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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系女配回到黑化前[穿书] (地生花)


  两人推了半天,王四宝到底没扭过自家的女儿,最后烧了一顿红烧肉让霍笙吃,吃完之后又从屋里拿出一个带盖的新口缸,洗刷干净之后把剩下的肉都给霍笙打包带走,从头到尾自己都没吃一口。
  他坐在火炉旁,小心翼翼的用毛巾把溢出口缸的汤汁擦的干干净净,与他身上的围着脏兮兮的围裙形成差异,这幅情景看得霍笙眼睛发酸。
  回去的时候,王四宝一直把霍笙送上车,看着车开远不见了,才回去。
  坐了汽车又倒腾了牛车,等差不多傍晚的时候霍笙才回到了河沟村,她一手捧着擦得光亮的口缸,另一只手拎着两袋建设粉和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本来想买一袋富强粉和建设粉混着用的,但供销社的富强粉暂时缺货,要果断时间才有新货,霍笙就买了两袋次一点的建设粉,总归比食堂的用料强。
  “你可算回来了,我都等你好一会了,走上食堂去。”
  才进宿舍,等了好一会的周萍拉着霍笙就走,霍笙把手里的口缸和其他的东西放下才跟着她出了门。
  “天都快黑了,上食堂做什么,你饿了?”霍笙刚要说她那有吃的,不用跑食堂,而且现在这个时间,食堂怕是早关了。
  周萍打断道:“你忘了,之前和你说要把那些晒干的田鸡下锅,今晚我们好好吃一顿。”
  食堂里隐约透着光,里面坐着十多个人,有一部分是社员有一部分是知青,诱人味蕾的香气香得坐在食堂里的人坐不住了,可劲的往后厨瞅,就等着菜上桌。
  大家看到周萍拉着霍笙来了,围坐在一起的一个男同志和旁边的人对视了一下,心照不宣的站了起来,挪出一个位置。
  徐力争在旁边给周萍留了位置,两人处对象的事情大伙都知道,周萍走到了徐力争旁边坐下,而霍笙坐在了之前男同志挪开的位置上。
  两人坐下之后,和周围的人聊了一会,周萍扭头朝后厨看,“真香,今天谁掌勺?”开小灶一般都是他们自己动手,大师傅可不会这么晚了还呆在食堂给他们做吃的。
  “我掌勺。”厨房的位置,赵卫东端着一个冒着热气的大搪瓷盆走了过来,搪瓷盆里是散发着香气的爆炒田鸡,红绿的辣椒丝显得肉质鲜嫩可口。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支持。


第17章 017
  一伙人齐齐欢呼一声,搪瓷盆上桌之后,纷纷拿起筷子开始大快朵颐,味道很辣很香,晒干的田鸡肉比新鲜的肉质紧实,骨头基本都是酥香的,而且里面除了辣椒还放了许多提味的藤椒。
  一群人能吃辣的吃的痛快,不能吃辣的则边喝水边吸着嘴吃。
  食堂的伙食翻来覆去就是一些糙米高粱,吃上这么一锅简直是一种享受,要是天天都能这么吃上一顿,他们干活一定铆足了力气。
  霍笙肚子不是不饿,但藤椒的气味勾人,麻麻辣辣的,陆陆续续的几筷子下去,也吃了不少,吃完之后坐在边上小口小口的喝水解辣,太辣了,她眼泪花都出来了,不过好吃。
  没想到赵卫东还会做菜,做出来的还这么好吃,出乎意料,真是人不可貌相。
  “赵队长,没想到你手艺这么好,比食堂的大师傅还好!”一群人吃饱喝足,有空说话了:“好吃,太好吃了!国阳饭店的猪肉乱炖都比不上这一锅!”
  有时一些手里有余钱的知青会凑钱到国营饭店去点一锅猪肉乱炖,那味道,那滋味,都比不了现在这锅藤椒爆炒田鸡。
  赵卫东没吃多少,坐在凳子上抽烟,他年纪不大,但抽烟时显得老成,似乎经过了风霜的磨砺,看着颇有威严。
  “都是肉能不好吃?”赵卫东笑了一声,点了点烟上的灰烬。
  徐力争用筷子拨了拨见空的盆底,找出一块漏网之鱼的田鸡腿夹到周萍碗里,自己夹了红辣椒放进嘴里说:“不知道了吧,村里哪家办喜事,摆酒席,都请东子过去掌勺,你们赵队长不做队上的大队长,做厨子也是行的。”
  桌上有人立马建议了:“下次我们去抓,让赵队长再给我们做一顿!”
  “对对!!”
  “得空了,我们就去!”
  这个建议大伙都同意,摩拳擦掌,打算过几天就行动。
  赵卫东没接话,他吐出个烟圈,烟雾缭绕中他看着坐在角落里的女人,不知道是不是不能吃辣,两只眼睛辣得水汪汪的,整张脸也变得粉红粉红的,在烟雾散开后他收回了视线,忽的轻笑出声,把手里的烟按灭了,站了起来:“红的跟猴屁股似的。”
  霍笙正端着碗喝水解辣,闻言诧异的抬头。
  赵卫东已经端起桌上被一扫而光的搪瓷盆去了厨房。
  霍笙下意识用手背碰了碰自己烫呼呼的脸:“……”是在说我?猴屁股——
  坐在徐力争旁边的周萍站了起来,压低在霍笙耳边道:“赵大队长真是的,嘴真毒,哪像了?”霍笙一个漂亮的知青,脸粉红粉红的和苹果差不多,怎么像猴屁股了,周萍说着就拉着霍笙打算回宿舍。
  天黑透了,食堂和知青宿舍有一段距离,明天还得上工干活,得回去了。
  等两人走了,其中一个男同志朝之前坐在霍笙旁边的男知青说:“你怎么没和人说话啊,不是你说想和霍知青坐一起搭话吗?一顿饭下来,你话都没说几句,霍知青下次见到你,八成都没印象有你这个人。”
  “我,我这不是紧张吗。”男知青咕噜噜喝了一口水,把碗一搁,用手拍了拍自己的胸脯,放出豪言壮志:“我下次肯定让霍知青对我印象深刻!”
  徐力争在旁边用事实打击他,“得了吧,要我看,队上男社员不少,来来回回,你觉得她能记得几个?照你这情况,还印象深刻呢,混个熟脸都难。”看赵卫东已经收拾完厨房,他站了起来:“走吧,时候不早了,各回各家。”
  胆子比老鼠还小,还想追人,难不成等霍笙自己送上来。
  赵卫东和徐力争拿着手电筒回家,两人在河沟村混惯了,走的飞快,在岔路口要分道扬镳的时候,一路上都没有说话的赵卫东冷不丁的冒出一句:“你下次不如戴朵大红花,甩块红帕子。”
  徐力争拿着手电筒照过来:“恩???????”
  黑夜中,赵卫东脸色不虞,又带着点懒洋洋的揶揄,“都赶上人家牵红线的媒婆了,你闲的很?不如把名字改了,叫徐媒婆,徐大娘?”
  徐力争:“……”
  霍笙收到了来自B市的电报,是霍姗给她发的,说了一些霍爸爸霍妈妈的情况让她不用担心,还寄来了许多的东西,除此之外还有覃鹤清附上的一封信。
  “安好,勿念。”
  短短的四个字,霍笙拿在手里觉得奇怪,之前原书霍笙给他写了很多信,也不见回一封,现在这一封——说实话,她不是原书的霍笙,有些霍笙该有的感情她没有,包括对于霍姗。
  霍姗不愧是书中的女主,心地善良,即使霍笙不待见她,她依旧没有任何隔阂的对霍笙。
  不过,现在的霍笙换了芯,她不喜欢覃鹤清,不想和姐妹抢人,尽管两人没有血缘上的任何关系。
  霍笙给霍姗回了电报,让她不用再寄东西过来,至于其它的则什么都没提。
  “你妹妹又给你寄东西了?”周萍今早看着霍笙收了一个大包裹,知道里面的东西不少,“对你真不错。”也不知道霍笙妹妹做什么的,隔三差五就给霍笙寄东西。
  霍笙恩的应了一声,没有多提其他。
  两人现在正在番薯地里挖番薯,霍笙戴着手套,整个人裹得严实,挖出的番薯都是个头大的,今天要把这块地里的番薯都挖完,她和周萍一上午挖了三分之一,上午的时候太阳不大,干活也快,不过等太阳大了,速度也不比刚刚快了。
  在她们后面跟着一些村里的小孩子挎着小竹篓,捡番薯根和小番薯之类的。
  小孩子捡的这些是捡到多少都算她们自己的,可以带回家里,不算生产队的,有个小男孩捡的特别认真,霍笙看到他腰上的竹篓都差不多要满了。
  晌午休息的时候,太阳大,其他的孩子都一哄而散了,只有那个小男孩一小团的在番薯地里认真的捡番薯根。
  霍笙和周萍在番薯地旁边的树下乘凉,拿着头上的帽子扇风,没一会就见到赵卫东走到番薯地里把小男孩拉了起来。
  “虎子,走,吃饭。”
  霍笙咬着白面馍馍,转头问周萍:“那个孩子,赵队长家的?”
  “恩,他弟弟虎子,你应该没见过,平时都是一大早就起来捡牛粪,挺勤快的一个小孩,干起活比我们女知青还麻溜。”周萍说着在不远处看到一个人,用手肘推了一下霍笙:“看,赵队长对象来了。”
  赵卫东对象,霍笙还是有些好奇的,得长成什么样的人才能和赵卫东处对象?
  朝周萍指的位置看去,这一看,霍笙觉得确实符合赵卫东的口味。
  稍稍丰盈的女人——胸和屁股都挺大的,怪不得赵卫东喜欢,长得和村里其他的村妇不一样,看着扎眼的很,队上的不少人现在视线都往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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