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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古代青云路 (妍中意)


  就在刘庆想打听一下沈广志和李家兄弟的关系时,孩子们回来了。刘庆立刻站起身想要看自己儿子,没有什么事比儿子重要。
  沈广志也是如此,虽说他相信儿子,但是看着好些孩子脸上都有泪痕,一颗心一下子就紧张起来了。
  林景走在稍后一些,那些小孩都在哭,他不想和他们走一起,就他没哭,对比太明显了。他还是不戳别人的眼好了。他一直记着小正太被他吓到的事情,这会儿正走到小正太身旁看着他。小正太通过考核心里正高兴呢,就看到刚才在静室对着他笑的小男生走到自己身边,一直看着自己,一下紧张得要死,说话都口吃了,“你,你,你有什么,什么事吗?”
  林景觉得小正太好玩得很,故意学他说话,“没,没,没什么,什么事,就不能和你一起走吗?”
  他现在说话还是一股奶味,这般学小正太说话,小正太没有觉得自己被冒犯,反而觉得他好可爱,他是自己看过最好看的弟弟了,好喜欢这个弟弟啊。
  小正太脸又红了,说话也不结巴了,“那你和我一起走吧。你是弟弟,我要保护你。”
  林景听着他的话,心里笑翻了,保护我?都怪自己长得太有欺骗性了,谁能想到自己可爱外表下隐藏的是一颗史前怪兽般的心脏呢。
  林景故意眨巴眨巴眼睛看着小正太,奶音拖得长长的,“好啊,哥哥我就由你保护了。哥哥你叫什么名字,我叫沈林景。”
  小正太听着他萌萌的小奶音,整颗心都像泡在了蜜里,小正太伸出自己的小肉手去牵林景的手,和他并排走着,“我叫刘明轩,林景弟弟,你可以叫我明轩哥哥。”
  刘明轩心里激动得很,他只有哥哥和姐姐,没有弟弟。而他的堂弟又太小了,只有八个多月,只会哭或者睡,一点都不好玩。现在来了个这么好看的弟弟,他一定会做个好哥哥的。
  什么鬼?这么肉麻的明轩哥哥他可说不出口。林景虽不愿说这个肉麻的称呼,但心里却没有嫌弃刘明轩,小正太这么真心,他才不会嘲笑真心对待自己的人。林景为难了一下,说:“我叫你哥哥吧。”
  好看的弟弟没有叫自己明轩哥哥,刘明轩虽然有些失望,不过叫哥哥他也很开心就是了。
  两人手牵着手回到静室。沈广志见到儿子就迎了上来,急切地问:“儿子,你过了吗?”
  刘庆见自己儿子是和沈广志的儿子手来手回来,虽有些疑惑,但更关心的是儿子能不能来集贤读书,当下着急地和沈广志一样问了同一个问题,“儿子你过了吗?”
  林景松开刘明轩的手扑到自己爹的怀抱里,笑得甜甜的,“我通过考核啦。”
  弟弟松开了自己的手,刘明轩有些失落,对着急的看着自己的父亲有些无精打采地回答,“我通过了。”
  刘庆本来看儿子表情有些不高兴,还以为自己儿子没通过考核呢,正想安慰他,就听他说通过了,刘庆瞪大了眼,你通过考核了,干嘛一副如丧考妣的模样。好气哦,刘庆看了想打人。
  这边刘庆气得要死,那边沈广志高兴得要死,抱着儿子就笑了起来,“好好好,我儿子果然聪明。”李景江他们也高兴地笑了起来,“长寿,好样的。”
  这时学院的人拍了拍手,示意大家安静,“诸位,请安静一下。这次有15名学生可以进入书院学习。明天辰时你们就可以来报道。在书院读书的学子,一个月只能回一次家,而且不能走读,要住在书院,你们看着把生活用品带齐来书院。我们集贤的束脩是一个月10两银子,这包括伙食费在内。书本的话可以在学院买整套的,亦可以自己在书店买,这个我们没有硬性规定。另外青衿和笈囊也要准备好。”
  等家长们都记住要求了,书院的人也宣布今天的考核结束可以各回各家了。
  林景和刘明轩依依惜别,其实是小正太舍不得和弟弟分开,还是林景哄了他几句,说明天就能见面了,小正太这才和自己爹上了马车。
  沈广志也抱着儿子上了牛车,李元江带着父子两到江城的市集里去买要用到的东西。江城是个很美丽的地方,它因峦江的主流干道流经整个城市而得名江城。有了峦江的存在,江城就是一片乐土。
  江城的市集很大,街道很宽阔,街道两边是茶楼,酒馆,当铺,作坊。街道两旁的空地上还有不少张着大伞的小商贩。街道向东西两边延伸,一直延伸到城外较宁静的郊区,可是街上还是行人不断:有挑担赶路的,有驾牛车送货的,有赶着毛驴拉货车的,有驻足观赏峦江景色的。
  林景像个进城的乡下人目不转睛地看着眼前的一切。虽然前世看多了富丽堂皇的建筑,现在这些建筑看起来简陋得很,可是眼前的是真正的古代市集啊,在现代哪有机会可以看到这幅盛景。
  沈广志见儿子好奇的看着市集里的景象,好笑地摸摸他的头。临近中午,四个人走进一家酒楼去吃午饭。
  这个时候是饭点,酒楼里人声鼎沸,一楼已经满人了,李景江要了一个二楼的包厢。
  小儿热情地领着他们上了二楼,包厢还算宽阔,除了一张桌子,几张椅子,墙上还挂了几幅花鸟画。不喜欢吵闹的客人一般都会选择包厢,虽然比在一楼吃饭贵了一些。但一般能出来酒楼吃饭的人是不会在意那一点钱的。
  李元江点了几个酒楼的招牌菜式,然后问要不要酒。沈广志不是爱喝酒的,就拒绝了。李元溪是不爱在外头喝酒,也拒绝了。李元江点点头,没有点酒,嘱咐小二快点送菜上来,就让小二下去了。


第14章
  林景坐到了窗户边的位置。菜还没有上来,他就趴在窗户边看楼下的景象。江州府的经济很发达,更是大雍朝有名的三大产粮基地之一。而江城县又是江州府隶下最繁华的县城。可想而知,在江城的百姓大都是富裕人家。
  江城底下那么多个村落,多少人家都盼着自己儿女有福气能嫁娶江城的人家。林景记得村里就有一户人家的女儿嫁到了江城,那户人家多高兴啊,平日里对着村里的人趾高气昂的,常常说起自己的女儿有福气,能当上少奶奶。仿佛自己家已经变成有钱人家了一样。反正他们这样的作态确实挺讨人嫌的。
  不过这也说明了江城的富裕,不然为什么那么多人削尖了脑袋也要钻进这江城。
  就在林景感慨的时候,小二把菜给端上来了,一碟一碟地摆放好,然后恭敬的说,“客官,您慢用。结账的时候再叫小的就好。”
  李元江“嗯”了一声,挥手让他下去了。
  李元溪夹了一块狮子头给林景,“长寿,你尝尝这个红烧狮子头,这是酒楼的招牌菜。”
  林景端起碗,谢过舅舅才夹起狮子头咬了一口,眼睛一亮,确实很不错,肥而不腻,入口即化,醇厚鲜美。
  “很好吃。谢谢舅舅。”
  见他说好吃,李元溪与有荣焉的笑了,又给他每道菜夹了一筷子,“长寿再试试这几道菜。”
  林景见碗里都要没(第四声)出来了,连忙说:“谢谢舅舅,你也快吃,不用专门给我夹菜的。”
  沈广志也开口劝李元溪,“二舅哥,你不用那么照顾长寿的,他要是想吃什么我再给他夹好了。”
  李元溪这才停下夹菜的动作,“那行吧。长寿要吃什么就开口啊。”
  林景笑咪咪地对他说:“舅舅你放心吧,我不会和你客气的。”
  四个人享受了一顿美食,林景吃到肚子都撑了。不过他一直运转着异能,这点东西很快就会消化的。
  吃完饭,李元江带着林景他们去到了布庄,布庄除了卖布料,还有成衣,也接受定制,方便得很。他们来布庄就是要买学生服的。沈广志是个疼儿子的,直接要了最好的布料,给儿子买了五套学生服。
  林景说自己穿不了那么多件,而且现在还是夏天呢,衣服洗了肯定干得快。与其一下子买那么多,还不如等下次他长高了再来买过新的。沈广志却说儿子你没洗过衣服,怕你在书院里洗不干净衣服,到时候没有换洗的。
  沈广志一片慈父心肠,林景也不好拒绝,只能答应了。很快布庄的掌柜就把五套学生服给他们装好了,沈广志给了钱,一共15两,这还是打了折扣的。
  林景对着自己的小胳膊小腿闷闷不乐,他还这么小,还不够年龄赚钱呢。幸好自己爹是个能赚钱的,不然自己读个书都能把一个家给读垮了。唉,说到底,不管在哪里钱这个东西都是不能缺的。
  买好学生服,他们又去到了书肆,这是一家名叫周记书肆的店。掌柜的在柜台里边懒洋洋的用鸡毛掸子抚灰尘,伙计正抱着一堆黄纸从里边出来,见到有客人来了,连忙边把黄纸放店门口的一张桌子上一边和他们打招呼,“客官,你们需要点什么?我们周记样样齐全。”
  李元江问林景:“长寿,你的书籍你是想在书院里买还是在书肆里买啊?”
  林景想了一下,“还是在书院里买吧。那么多本书一下买齐的话,那么重不好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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