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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炮灰才是真大佬 (雪耶)


  “哪个敢不答应,别听他们家瞎说,败坏我们乡的乡风,你准备十六块六就行。”胡支书听了来龙去脉,拍板决定。
  这嫁娶的礼金可不能随便乱抬,开了口子,往后别家嫁女儿也开口要五十八、八十八的,到时候为这点事闹得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
  “那就拜托叔了。”林则直接听胡支书的话,给准备了十六块六。
  也不知道胡支书怎么说的,胡家答应十六块六,不过得外加20斤粮食。
  林则一口应了下来,托胡支书帮忙买到五十斤粮食,其中三十斤留着自己吃,匀出二十斤加上钱往胡家一放,他们一收,胡巧就算嫁给他了。
  胡敏聪见她爸带着酒气回来,拉住他问道:“爸,林则和胡巧真结婚啦?”
  “胡家聘礼都收了,那还能有假?”胡支书打了个酒嗝,“别告诉我你看上林则了?其实他家境倒不错,不过本人不上进,专门做些投机取巧的事,这样的人不能嫁,跟着他,到头来吃苦的还是你。”
  胡敏聪转了转眼珠子,凑近胡支书,“爸,那养牛的工作,你是故意给林则的?”
  “什么叫故意。”胡支书瞪了女儿一眼,“我就是试探一下,这小子长得不错,家境瞧着也好,如果勤快肯吃苦,爸就把他招进来给你当女婿,哪知道想都不想就答应了,这样的人跟你在一起,家里家外的活不都得你做?你瞧着吧,胡巧那丫头嫁给他,有的苦头吃。”胡支书拍拍女儿的头,“你上头两个哥哥,我就你这一个闺女,总得为你找个好人家。”
  胡敏聪抬了抬下巴,一脸骄横,道:“我没瞧上他,我瞧上林向阳了。”
  其实一开始,她在两人之间犹豫不决,不过就像爸说的那样,林则太没上进心,家境是不错,但是也没好到能游手好闲的地步,不然家里直接给安排工作就行,也不用下乡当知青了。
  林向阳也是北京来的,家境可能是比林则差些,可他本人能吃苦,也比林则温柔,嫁给他也不错……
  胡敏聪娇羞的想着。
  林则是不知道这对父女在想什么,要是知道,肯定会谢谢他们看低之恩。
  作者有话要说:  再来一章过度,开启升级打怪模式……


  第11章 七零年代男知青8

  没有喜酒,没人送亲,第二天胡巧就自己一个人挎着包袱来到他家,成为他在这个世界的老婆。
  “往后一起好好过日子吧!”林则接过她的包袱,手轻轻捏了捏,估计里面就一些贴身衣物,连外套和冬天的棉衣都没给带。
  胡巧眼含泪花,难堪的低下头,现在这年月都不富裕,可是再不富裕,女方也会准备一双新鞋作为陪嫁,更不会连以前的旧衣裳都不让带。本来就是她爸妈逼着林则娶她,现在在林则面前,她更抬不起头来。
  “别瞎想,我对你印象很好,不然就算你爸把刀架在我脖子上我也不会答应。”林则觉得这件事不处理好,以后她只会更自卑,“温柔体贴就是你最好的嫁妆,而我给你真正的聘礼,就是迁就与疼爱。”他以前在论坛看到的,也不知道管不管用?
  “说得好。”林向阳的声音突然从门口传来。
  两人惊的回头看向门口,好家伙,大半知青都过来了。
  “最好的嫁妆是温柔体贴,最好的聘礼是迁就与疼爱。”李文雅的吴侬软语念出这句话,显得更加情意绵绵,“林则同志,你说的太好了。”
  “这句话说的确实好。”杜南星重重拍了林则肩膀一下,“我原本觉得你这人冷冷清清的,没想到这么浪漫,看来我们都被你的外表给骗了。”
  林则:不,我确实很冷清。
  林则看着这群人这么慷慨激昂,又见胡巧感动的泪流满面,深刻体会到这个时代的淳朴。
  “咳……”被这么多人调侃,林则也有些不好意思,“你们这么一大早的来干嘛?”
  “今天是你们大喜的日子,我们来蹭蹭你的喜气。”杜南星抬起手,一条半斤左右的肉,“假也请好了,碗筷都带来了,你是不想给我们蹭都不行。”
  林则看了他们带来的东西,有鱼有肉还有各种蔬菜,其中一个女知青手里拿着红纸和剪刀,这些人……是特意来帮他办婚礼的。
  这群来自五湖四海的知青,各个面带笑容,真诚的看着他,林则觉得自己以前对知青的偏见太多。
  这一刻,一直游离在外的林则,才算彻底接纳这个时代,融入这群满怀热忱和理想的知青当中。
  林则重重的拍下杜南星的肩膀,拍的他龇牙咧嘴,“好兄弟,多话就不说了,今儿你们这份情我领了。”
  杜南星揉了揉肩膀,总觉得林则是故意的。
  众人开始分工合作,胡巧也擦干净脸,和李文雅他们有说有笑的做饭,带红纸来的知青开始剪喜字,然后招呼男人贴到门窗上,小小的客厅兼厨房,顿时热闹无比。
  林则进里屋翻出钱和粮票,这些人这么有心的来帮他办婚礼,他也不能小气了。
  趁着他们不注意,去找村里的老乡换些酒和肉去。
  粮票,拥有居民户口的人,每月才能领到定额票数,但是这些粮票仅够自家用,饿不死,但也不能敞开了吃。
  这时候有钱没票,绝对买不到东西,可票却能当钱用。尤其全国粮票,去任何地方都可以通用,没点关系很难换到。
  “你真要拿这粮票换我家的兔子?”吴志勇反复看着全国粮票,问道。
  “真的,如果你们家鸡能换更好。”林则很眼馋他家的鸡。
  吴志勇警惕的看着他,“这鸡留着下蛋,我可不换。”
  这时候的母鸡金贵着呢!每天下的蛋就是家里唯一能补贴家用的东西,有个红白喜事,也能拿来走礼,可以说是家里的重要财产。
  “行,等下回你家孵小鸡仔的时候,给我挑几只好的,我还拿粮票换。”林则没多说什么,提着两只兔子到了隔壁的吴老二家。
  这老头是个光棍,听说以前有老婆,喝酒后爱打人,他老婆就被打跑了,现在他自己酿酒喝,偶尔村里有人办喜事会用粮食或是钱跟他换酒。
  看林则提着两只兔子和两壶酒,屋里的人眼睛全都亮了,不自觉的吞了吞口水。
  林则笑着递给知青中的一个老大哥,“我不会杀这玩意,还得劳烦勇哥。”
  “这有什么,交给我就是了。”刘勇提着兔子到院子里,屋里的女人赶紧端盆的端盆,烧开水的烧开水。
  这一顿所有人都吃的很尽兴,杜南星喝完最后一口酒,“要是以后顿顿有这样就好了。”
  “想什么美事呢!”刘勇砸吧下嘴,像是回味刚才的肉味。
  他们只请了半天假,收拾完,各自拿着碗筷回去休息休息,下午还得出工。
  “他们都很好。”胡巧双眼亮晶晶的看着他。
  “是不错。”林则把桌子挪回原位,边说道:“本来我想先处一段时间,可这事闹得,昨天一开始我并不是针对你,只是那会不把事情说清楚,对你名声不好。胡巧同志。”
  见林则这么严肃的叫她名字,胡巧捏着抹布不敢动,“什么?”
  “我在这里没有爸妈亲人帮衬,孤家寡人一个,我自己也干不了重活,你以后跟着我,会很辛苦,你想好了,真的要嫁给我吗?”
  “当然。”胡巧生气的瞪着他,“我就想和你好。”
  林则笑了,伸手抹去她的眼泪,“那就和我一开始说的那样,好好过日子吧!”
  林则和胡巧结婚的消息在村里一下传了开来,林则说的那句话也传了出去,已经结婚生孩子的人听了,都是一笑置之,觉得年轻人太天真,可那些还没嫁人的小姑娘听了,各个都双眼冒红心,只觉得林则浪漫又有才华。
  杜南星还特地跑过来把这个消息告诉他。
  林则想了想,这个时代没有电脑、手机,猛然听到这么一句‘心灵鸡汤’难怪反应这么大。
  对此林则耸了一下肩,“她们不嫌弃我是懒汉了?”
  “也有说酸话的,说等着看你们怎么过以后的日子。”至于怎么酸法,杜南星没说,转而说道:“明天乡里有拖拉机去县城,一个人一毛,你要不要去?”
  “去,当然去。”林则早就想去县城了,答应给林慧的信还没寄出去,这里离县城实在太远,六/七十里路,要走大半天才能到,还得给胡巧置办些衣服,家里也得添些东西。
  “行,那你明天到知青所集合,我还有林向阳、路遥都要去。”他们到这也还没给家里报平安。
  第二天一早,林则带着红着脸的胡巧一起去县城,那些知青看他们走过来,挤眉弄眼的怪笑。
  林则踢了笑的最贱的杜南星一脚,“赶紧出发,今天要办的事情可不少。”
  他和胡巧还真没发生什么,昨晚他们已经谈好,先处一段时间,等年纪再大点再说。
  上车的时候,林则看到林向阳先扶路遥上去,然后再小心翼翼的扶着李文雅,虽然都是扶,一个只是搭把手,一个温柔细致的扶,差别巨大,看来这段时间,两人已经擦/出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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