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与君相恋一百次[快穿] [参赛作品]
作者:江湖不见
跟一个人相恋一百次,是一种怎么样的感觉?
邵旭峥可以告诉你,那种感觉非常美妙。
每个世界恋人都是不同的模样,不同的性格。
唯一不变的,是哪怕重新来过一百次,他都会爱上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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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感来源自日本电影《与君相恋100次》,不借热度,我就蹭蹭。】
内容标签: 因缘邂逅 甜文 快穿
搜索关键字:主角:邵旭峥 ┃ 配角:各种分裂的女主 ┃ 其它:苏苏苏,爽爽爽,甜甜甜!
☆、豪门风云1
夏风习习,眼看雨后的天气趁着几分凉意,安阳县这边的初三学生正在上体育课,说是上体育课,实际上是为了考入一个好高中进行的锻炼,有短跑,跳远,跳绳打篮球等等,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都需要进行这些锻炼项目,几乎上完一个体育课,人差不多也就废了。
毕竟要让孩子在段时间内练习短跑,跳远,扔铅球,投篮,上篮,仰卧起坐等各种项目,足以把经常这些孩子折腾的满头大汗。
三中的操场上,此时九三班的学生们正在围绕操场跑步,因为比赛项目男生是1000米,女生是800米,不但要跑够长度,而且时间也会影响到他们的分数,体育老师对这些十分的重视,从他们升入初三之后就开始进行锻炼了。
也幸亏昨天晚上刚下过雨,今天下午的体育课也是四点多,所以并不是太热,九三班的学生们一边跑步一边聊天。
“阿峥,今天伯母还会在学校门口摆摊子么?我好想念伯母做的鸡腿啊……”
说话的是李旭峥旁边的一个男生,有些微胖,皮肤白的很,此时额头上已经微微出汗,他扭头看向自己身旁的李旭峥,心里羡慕的很,同样是人,怎么自家兄弟就长得高高大大的,比自己高一头也就算了,那胳膊上还都是肌肉,简直是让他崩溃。
李旭峥听到他的声音,侧头过来看一眼季明新,这是他在这个世界上的几个好朋友之一,虽然季明新胖胖的,但是却是个超级吃货,每次来李旭峥家里的时候,都是为了吃李旭峥妈妈做的饭,毕竟,李旭峥的妈妈是摆小摊儿的,小孩子最喜欢吃这些。
“应该会来吧,不过我妈今天会不会带鸡腿那就不一定了,我上星期来的时候我妈正在尝试着做烤粉丝,我觉得你铁定喜欢。”
他说着,笑了起来,一张白净的脸让一旁有女生偷偷的看过来,作为九年级的级草,李旭峥还是很出名的,当然,这跟他妈妈做菜好吃,也是有一定关系的。
“是那种烧烤粉丝么?伯母真的要做么?我这次还想打包四个鸡腿呢,上次给我爷爷吃了之后,我爷爷超喜欢的!”
季明新又说道,只是说完之后恶狠狠的喘了几口气,这都跑了两圈了,他有些微胖的身体已经有些坚持不住。
“没事,如果我妈没有做的话,你就到我家,我让我妈给你做,算我请你吃的。”
很喜欢自己这个好朋友,李旭峥打包票,四个鸡腿他还是请得起的。
两个人的讨论,让挨着的几个男人也是赶忙加入,表示都想知道李旭峥的母亲今天会在学校门口卖什么东西。
怎么说呢?李旭峥一边跑步,一边回想自己从都懂事到现在,他重生了!虽然好像是到了一个跟以前完全不同的世界,但是冥冥中有一个念头就在他脑子里,只要他好好的活着,一定会见到自己的女朋友的!
顾锦……属于顾锦的容颜在李旭峥的脑海中不断的回放,他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够找到顾锦,但是他知道,只要不放弃,迟早有一天会找到的。
额
体育老师让绕着这个五百米的操场跑五圈,锻炼大家坚持的能力,过了没一会儿,大家就没有人说话了,周遭全都是喘气声,这样巨大的运动量,让这些学生们都努力的咬牙坚持,李旭峥身边的季明新都累的满脸汗了,可是依旧在努力的坚持。
上辈子的时候,李旭峥家里也算是条件非常好,他父亲在政府工作,母亲是一个服装企业的总裁,说他是富二代那是完全没问题的,李旭峥那个时候还叫做邵旭峥,他很喜欢学习,只要是爱好的东西都会学一下,音乐方面,商业方面,甚至关于家中母亲的设计行业,邵旭峥都有少许的参与,可以说在当时的二代中,算是比较不错的了。
后来邵旭峥认识了自己的女朋友,门当户对的顾锦,两个人算是一见钟情,只可惜顾锦飞机失事,竟然是落得人不见人,尸不见尸的下场,邵旭峥当时难过的晕了过去,却没想到,这一晕,竟然是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变成了一个孩子。
不过跟其他孩子不一样,别人睁开眼睛是在安全的产房里面,他睁开眼睛倒是好,在垃圾桶里面。
散发着恶臭的垃圾桶,让邵旭峥以为自己马上会死在那里,结果没想到竟然是遇到了自己的母亲方璐,方璐的男人不能生育,在捡到了他之后,两人便养育了他,起名叫做李旭峥。
三年前李旭峥的养父因病去世,李旭峥就出主意让方璐搞了这么一个小摊子,总归是比方璐去扫大街要赚钱,他也是只要放学,就帮着母亲一起摆摊儿的。
来到这个世界上十七年的时间,李旭峥也开始逐渐的接受这个世界,只是以前的先知在这里都失去了作用,倒是自己的设计理念挺靠前,可是家里根本没有钱,哪能去搞设计啊?
先知的李旭峥拿着学校的奖学金,也是因为穷。
古人说的好,一文钱难死英雄好汉,在生活的磨砺下,任何人都要为之低头,就连曾经的富二代也是一样的。
跑着跑着,李旭峥也感觉有些喘不上气了,毕竟自己也没有经过专业的锻炼,整天又忙碌着学习,这样的奔跑确实是会让李旭峥有些疲惫。
最终,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在同学们的哀嚎声中,这五圈终于是完了,在体育老师宣布解散的那一刻,好多同学都瞬间坐在了地上,这边的草坪还是很干净的。
李旭峥还站着,喘了几口气之后,去那个自己跟其他人放水的地方,将之前准备好的水拿了过来,一瓶丢给了地上的季明新。
“别躺着了,躺着更难受,站起来吧。”
他说完,打开了自己的水瓶,小口的抿了一口水,瞬间感觉自己整个人都活了过来,毕竟刚刚的心脏可是在剧烈跳动的。
季明新慢悠悠的从地上爬起来,整个人可爱的很,胖胖的手指拿着水瓶,却怎么都拧不开。
李旭峥看不过去了,直接伸出手把瓶子给夺过来,拧开再递给了对方。
“谢了兄弟!”
跑步跑的浑身没劲儿,季明新丝毫不觉得自己拧不开水瓶这件事情有多丢人,拿了水之后就想往嘴里灌。
“你慢点儿喝,不然等会儿难受。”
看着季明新这模样,李旭峥又开口,顺便把自己的水瓶放在唇边抿了一口。
旁边有女生看到了站着的两人,一个长得还很漂亮的姑娘红着脸过来了,她脸上的汗还没落下来,此时红扑扑的看着跟红苹果一样,漂亮的很。
“李旭峥,你能帮我拧开么?”
说着递过来一个水瓶,李旭峥对于这种事情早就习惯,班上女孩子的青睐,最主要就是来源于他的这张脸,毕竟,人长得帅,总是会吸引到其他人的。
“嗯。”
高冷的回答一个字,从对方手里拿过了瓶子拧开,递回去,李旭峥完全不看这姑娘那含羞带怯的眼神,毕竟,在他心里,只有一个女朋友,这个女朋友就是顾锦。
除了顾锦,其他的女人都让李旭峥懒得看一眼。
女孩儿拿着被打开的水瓶害羞的跑走了,让一旁的季明新忍不住摇摇头,一张胖胖的脸上似乎看透了沧桑。
“哎呦呦~这神女有意,襄王无情啊~阿峥,你这样高冷,真的对得起班上那些暗恋你的女同学么?”
季明新跟李旭峥认识了许久了,自然是知道自己这个朋友有多么的优秀,当然,也多么的收到女孩子的喜欢,从五六年级就开始有情书了,到了初中,每年的情书都能放一个柜子了!
光是拜托季明新递情书的,可就不止是一两个了。
“哼!你知道的,我爱学习,没时间谈恋爱。”
李旭峥挑眉,在好友面前却不加掩饰,眉眼中带着笑意,实际上,他只是为了钱而已,为了奖学金他不断的努力,把自己变得更优秀,甚至还参加了什么新概念作文大赛,还拿到了一些稿费,这些都是李旭峥的意外之财。
季明新听到这话撇撇嘴,别人信这个,他可是不信,要知道,他跟李旭峥两个人可是干过情人节去大街上卖玫瑰花的事情呢!天知道李旭峥这个在别人面前都冷着脸的人怎么一天卖出去了一两千支玫瑰,简直不是人好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