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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寒门农女 (慕容素锦)



虽然条件艰苦,可初夏也是不择不扣的肉食主义者,红烧肉和土豆排骨是首选。

肉和调味料是早就已经准备好的,初夏先将五花肉用开水过了一遍,然后乘起来备用,锅里烧大火,放大油,旁边的婶子一看,小姑奶奶,这是做过饭的吗?这油是这样放的吗?和水似的,想她们恨不得都是一滴滴用,但这油不是自家的,别人家的事情,自己也不好开口,将先前剩的菜端了出去。

刘氏看见了干脆闭过眼去,用就用了,只要做的好吃就行,所以厨房里暂时就成了初夏的天下。

葱姜爆炒下入五花肉变色后乘出来,然后锅内放油加糖换小火,再把先前炒好的五花肉放进去翻动,裹上汁,小火慢熬,香味慢慢的飘出来了,初夏忍不住自己尝了一口。

外面的人也闻到了香味,都好奇初夏在厨房里做什么,严嫂家的几个小孩子倒是跑到了厨房门口。

一炷香的时间,初夏就将两个菜做好出锅了,朝外面道,“可以开饭了。”

一张桌子,人还有点多,张安民就在旁边加了几把凳子,让大家挤一挤,来帮忙的人说自己就不上桌了,她们哪里好意思上桌吃饭。

“行了,你们就别推辞了,就吃个饭而已,再推辞下去,饭就凉了,这么多人等着呢,你们不上桌,大家也吃不了。”

所以最后的一桌,还真是满满的一桌,要是有个左撇子,说不定还会出现左手打右边的习惯。

香味鼓动着大家的味蕾,又真是饿了,刚开始大家还有点不好意思,到中途真是放开了,就属初夏的两碗菜吃的最快。

“你这做的是什么?”周姐以为就是寻常的农家菜,没抱有什么期待,哪知那肉软糯可口,甜而不腻,吃了一块还想吃第二块,挺好吃的,比那酒楼里做的一点都不差。

初夏才想到还没有给大家介绍,“这道是红烧肉,这边这道菜是土豆烧排骨。”

“初夏她娘,初夏什么时候这么会做饭了,做的真好吃”,严嫂道。

“就是无事在厨房瞎琢磨出来的,还浪费了不少我的油面。”

这是当初刘氏问初夏的时候,她的回答,“就是无事瞎琢磨出来的呗,说不定也是我有这个天赋”,刘氏是觉得奇怪,但是初夏后面做饭的时候故意偶尔也烧出来过那么两次黑暗料理,刘氏也就信了。

其实桌上的大部分人都是常年吃不到几两肉的那种,初夏给的量是很足,严嫂中间训斥了一次自己的孩子,觉得孩子在饭桌上狼吞虎咽的样子有些难看,搞得旁边的几个大人也细嚼慢咽的起来。

吃过饭后,刘氏几人商量,初夏则在和周姐说着话,只听她说道,“现在卖这个的多了,荷包现在没有那么大利润,也没有以前挣钱了,以后的荷包,恐怕给不了你那么高的价格了。”

初夏了点头,荷包这个东西最好模仿,买材料找几个女红好的人,就能像她之前搭起来一个班子,交给别人去绣,自己从中挣钱,别人估计也发现了,量一多,这东西就不值钱了,初夏之前已经想到了,所以这会她同周姐道,“正好我也要和你说这件事,我家以后不会在做荷包了,我弟弟都还小,我娘抽不开身,这件事总是拜托别人有不好,所以干脆不做了。”

最主要的原因是银子挣的少了,其实她知道周姐也不差她家这几个荷包,毕竟她完全有能力找人去做这个,只会赚的更多。

“你是嫌弃银子赚的少了?”周姐问。

初夏点了点头,算是默认。

周姐又重新审视了一下初夏,发现这个小丫头不简单,虽说利润少了,可她相信,比起她家之前赚的那些,绝对是多的,一般人是怎么可能放弃这个赚钱的机会,这小丫头心思真是猜不透,不过她到挺喜欢这股精明灵巧劲。

“以后如果我这边有好生意,咱们还是可以合作的吧?周姐。”

“当然可以。”

等吃饱饭,客人都走的差不多,大家才收拾起来,还有剩下很多菜,刘氏就给几个帮忙的人一人装了一点,让她们带回去吃,也给狗蛋装了一点,刘氏也是当娘的,这孩子也不容易,还嘱咐狗蛋有时间来家里玩。

大人们在一旁交谈,初夏这边饭后也给自己沏了杯茶,悠哉的喝了起来,“要来一杯不?”

狗蛋看着那好看的杯子,摆摆手,“不,不了”,说完飞快的跑了。

初夏:“……又不是给你喝毒药。”

张安民这边在王大同交谈,问他认不认识手艺活好的木匠或者是懂点手艺的学徒。

王大同是严嫂的男人,长着一张方面脸,身材矮小,额头到眼睛那里还有一条疤痕,初看有点吓人,此时听了张安民的话,顿了一下,“有倒是有,你是找人打家具吗?可你不就是做这个的…。”

“我们搬到镇上了,也没有田产了,总得谋生活,所以找了个店铺,打算做点生意,但是缺人手。”

讲到这里,王大同就明白了。

“你要是有认识的人就介绍给我,包吃包住,银子肯定不会亏待的,但是得看活干的怎么样。”

王大同是知道张安民的为人的,在店铺里面干活可是一个好活,风吹不到雨淋不到的,就是…。

“我一亲戚家倒是有几人会坐木活…。”

“甭管是不是亲戚,只要干活行就可以,你过两天帮我打听打听”,张安民拍拍他的肩,打消了王大同的疑虑。

到了夜晚,热闹了一天的大院终于静了下来,客人们的随礼都被刘氏收了起来,张安民抱着张仪在怀里哄着,孰能生巧,现在的姿势已经不像之前那么别扭了。

初夏这边就将荷包暂停的时候告诉了刘氏,刘氏可不像初夏那边想得开,就算这绣荷包挣的钱比以前少,可那好歹是银子啊,以前绣一双鞋二十文刘氏都能在灯下黑,更别说这个了。

“娘,弟弟们还这么小,爹那边的店铺如果开了也需要人,你觉得到时候忙得过来吗,有舍才有得,还是你觉得咱家的铺子挣不回来那银子。”

刘氏就发现初夏这小嘴巴,一张一合利利索索的,本来还生气来着,后来一想也是,自己这段时间绣的荷包一个手指头都数得过来,要是像以前,那又要麻烦人。

严嫂得知自家男人从张安民那里帮人揽活,“你不会又要介绍给你那个穷妹妹吧。”

王大同有一妹妹早年嫁了人,就住在离桃花村不远的一个村里,五口人挤在一个茅草屋里,经常食不果腹,找王大同救济。

他们穷也和别人穷的不同,纯粹是游手好闲懒的,家有良田,不好好耕种,整天就知道到处打秋风,三个孩子,最大的一个十七岁,老二十五岁,一家人都有点偷鸡摸狗不好的习惯,王大同看不过妹妹每次的哭诉,时不时的还接济下,也痛骂过,可一家人记吃不记打,下一次还能凑到你眼前来。

严氏早就看不惯了,谁家没有一门穷亲戚,可摊上这样的穷亲戚就是要命,后来就严禁王大同接济他们,可王大同背地里还是没少帮忙。

他知道张安民那里的活是个好差事,所以这就想到了他妹妹一家人,“给老大,老二找个活,他们能挣银子,咱家也能轻松点。”

“那老大,老二哪里是能干活的人,要不然至于游手好闲那么久,以前又不是没有给他们介绍过活,我说那一大家子就是扶不起来的人,你别再管他们了,救急不救穷,咱家都还在穷日子里挣扎,你还有心思管他们,初夏她爹那干活要得是勤劳本分的人,你可别把他们两介绍去”,严嫂絮叨着,又用胳膊拐了一下王大同,“听到没?”

王大同似有似无的“嗯”了一声。

春困夏乏秋盹冬眠,天气日渐转暖,前面的教书先生穿着一件藏青色的的青衫,正摇头晃脑毫无表情的读着书上的诗句,下面的学生纷纷跟着摇头,有几个已经把自己摇进了梦乡,正在会周公。

最后方的一角有个人打着呵欠醒来,揉了揉眼睛,看到四周的景色,又看到上方的教书先生,似乎很不高兴的样子,“怎么还没下课?”

此人脸肥身圆,与平时看的瘦小的孩子都不一样,说婴儿肥似乎也不恰当,毕竟已经十岁了,身上上好的衣料显示着这个孩子是个富裕家庭的孩子,他把书卷起来,捅捅前面的一个男孩,前面的男孩回头看了一点,两人心有灵犀的点了下头。

第七十一章 地主家的傻儿子

石头镇上的应天书院后门外,有一个用杂草掩埋的洞,此时里面传来了响动,先爬出来了一个人,那人拍拍身上的灰,又转过身等在洞口,里面似乎还有一个人没出来,草丛动了两下,里面有个憋着话的声音,“李响,你。你拉我一把。”

“都说了让你少吃一点了,上次你差点就出不来”,站在外面叫李响的男孩嘴上说着,蹲下来摸到了男孩的手,拼命的往外拉,一阵窸窸窣窣后,终于另外一个人也爬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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