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朝清长叹一声,压下心里的郁卒,安慰她道:“你放心,我不会罚她,家里的下人都由你做主。不过是几句闲话罢了,我这些年听地还少么?”
复又自嘲地笑笑:“若是都往心里去,我岂不是要投河自尽去,毕竟……像我这般一事无成,堕落至此的男人,也是世间少有。”
崔珍娘忙捂住他的嘴:“不!清郎,你是最好的男人,在珍娘心里,你就是最好的夫君,最好的男人!”
她眼里又闪起梦幻般的光芒:“我永远记得,那时你打马从御街上走过,路旁所有的人都看着你,姑娘们的香花手帕雨一样落到你身上……”她低头痴痴地笑,黑黑的脸上竟泛起了红晕。
方朝清却别过了脸,轻道:“珍娘,陈年旧事就别说了。”
如今的他,早已不是当年打马游街,掷果盈车的方家公子了。
往日越得意,如今思及便越痛苦。
第8章 思春
翌日,方朝清将画送到金谷园,那计大当家的果然已经不在洛城了,只一个管事的接待他,管事的看了图,露出满意的神色,最后每幅图又多给了一两。
收了图,管事便挥挥手,让方朝清去了。
方朝清跟着引路的仆人,慢慢走出金谷园。
金谷园乃西晋权臣石崇所建,石崇富甲天下,曾与皇帝的舅舅王恺斗富,这金谷园便是石崇为与王恺斗富而在洛城修建的别墅。金谷园建时因山形,随水势,园内楼阁相望,清溪潆洄,鸟鸣鱼跃,花红柳荫,春日晴时,其景更胜,“金谷春晴”也是洛城八景之一,百年来颇有盛名。
如今石崇早已作古,金谷园历经数朝烟雨,主人几经易改,没想到如今到了那计大当家手上。如今的金谷园虽早已不是石崇时那奢靡绝伦的模样,亭台楼阁倒塌,假山溪石不见,但毕竟名声和底子在那儿,若想买下这块儿地方,非豪富不能为。
不过想想那计大当家出手的气派,有这手笔也不奇怪。
只是,名为计都,可是与石崇一样的凶星?
旋即又失笑,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
与他这个废人何干。
方朝清摇摇头,大踏步地走出这金谷园。
回了悦心堂,便遣了个伙计,将甄珠应分得的六两银子又送到柳树胡同去。
看着伙计走了,他又坐在柜台后看书,只是思绪半天难以集中,索性站起来整理书架,然而心里却还在兜兜转转。
她得了这些银子,应该会许久不再来了吧。
如此,也好。
柳树胡同这边,还真叫方朝清猜对了,一次入账六十六两,自觉阔绰起来的甄珠顿时又犯起了懒,况且兜里有钱,以前一些逛不了的地方可以去了,吃不了的美食也可以吃了,甄珠便整日带着阿朗在洛城游逛,且首先便是去那洛水岸边的酒楼里吃了回水席,补全了初来洛城时钱包空空闹出的尴尬遗憾。
水席其名,其一是因席以汤水见长,其二是上菜顺序如行云流水,故得名“水席”。
洛水岸边这家酒楼的水席分两个档位,十八两银子和八两银子,甄珠从不是为省钱而委屈自己的人,要吃便吃最好的,直接要了十八两银子一席的。
结果菜一道道地上来,八冷盘、四压桌、八大件、四扫尾,整整二十四道汤汤菜菜,甄珠和阿朗两人敞开了肚子吃,吃地肚子滚瓜溜圆,也只不过吃了一小部分而已,偏偏水席便是大多是汤汤水水的,还没法打包,看地甄珠直叹失策。
这样的大席面,合该再找几个人一会儿吃的。
不过一想,她在这古代也没几个认识有交情的人,若找那不怎么熟悉的,比如胡同的邻居郑大娘子,亦或者小清新一把,大街上找几个年老或年幼的乞丐请他们饱餐一顿,结果会发生什么还不知道呢。
归根结底,还是交际圈太窄,认识的人太少啊。
甄珠感叹了一番,却也没太在意。
交朋友这事,看缘分。
吃完了水席,两人又抱着肚子走在铜驼大街上,如初来洛城时在那小面馆里吃完酸汤面般,只是那时心里多少还有些对这陌生城市以及未来的彷徨,如今却总算安定了一般。
走在路上,甄珠摆出一副哲学家的模样跟阿朗谈人生谈理想。
“人呢,总是要有梦想的,我家乡一位名人说过:人如果没有梦想,就跟咸鱼没有区别。咸鱼你知道吧?就是死掉了用盐腌渍的鱼,完全不可能再翻身的鱼。所以你看,没梦想是件很可怕的事。”
“小时候我梦想拯救世界,后来发现动画片——呃,书里都是骗人的。”
“后来我学画画,就梦想着成为大画家,梦想我的作品能一代代流传下去,千百年后还能有人欣赏我的画。”
“后来遇到一些事,我差点放弃画画,许多人也都以为我放弃了,但是,我没有放弃啊,只是换了一种方式画画而已。既然是梦想,怎么可能那么轻易放弃。”
“所以,你的梦想是什么?”
一双白玉似的手忽然伸到眼前,阿朗呆住,漆黑的眸子有些迷茫,半晌道:“什么……是梦想?”
甄珠摸摸他的头,笑:“梦想就是你最想做的事,或者最想达到的一种生活状态,或者一种执念……不论什么,你心底里最想最渴望的,就是你的梦想。”
阿朗呆愣了半天。
在被人牙子辗转卖到各处,数次出逃又数次被抓回来时,他最想的事便是重回自由身,所以即便被打地遍体鳞伤,他还是一次又一次逃跑,直到最后被卖到妓院,被打地奄奄一息,若不是碰上甄珠,他肯定便死了。
但现在……
自从搬来洛城后,看他每天做活,甄珠便给他发起了月钱,不多,每月一百文,但她也说了,等到他再大一些,能做的事多了,月钱自然就涨了,而且她也不拦着他去外面找活计干,只是他实在没找到合适的,还不如待在家里做活,现在他也学会做饭了,等到以后什么时候她又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不停地画画,或许他还可以给她做饭……
他欠了甄珠二十两并五百文钱,看起来很多,但总有还完的一天。
他被卖给过好几个主人,却从没见过她这样的。
说是买了他,倒不如说是收养了他。
所以,即便那么渴望撕了那张卖身契,即便他隐约觉着,只要他一开口,她就会毫不犹豫地把卖身契给他……但他一直没有开口。
没必要了。
事实上,他已经自由了。
那么,他没有梦想了么?
不,不是的,他的梦想……
“所以,阿朗你的梦想到底是什么?”甄珠又问了一遍,很是锲而不舍。
“我想……找到我爹娘。”阿朗低着头,轻声说道。
这下轮到甄珠愣了。
她脸上的笑消失,看着低头不语的小孩儿,没忍住,又揉了揉他的头。
她轻声问道:“阿朗还记得爹娘叫什么,长什么样子么?”
阿朗摇头:“不记得了……”
旋即摸了摸脸上的伤疤:“我只记得……家里好像来了坏人,我娘让我躲起来,但坏人还是找到我了,坏人拿着刀,朝我脸上砍了一刀,然后……就不记得了。”
那时候他还太小了,两三岁,或者三四岁,不会更多,那样小的他还完全不记事,不记得家在哪里,也不记得爹娘姓甚名谁,连那一刀后家里怎样了,他又怎么跟家人失散都不记得。
只记得冰冷的刀刃砍在脸上的痛楚。
甄珠低头,看着他孤单迷茫的样子,眼里忽然一酸。
也是没有父母的孩子啊。
她忽然伸手,将他抱在怀里。
“那……阿朗要努力啊!”她干巴巴地说着鼓励的话,却连句“你一定会找到的”都不敢说。
虽然有找到的希望,但这希望也几乎等于没有。
所以除了让他努力外,也没有别的话可以说了,甚至她自己都觉得,“努力”这个词用在这里,似乎有些搞笑。
但阿朗却点了头。
“嗯,我会努力的。”他嘴角露出浅浅的笑,虽然因为脸上的疤痕而略显狰狞,虽然还太瘦,却掩不住清秀的五官。
若不是这条疤痕,阿朗应该很好看吧。
甄珠又揉了揉他的头。
回了柳树胡同,日子依旧如往常,只是谈过人生谈过梦想后,甄珠便想着让阿朗学些什么,总不能一直在家里做家务吧,虽然这样她挺舒服的。
现在她有钱了,便是供他读书或者习武都是可以的,亦或者教他画画,将来便是做个普通画匠,也是个谋生的手艺。
于是她便问阿朗意见。
“习武。”阿朗道,“你不是说要我保护你么?”他看着甄珠,眼神认真。
甄珠笑了,“啪叽”一下在他额头上亲了一口。
阿朗愣了,摸摸额头,样子有点儿傻。
甄珠顿时又笑地乐不可支。
既然决定了要习武,甄珠便带着阿朗满城地找武馆,最后在一个镖局找了个镖师,不走镖时,阿朗便每日跟他去学拳脚。
除了练武外,甄珠也会抽空教阿朗识字,还将颜料画纸也分了他一份,教他画画,只是阿朗在这上面实在没什么天分,看着他画的螃蟹一样的菊花,甄珠只得叹叹气,打消了将他培养成一代画师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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