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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有所思 (温凉盏)


  甄珠好奇地翻了,见有些字帖很熟悉,比如颜贴柳贴之类的大家之作,还有一些不熟悉的,应该是这个时空特有的。
  翻到最后一本,她眼前忽然一亮。
  这字帖她从未见过,但见笔画瘦劲,结体舒张,用笔潇洒肆意,虽不如颜柳等大家老道熟稔,却有股遮不住的肆意少年气透纸而出,叫人看了便觉得生机勃勃,畅快难言,非是草书,却颇有狂草风范,灵性逼人。
  最重要的,是很对甄珠的胃口。
  她翻回扉页,想看是哪位大家,却发现扉页上只写了帖名“登临贴”三字,并无书者姓名。
  她扬起字帖,好奇地问:“这是哪位名家所书?怎么没名字?”
  方朝清脸色有些古怪:“你……怎么选了这本?”
  甄珠瞪眼:“我喜欢呀!”
  方朝清失笑,摇了摇头,低声道:“这是我的。”
  “嗯?”甄珠以为没听清。
  方朝清微笑,微微提高声音:“这是我往日所书旧贴。”


第19章 轿子
  甄珠的第一反应,就是方朝清唬她。
  两人合作许久,还一起签订了协议,她是亲眼见过方朝清写字的,她记得清楚,方朝清的字,也就称得上个工整而已,而且规规矩矩没一点锋芒,倒是挺符合他平日的作风。
  而这登临贴,内容写的登山临水之感,文意开阔,笔意更是肆意,飞扬跳脱又灵性十足,不说比肩王张颜柳,却也足以在书法史上留下一笔,再打磨打磨,极有可能便成一代大家。
  两者相比,简直是云泥之别。
  甄珠是这样想的,脸上便露出了不信的神色。
  方朝清自然看出她的不信,却不以为意,只笑道:“不骗你,这真是我的字。大约十七岁时吧,那年我遍览五岳,自以为窥得世间高峰,年少轻狂,一时意气,便写下这《登临贴》,还妄想借此贴与古往今来诸位大家试比高。”
  他摇头笑笑:“或许……老天也见不得我这般狂妄吧。后来,遭遇了些事,我手腕受伤,荒废数年,如今的字,如你所见——已经不堪入目了。”
  甄珠愣住了。
  他笑着,一脸的云淡风轻,可如果他所说的是真,又怎么会真的云淡风轻?
  她低头,又看了看手中的《登临贴》,飞扬肆意的笔墨淋漓如山水,带了十二分的少年意气,看着这字,一个轻狂少年人的形象便似乎透纸而出,这样的灵性,是数年的刻苦,更是天赋。
  然而如今,这一切都没了。
  他的手,再也写不出这样好的字了。
  甄珠不由看向他手腕,那被衣袖掩盖的地方,外表看不出什么,然而……她忽然眼眶一酸,飞快地低下了头。
  “没什么,都过去了。”
  头顶有声音轻轻地道,她抬头,就见方朝清安抚地对她笑,笑容温暖。
  从那以后,甄珠便不再去悦心堂,只阿朗每月去一次,每次都带着那只木匣子,匣子里放着她新画的图。当然,甄珠每次都记得上好锁,不然万一被阿朗知道匣子里是什么画,她的脸啊,要放到哪里。
  没有俗事缠身,甄珠只专心练字画画,每日练一个时辰的字,接下来的时间便是在洛城城内或周边游逛写生,她画春宫,画山水,乐此不疲地寻找新颜料,自己调色,偶有小惊喜。
  如此几个月下来,字和画的进步都斐然,方朝清送来的信里,头一次夸奖了她。
  两人通过阿朗的匣子通信,但往常都是只说公事,半点闲话不提,像这样的夸奖,都算得上例外了。
  甄珠自认俗人,俗人自然喜欢被夸奖,于是她劲头更足了,对画春宫也更上心,原本画春宫还多半是为钱财,随着方朝清的运作,如今“风月庵主人”的春宫画作价格节节升高,甄珠和阿朗两人又没什么大花销,不断增长的钱对她来说便没了意义。
  有钱便有了闲兴,她专门去洛城城里城外的几个有名景点取景,将景色入春宫,简直把春宫当成艺术品一样来画。
  这样一来,虽然画地慢了,但结果却更好。阿朗每月从悦心堂带回的银子更多了,甚至现银已经拿不动,只能换成银票,某日甄珠心血来潮,把堆到床底的银子银票全扒拉出来,趴床上数半天,赫然发现自己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富婆。
  几千两啊,下半辈子什么都不干混吃等死都足够了。
  不过,人生嘛,还是需要有点儿追求的。
  把银子重新扔回床底下,甄珠的日子依旧没什么变化,只是因为不缺钱了,画画更随性,春宫便画地少了,上月更是只画了两幅,而按之前方朝清信里所说,如今她的画已经完全供不应求,甚至有外地的人专程到洛城求画,便是一月几十幅,也完全不愁销路。
  但见她只交了两幅图上来,他却也没催她趁机多画,只说这样反而更符合风月庵主人清高随性的设定,让她随意就好。
  但甄珠心里清楚,若真的供不应求到这种地步,自然是多画赚更多,要知道穿越前有段时间,她参加展览的作品刚获奖,风头正盛的时候,代理她画作的画廊甚至恨不得把她关在屋子里不吃不喝只画画,好趁着市场正热大赚一笔,因为谁也不知道市场风向什么时候变,这是商人本性。
  所以方朝清能这样说,她反而领他的情,小小羞愧一下后,便决定再勤快一些。
  正好之前把洛城八景中的六景都入了画,唯独剩下一个马寺钟声,一个邙山远眺,她虽不信佛,却也无意故意辱佛,因此马寺钟是不会画了,邙山远眺则是因山在城外,所以一直没去,下定决心要勤快后,她便收拾了各色吃喝和画具,租了一辆马车,跟阿朗一起去了邙山,写生玩乐两不误。
  时间过去将近一年,如今的阿朗已经不是当初的小孩子模样了。
  他已经比她高出半头,身形也不再瘦骨伶仃,虽然不胖,但日日练武,骨架上便贴了薄薄一层肌肉,比普通白斩鸡少年身材结实匀称许多,加上脸上一道凶恶的疤痕,腰间配上甄珠给他买的刀,做个护卫也是挺唬人的了。
  甄珠的容貌太招人,虽然外出时都做了遮掩,但也难保不出意外,所以之前她外出都很谨慎,多半还是在城内游逛,如邙山那般位于城外数里,又山高林密,游人散落的地方,她是绝对不去的。
  但自从上次在洛水岸边散步,两个登徒子上来纠缠,结果阿朗徒手便将两人揍地哭爹喊娘后,甄珠顿时底气足了。
  她家养的小狼狗,终于能咬人了嘿。
  出了城门,驱车向北,不过半个时辰便到了邙山脚下。
  邙山位于洛城城北,因此也被叫做北邙,列峰如屏,苍山如翠,站在最高的翠云峰上,可见伊水、洛水两川如翠带交汇,日暮时,还可眺见洛城内万家灯火星星点点,极目望去,忧愁顿消。
  甄珠跟阿朗早早地便到了山脚,上午爬了翠云峰顶,站在峰顶之上,甄珠写生,阿朗便在一旁练武,待日光明亮,峰顶有了别的游人,两人便相携着下山,正与上山的游人相向而行。
  不过如今的旅游业可不像后世那样发达,邙山景色虽美,每日也没多少人上山,多数还是山野樵夫或是洛城居民,下山的路走了半程,也不过碰到七八人而已,有时很长一段路都只有甄珠和阿朗两人。
  又这样安静地走了一段下山路,到了半程,一片石壁出现在眼前,还没转过石壁,就听到一道凶神恶煞的声音,在寂静的山间显得特别突兀。
  “废物!都干什么吃的?方才还牛皮吹地震天响,这会儿就怂了?连个轿子都抬不动!都给我起来!起来!”
  甄珠往前走了两步,隔着转角处的山花杂树,就看到石壁后一片较为宽阔的空地上,一顶镶金嵌玉的轿子静静矗立着,轿子边上几个壮汉东倒西歪地喘气儿,还有一个管事模样的中年男子,正一脸凶恶地咒骂那些倒在地上的男人。
  那轿子并不是一般女子乘坐的小巧软轿,而是颇为宽大,底架是看着便沉甸甸的黄花梨木,分量委实不轻。但看那轿子,红缎做帷,金线银砂做的绸缎裹身,甚至轿顶还镶着白玉,明晃晃金灿灿地简直刺人眼睛,显然轿主人极其有钱。
  地上几个壮汉一脸沮丧,当头的一个跟那中年男人讨饶:“大爷,这……您之前没说是这样的轿子啊,这轿子可顶一般的软轿三个啊,更、更别说……”
  “呸!”那中年男人狠狠一口啐在壮汉脸上,伸脚便踹了过去。
  壮汉不敢反抗,一脚被踢得滚了几圈,身上沾满树叶碎石,形容很是狼狈。
  “没想到?拿银子时怎么没想到?我可不管那么多,你们拿了钱,今儿就得给我把轿子抬上去,爬着抬也得给我抬上去!”中年人一脸讥讽,顺脚又在旁边一个男人身上踹了几脚,半点不把人当人看的样子,说罢便吆喝着众壮汉起来重新抬轿子。
  但那几个壮汉显然没了力气,一个个喘着粗气,趴在地上任由中年人怎么吆喝都动不了。
  甄珠看着那轿子,再想想上来的山路,不由心里啧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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