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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桃花朵朵开 完结+番外 (尽粒)


壮汉提腿就是一脚,“滚犊子!快老实交代!”
没办法,店小二只得把自己的罪行一一交代。
“胡闹!”壮汉一拍桌子,气的站了起来,朝着店小二吹胡子瞪眼,半晌后揪着店小二的耳朵出门一家一家的找穷书生去了。
壮汉人有点高,店小二不得不踮着脚,以此减轻耳朵上的痛楚。
看到壮汉找到穷书生然后非要拉着他回去时,店小二不由的捂紧了怀里的金条,仿佛下一秒金条就要不翼而飞。店小二愁着一张脸,为自己跟了这么一个“耿直”的老板而感到悲哀,想到到手的金条就要物归原主,悲伤更浓,一歪嘴,居然差点哭出来。
壮汉见状,又是一顿大骂:“没出息的东西!不就是一块破金条而已嘛!男子汉大丈夫,有泪不轻弹,你这像个什么样子!”
本来壮汉不开口店小二还只是眼里有点雾气,现在好了,他一开口,店小二彻底忍不住嚎啕大哭,边哭边喊:“什么叫不就是一块破金条?跟着你这么多年,我连块金色的元宝都没见过!你有本事也去找几块金条来呀!一天到晚就吼人有本事!整个满城就数你会叨叨!”
壮汉气的手上使劲儿一扭,店小二哭声更甚,疼连话都说不出来了,壮汉厉声道:“你再哭老子打死你信不信?你把客人从店里赶走你还有理了是吧?”
穷书生在一旁脸色为难,伸手轻轻拍了拍壮汉的肩膀,嗫嗫嚅嚅的说:“那个,老板,我没有什么不愉快,我和夏公子是和平协商的。”
“好好说话!大男人说话温声细语跟个娘们儿似的,以后怎么保护妻儿!”壮汉瞥他一眼,依旧吼道。
穷书生被说的哑口无言,满腹经纶全然派不上用场,羞愧难当的低下头,心里暗叹自己还是不够努力,得加把劲儿努力一点读书才行。
鲸和许安生酒饱饭足后回来时,就看见了这样一副场面:老板坐在椅子嘴里不断吐出什么道德修养之类的经文诗句;店小二面色痛苦的捂着耳朵痛哭流涕;穷书生满脸挫败在一旁站着,垂头丧气。
“哎呦,我说壮汉怎么一身正气,原来是客栈老板呀!”鲸将许安生放下来,然后走到壮汉身边,轻轻一推穷书生,朝他使了个眼神儿,穷书生立马领悟,拽着店小二就立马逃离这个是非之地。
许安生手里攥着一根冰糖葫芦,满嘴糊了些焦糖色的污渍,鲸看到壮汉的眼神瞥向许安生的嘴巴,立马拿了湿帕子跑去去一擦。壮汉悻悻然闭了嘴。
之后鲸拉着壮汉天南地北一通胡扯,那胡诌的本事,给壮汉唬的一愣一愣的,对眼前这个看似脑残的女子印象大有改观,而且是往好的方面。
不得不说,人在江湖飘,这吹牛皮的功夫一定要练好。
你看看我们女主角,一身铜墙铁骨无边法力放着没用,光动动嘴皮子就把这么一个饱读诗书满腹经纶学富五车的壮汉给搞定了。你们多学着点。
显然穷书生和店小二这俩个见惯了壮汉的咄咄逼人的人,没料到这个世界上居然还能有一个人能将壮汉收服,两人在看到壮汉和鲸勾肩搭背的走出客栈时,眼珠子都要掉到了地上,目光一直追随两人走出巷子口。
店小二推了推穷书生:“哎,我不是在做梦吧?”
穷书生揉了揉眼睛,又狠狠地掐了自己一把,疼的眼泪都飞出来了,朝店小二点了点头,肯定的说道:“夏公子你没有在做梦,刚刚老板,确实和那位姑娘勾肩搭背,笑容可掬的走了。”
街道上依旧人来人往,热闹非凡,穷书生和店小二两人却如同做梦,突然店小二感觉有人在扯自己的衣角,他低头一看。是满脸糖渍的许安生。
他睁着圆溜溜的眼睛看着店小二,又扯了扯他的衣裳,说道:“哥哥,哥哥,你带我去找秦歌柃姐姐好不好?”

第九十六章娘亲夸姐姐生的好看

华灯初上,星月明朗,穷书生和店小二带着被他娘亲再次遗忘的许安生来到了白天搭高台的地方。

高台就快要完工了,秦歌柃也收起了之前摆在高台前的小木桌。此刻正环着手在地下监工,眼睛也不曾眨一下,认真的盯着工人的动作,尽量避免出现什么意外。

“姐姐,姐姐,”许安生跑过去扯了扯秦歌柃的衣摆,然后从兜里掏出一条红色的链子,上面挂着一串红色的珠子,许安生笨拙的将链子系到秦歌柃手上,然后才说,“这是我娘亲送给你的,我娘亲还让我夸姐姐生的好看。”

事实上他娘根本没空搭理他,许安生这小子,也不知是抽了什么风,要来造孽。这算是恃宠而骄么?

当然,链子被秦歌柃好言好语的拒绝掉了。然后,秦歌柃为表谢意,请许安生去吃了一顿宵夜,作为临时监护人的穷书生和店小二托了许安生的福,有幸和秦歌柃吃了一顿宵夜。

此后很长一段时间,两人都逢人就说自己和秦歌柃共进晚餐一事,不负所望的引来一票羡慕的目光和言语。两人很是受用。

要说这秦歌柃是何人竟让龙门客栈的店小二和客人只因为和她吃过一顿饭就要说上好一段时间才肯罢休。

满城里的人,谈起秦歌柃,第一句话必定是秦歌柃啊,她是世界上唱歌最好听的人。

秦歌柃是土生土长的满城人,年幼丧父,八岁那年时,母亲和一个大她两岁的哥哥也相继去世。私塾先生并没有像书里那样对她带有怜悯之心,相反的,私塾先生还在她背着书包来上学的时候将她的书包一把抢过来扔到了学堂外。

许是私塾先生的举动给学堂里的小学子们起了个头儿,自那之后,秦歌柃几乎每天都会被那群曾经的同窗捉弄。她没有多余的力气去和他们斗智斗勇,她得起早贪黑的去地里种瓜点豆,不然她很快就会弹尽粮绝,然后被饿死。

她曾经是私塾先生最得意的学生,离开了学堂,也照旧是天资过人的——

有一年秦歌柃种的南瓜太多了,满城里的人都是自给自足,不需要那么多南瓜,她不得已只好去了辆车来,把南瓜拉到城外去卖。

那是秦歌柃长那么大第一次出城,那一年她刚刚满九岁不过一个月时间。

城外兵荒马乱,战乱纷纷。

年少轻狂又如野草一样坚韧不拔的秦歌柃就这样推着一车金黄的南瓜闯入了一场盛大的战事中。她的南瓜被一个将军着装的男人买走,然后男人以她可能是敌军派来的细作而将她拘留在他的营帐内。

三日后,男人才向她表明了拘留她的真正意图帮他弹一曲琴。

“我不会。”秦歌柃这样对他说。

男子摇了摇头,说“你只需趁今晚好好练一曲便可。”

秦歌柃看的很清楚,男人几乎就要摆明了是要求她来做这件事。所以她略一思忖,便爽快的点头答应了。

男人从墙壁上取下来一把红木漆的古筝,第一次摸到古筝的秦歌柃并不觉得这把琴有多么好,她只是单纯的觉得,这木头摸起来比锄头舒服多了。

然后,第一次摸琴的秦歌柃,在男人满怀期待的眼神里不负所望的弹出了一曲天籁。

天赋异禀说的就是她。从她指下钻出来的音符美妙到连秦歌柃自己都讶异,她分明是第一次接触这个东西,可手指在碰到琴弦的那一刻变得十分灵动,像是遇到久违的挚友,兴奋之情溢于言表,只能以歌会友。

第二日,高高的城墙上,秦歌柃将头发高高束起,一袭深蓝的袍子十分合贴,一双手放在琴上蓄势待发。

远处黄沙飞扬,大队军马以必胜的姿态冲向这座孱弱的城。为首的两匹马儿俊勇非凡,红褐色的马尾高高甩起,奔跑的姿势利落又笃定,他们骄傲着,肩膀笔挺,胸口压着马儿,手里的缰绳像是胜利者的旗帜。

远处缓缓靠近的一切,上到黄金的盔甲,下到马蹄下扬起的黄沙,无一不宣示着胜利。

这场战争,胜败早已成了定局。

对面气势磅礴,秦歌柃不由得紧张起来,下意识的朝下看了一眼。

男人换褪去了将军的盔甲,换上了黑黑的战士服装,在一群孔武有力的战士里毫不起眼。感受到她的视线,男子一皱眉,眼神似刀向她剜去。

秦歌柃讪讪的收回了视线,在大军接近城下之际,她的琴声如约而至。

她闭上眼,手上灵活自如,歌声绕梁,余音袅袅。

男人眼里的震惊表明了他的惊讶。

秦歌柃的手,就像柔软的藤条,如抚摸爱人的身体一样划过琴弦。如果说昨日她的琴声是天籁之音,那今天这个,就算是真正的仙乐了。

所有人如痴如醉,城下如松屹立的战士,城外如江河奔流不息的军队,都不约而同地放慢了手上的动作,黄沙慢慢落下,白鸟越过青天,空气中安静的只剩下美妙的琴声。

茶水氤氲,如丝如缕的烟遮挡了秦歌柃的视线,兵荒马乱的年岁里,一曲高歌,镇平了两方思绪。

军队缓缓前行,斯文儒雅,像是来赴友人的宴会。

曲毕,对面为首的男人第一个从乐境中醒来,他抬眼看了看城墙上的秦歌柃,眸子里全然是复杂。男子的眼睛如同秃鹫,准而精悍,虽然秦歌柃不太想和他对视,但昨日与男人有约在先,于是她故作淡定,面容和煦,与男子对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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