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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炮灰才是真大佬 (雪耶)


  林则微微一笑,“那我就再自我介绍一遍。大家好,我叫林则,今年17岁,来自北京。”说着,将手上的糖果放到桌上,“来得巧不如赶得巧,来的时候我妹妹硬是要把糖果给我,可惜我不太爱吃甜的,你们女孩子估计爱吃。”
  几个女知青和村里的姑娘一看是高级水果糖,各个心下一喜。
  村里几个姑娘是从来没吃过,几个女知青是下乡后再没吃过,其中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拿起糖果。
  “那我们就不客气了。”
  拢共二十几颗糖,一人就分到两颗,剩下三颗给了三个小孩子,他们都有刚刚说话的女人的孩子。
  捏了捏手中的糖果,看着林则神采飞扬的笑容,坐在墙角的一个女生目光溢彩连连。
  她的目光实在是太灼热,林则回头望去,那是一个长相明媚的女子,看衣着打扮,应该不是知青。
  那女孩一见他回望过去,忙低下头,她边上就是胡敏聪,在女孩和林则之间来回看了几眼,窃笑着用手撞撞她另一边的女孩,然后两人低声打趣明媚女孩。
  林则被杜南星拉着坐到林向阳身边,两人都穿着白衬衫,黑色布裤,下面配着解放鞋,这身打扮放到二十一世纪要多土有多土,现在却无比的清爽时尚,何况两人长相都不错,一个面如冠玉,一个清新俊逸,各有千秋。
  边上的老知青看屋里女生的眼神,顿时心中警铃大作,就一旁的杜南星还在乐淘淘的热场子。
  时下唱歌跳舞都不敢太招摇,更不敢吟诗作对,就是各自聊了聊家乡的景色风俗,林则吃着自己做的红薯条,听得起劲。
  路遥看着林向阳送李文雅出门,跺了跺脚,直接回了自己房间,一旁的胡敏聪眼珠子转了转,抓住杜南星。
  “给我说说林向阳和林则呗!”
  “呦!你心够大啊!一下看中俩。”杜南星说笑道。
  “说什么呢!我是帮我朋友问的。”胡敏聪当然不会认,昨天晚上没仔细看那个林则,今天才发现他长得也很俊逸,而且他昨晚送了两包烟给自己爸,她妈说那烟少说得一块钱一包,而且有钱也买不到的好东西,还有今天的糖果,家里条件好又长得帅。
  “我们也是在火车上认识的,具体还真不清楚,不过如果你想打听林向阳,可以找路遥问,他们可是青梅竹马,至于林则,那我也不知道了。”
  “谁……我就随口问问。”胡敏聪跺了跺脚,也跑了。
  作者有话要说:  抱着我的存稿箱瑟瑟发抖……
  我先写着,如果后面节奏还是加快不了,那我就改慢穿o(╥﹏╥)o
  谢谢所有支持的亲们,爱你们,么么哒(づ ̄3 ̄)づ╭?~


  第9章 七零年代男知青6

  晚上休息的时候,林则泡完手脚,就把水泡挑破上药,揉了揉腰,僵硬的躺在床上,现在还不是农忙,活比较轻,就这样干了几天都成了现在这样,等到了双抢的时候,他估计撑不下去,还是得想个法子换个轻点的活,或是找个别的工作。
  来前他就考虑过,所以烟酒都准备了。
  带着东西去找村支书,一方面这些天支书其实已经很照顾他,他得感谢一下人家,一方面是想要问问工作的事情。
  在乡下插队,并不一定就要下地干活,还有那记公分、老师之类的工作。
  当然这些工作林则也不敢想,他一个刚来的知青,凭什么挣得过本地村民和那些已经在这安家的知青。不过他可以先提一提,胡支书如果收了东西,就算不给他这些工作,也能给他安排一个轻活。
  “小则,我知道你的来意,不是我不愿意帮忙,学校就那么几个名额,你说你们这么多人盯着,我也不好办。”胡支书面露难色。
  林则闻言心下一动,意思是学校要招老师?别管机会大不大,试试总没错。
  “叔,我也没别的意思,就是村里有需要的时候能优先考虑一下我。”林则一脸诚恳的说完,婉拒了村支书老婆的晚饭邀请,打道回府。
  “高级软糖,还有这烟酒,看样子值不少钱。”村支书老婆打开袋子看了看,凑近胡支书耳边小声嘀咕。
  吧嗒吧嗒抽了几口旱烟,“趁着天黑让杨松提回去,这些不能要。”村里就要一个老师,那么多人盯着,林则一个新来的知青哪能轮的上。
  林则看着东西,心里多少有些小失望,但是东西绝对不能收回来,他往后还想不想在这村里混了。
  当即提着东西送回支书家。
  “叔,您看这闹的,我是感谢您这么照顾我,不说别的,杨松哥那么忙,还帮我把家重新刷了一遍,又帮我种了菜,您就更别说了,我这刚到乡下,什么活都不会,您特意分了轻活给我还教我怎么做,我都记在心里,就是一点小心意,没别的意思。”胡支书为人确实不错,就这几天,他们已经打听到分到隔壁村的知青,没给粮食不说,还分了重活给他们。
  胡支书见他把东西拿回来,先是脸上不高兴,等林则把话说完,一脸欣慰,道:“你们能理解就好。不过这东西我不能收,带回去。”
  “林知青。”胡敏聪看到林则,含羞带怯的打招呼道。
  “胡同志。”林则点头回应,“这就是点小心意,叔,您就收下吧,不然我这心里实在过意不去。”
  “爸,既然林则同志都这么说了,您就收下吧!”胡敏聪一直看着林则,随即转了转眼珠子,开口帮衬道。
  林则讶异的看了她一眼,看她那模样,好像对他也有点意思?奇怪了,女三不是一直喜欢男主,并且为了他要死要活的?
  “对,您一定得收下,时间不早了,我这就先回去了。”
  “等等,有个活我觉得不错,你要不要试试?”见林则看着他,胡支书也不卖关子,“咱们村原先有两头牛,去年配种成功,今年就有四头,得专门找个人来放牛,你愿不愿意做?”
  闻言,林则一愣,放牛?
  “谢谢叔,我愿意放牛,可这活从没做过,恐怕得找人教教我。”
  放牛在乡下绝对是轻活,农闲的时候赶山上让它自己吃草,农忙的时候去割牛草就行了,虽然也累,可跟地里的活比起来,绝对是轻的不能再轻。
  “就是这个工分比较少,一天六个工分,你可要想清楚。”胡支书试探着问道。
  林则笑道:“没事,我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等以后成家了再换别的活不迟。”
  得知老师只招一人的时候,他就没想法了,记工分的活现在大队长老婆做着,下地的活哪样不累,放牛他应该还能承受,而且这活也不招人妒忌,毕竟一天只有六个工分。
  妒忌是没人妒忌了,可村里的人却觉得林则不够努力,贪图享乐,现在这年代,讲究劳动光荣,他这种行为,在村里人看来就是懒汉,哪怕之前瞧着人高大俊逸,家里条件不错,经这一下,也大打则扣。
  林则住的偏,对这些事情一无所知,就算知道,他也无所谓,也不知道村里那些女人是怎么想的,他才十七岁,不是二十七岁,各个打算帮他拉媒保纤,现在走出去,那些人再没围着打趣他,就得原先村里几个对他有好感的小姑娘遇见他,也装不认识绕道走,倒是林向阳身边围着的人更多了。
  虽然他也干不了重活,可是和林则一比,他就是努力肯吃苦的好同志。
  对这些林则半点不在意,他正长身体呢!原身会英年早逝,就是因为刚来村里那几年伤了身体。
  “你好,你来洗衣服啊!”
  一个弱弱的声音打断林则的沉思,回头一看,是那天不时偷看他,长相明媚的女孩,她手里提着一大篮子衣服,男女老少都有。
  “我……我也来洗衣服,这里的水浅,往上走一点路,那里水深些,比较好洗。”
  “谢谢。”林则笑了下,“我那天在知青所看到过你,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胡巧,我那天,也看到你了。”胡巧声音越来越低,带着些许羞意。
  “嗯。”林则点头,心里却不断打转,果然是女四号,根据原身的记忆,她现在已经喜欢他了。
  记忆中,胡巧一直默默喜欢着他,可惜原主喜欢女主,72年路遥被人QJ怀孕,找林向阳求助,然后他们将主意打到原主身上,让女主出面说服原主娶了路遥,然后原主喜当爹,再然后关于胡巧的记忆,就是她被爸妈嫁给镇上的二流子,再然后……
  林则皱了皱眉,思绪万千的望向胡巧,这傻丫头竟然为了给林则治病,偷了婆家的钱,然后被活活打死,所以原主的第一个愿望就是娶她,并让她幸福。
  “我记得守则里说过,只要改变命运轨迹,‘林则’就不会早逝,难道我要在这里代替他活一辈子?”林则在脑海中问系统。
  石头:“你也可以提前抽身,让他自己过完余下人生。”
  “他不是把灵魂交易给我们了?”他是不是漏了重要信息?或是这破石头瞒着他?
  石头:“你没仔细看手册吗?小世界和主世界的时间不一致,这里十年,主世界才过一天,所以对你而言,就是晚几天得到灵魂碎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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