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囧月风华录 [强推] (欧阳墨心)

  《囧月风华录》作者:欧阳墨心
  文案:【 】
  新晋时间机器旅行者——郝瑟,最心塞事排名前三位:
  一、穿越朝代错位数百年
  二、一穷二白没有金手指
  三、遇到的所有男人都比自己帅帅帅(无限哀怨循环中……)
  且慢!郝瑟你是个妹子啊!为啥子要和男人比帅?
  咳咳,因为郝瑟的人生目标就是——
  率领颜值逆天的古代男神团,闯荡江湖副本、走上人生巅峰!
  而郝瑟,当然就是这男神团里最帅的——团长大人!
  *
  这是一个逗比女主和大群男神同闯江湖的热血故事。(别信,真的别信!)
  这是一个女汉子想做男主,却不幸变成女主的故事!(真的别信哦!)
  搞笑风正剧,无数男神敬请挑选!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江湖恩怨 因缘邂逅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郝瑟尹天清 ┃ 配角:大明男神团 ┃ 其它:时间机器穿越大明
  作品简评:
  被时间机器送错朝代的穿越者郝瑟(女),因为各种阴差阳错,和天下第一美人、天下第一腹黑、等人一起成立了“古代万事屋”谋生,不料却渐渐被卷入残酷的江湖和官场斗争,在结识了太子朱佑樘之后,“万事屋”成员看到了国家光明的未来,最终扶持太子登基,迎来了梦想中的盛世王朝
  以风趣诙谐的笔触带领读者进入波澜壮阔风云变幻的大明王朝,与主角们一起同喜同悲同闯江湖,共创大明盛世。


第一卷 新手村之“老子不要当土匪!”


第一回 高人一穿百年错 再错悲催上贼船
  有伟人曾言:二十一世纪,大到一个国家发展,小到一个企业生存,最重要最珍贵的就是“人才”!
  何为“人才”?
  古语有云:人中之才,即为“人才”,如:谋事之才、谋略之才、将帅之才、栋梁之才。
  而某位手握改变历史颠覆世界核心科技的老板却有着与众不同的见解:
  “郝瑟同志,你就是我梦寐以求的人才啊!你看你这眼睛、你看你这眉毛、你看你这身材,简直是百年一遇啊!”
  “不过外貌不是重点,重点是,像你这种只要给你一条小内内,穿在外面能变Super man,套在脸上能变Spider man的全能适应性人才,就是可遇不可求的珍宝啊!”
  先人板板!
  本以为活了二十五年终于遇到一个慧眼如炬的伯乐老板;
  本以为天上掉馅饼捡了一个月薪过十万的肥差;
  本以为不过是一件手到擒来的寻人工作;
  可万万没想到的是,想寻找的这个目标人物竟然要跨越历史长河上千年……
  唉——
  郝瑟长叹一声,定定望着头顶天空。
  天色蔚蓝,白云朵朵——很好,没有臭氧空洞。
  深吸一口气——
  气味清新,沁人心扉——舒坦,没有PM2.5.
  环顾四周,树林茂密,残雪未消——不错,没有乱砍乱伐,水土流失——
  再瞄一眼手腕上的时间机器接收器手环。
  漆黑表盘上闪烁着的,是加黑加大的“北宋仁宗年间”六个荧光大字——
  呦,不错嘛!无良老板的时间机器运作正常,穿越顺利,着陆漂亮。
  完美!
  完美个锤子!
  郝瑟一手捂着额头的大青包,另一手揉着嘴角的淤青,抬眼望向前方,呲牙咧嘴扯出一个鼻青脸肿的笑脸:“呦,几位大哥,忙着呢啊!”
  眼前两米开外,围站一圈五个黑脸汉子,皆是一身粗布短衫,身披毛皮,缠腿蹬靴,胡子拉碴,蓬头垢面,手持棍棒猎刀绳索若干——若不是这五人脸上表情太过凶狠,也称得上是憨厚可亲的标准古代猎户造型。
  “三、三爷!这小子把野猪砸死了!”
  其中一个头扎冲天发髻的猎户惊呼一声。
  野猪?!
  郝瑟头皮一麻,低头一看,顿时一惊。
  自己屁股底下,竟是一只两眼翻白口吐白沫獠牙沾血横尸当场的黑毛野猪。
  啥子鬼呦?
  “小子,你是什么人?怎么突然就从树上掉下来了?!”另一个光头猎户一脸惊愕冲着郝瑟大喊。
  “呃,这个说来话就长了……”郝瑟干笑。
  老子也想知道是啥子情况啊!
  前一刻还在恐龙蛋的时间机器穿梭机里面昏昏欲睡,下一秒老子的脑袋就噼里啪啦撞在了一堆树杈上,再下一秒,就摔了一个自由落地运动。
  呃……还顺道砸死了一只野猪?
  这时间机器选择的着陆地点未免也太奇葩了吧!
  “大壮,莫要无礼!”
  站在最中间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猎户抬步上前,向郝瑟一抱拳:“多谢这位小兄弟救命之恩。”
  “啥子?”郝瑟愣住。
  “这黑毛野猪是这山里的一霸,适才也不知为何突然发狂,若不是小兄弟从天而降砸死这头野猪,恐怕我们几个兄弟今日都要被这野猪挑个肠穿肚烂了。”那络腮胡子抱了抱拳道。
  “好说好说……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嘛!哈哈哈……”郝瑟扯脸一笑,扶着腰慢吞吞从野猪身上爬了下来。
  先人板板!老子的腚啊,都要摔成八瓣了!
  “原来小兄弟是江湖高人……”络腮胡恍然道。
  “算不上、算不上。”郝瑟一边摆手,一边以一种弯腰驼背的诡异姿势在地上溜达了两圈,突然一挺身,就听咔吧一声,这才直起了腰。
  嘶,疼死老子了,老子的腰都颠折了!
  “噗嗤!”几个猎户喷笑。
  笑个毛啊!老子可是你们的救命恩人。
  郝瑟一记怒眼射了过去。
  对面四人顿时面色一变,齐齐倒退一步。
  络腮胡也是一脸惊诧,定定看了一眼郝瑟,抱拳道:“看兄弟形貌不俗,为何会来这越啬山?”
  “越啬山?”郝瑟用手指碰了碰额角的青包,疼的一呲牙,“这里距离开封府还有多远?”
  “开封府?”络腮胡一怔,“那有好百里的路程,起码要走半个月时间。”
  “啥子?!半个月?!”郝瑟嚎叫一声。
  喂喂,搞啥子鬼呦!
  不是说在东京汴梁附近着陆吗?
  怎么差了上百里的距离?
  老子换的那点银子够不够路费……路费……
  等一下,老子的行李呢?!
  郝瑟双眼豁然绷大,迅速在四周一扫,顿时脸色发白,全身冒汗,蹭一下奔回野猪旁边,一脚踹开野猪尸身,一顿狂翻乱刨。
  那身手、那力气、那气势——看得对面五个猎户是暗暗心惊。
  “小兄弟,你可是丢了什么东西?”络腮胡问道。
  “丢了……丢了啊啊啊!”
  一无所获的郝瑟仰天长啸。
  完了完了完了!
  牙刷牙膏洗面奶、乳液面霜爽肤水、上衣下裤小内内、银锭金条小钱钱……还有整整一年份的姨!妈!巾!居然就这么莫名其妙消失了!
  坑爹啊!
  “莫不是遇到贼了?”另一个猎户一脸同情问道。
  什么贼啊!肯定是那个不靠谱的时间机器把老子的行李给吞了!
  郝瑟蹲地无声哀嚎。
  五个猎户看着郝瑟一副生无可恋的表情,纷纷表示同情。
  “唉,小兄弟,钱财乃是身外之物,你看开点吧。”
  “是啊,如今这世道太乱,小兄弟你人没事就已经是万幸了。”
  “要不,俺们陪你去报官?”冲天发髻建议。
  “你找死啊!”光头一巴掌拍在了冲天发髻脑袋上。
  “报官也没用。”络腮胡瞪了一眼冲天发髻,“如今是西厂当道,官府毫无作为,只知贪赃枉法,又怎会为百姓……”
  “西厂?!”
  郝瑟突然尖叫一声,蹭一下站起身,死死瞪着络腮胡子,抖着眼皮道:“你刚刚说西厂?哪个西厂?什么西厂?!”
  络腮胡子看着郝瑟的一双眼睛,不禁咽了咽口水:“自然是那帮西厂阉狗……”
  “阉狗?!不、不会是——”郝瑟瞪眼,“锦衣卫?!”
  “就是锦衣卫……”络腮胡皱眉看了一眼郝瑟,点了点头。
  “先人板板!”
  郝瑟顿时暴跳,一把撸起袖子,朝着手腕上的漆黑表盘一顿乱敲。
  喂喂,搞啥子鬼啊?!
  不是说好去北宋见包青天吗?!
  怎么冒出来西厂锦衣卫了?
  锦衣卫是……是……
  郝瑟敲着表盘的手背青筋暴动。
  他丫的分明是明朝的好伐!
  再看表盘之上,那“北宋仁宗年间”六个大字渐渐变幻成一行“明成化”之后,突然“呼”一下就灭了,整个表盘变作黑漆漆一片。
  不带这样玩的啊!
  一股血浆“吱”一声从郝瑟额头青包旁的伤口呲了出来,好巧不巧就喷到了时间机器接收器的表盘上。
  就听“噗”一声,表盘上腾起一股黑烟,散出一股焦糊味。
  喂!
  喂喂!!
  喂喂喂!!!
  你妹啊!
  郝瑟顿时狂躁,满头青筋爆出,血浆乱飙,整个脑袋都呈现出一种血染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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