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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了那个陈世美 完结+番外 (青萝语)


  他从中拿出十锭银子交给姑妈说:“姑妈,侄子们这一去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我们两个不能孝敬您了,这一百两银子您先收着,等过几年,二妹妹过了气,在百花楼的日子怕是更艰难了,到时候您用这笔钱看看能不能赎她出来,然后把她嫁个心善的人家,实在嫁不出去,您就把她留家里当个下人使唤吧,给她口饭吃就行。”
  姑妈听了觉得心酸,流着眼泪说:“你这孩子,难道她不是我嫡亲的侄女吗?姑妈再难,也要想办法把她从那火坑里赎出来。你们快走吧,日后有了出息,别忘了姑妈就行。”
  张麦和张粟跪下来给姑妈磕了三个头,然后叫醒艾怜,要趁着夜色赶路。
  艾怜随他们走到院外,见门外有两匹马,正想着喊张粟一声,好与他同乘一匹马,忽然间就身体悬空,腰和双腿被一双有力的手臂抱起来,被送到了马背上。
  她猝不及防之下抱住了马头,很快稳住了自己侧坐的身体。随后,被一股陌生的气息笼罩了,落入了一个成熟的男人的怀抱里。
  那人双臂环着她,抓紧了缰绳,与姑妈告别:“姑妈,我们走了,您老人家保重。”看着姑妈瘦小的身影,很是于心不忍,又说了句:“如果侄子们在外面混好了,一定回来孝顺您。”说完,一咬牙,“驾!”打马快速地飞跑起来。
  兄弟二人骑着马在林间快速穿行。
  艾怜被张麦圈在身前,顶着月色疾驰。随着马背的颠簸,艾怜后背不停地撞在身后男人的胸前,在这凉凉的夜晚,她能感觉到身后男人胸膛和臂膀上散发出的热量。
  这情景似曾相识,她想起了几天前秦永也是这样带着她疾驰在夜色中的逃命的,如今,她再次乘马在月夜逃命,可是身后靠着的男人却不是秦永了。
  她鼻子酸酸的,却流不出一滴眼泪。
  由于怕山贼追上来,天亮了,三人仍在不停地赶路,除了给马喂草料和解决三人的吃喝拉撒外,他们都是在马上过的。随后的三天,他们不住店、不借宿,晚上远离有人烟的地方,走到哪便歇到哪,在野外生一堆火,围着个火堆便能对付一晚。
  到了第五天,当太阳落山时,大家都已经累得人仰马翻了。
  艾怜看着脑中的地图,他们早已偏离了去延州的方向。
  她心中有些着急,由于不知道这兄弟二人的脾气秉性,所以不敢随意发表自己的看法。
  张粟是个很好相处的孩子,一路上始终都在对她示好,他的善意和关怀对她来说就像一缕温暖的阳光,让她满是伤痕的心得到了一丝安慰。而张麦,很少说话,虽然每天骑马时都把她搂在身前,但直到目前为止,他还没对她说过一句话。
  而且直到现在,她都不清楚他到底长什么样子,他总是戴着个斗笠,斗笠压得低低的,下巴上还有浓密的胡须,晚上休息时,他躺在树根下,也不看她,直接用斗笠盖住脸就睡下了。
  多么的不可思议,他可真是个怪人,
  他是她这辈子见到的最沉默的人,也是她来到这个世界里,与她肢体接触虽多却最规矩的男人,不像秦永和陈世美,见了她就总想着和她那样那样。张麦虽然每天把她圈在臂弯里,但除了在马背上不可避免的颠簸外,从没多碰过她一下。
  山贼竟然这样规矩守礼,这真是颠覆了她以往对“山贼”这个词的认识。山上不是缺女人吗?他倒像个清心寡欲的修士,难道他有心爱的女人?
  他这样子,让艾怜有一种自己狼狈不堪,老了丑了、不再吸引人的自卑的感觉。
  夜幕降临之际,艾怜看到了远方一片灯火,从灯火的范围看,那里应该是个小县城。由于这几天一直是在野外过夜,所以艾怜并没有奢望能去城里,她感觉疲惫,上下眼皮直打架,只想快些找处地方尽快躺下来休息,可是,张麦不发话,艾怜也不敢同他讲。
  三人离县城越来越近,张粟忍不住大声问张麦:“二哥,我们今晚要进城吗?”
  “嗯,我们已经走了这么远,应该安全了,今晚找家客栈歇歇。”
  艾怜一听,长长地出了口气,终于能睡在床上了,终于不用喂蚊虫了。


第121章 珍珠海棠
  进了城, 找了家客栈, 为了省钱, 张麦只要了一间下房。
  艾怜从未住过这么破烂的客房, 房间阴暗潮湿, 散发着一股霉味。窗子是朝北开的,那面墙上长满了黑色的霉斑,墙皮都酥了,轻轻一碰就会剥落下来一大片,窗框上还长出了一簇蘑菇。
  床上的被褥也很破旧,上面泛着斑斑点点的各种污渍, 枕头落着几根长短不一的毛发, 这么差的卫生条件,真是让人恶心。
  艾怜要了张粟的一件衣服铺在床上,往上一躺, 顿觉全身的骨头都散架了,头也开始昏昏沉沉,转眼就睡得天昏地暗。
  张麦见她这样子,就知道她这是累坏了。这几天三人的体力消耗都很大, 住的地方可以简陋, 吃食不能再省了,于是让张粟去厨房要些好的饭菜端上来。
  等张粟出去后, 张麦拿起被子盖在了艾怜身上, 轻轻脱掉了她的一只绣花鞋, 见她的脚白皙秀气, 一个一个的脚趾甲像玉色的贝壳一样圆润好看,便细细地看了看,然后皱起了眉头。
  她的脚面上,能清楚地看到两个褐色的点状疤痕,脚心有三个点状疤痕,他常年待在山里,经常下夹子捕猎,所以一眼就明白了这伤疤是怎么回事。她这是踩到了带铁刺的夹子,根据铁刺的距离,他能大致估算出夹子的大小和威力,她还算幸运,夹子踩偏了,若踩个正着,整个脚踝骨都得被夹断。这样嫩白的脚,明明是娇养的夫人小姐才会有的脚,怎会跑进林子里被铁夹子逮到了?
  他对她非常好奇,又脱去了另外一只鞋,用被子轻轻盖住了她的脚,然后把她的绣花鞋拿到油灯下细看。
  虽然鞋底和鞋面沾了很多泥土的污渍,但是能清楚地看到蓝色缎面的鞋帮上绣着几朵鲜艳的海棠花,花心是用金丝线绣的花蕊,每个花蕊里镶嵌着一粒稻米大的珍珠。
  张麦心里沉重地叹了口气,她的小妹妹没被卖走之前,最大的心愿就是能拥有一对儿珍珠耳钉,这是她从村里财主家的一位小姐那里见到的,从此就念念不忘,他曾答应他的小妹妹等她出嫁时用珍珠耳钉给她做嫁妆,家里穷的叮当响,最后卖了三个妹妹。而现在这个答应给他做媳妇的女人,珍珠就镶在鞋子上。他特意数了一下,一只鞋上五朵海棠花,五粒珍珠,一双鞋子共十粒珍珠。
  十粒珍珠,可以做成五对儿耳钉,而他的小妹妹却一无所有。
  他神色复杂地看着床上睡得正香的艾怜,不确定她这样一个美艳富贵的女子是否出于真心想跟着他,还是这只是她迫不得已的权宜之计。
  不管怎样,既然落于他手,那就是他的,休想从他手里逃脱出去。
  他打了盆水,把艾怜的鞋子泡在水里,然后仔仔细细、小心翼翼地清洗了这镶嵌有很多珍珠的绣花鞋。
  洗完之后,他坐在桌旁沉思着今后要做什么生计才能养得住她。
  饭菜端上来后,不管哥俩怎么喊艾怜,都叫不起来她。
  艾怜睡眼朦胧,双颊泛红,迷迷糊糊,嘴里“嗯嗯”地答应着,身子却像泥一样瘫着不动。
  张粟心疼地说:“哥,让媳妇睡吧,这一天下来可把她累坏了。饭菜给她留着,她什么时候饿了就什么时候吃吧。”
  张麦便不再管她。
  吃完饭后,兄弟俩也累得要命,张粟问:“哥,就要了一间房,咱们怎么睡呀?”
  张麦想了想说:“就都在床上睡吧,一家人,用不着讲究那些个虚礼。”
  于是张粟很高兴地撩开帐子,琢磨着自己要睡在媳妇的哪边。
  张麦过来推开他,说:“瞎寻思什么呢?她睡里边,我睡中间,你睡外面。”
  张粟不高兴地问:“二哥,这不是咱俩的媳妇吗?我也想挨着她睡。”
  张麦训斥他道:“什么咱俩的媳妇,想什么呢你?还没拜堂,就算不得真正的媳妇,咱们不能不顾廉耻,没成亲之前不能碰她。”
  张粟急了:“我没说要碰她呀,就是挨着睡,在野外我不就一直挨着她睡吗?”
  张麦慢悠悠地说:“那不一样,在野外又不用盖被子,在床上睡你会管不住自己的。”
  张粟不服气地顶他:“你就敢保证你能管住自己?我可不信。”
  张麦脸色一沉,不讲理地说:“我是你兄长,长兄如父,让你干什么你照做就是了,不许再和我顶嘴。”
  张粟撅着嘴不说话了,生气地脱下衣服,光着个膀子就要上床。
  张麦踹了他一脚,说道:“洗脚去!以前在山上睡大通铺,一屋子汉子都是臭烘烘的,我也就不说你什么了,现在她在这儿,你还这么臭烘烘的,是想让她讨厌你吗?”
  张粟无法,只得找店小二要热水。端来一盆热水后,正脱鞋之际,张麦拿着凳子,几步过去,坐在那里干净利落地把大脚丫子放进了盆里,气得张粟不停地拿眼刀子剜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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