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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系女配回到黑化前[穿书] (地生花)


  霍笙之前在公社买的肉早吃完了,两袋富强粉也见了底,她最近正寻思着去县上公社一趟,一方面置办点东西,另一方面去看看人,放蛇的事情是她干的,不过孙敬文和公社支书被打的事她是不知道的。
  两人洗漱了一番,带上各自的缸子,去了食堂,食堂里坐着不少的人,乌泱泱的一片,霍笙这才记起,因为三队那边没了孙敬文暂时还选不出生产队队长,就让二队的搭把手,现在三队由赵卫东暂时管着,等着选出了合适的生产队长再把事情交托回去。
  “今天的野菜好像比平时多放了油。”周萍看着窗口的食物,喃喃出声:“我等不及到农忙结束了。”
  霍笙看着没觉得有区别,“回去给你泡杯麦乳精喝。”
  周萍忙摇了摇头,她已经蹭了好几次霍笙的麦乳精喝,自己没什么好东西,就把一直舍不得吃的橘子瓣糖分给了霍笙,这是徐力争给她买的,也算得上她为数不多的好东西。
  “没事,我还有。”霍笙打了半缸红薯粥,要了半个糙面馍馍,和周萍坐在食堂角落的位置吃东西。
  此时干完活,霍笙披散着柔顺的像是段子似的乌发,穿着白色的衬衫,下搭一条素色的裙子,样子温婉,跟清水出芙蓉似的,一些男知青,看得眼珠都不带转的。
  二队上换了个漂亮的知青过来,这个人大家都看过,是以前呆在三队的霍笙,霍笙以前性子不好,而且看不起人,趾高气昂的。
  不过现在大家一看,哪哪都好,干活认真,没一点马虎的,这么个漂亮的女知青在队上,大家干活的时候都解乏。
  赵卫东坐在他们中间敲了敲桌子:“吃饭!看什么看!也不怕眼珠从眼眶里掉出来!”
  “赵队长,看一眼都不成,你有对象,我们大伙可是没有。”
  徐力争在旁边说:“霍知青不错吧,比起其他娇滴滴的女知青好太多了,抓田鸡,眼都不带眨一下的。”上次抓田鸡,之所以叫上霍笙,是因为男社员们都没和霍笙搭过话,才让徐力争去牵线搭桥的,不过最后被孙敬文的事情搅合了。
  赵卫东盯着霍笙的位置看了半响,然后斜眼看向徐力争:“这个不娇滴滴?”
  徐力争拍了下大腿,奇怪了:“嘿,人霍知青哪里不好了?不就是当初跳河的时候被你拉上来,又跳下去,折腾了你,哦,对了还给了你一个大耳刮,你一个大男人,皮糙肉厚,打一巴掌又不会少一两肉,计较这些事情做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看到有小可爱帮忙抓虫
  鞠躬谢谢~


第16章 016
  赵卫东唬了脸,“胡说八道些什么,她那一巴掌能有多大的力气,让你们过来是开会的,说正事。”
  当初霍笙跳河,赵卫东把人捞上来,人还不乐意了,二话不说哭哭啼啼的甩了他一巴掌又噗通跳了下去,等第二次他下去捞人的时候,扯了手腕就硬把人拖上来了,结果人手腕骨骨折了,一来一回,算扯平了,他一个大男人怎么可能和一个女的计较!简直胡说八道!
  徐力争嘟囔一句:“心眼比针鼻还小。”
  赵卫东眯了眯眼,教训了他几下,他才安生了下来,忙表示自己不说话。
  “我说你们懂什么。”赵卫东喝了口汤,一本正经道:“女人长得再漂亮也没用,知道不?”
  一桌的人年长的没几个,剩下的都是些年纪轻轻的小伙子,一听他们的东哥发话了,一脸虚心受教的样子。
  “要能操持家务,腚够大,好生养。”赵卫东笑的恶劣,一桌的男人们顿时明了,哈哈哈大笑,几个年纪小的则红了脖子。
  周萍拉着霍笙吃完饭从食堂出去的时候,恰好这一句被两人听了个明白。
  霍笙的视线和赵卫东的撞在一起,霍笙表情一言难尽,赵卫东脸上的笑立马没了,偏过头去朝桌上的人严肃道:“队上的母猪腚要够大,才好下崽,你们盯着点多喂点草料。”
  桌上的人:“……”
  霍笙:“……”
  霍笙和周萍出了食堂,回知青宿舍的路上两人说起了悄悄话。
  “队上男同志凑在一起没个正行,我得好好说说徐力争。”刚刚的话她也听到了,还队上的母猪呢,大队长就会睁眼说瞎话。
  “挺正常的,个人爱好,腿长腰细屁股大的我也喜欢,看着性感好看不是?”霍笙单纯的从欣赏的角度出发。
  周萍脖子都红了,跺了剁脚,没想到这话能从温婉的霍笙嘴里说出,她左右看了看见没人才低着声音道:“不害臊,说什么呢。”
  霍笙:“……”她想起这本书是在七十年代,男女关系管理严格,她一个女知青确实不该说,“当我没说。”
  霍笙抽空去了一趟县里的公社,左拐八怪拐到了四合院,才敲了两下门,门一下就开了。
  “你,你来了……要进来吗?”王四宝腰上依旧系着围裙,他擦了擦油腻腻的大手,小心翼翼的挪开身子,招呼霍笙进来。
  霍笙今天就是来看他的,点了下头就走进了四合院。
  四合院最里面隐约能听到男人吆喝干活的声音,王四宝紧张的推开屋子的门,让霍笙进去坐,然后又到了隔壁搭起的一个简陋小灶台上抓了一把熟花生放在碗里,给霍笙端过来。
  王四宝,原书中霍笙的亲生爸爸,霍笙的亲生妈妈在六十年代动荡的岁月里已经去了,王四宝找了霍笙很久,好不容易找到了自己的女儿,过惯了好日子的霍笙是不愿意认他的,不说别的,以原书霍笙的性格,这样一个乡下人她看都看不起,怎么可能会去认。
  在之前霍笙还没下乡的时候,霍笙对找到她的王四宝说了一句:我姓霍,是霍家的女儿,以后别出现在我的面前,别想讹我,我一分钱都不会给你。
  王四宝是个干杂活的,知道霍笙不认他,他也没资格怨,这么多年没有照顾过女儿,对霍笙除了亏欠就是亏欠,好不容易打听到霍笙下乡的地方是正红公社,就眼巴巴的跟了过来在这里落户生活,帮一些投机倒把的分子杀杀猪,赚点钱。
  想离女儿近一点,有什么自己也能照看着。
  没曾想,才安顿下没两天,霍笙就找了过来,王四宝是又惊又喜。
  “肚子饿吗?——先吃点花生,才煮的,没有隔夜,我,我去给你弄块肉,一会给你炖红烧肉。”王四宝把熟花生放到桌上,说着就要去干活,他现在宰猪能弄到肉,可以让霍笙吃好些。
  霍笙忙喊住他,“我不饿,不用忙活了。”她来县上的时候已经吃过东西。
  王四宝干巴巴的笑了一下,两人一时无话,王四宝看到霍笙除了高兴,还有一丝紧张,他身上的围裙上惨兮兮的,还溅到了一些杀猪时的血沫。
  怕霍笙嫌弃他,就端了个小板凳,坐在门口。
  女儿长大了,眉眼间和她妈越来越像,他想起了去世的妻子,叹了口气。
  好半响,霍笙开口道:“你,现在做的这个安全吗?离供销社这么近。”七十年代做买卖的行为是不允许的,市面上要买肉除了供销社,就是到黑市,黑市上流动的肉价格会更高些,但肉食紧缺,不愁卖,但被抓住了,没得商量,都是要去蹲大牢的。
  王四宝摸了摸自己的光头,笑道:“没事,有人盯梢,再干几天,就挪窝了,怎么样,你上次让我抓的竹叶青没咬到你吧。”他虽然都已经把毒牙拔了,但霍笙拎着那五条毒蛇的走了之后,他这些天就没怎么睡好,托人去河沟村问了情况,知道那个姓孙的被咬了,送去劳改才放下心来。
  竹叶青是霍笙让王四宝帮忙抓的,提前拔了毒牙,咬不死人,她带回了河沟村就是为了让孙敬文吃苦头,现在孙敬文劳改去了,下半身也不中用了,在霍笙的意料之外但也在意料之中。
  霍笙问:“你找人打了一顿公社支书和孙敬文?”
  王四宝笑眯眯的样子没了,一副帮女儿出气的样子:“他们欺负你,活该被打。”
  这个年迈的中年男人在用自己的方式对她好,只是原书霍笙一直嫌弃他,没过几年王四宝就死了,除了刘承也没人再把霍笙放心上。
  父女两个安静的坐了一会,王四宝住的屋子是四合院分出的一小间屋子,屋子一般,但打扫的干净整洁,霍笙从自己的包里拿出刚刚在供销社买的胶质黑色围衣递给王四宝。
  “干活的时候穿。”
  王四宝呆住了,他看着崭新发亮的围衣好一会都没回过神,半响,把手在围裙上擦了又擦,才伸出手小心翼翼的接过来,眼眶隐隐泛红:“给,给我的?”
  霍笙点头:“过两天等供销社雨鞋有货了,我买一双给你。”杀猪不是把猪杀了就算了,还要刮毛处理,料理大肠内脏等等,胶纸的围衣好清洗,也方便。
  “不用买,不用买,你自己留着钱买吃的。”一听霍笙还要给他买雨鞋王四宝转身进了屋,把藏在床头枕头里的钱拿了出来塞到霍笙手里:“以后别买,你在河沟村日子难过,钱你拿着,买好吃的。”
  “没事,我在队上干活,赚工分,有钱,这些你留着不用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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