意,自然有同学心下发酸,半真半假的玩笑道:“哎,竞之啊,你这《敬告中国的女子》一文写得实在是振聋发聩、发人深省啊,其中‘中国的女子,若不情愿做废物,第一样便不要裹脚,第二样便要读书’的观点简直鞭辟入里,你能有这么深刻的感悟,莫非是家里有个不识字的小脚老婆么,哈哈!”
  同学们听了自然当玩笑话一样跟着取笑他一番,不想平日里最是圆润豁达的胡竞之这次却开不起玩笑了,脸色阴沉、神情气恼,众人只当他年纪小,经不住这样的男女玩笑话,便连忙拿话岔开不提。
  “嗨,你们看这期的《提刑官宋慈》了么,可真是越来越精彩了,我每次看完便要自己试着推测案情真相,可居然十之八九都是错的,看来我是没那个做提刑官的料了,你们说这作者怎么就这么厉害呢,他是怎么想出这些案情的,尤其那作案手法和作案动机,简直绝了,回回出人意料!”
  “没错,没错,我也是每期不落的追着看呢,我却是对那些检验手段和现场勘探更有兴趣,为了验证真假,我还特地去买了本《洗冤集录》来看,你猜怎么着,那小说里写得东西跟它居然没什么出入,可见作者是做过认真的考据的!”
  “小说倒是极好,如果能每日发行一篇那就更好了,这一等半个月,可真是急煞个人!”
  “是啊,我每次拿到报纸还要再把前面的情节再看一遍,时间太久,好多当时的想法都忘了,再看又不如第一次的激动和仔细,这样的小说正适合一口气读完才好,可惜发在《绣像小说》这样的半月刊上,除了第一次一下子放出了二十章,后面则太过吝啬了,总是不能叫人过瘾。”
  “你就知足吧,现在每一章还能有两三千字呢,比起其他小说每次只更五六百字的情况来说那可是好太多了,说来是咱们占便宜了,自从这绣像小说报开始连载提刑官宋慈,这报纸的厚度都比以前多了一倍啊,同样的价钱,更多的内容,你还不知足哇。”
  众人说着说着便讨论起《绣像小说》的发行周期来,最后干脆合力写了一封建议《绣像小说》改变发行周期的信,打算亲自送去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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