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男生小说女生小说纯爱耽美

当前位置:趣书网 > 女生小说 > 全文免费阅读

穿成少帅的金丝雀 [强推] (后紫)


  白家尚有家产余地在泷城,写的全部都是白氏弟弟的名字,没法买卖,因为白家即使败的差不多了,也还有白家宗祠在。
  听说租,一直是白秋寒代收的。
  即便白秋寒远渡去镜澳,每年也会趁这时候回来收账。
  美其名曰,代替兄长保管。
  可谁都知道,那白昊华八成是回不来了。
  如此算来,一年的利润也颇是可观。
  再说回白秋寒,这个女人在白家出事后不就因为工作出色,由白峰银行的泷城分部,调到了镜澳的总部。
  不到半年,就嫁给了白峰银行的理事奥尔森,之后便闲赋在家当了奥尔森太太。
  只是夫妻俩一直无所出,但白秋寒显然是个传统女人,想要孩子,故此这趟回来,头一遭跑的是奉天观。
  这些多半是又青在时告诉她的。
  而白秋寒去奉天观,这是杜聿霖那厮,一早让人传到家里的消息。
  说来他也是奇葩,自己都说不用他的调查科,却还是叫人将那密信夹在了书里,给她送来。
  大概是留意到沈南瑗的目光,白秋寒回视,目光远远的相接上,沈南瑗并未挪开,反而装着一副不谙世事的好奇打量。
  心里想的确实,当年的白家少爷到底是失踪了,还是……一样被弄死了?
  “MR朗,如果是跟你合作,我当然是放心的,相信我们这次也会非常愉快!”洋人蹩脚的中文从大堂另一侧传了过来。
  沈南瑗循着声音看了过去,就看到了那位MR朗,正是朗华,微微怔过了之后,想到了沈黎棠看见朗华时的吃惊,她猛一扭头,看向了白秋寒和沈黎棠的方向。
  幸好,那个白秋寒已经扭过了脸,正和沈黎棠说着什么。
  沈黎棠的眉头皱的很深,能够夹|死虫子。
  朗华此时也和外国友人话别,显然是瞧见了她,走了过来。
  顺着沈南瑗的视线看了过去,这才笑着说:“沈小姐,我们可真是有缘,可吃得惯这里的食物?”
  沈南瑗留意他的表情,发现并没有任何波动,她摇了摇头,调侃道:“难吃的不行,牛排塞牙,沙拉甜腻。不知道为什么,看到朗先生就又饿了。”
  朗华被她这番实诚模样逗笑,“那我带你去个好地方?”
  沈南瑗在前台留了字条,说肚子痛去医院看看,跟着朗华就离开了饭店。
  眼下的朗华比白秋寒更来得让她好奇。
  ——
  钱是个不可或缺的好东西,有些人一缺,连骨头都软了。
  譬如沈黎棠。
  白秋寒是真的没有见过一个男人能让人恶心到如此地步,沈黎棠刷新了她对男人的认知。
  他居然像个无赖一样,跟自己开口要钱。
  也许是因为太了解透彻,白秋寒虽然生气,居然也不算太过意外。
  当然钱的事她不会松口,两人曾是一条船上的蚂蚱,虽说现在也还算。
  但她只要一松了这个口,那后面就再也别想收了。
  人的胃口,都是越养越大。
  更何况,她量沈黎棠也不敢拿白家的事情来威胁她。
  大不了,一拍两散。
  她的家现在可不在泷城了,说起来,更害怕的应该是他。
  可是,沈黎棠的话还是引起了她的注意。
  “我跟你说……”沈黎棠故意凑近,低语:“你说那个白昊华会不会死而复生?最近城里,打天京来了个人,名字叫朗华,现在是泷城商会的副会长,我跟你说,他长的很像白昊华,名字也带了一个华字……”
  白秋寒听的直冷笑:“昊华如果死而复还,第一个要找报仇的就该是你。你莫要忘了,那时候他在房门外听到咱们分赃,是你抓了人,堵了嘴,绑上大石头沉在了五浦江的。”她说着,似乎一点没放心上。
  沈黎棠当下就急了,“可一直没找着他尸体不是么?!我还看到……”
  “笑话,五浦江暗流涌动,真要那么容易找着,咱们早就完蛋了。”白秋寒打断了他的话,嫌弃地瞥了他一眼。
  至今她都觉得,她姐姐在挑男人方面的眼光实在是差到不行。
  “那人现在就在泷城,信不信由你!”沈黎棠最后扔了话,气急败坏地走了。
  走到了大堂,才发现沈南瑗不见了,揪着饭店保安一通责难,最后才发现前台留的字条,讪讪走了。
  上不得台面的东西。
  白秋寒在沈黎棠面前装的不在意,是不想让他顺杆子往上爬。
  “朗华……”她低喃着这个名字。
  既然是打天京来的,这人有出处,谨慎起见,联系天京白峰银行的人,调查一下好了。
  她倒要看看,是有多像。
  ——
  而被沈黎棠和白秋寒各自念叨着的两人,拐进了总府路旁的小弄堂。
  再往里走点儿是个狭长的四合院,外表看起来并不起眼,磨砖影壁上挂着“广和居饭庄”的大铜牌子。
  朗华说要请她吃泷城地道的饭菜。
  沈南瑗故意道:“瞧瞧,我这个地道的泷城人,还不如朗先生这个外来汉会找吃的。”
  朗华哈哈笑了起来:“那是因为沈小姐的鼻子没有我的灵验。”
  坐了不到一刻钟,伙计就陆续端上了菜。
  油亮棕红的红焖猪手,外焦里嫩的锅包肉,酸汤饺子和牛肉面,让长了个中国胃的沈南瑗迫不及待就举起了筷子。
  沈南瑗刚尝了一口,味蕾就获得极大的满足,“真好吃!”
  她不由看向坐在对面看着她吃还没下筷子的朗华,再看看这不起眼的门面,又道:“说起来,谈到吃,果然是老姜更辣,我自愧不如。”
  “吃里头的学问可大着,一日三餐都是大事。”朗华仿佛听不出她的意有所指,说这话的时候,面条的热气熏着了面庞,使得他脸上的表情看不真切。
  但沈南瑗眼睛多尖呀,就那么直勾勾盯着人瞧,“朗先生真的是以前没来过泷城?我怎觉得朗先生就像是个泷城人似的?”
  “哦,怎么看出来的?”
  沈南瑗笑了笑,“直觉罢了。”
  就像他不是回答不是,而是问怎么看出来的?那是人一般的思维惯性。
  同时也是因为那句一日三餐听出了缅怀的意味,文人‘吃’客,状元门第的白家,白老爷子就是个好钻营美食的。
  这话题到了这里短暂停顿。
  沈南瑗看朗华让伙计拿了酒,小坛子装的米酒,倒出来的液体是琥珀色的,携杂着自然的醇香。
  她拿了小杯盏,“我也想尝尝。”干吃肉是不过瘾的。
  朗华愣了愣随即笑了开来,给她斟了一小杯,“酒量可还行?”
  “还行,平时会喝点红酒。”其实沈南瑗的酒量应该不算差,毕竟现世交际应酬少不了。
  她浅浅抿了一口,香气馥郁入口却是鲜爽的,还带了一丝回甘,不由地惬意眯了眯眼。
  朗华给自己满了一杯,看着她,仿佛透过在看着什么人。
  那一杯微甜的米酒哐哐下了肚,也许是借着酒劲儿,更能突破话题口子。
  沈南瑗忽然道,“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跟朗先生觉得一见如故,如果不是我们以前都没见过,该怀疑是上辈子有所交集了。”
  朗华但笑不语。
  “是真的。”沈南瑗仍旧直勾勾地盯着他,“就是我爹,也未必会关心我吃得饱不饱,有时候,有时候我都怀疑……自己不是他亲生的。”
  朗华的眼神依然沉静,流露出一丝无奈,“沈部长有你这样的女儿确实让人羡慕。我不该让你喝酒的,你有点醉了。”
  其实沈南瑗觉得还好,顶多就是有一点微醺,意识是很清醒的,她只是一时忘记自己这具身体是原主的,耐受性并不强,但也没到醉了的地步。
  所以她知道,她猜测自己是朗华跟白氏的私生女这茬肯定是猜错了。
  朗华对她,绝对不是父女之情。
  一顿饭下来,几次试探都被滴水不漏地岔了过去,唯一的收获,大概是填饱了胃。
  沈南瑗不知该哭还是该笑。
  两人一块出了饭馆,正在等车时,沈南瑗仔细看着他感慨道,“朗先生是个热爱生活的人呐。”
  却听朗华道,“鬼门关走过一遭的,自然明白活着的好,也想要活得明白。”
  这话说得老气横秋,而朗华看起来应当没有沈黎棠大,很难想象经历了什么才说出这番话的,“什么样的鬼门关能让朗先生有这样的感悟?”
  朗华失笑:“那日在督军府,不就差一点么?”
  “……”应付得毫无诚意。
  沈南瑗无话可说。
  沈南瑗的脸被风一吹愈发红扑扑的,米酒暖了身子,倒一点不觉得冷。
  她歪着头,问身边身板笔直的中年男人,似乎是呢喃问的,“朗先生还打算在泷城留多久呢?”
  “留到,事情办完。”朗华稍微一顿,看着她的眼神,耐人寻味。
  可对话刚一结束就有人来找朗华,沈南瑗拦住了一辆黄包车,“我自己可以回去。”
  朗华面露为难与歉意,最后在同伴的催促下才对沈南瑗道,“下次再请你吃饭当作赔罪,届时,我有一份大礼相赠。”

首页推荐热门排行随便看看 阅读历史

同类新增文章

相似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