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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之男装大佬 完结+番外 (田大伏)


  就以本酒肆为例,用些麻油,其次是鸡油、猪油、羊油这些动物油。
  本店也不是一道炒菜都没有,有一道千年来老少咸宜人人都知的名菜——炒鸡子。
  就是《齐民要术》上的做法:“打破,着铜铛中,搅令黄白相杂。细擘葱白,下盐米、浑豉。麻油炒之。甚香美。”
  这道菜相当受欢迎,价钱不贵,松软鲜嫩,人人适口。
  程平托着腮,写写画画,根据前世经验和本朝口味,拟了几道炒菜,比如“肉末炒茄子”“韭菜炒鸡蛋”“糖醋菘菜”“ 猪肉豇豆”“胡椒羊肉”之类,在未来属于家常菜范畴,在此时,可算中档菜。
  程平又画了铁炒勺的样式。铁锅在这个时代可是金贵玩意儿,酒肆厨房中用的是铜铛、陶罐——在家时,程平便是因为油和锅的问题,没吃成炒菜。
  自按照程平的建议修改了菜单,店里的收入涨了不少,店主便盼着程郎君又有妙计,这会儿看见程平拿着的除了账册,与那日一样又拿了几张纸,不由得满脸期待。
  程平把写着菜单、做法、画了铁锅的图给他。
  这个要比统计表好懂得多,店主从事这一行多年,嗅觉很是敏锐,一下子就看住了。
  程平解释炒菜的好处“炒出的菜口感脆嫩”“ 有油的滋润,烹调时间又短,所以颜色鲜亮”“出锅快,省时间”“多种菜肉搭配,能做出无穷无尽的花样儿”……
  程平笑道:“只是这铁锅比较麻烦,需要另制。”
  店主人皱眉思索:“这倒没什么,我认识的有好铁匠。”
  看店主没决定,程平笑道:“您不妨让后厨试做来尝尝,先用铜铛便是。”
  第二日,店主果然让人采买了程平菜单上的菜蔬,吩咐后厨下午做来试吃。
  后厨不识字,程平便去当“厨艺指导”。程平前世做饭水平尚可——大凡嘴巴馋的,厨艺一般不会太差,无他,讲究耳。
  在齐州乡下的时候,条件有限,没法折腾,到了这里,程平馋虫发作,使出浑身解数,力求让庖厨做出二十一世纪的味儿来。
  “郎君熬猪油时加些糖、盐更有味道。”
  “茄子炸制太费油,可试着用盐水泡一下,或者先蒸制,再与肉末同炒。”
  “羊肉肉片要薄,滑羊肉时油不能太热,炒的时候快速翻炒出锅。”
  ……
  不管是蒸、煮、烤,都不似炒这样对火候要求这么精准,直忙得庖厨满头汗。
  好在他也不烦,学会一道新菜,就是自己的手艺——当年在厨下让师父打骂煎熬多久,也才学会这点菜色。程郎君一文不取,免费教导,去哪里寻这样的好事?凭着香味和感觉,庖厨觉得,这菜味道坏不了。
  待菜出来,店主、程平,另几个稍微得脸点的管事和伙计凑过来试菜。
  程平尝尝,特别想泪流满面,我竟然又尝到了旧时味道。
  其实说是旧时味道,也还差了些,毕竟调味料不同,炊具不同,又是生手,但即便这样,也足够让众人惊艳了。
  店主当即拍板,“上新菜!”
  程平笑道:“只是油用的有点多。”
  店主眯着眼笑道:“无妨,价钱上再提一提就是了。”
  也对,程平点头,又建议在店堂外树立广告牌,主推炒菜。
  这种东西,少不得还是程平捉刀。
  此时人作诗可能夸张,但作为“商业广告”的招牌幌子却简单平实得很,哪有像程平这样掉节操语不惊人死不休的。程平撸了几句打油诗当广告词,直把这“鼎鼐调和新法”吹得天上有,地上无。
  版面也自己设计,整体以翠色为主,在这一片灰暗的初冬,往门口一摆,相当醒目。
  程平想起从齐州来长安路上经过的寺庙,又有了新脑洞,建议酒肆空出一面墙,备好笔墨纸砚,让文人们随意写“吃后感”。
  店主拊掌大笑:“妙哉!妙哉!”
  一项一项地铺开来,店里果真客似云来,只难为了导客的伙计,没有座位了呢,亲。
  程平便建议设等候区,也像后世某捞一样上饮子、小食,有一个专门的伙计伺候着。
  店主看着滚滚而来的厚利,觉得非重酬不能表达自己的感谢和欣喜之情,程平的薪水干脆翻了倍——主要是店主还指望能从她这儿挖出新的东西呢。
  在“重酬”的刺激下,程平便一门心思地研究起新菜来。
  冬天了,到了吃火锅的时候。其实此时早就有火锅了,只是还不大普遍。在程平的建议下,店里又添置了七八个铜火锅,客人自选自涮,调料也根据自己的喜好调配。热烈自由的唐朝人果真好这一口儿,七八个锅子根本不够用,店主又紧着让人做去。
  工作努力,也要让生活过得舒服些。
  天越发冷了,程平冬衣不大够穿,关键是自春天那一次例假之后,身体发育起来,个头儿在这半年长了好有七八公分,袍子放出原来折的边儿来,也还短一点。又不缺钱,那便去东市买来。
  程平早点做完账,早出门逛东市。
  今天天气不错,太阳照得暖烘烘的,街上人来人往,十字路口有胡儿杂耍,程平在外围从人空儿看了一小会,一个十二三岁高鼻深目的胡儿正在跳胡旋舞,几乎把圈子转出了残影,相当炫目。
  嗯,挺好!程平接着往前走,不远处,一个卖药的江湖郎中,幌子上写的与程平的酒肆广告牌简直异曲同工——包治百病!
  “哈!”程平一乐,凑上前去。
  郎中看程平一眼,笑道:“小郎君要买什么药?”
  程平笑道:“您不得先望闻问切吗?”
  郎中觑着程平的脸,微微一笑:“小郎君的却不用望闻问切……”说着从药箱中拿出一包药来,“每晚一钱,以蜜水冲服,连吃七天。小郎君的困难便解决了。”
  程平挑眉:“老丈知道我是何疾?”
  郎中老神在在地说:“那自然是知道,不然如何开药呢?”他压低嗓子,眼中一抹精光,“郎君嗓音太柔嫩,未免不够丈夫,想是为了这个?”
  程平大骇,这郎中这般厉害,自己已经泄了底!
  程平干笑:“不知这药于身体其他地方有无妨碍?”
  “无,不过是让郎君嗓子低一点沙一点而已。”
  程平点头:“这样的药再来一包。”
  郎中伸手夺她手上的药,“既然不信我,何必买来。”
  程平把手藏在背后,笑道:“老丈的药若好,又何怕我验证?”
  郎中看着程平,突然呵呵笑起来,“你这个娃娃啊,竟然狡黠若斯,又口舌如簧,不过某倒是喜欢。既然如此,某再给你些宝贝。”
  郎中从药箱最底层拿出两个瓷瓶,都不过三寸来长,小擀面杖粗细。郎中低声道:“这个白瓶的抹在喉头处,这个黑瓶的挑少许抹在唇边,遇水不掉,非用力搓不可,够小郎君糊弄几年了。”
  传说中的易容材料!
  郎中左右看看,拿出耳挖子,从白瓶中挑出一点抹在程平手腕上,帮她整了整形状。
  程平看这个与粉底有点类似,过了一会,这东西粘好了,手腕上竟然像腱鞘囊肿一样,鼓出一块肉来似的,摸一摸,触感也跟皮肤类似。
  程平惊骇,这是什么黑科技!
  郎中又挑了一点黑瓶的抹在她手背上,黑黪黪的,还有点立体感,就像没剃干净的毛茬儿。
  这种宝物,必须买!
  东西却也贵,那包药还便宜些,这两个瓶子,每个竟然要三两银子,程平又赶回店里找店主人借了银子,才回来买了。
  这种可遇不可求的东西,程平还想买备用的,但郎中哈哈大笑:“药只两包,瓶子也没有了,今天遇到君是缘分,明日某便要去函谷关了。”
  程平悄声笑道:“您的青牛呢?”5
  郎中哈哈笑着,摇着铃,扛着幌子走了。
  不意今天竟然有此奇遇,得见一位江湖异人,还解决了外貌问题。
  程平又赶着买了布和别的材料,抱着去找赵二,一起回家。
  过了十来日,从裁缝那取了新衣,程平在屋里打扮起来。
  穿上新袍子,头发扎好,戴上幞头,鼻下唇上抹些黑色药膏,脖子上抹一点肉色的,又用黛笔把眉毛加重加粗了一点,铜镜中的分明就是个清秀郎君!
  又咳嗽几声,自说自话:“某程平也。敢问郎君是哪位?”
  然后换个方位:“某亦程平也。”
  说完,自己滚在床上笑了。
  那郎中的药确实好。那日回来,程平便跟赵二买了个兔子,喂它吃了七天药,兔子照旧欢蹦乱跳,程平自己便吃了,咳嗽了两日,待好了,嗓子便沙沙的,也低沉了一些,冲淡了女子声音的清脆细柔,但是并不过分,用程平的话说就是有点中性感。
  这半年程平自觉身体上的变化甚大,不只长高了,脸面也长开了,声音等方面也更多地显出女子特征来,好在平时处的都是熟人,大家习以为常,都不在意,才没穿帮。如今有这作弊神器,接着糊弄下去,不成问题。
  程平低头,胸部也发育了,现在裹好布条,再糊弄一场考试或许还是没问题,但是再过两年,恐怕想参加铨选也不能了。时耶?命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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