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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妃肥美 (秦淮夜雨)


如缎乌发四散胸前与肩后,坐姿慵懒中透着凛然霸气,双腿叠加,优雅地后靠着椅背,一手随意耷拉在扶手上,单手持书简,看似专注文字,实则越过竹简,视线不时锁定钻研夜壶的某人,先是眼角抽筋,后干咳一声,似有若无的理理洁白袖子。
根据这个口形,应该是专门为男人打造的,托腮想起某个新闻,说一醉汉拿着大号矿泉水瓶子当嘘嘘工具,最后因看到一性感美女走过,最终的结局是被抬进了医院,为什么?生理反应给害的呗,万一男人嘘嘘时,也想到什么少儿不宜的事情,这里又没医院安全处理的技术,我去,那怎么解决?砸开夜壶?还是会受伤吧?
“咳!”
不解转头:“嗓子痒就直接咳呗,还忍什么忍?”都几次了?每次就咳一下,不是在憋着是什么?
端木凌羽正专注于竹简,但大手开始整理衣领,动作幅度还不小。
上官楚楚长叹,算了,人家有着非人能理解的涵养,估计放屁打嗝什么的,永远都不会发生在他身上,即便憋不住……哦不,他一定会有办法憋住的,这么活着也不嫌累。
该死的女人,某男唇角轻轻动了几下,最终面不改色的做了个深呼吸,不再发生声响。
研究完夜壶研究酒壶,还真有个按钮,能装两种酒,不过电视里都拿这个来害人,一半毒酒一半美酒,而那个像梳子但又特别细密的东西,丑奴说这个叫篦子,若头上长虱子了就用它梳头,能把虱子梳下来,还非要她买来备用,我去,咱们都这么大了,若头上再有虱子,那得多丢人?
不知研究了多久才打着哈欠向床铺走去:“喂,这么晚了,不睡觉啊?那我先睡了。”
端木凌羽立即放下竹简,待女人脱得只剩下那套白色亵衣时,起身昂首挺胸的走过去,脱鞋上床,但没直接躺下,而是坐着抬臂,用右手整理袖子,口气平淡:“你娘是如何得知本王穿衣尺寸?”
“你问我,我又问谁?估计是找谁打听到的吧,亦或者看一眼就能心知肚明。”眼皮紧合,回得极其敷衍。
瞅着那已经准备入眠的人,某男先是用力揉揉眉心,后冷冷地挥手,劲风凭空飞出,除去书桌上那一盏烛台外,其余灯火尽数熄灭,刚要躺下,想到什么,将枕头下那把透着锋芒的匕首拿起端详,若单单只是一把简单的匕首,他真有把握拿捏好力度,但……大拇指抚摸起手柄上的按钮,一旦内剑出鞘,量她皮肉再厚也无力回天。
也是天下武者的梦想,鬼泣剑,轻轻一折,原本还露在外的小截剑刃彻底退回剑柄,若不细看,谁又能想到此物是件兵器?只是个精巧的小玩意,翻身搁放到凳子上的衣物下,这才躺平安稳闭目歇息。
因此每当上官楚楚不老实时,男人都会刹那苏醒,并熟练的摸向枕下,等拿不到东西时才松懈下来,不耐烦地偏头,果然被子又被踢开了,连夜下雨,寒气偏重,她怎还觉得炎热?亦或者根本不是因热,而是排斥棉被?而且那睡相……摇摇头,拉过被子再次盖好,这回干脆就那么半搂抱着紧紧摁住被角,挑衅地扬扬眉梢,看你还如何折腾。
然,女人的确乖巧安分下来,但端木凌羽发现自己此刻好似完全无法走进梦里去,眉头紧蹙,难以舒展开,睁开眼,还是第一次这般近距离看她,以前很是好奇一个人怎会这么胖硕,莫不是天生骨架异于常人,现在才发现那哪里是骨架大?若瘦弱纤纤的话,也是位清秀的小丫头吧?
虽然不及思雨等人,却也不至于总是遭人讥诮。
都说他皮肤比女人还白,呵呵,那是他们没仔细看过这小胖子,真挺白的,而且嫩得好似能掐出水来,抬手将其耳边的发丝轻轻拨开,继续细细打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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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有点闷骚过头是吧?好吧,我也很为他着急,但人物设定就是这样,没办法。

  ☆、第七十九章 启程返回

也不知过了多久,轻声苦笑:“你的心中当真无任何烦恼吗?”明明在那个世界也非一帆风顺,从小被父母当男孩儿养,习惯时,却又让恢复女儿身,各种误导喜好上女人,家中父母一定很苦恼吧?自古阴阳调和,他不觉得哪个父母受得了这个,一定没少逼迫,又无端来到这你所谓的落后年代,还变成这副模样,既然如此,你的心又为何如此开朗?
没有怨,没有恨,仿佛哪日沦落为乞丐都依然快快乐乐面对每一天。
小胖子,这里不是那个和平的未来,处处暗藏杀机,你究竟何时才会明白呢?明知王府是地狱,你还要硬闯,没听过夜路走多了会遇到鬼吗?
“没心没肺也挺好的!”纠结了半天得出了这么个结论,扬手熄灭最后一簇烛火,脸颊感受着女人头顶发丝传来的凉意,在黑暗中,唇角勾勒着绮丽弧度,安心吧?不知什么时候起,他对她再无防备,哪怕看到他在烧着密信也不担忧,即便她知道骆风的身份,亦或者发现禁地里藏着什么,他应该也不会有太大反应。
这是任何人都做不到的,不论多么值得信任,依然做不到,更不会留。
她究竟是怎么做到的?还有那些奇奇怪怪的感觉又是什么?想着想着,呼吸开始均匀,屋内也陷入针落可闻的寂静,女人睡得很是安详,也不知梦到了什么,始终挂着笑意,而男人则侧身半搂着她,如此看去,倒是一副恩爱夫妻的温馨画面。
次日某女起床时,男人已经先一步离开了,揉揉缩骨处,怎么感觉肩膀这么酸痛?
“天呐,王爷居然穿着夫人做的亵衣入寝了呢,我还以为他早扔了。”
“原来王爷还留着,前面那么炎热怎么不穿?而且我最近感觉王爷对主子越来越好了。”
“还有他的那些手下,对王妃也有着敬意,连我都有跟着沾光,欧阳释居然叫我姑娘,终于有点王府大丫鬟的感觉了。”
“咱们主子可是天才,有道是英雄惜英雄,恐怕王爷也开始对咱主子刮目相看了,虽然知道他俩不可能成真夫妻,但还是希望真的和睦,那在王府咱们的日子也会好过点,那么多佣人,哪怕帮咱们打个下手也好啊。”
是哦,上官楚楚诧异的望向被俩丫头整理的白色衣物,她们不说她都差点忘了这事,端木凌羽那么洁癖的人,能接受自己碰过的东西已经是奇迹,如今这贴身的衣裳可是老娘做的,每片布料都摸了个透,他居然会当睡衣穿,昨晚还特别珍惜的整理了几次,深怕起了褶子。
这尼玛什么情况啊?她可不是无知小妹妹,谈过那么多女朋友,对爱情绝不陌生,那家伙该不会是……不不不,不可能,天雪阁还住着一位绝世美男,甚至谁闯谁死,占有欲那么强烈,又怎会喜欢上别人?那个别人还是她上官楚楚,一个其貌不扬的女人,呵呵,丑奴说得对,英雄惜英雄。
而且她觉得他的洁癖也并非真的是太爱干净那种,有一种洁癖叫心理问题,一旦被他接纳,哪怕再脏也不会觉得排斥,若不接纳,就是刚洗白白也会反感,老妈说过,这种人并非天生如此,而是某件难以忘却的事所造成,俗称心理阴影。
尼玛,他心里的阴影面积究竟有多大?按理说到这个程度了应该会是晚期,好吧,世上真有比她更坚毅的人存在。
从那以后,每天清晨醒来上官楚楚都会觉得全身舒爽,唯独两侧肩膀,特别是挨着端木凌羽那边,着实发酸,好似整晚都被什么东西压着一样,等梳洗完又会好转,估计是那小子睡觉不老实,尼玛,咱度量大,不跟他计较,只要不是把脚压她胸口就行,否则非拿刀直接给剁了不可。
眨眼间,大伙已经在洛城待上了一个多月,起先都争相期盼天降甘霖,如今是巴不得赶紧归家,无论什么地方玩腻了都会思念起自己的小狗窝,连上官楚楚都潜意识里把落月城当作了家乡,那里有她的爹娘,有扶云居,虽然在王府那些下人看来,扶云居形同冷宫,但对上官楚楚却非如此。
那里有着她很多回忆,是不论走到哪里,腻了乏了,都可以归去居住的地方,俗称家!
山上不再枯木光秃,仅仅一个月,已是绿油油一层,树虽死,种子忍在。
空气湿润,水涨河满,当初是求着她下雨,如今是深怕她在让人去降雨,再来几天恐怕真得引起水患,得知降雨一事宣告结束后,如今田地内人们开始努力耕种,洛城曾经之所以富足,并非只是土地肥沃一个原因,而是地势好,山少田多,能人辈出,会利用产出的东西制造许多商品。
纺织编织技术一流,做出的布匹别国都会前来购买,还有产出的五谷,颗颗饱满量足,昔日皇宫御用大米都是从洛城运去,除去这一场干旱,很少发生天灾,整个西秦只有三城最富有,第一为落月,第二为卞阳,第三为洛城,若洛城倒下,对西秦国来说等同于断了只手掌。
定远王妃和义王靠非人天资将这只手掌完好复原,可谓轰动了整个西秦,许多别处百姓都争相前来一睹真颜,甚至连其他国家的人都有跑来见证这罕见奇迹,无不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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