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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养家记 (北佚)


  苏玉秀点点头,
  “虽然我不认字,可听你这么念,觉着写的真好,拿去城里投稿,一定会有人愿意收的。”
  温向平看她一脸认真,忍不住就要逗逗她,
  “就算没人要也不怕,你能这么喜欢,我就没白写。没人愿意看我的故事,我就专门写给你一个人看,连孩子们都没有,好不好。”
  苏玉秀立马闹了个大红脸,捂住温向平的嘴不让他说。
  这人怎么最近总这么油嘴滑舌的,孩子们还在屋里呢,让孩子们听见了多不好。
  温向平眼睛里的笑意挥也挥不去,轻啄了她的掌心一下,看着她如触电般缩回手,又站起来绷着脸说,
  “就这样吧,我觉着你写的挺好,也支持你去投稿,爸妈知道你的想法也会同意的。天不早了,赶紧收拾一下下地去。”
  哎呦,玩过头了。
  温向平面色一僵。
  苏玉秀却背过身不看他,唤两个孩子起床。
  “玉秀――”温向平凑过去就要讨饶。
  甜宝和温朝阳却在这时醒了。
  “妈妈――”睡眼惺忪的甜宝张开手要妈妈抱。
  苏玉秀抱着孩子坐在一边对温向平的声音充耳不闻。
  唉,自作孽啊自作孽。
  温向平抹了把脸,一把把儿子抱在自己怀里。
  “来,儿子,让爸爸给你穿衣服。”
  温朝阳睡得迷迷糊糊也没反抗,只咕囔了一句,
  “我长大了,可以自己来。”
  温向平心底又软又烫,叭叭在儿子小脸上亲了两口,
  “我儿子再大也是我儿子,爸爸给穿衣服,应该的,这是爸爸爱你的表现。”
  说着叭叭又亲了两口。
  温朝阳有再大的睡意此时也醒了,他僵着身子被他爸叭叭亲,他妈平时都不这么粘糊的。
  苏玉秀看见了也说,
  “一个男孩子你老亲他干啥。”
  温向平理直气壮,
  “男孩子咋啦,你不能因为女孩子可爱就看不起我们男孩子啊,男孩子也是需要表达内心的对别人的爱,也是有知道别人爱他的权利的!”
  说着蹭蹭儿子脸蛋,
  “儿子你说是不。”
  温朝阳怔怔的看着他爸,脸上慢慢泛起红潮,随即把脸埋在他爸的怀里,小手紧紧抓着温向平的衣襟,任他帮自己穿衣服。
  甜宝听了也甜甜的叫,
  “甜宝也要,亲亲。”
  一边身子扭来扭去急着去找温向平和温朝阳。
  苏玉秀不轻不重的在她的小屁股上打了两下,
  “衣服没穿好什么都不能去干。”
  甜宝立刻安分下来,只是从苏玉秀颈边探出小脑袋,巴巴的看着温向平。
  温向平隔空飞了个么么过去,
  “一件事一件事的做,先把衣服穿好,爸爸就在这儿,又不会跑。”
  甜宝这才满意了,乖巧的坐了回去。
  待孩子们收拾整齐了,温向平志得意满的牵着媳妇儿孩子出了屋。
  苏承祖和李红枝已经起了,李红枝正把早饭吃的稀饭端上圆桌,看见这一家四口美美满满的模样,立马笑弯了眼,
  “快来吃饭吧。”
  苏玉秀臊的不行,挣脱了温向平去帮忙。
  温向平今天已经很满足了,于是也没怎么失望,牵着两个孩子在桌边坐下。
  苏承祖亦是满意的点点头,就这样过日子,一家人和和睦睦的,多好啊。


第9章
  王贵祥一家最近很是春风得意,因为有了个大学生女婿撑腰,底气足足的,逢人就要把自家女婿好好夸一番,刘艳还要附赠贬低温向平一波。
  王玉兰小心翼翼的看一眼身边面无表情的丈夫,心下惴惴。
  虽然她的这个丈夫总是面上带笑,她却没由来的总是害怕他,尤其是他面无表情的时候。
  远处,刘艳正唾沫横飞的跟邻居炫耀自家的好女婿,连地里的活儿也顾不上干。
  那人虽然艳羡王家出了个大学生,可也禁不住刘艳天天念叨,此时就有些不耐烦,
  “行了,知道你家女婿厉害,是个好的,这些老话你翻来覆去都说了多少遍了,我耳朵都快被你磨出茧子了。地里还有红薯秧子等着下,我就不跟你唠嗑了。”
  好不容易天气好了,第五大队抓紧时间安排人手补种红薯,要是过了这时节,下半年粮食又要紧巴巴,因此村民都忙着上工,谁没事儿干能一直听她在这儿叨叨。
  刘艳眉毛一竖。
  知道这些人嫉妒自己而排斥自己,可这表现的也太明显了吧,一点都不知道收敛,
  “诶,你――”
  那人却拿着锄头走远了。
  齐弘阳的眼中飞快闪过一丝厌恶与不屑,面上却是一派温和,
  “你先上工去吧,赵队长叫我去他那儿商量一下事情。”
  王玉兰见他笑了,心里的不安总算去了,她没有多想,齐弘阳又聪明又能干还肯吃苦,向来为赵建国等人欣赏,再加上如今又考上了大学,更是被重视,时不时要找去询问一些意见。于是乖顺的应是。
  走出去几步,王玉兰又停下来,喏喏道,
  “弘阳,今天晚上能早点回来么?你这几天总是早出晚归的,瓶儿好久没见你,想爸爸了。”
  齐弘阳淡淡笑道,
  “赵队长那儿的事情只怕比较难办,既然人家信任我,我自然要做好,怎么能把个人利益得失放在首位呢。”
  这就是不能的意思了。
  王玉兰失望的点点头,只能转身离去,却没看见身后丈夫眼中的鄙薄。
  这样没主见的女人,怎么配的上他;这样浅薄无知的一家人,怎么配得上他。还有瓶儿――
  想到自己唯一的女儿,齐弘阳心底隐隐有些复杂的情绪。
  瓶儿、瓶儿――他之所以给女儿取名瓶儿,就是为了提醒自己,这里是禁锢他的瓶子。现在他考上了大学,就是放眼整个并城,也是佼佼者,他再也不是被齐家放弃却无力反抗的儿子,他真正拥有了掌控自己命运的能力。
  要不是顾虑到瓶儿是自己的亲生骨肉,他怎么会现在还窝身在这偏远的小地方。只是,他总不能一辈子就这样被孩子困在这里。
  想到自己的打算,齐弘阳微眯了眯眼。
  ……
  等一家人把红薯秧子都下了,地里的活儿都忙完,好不容易闲下来,已经快九月了。
  在这段日子里,温向平不仅与苏玉秀及两个孩子渐渐亲厚起来,手头也摞了一沓《蜀山奇侠传》的稿子。
  “你是说――你要去城里?”
  手指嗒嗒的在桌上敲了几下,苏承祖沉吟半晌。
  “是,我想着去把手上的这些稿子投了,万一能成,家里也算是多个进项。”
  而且,再不把稿子送出去,只怕上头的铅笔字就要挥发干净了,那他到时候可没地儿哭去。
  “万一不成呢。”
  苏承祖反问。
  “一次不成不能说明什么,我可以多投几家,要是都没收,那就说明是我自己的问题,我改改稿子再投,总会有人欣赏我的作品的。”
  苏承祖点点头,
  “既然你有这个想法,那就去做吧,只一点,既然决定要写书了,那就得坚持到底,别写了一半撂挑子不干。”
  温向平没想到岳父这么简单就同意了他的想法,他本来还以为凭他之前的形象,怎么也要好好解释保证一番才行。
  当下欣喜的应声。
  是夜,一家四口洗漱睡觉,
  苏玉秀没上炕,站在地上擦着湿漉漉的头发问,
  “明早你多会儿起。”
  温向平接过她手里的毛巾,自然的替她擦拭起来,
  “天不亮就得走了,想着早点走,在镇上的时间能充裕些。”
  从这里到城里要做一个半小时的大巴,而从大河村走到发大巴的地方又要走半个多小时,来回一折腾,就是四个小时,而大巴最晚的一班晚上六点,温向平要是不想徒步走回家,又想在城里有充足的时间,只能早早的起床。
  苏玉秀起初身体一僵,但这些日子到底和丈夫亲密了一些,也就很快放松下来。
  “那你明天早晨想吃什么。”
  温向平温柔的擦拭着妻子的头发,
  “火房不是还有馒头咸菜么,我吃那个就行,别起来给我做饭了。”
  苏玉秀摇摇头,
  “坐大半天的车又奔波半天,早上不吃口热的怎么行。”
  温向平无奈,
  “好吧,那就谢谢玉秀了。”
  嘴上这么硬,心里头已经想着起的时候要更加轻手轻脚了。
  天色还挂着灰幕,温向平已经蹑手蹑脚起了床,空气中泛着凉意,温向平不由得打了个激灵。
  他穿好衣服,将昨天苏承祖给他的两块五钱装在上衣内侧的贴身的兜里,又把自己攒下来的前五章稿子装进斜挎书包――这还是原身高考时苏承祖给买的。
  当然,跟那些纸笔书刊一样,全都便宜他了。
  整装待发,温向平正打算轻手轻脚的去火房拿上吃的走,苏玉秀却从被窝里爬了起来。
  “等一下,我去给你下碗面。”
  苏玉秀飞快的套上衣服去了火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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