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整整抄了一年的资料,那时候网上还没有现在这么多的内容。像首饰,服饰,布料,瓷器,家具,园林,住宅,渣作者都是从图书馆的书上一本本搜集过来的。当时攒了满满两个笔记本。
大二才开始写,但是多数写到三万字就卡。记得有一次好容易写到十万字,才找了家网站发表,点击少得可怜。好在编辑垂怜,肯让我签约,但我犹豫了很久还是没签约。
后来毕业工作了以后,才开始在这里试水。起先写的不好,都没编辑搭理我。直到后来写仙侠,才有编辑加我。但是知道怎么写了,却没时间了。后来工作,结婚生子,占据了很多的时间。
好吧,废话说了一大堆。要义只有一个,渣作者自认不是那种天才型作者,所以女主成神的过程不会太简单。
第49章
一个月以后, 沈凌每天晚上泡的药浴初见成效, 皮肤比以前洁白不少,现在走在大学的校园上,也终于有回头率了。
不过和药浴相比, 小说这边却没有多大进步。沈凌从前认为自己既然能写好八股,那么写小说应该不难才对。但是写了以后才发现,八股文和小说完全是两回事。
八股文有一定的字数限制,一般控制在六七百字以内, 而且它有固定的格式。破题写几句话,承题写几句话,都有要求。
而小说却不同于有诸多要求的八股文。首先, 它没有字数限制,全凭作者自己心情,想写多少写多少。可是想写多少是一回事,能不能写出来又是另一回事。其次, 写小说尤其是写连载, 最重要的便是情节。情节这个东西,完全需要作者自己编织, 并不像八股那样,给你划定了一个范围,就是四书五经。
不过沈凌觉得虽然自己没有多少进步, 但好歹写完了一本五万字的小说。这五万字,以她这个资深读者来看,简直粗糙的可以, 但是也不全是垃圾。在她细细的筛选之下,还是能找出一部分可以看的内容的。这些内容,被她另外复制到了一个文档里,以便将来用到。
这些内容整理好之后,沈凌就开始构思第二本小说。
这本小说她打算仍写穿越的题材,只不过不是穿越到大户人家,而是穿越到农家。她准备将自己第一次快穿的经历写成小说,虽然现在还不流行种田文,但是沈凌记得再过几年,种田文也会火一阵子。所以她可以现在先写出来,等以后拿出来修改一遍再发表。
沈凌将题材确定好以后,就开始列大纲。上一本小说只写了五万字,归根结底是没有大纲,写到哪里算哪里,写着写着就不知道写什么了。这次沈凌打算挑战一下自己,写一本十万字的小说,所以她将大纲写的特别详细,比如这本小说一共有多少章,每章所要写的内容是什么。
有第一次快穿的经历做蓝本,沈凌很快就将大纲搞定。然后沈凌就按照大纲上的内容,开始写第一章 。也许是她真的在古代农家生活过,第一章写的特别顺,一个小说就写完了。
以后的几天,她保持着这样的速度,很快就写了三万多字。
半个月以后,第二本小说就出来了。
沈凌不禁有些感慨,还是自己熟悉的内容比较好写,早知道第一本就应该写种田文。
有了这个经验,沈凌写第三本小说的时候,就写了自己是渔女时的那些经历。
第三本小说写到一半时,沈凌实在是忍不住了,在星期六休息的时候,找了家比较小的网站,注册了一个笔名,将头三章放了上去。
反正渔女题材的小说比较偏,自己以后就是拿出来改改估计也没人看,还不如发表出来,看看反响。
小说发表以后,沈凌下午的时候就有些静不下心来,她索性将电脑合上,准备出去走走。
从小区门口出去以后,沈凌去了那家大型的超市,在古代生活了那么多年后,沈凌现在看见某些东西,比如牙膏牙刷卫生纸等,就忍不住买买买。
结果就是,沈凌从超市里出来的时候,手里提了好几个购物袋,虽然超市距离小区并不远,但是将这些东西都提到家以后,沈凌的胳膊还是酸的不行。天天忙着写小说,几乎连练内功的时间都没有,走这么一会儿,竟然觉得累了。
她半躺在沙发上休息了一会儿,才起身准备晚饭。
米还没淘好,外面就响起了敲门声。开门一看,周凯提着两个塑料袋站在那里。
沈凌将人迎到客厅,周凯提着塑料袋道,“这是我公司同事送的自家养的乌鸡,听说用来煲汤最好。我记得你喜欢做饭,肯定也会煲汤,把它们送到你这里才算物尽其用。”
沈凌看塑料袋里面足有七八只乌鸡,忍不住道:“不用给我这么多,一两只就行了。”
周凯不由分说将塑料袋放到厨房,“我又不会做饭,留着这些乌鸡也是浪费。你要实在不好意思,乌鸡汤煲好以后给我留一碗就行。”
最后一句话才是他将这些乌鸡送到沈凌这里的目的,所以他说完了这话,便等着沈凌的反应。
沈凌倒没想那么多,以为他不愿浪费食材,便顺口道:“既然这样,正好我要做晚饭,你也留下来一起吃吧!吃完饭,乌鸡汤应该差不多就会炖好了。到时你可以直接带走,留着当晚上的夜宵。”
周凯笑眯眯应了一声好,觉得几只乌鸡换一顿家常菜吃,这笔买卖做得值。
沈凌将碧粳米放进电饭煲,把乌鸡炖上,然后从冰箱里翻出来从超市买来的牛肉鸡蛋,又从空间里拿出来了一些新鲜蔬菜和鱼虾,就开始忙活起来。
周凯听着厨房里叮叮当当的切菜声,竟然觉得异常动听,就那么静静的坐在那里,有一下没一下的摆弄着手里的手机。
沈凌做完八菜一汤出来后,就看见了这一幕,男人半低着头漫不经心的拨弄着手机,慵懒中透着一丝放松,再加上夕阳的余晖刚好从玻璃窗那边射过来打到他身上,整个人像是披上了一层金黄色的光辉,看着养眼无比。
沈凌顿时觉得刚才的忙碌都是值得的,有这样养眼的男人陪着吃饭,想必待会儿一定能多吃一碗饭。
吃饭的时候,沈凌果真觉得自己的胃口很好,有人陪着吃饭,就连炒的菜都觉得比往日香。当然,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周凯下筷子的速度太快了。沈凌做的最拿手的那道糖醋鲤鱼,只一会儿的功夫,鱼头上的嫩肉就被两人分光了。
周凯边吃边赞,“这鱼味道不错,应该是野生的吧!”
沈凌讶异的看了他一眼,“这你也能吃的出来?”
周凯挟了一块鱼腹上的肉,边挑去上面的大刺,边道,“人工喂养的鲤鱼吃起来肉质比较软,不像野生鱼比较有嚼劲。”
沈凌只能真心赞叹:“你厉害,我就分不出这其中的区别。”
周凯又指了指碗里的米饭,“还有米饭,你用的什么米,我怎么从来没有吃过这么香的米。”
沈凌开启睁眼说瞎话模式,“是我家一个在乡下住的亲戚送的。具体是什么米,我也不清楚。”
周凯将挑好刺的鱼肉拌在米饭里,慢慢送入口中,等全部咽下以后就说道:“好久没有吃过这么美味的食物了。”
沈凌看着他脸上享受的表情,只觉得好笑无比,“真的假的?”又问他,“还要不要再来一碗?”
周凯将碗递给她,“当然要再来一碗。你是不知道,自从我妈出国后,我就再也没吃过这样的家常菜了。”
两人边吃边聊,很快就将一桌子菜吃的差不多,将桌子收拾干净后,沈凌给他上了一杯清茶,周凯仔细看了眼杯中的茶叶,“这是君山银针吧?”
一顿饭下来,沈凌已经发现他的舌头特别厉害,没想到鼻子也挺尖,那一盒君山银针还是沈凌在侯府当丫鬟时,蕙娘赏她的,她因为不太喜欢那个味道,一直没怎么喝。
“是君山银针。”沈凌将一盘切开的水果放在他面前。
周凯轻轻啜饮了一口清茶,“嗯,味道正宗,确实是君山银针。”
喝完杯中的茶,两人又闲聊了一会儿,等到乌鸡汤煲好以后,周凯就端着汤走了。沈凌简单的将茶桌收拾了一下,就去看自己发表的那篇小说。
她将笔记本搬出来连上网,熟练的打出逐风两个字,然后点开网站的女频小说板块,进入作家专区,直接点了下自己刚发表的那篇小说。
即便沈凌有心理准备,但是看到点击量只有20时,心里还是忍不住微微失望了一下。再看评论,一条也没有。
接下来的几天,小说的点击由20涨到了一百多,底下也多了几条评论,不过都是新人过来在文下打广告的,一条真正的读者评论都没有。
沈凌将小说发表出来,一是实在忍不住写小说的那种寂寞,二来也想知道别人是怎么看待她这本小说的。如今没有收到她想要的那种效果,她索性不再一遍遍查看那本小说的数据,沉下心来准备一口气将第三本小说写完。
写完第三本小说,沈凌某天闲逛一个论坛时,忽然发现了一篇对她写作很有帮助的文章。文章的标题是《如何写好一本十五万字的小说》,沈凌从头到尾细细读了三遍,觉得文章里提到的那种方法倒是可以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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