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各位好汉不杀之恩,史某……史某一定听话,一定,一定!”宋安怂恿那两个从青楼请来的小倌,用尽各种方法折磨史举人,惊惧之下,又被折腾得疲惫不堪,史举人连说话都打哆嗦,浑身无力,需要护卫将他抬回府去。
了结掉眼下最要紧的事情,“富‘春’班”的戏子们也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但同时,新的担忧却又冒了出来。
清风寨的名声他们早已听说过,据说个个都是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此刻,戏子们担忧地看向这群跋扈的汉子们。
“各位好汉远道而来,‘富‘春’班’感‘激’不尽……”郝班主上前向众位好汉做了一个揖,但话刚说到一半,就被先前叫嚷得最厉害的那个莽汉打断了。
“道个劳什子的谢啊,快马加鞭不过几个时辰的事儿,哪里说得上什么远道不远道。再说了,俺可不是为了帮你而来的,你切莫往自己脸上贴金,若不是‘蒙’大当家的召唤,再加上俺也想念京城里的美酒了,谁要下山来此哟。闲话休说,待俺先去喝一壶!”那莽汉肚子里的馋虫已经开始在嚎叫了,迫不及待想要去品尝美酒,以慰相思之苦。
“黑子,休得在郝班主面前放肆,这会儿天还没亮,你上哪儿吃酒去?”杜琨轻描淡写地瞄了那莽汉一眼,只是小小的一眼,却成功地让那汉子闭上了嘴,怏怏地垂下了头,似乎极为不快,但又敢怒不敢言,只好自己一个人低声地叽叽咕咕了两句。
郝班主尴尬地笑了笑,复又拱手道:“好汉想吃酒啊,就这点要求咱们‘富‘春’班’还是能办到的,鄙人埋了两坛子还不错的酒,也有三五年了,今天就请诸位好好喝一顿吧。彩衣,去厨房看看有什么菜,给好汉们做点吃的端上来,大晚上的这般奔‘波’,可别累坏了各位。”
被唤作“彩衣”的,是“富‘春’班”中的一个‘女’戏子,温翔在戏班里待了半月有余,知道她是戏班所有人里手艺最好的一个,看来郝班主是铁了心要讨好这帮子土匪。
说是土匪,但或许因为是温情带来的缘故,温翔和温月对他们并没有什么惧怕之意,反而因为他们好好地收拾了史举人一顿,而生出些崇拜之意。
“你们是我姐姐的朋友?”有姐姐在身边,温翔的胆子大了不少,站在人群中央,环视了一圈或站或坐或骑马的汉子们,朗声问道。
“哟,哪里来的小娃娃,‘唇’红齿白,像不像年画里走下来的?”听到郝班主说有酒可以喝,黑子又高兴起来,见温翔在打量自己,也凑过去盯着温翔看。
宋安大概猜到这娃娃就是温情的弟弟,也不由出声调侃道:“嘿,还真有点像,不过若是用红绳扎两个冲天小辫,再穿上个大红‘色’的挂脖肚兜,那就更像了,哈哈……”
温翔蹙眉,颇有点大人模样般思考了片刻,毫不留情地回道:“一袭白衣飘飘然,不是面首就是倌。”
大家先是一愣,紧接着便是一阵哄然大笑,宋安这些日子在清风寨中建立起来的睿智形象,可谓是一朝崩塌。
“哈哈,好有趣的小娃娃,不愧是温姑娘的弟弟,真是虎姐无犬弟啊!”别的人顾忌着宋安的地位,就算是笑,也不过点到为止,而他却不管那么多,不止笑得最为大声,还前俯后仰。
宋安一直觉得温情对自己有恩,对方是她的宝贝弟弟,再怎样也要给几分薄面,再者,不过是一个十来岁的小孩子,他也犯不着多加计较,宽容地笑笑,并不将大家的嘲笑当回事。
“温翔,怎么说话呢,快向宋哥哥赔罪。”倒是温情不好意思了,拉了一把温翔的衣袖,把他向宋安的方向推了推。
温翔不愿,扭了一下身子,嘟囔道:“谁让他说我是穿挂脖肚兜的年画娃娃呢,我可是以后要做大事的男子汉!”
“哈哈,小小年纪就有大志向,不错,真不错!”宋安竖起了大拇指,看向温翔的目光中多了几分褒扬。
大家闲谈了一阵子,郝班主便迎出来,说酒菜已经备好。
没人推脱,大家都是爽‘性’而为的汉子,做不来那等‘欲’语还休的扭捏姿态,‘摸’着咕咕叫的肚子,纷纷入席就坐。
“富‘春’班”没有足够的桌子椅子,大家也不讲究,有人左手拈了一块‘肉’,右手端了一碗酒,直接一屁股往台阶上坐了,仰头便喝起来。
一时间,碰碗声、劝酒声充斥了“富‘春’班”的整个小院子,好不热闹。
“温姑娘,杜某敬你一碗。”杜琨一反往日常态,今日有人敬酒,来者不拒,酒过三巡,给不怎么沾酒的温情斟了满满一碗。
大抵是因为离别在即,感念着杜琨为自己做了不少的事情,温情也不好意思拒绝他这离开之前唯一的请求,便欣欣然端起了酒碗。
酒碗与酒碗清脆地碰撞之后,杜琨却没有急着往嘴里灌,而是颤巍巍地站直了身体,深情地盯着温情看了许久,方才缓缓道:“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就此别过,还望珍重。”
说罢,仰脖,一碗酒尽数倒进喉咙里。
冬日天冷,郝班主特意命人将酒烫过,滚热的酒浇进胃里,一股烧灼感腾然而起。
温情也一口饮尽了整碗酒,看着杜琨,久久不语。
有些话,适合埋在心里,烂在肚里,等着终老的时候再回想起,一旦吐‘露’出来,便会像咀嚼过多的饭菜,反而叫人恶心。
“姐姐,这个哥哥是不是喜欢你啊,可你不喜欢他,对吗?”温月扒着凳子角,凑近了温情的身边,看了看一脸面无表情的杜琨,突然问温情。
温情愣了片刻,‘摸’了‘摸’温月柔顺的发丝,温柔地避过了这个问题:“小孩子家家的,哪里知道什么喜欢不喜欢呢。”
“别看我年纪小,可我就是知道,若他不喜欢姐姐的话,吃这分开前的最后一顿饭,就不会只找你喝一杯酒了,定是整顿饭都喋喋不休。”温月似乎很不满温情将她当小孩子看,撅嘴,傲娇地说了一句便跑开了。
留了温情怔怔地握着筷子,却半天没有伸出去夹菜,脑海中反复回想着温月的话——“姐姐,这个哥哥喜欢你呢”。
喜欢便喜欢吧,生活除了喜欢之外,还有很多重要的东西,比如清风寨一众男儿们的责任和前途,比如温翔和温月的明天,都是需要她和杜琨去各自担负的。
甚至于他们自己的未来,也不甘于这般早就定下牵绊,看尽了繁‘花’开落,你才知哪一种是你所喜爱的。
温情转头,看见温翔‘混’在宋安等人的中央,学着与他们喝酒划拳,他天资聪颖,每每都是以赢而收场,让清风寨的人喝了不少酒下肚。
而温月,则趴在一边细细地嚼着‘肉’丝,那一脸满足的神情,仿佛是在品味什么山珍海味。
看到弟弟妹妹开心的笑脸,温情就知道,自己正走在一条正确的道路上。
吃罢饭,送别了杜琨一行人,在城‘门’口看着这一队人马的影子远去,马蹄声声,溅起一片‘迷’‘蒙’的灰尘,好似那翻篇而去的往事。
“姐姐,咱们现在往哪儿去呢?”
此刻天‘色’早已大亮,许多摊子都摆了出来,整个京城开始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姿态。
温情眉尾微微向上扬起:“咱们先去逛逛京城,找个美味的酒家好好大吃一顿,然后再去寻个落脚的地方,你们觉着可好?”
温翔的包袱里,还有之前温情放进去的二十多两银子,足够他们落脚了。只要安顿下来,凭着木灵空间,温情一点儿也不担心会难以养活弟弟妹妹。
生活将要掀开新的篇章了,左手牵着弟弟,右手拉着妹妹,三人缓缓走在京城宽阔的大道上,心里是浓浓的满足感。
“嘿,姐姐你看,那是不是周公子啊?”一路上温翔和温月都在左顾右盼,他们虽然到了京城半月有余,却一直待在城东地区,又整日在戏班做事,并没有什么机会能够出来逛逛,不想,却被眼尖的温翔看见了一个熟人。
周渊见?
这个名字在温情心里闪过,仿佛是一颗小石子投入了平滑如镜的水面,‘激’起一圈又一圈的涟漪,不断向外扩散。
自修远村一别,他们隔了两三个月不见,最开始的时候,温情三天两头经常想起他,但从他们姐弟三人逃离修远村起,却再也没奢望过还可以再遇见。而现在,在这繁华的京城,居然遇见了。
☆、第一百四十二章 异乡遇故人
顺着温翔的指尖往前看去,大街的另一头,缓缓地走着一位年轻的公子哥。 *79&
他搭了一件雪白的狐裘,领口处‘露’出一点祥云纹饰,黑亮的头发被‘玉’冠束起,怡然自得地漫步在大街上,身侧还跟了两个丫鬟。
那两个丫鬟身着小碎‘花’的棉袄,‘花’饰虽有细微的不同,但看上去却十分统一,两个人一左一右地分布在那公子哥的身边,仿佛是‘花’开两朵各表一枝的双生‘花’。
三人的出众气质,让人一眼望去便知不是凡俗之人,定是出身富贵之家,才能有此怡然的气度。
温情凝神瞧了半晌,那年轻公子的背影的确给自己一种莫名的熟悉感,但想念了许久的人儿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温情还是有些无法相信,不确定般地又问了一遍:“年轻的公子哥这世上太多了,不过是一个背影,又隔得这么远,你怎么就认出来那是周公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