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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穿男]科举之路 (从南而生)


  你娘是不是个幼师?还是教的特别机械的那种。
  叶信芳心中五味陈杂,唯独没有感动那一味,只觉得满心的怪异,看了一眼正在下馄饨的老头,对宋修之道:“好像在下你那一碗馄饨了。”
  果然对付洁癖,只能这样来。宋修之也不再死死的盯着他了,因为个子矮,还站起来认真的往老头的手上和锅里看。


第28章 馄饨
  叶信芳就那么看着宋修之, 脸上的表情一会紧张, 一会放松,脸色变幻, 最后变为满意之色。
  刘俊彦轻轻的拉了他的衣袖,“那不是……”
  叶信芳脸上露出一个狡黠的笑容, 压低声音, “嘘, 别说出来。”
  宋修之脸上带着期待, 看着煮馄饨的老爷爷, 端着两碗馄饨往他这边走。
  近了,近了,拿着一双筷子两眼亮晶晶的模样,弄得叶信芳都差点不忍心了, 最后还是迅速站起身来接过,道:“谢谢您了, 老人家。”
  老人家脸上露出一个慈祥的笑容,“小伙子, 多吃点。”
  叶信芳美滋滋的欣赏了一波小孩表情幻灭, 笑着道:“也谢谢宋公子。”
  转而看向刘俊彦, “多吃点,吃饱了不想家。”
  宋修之瞪大着眼睛,坐下来气鼓鼓的看着他们。
  “不好意思,之前看错了,这次好像真的是在下你的。”叶信芳没有丝毫不好意思。
  宋修之到底还是不放心, 又站起来伸着头去看。
  小馄饨入口鲜香爽滑,皮薄馅嫩,汤水清亮,鲜香扑鼻,滚烫的小白胖子,一口一个,叶信芳只觉得从头到脚的舒服。
  杨平看着叶信芳那般享受的模样,吞了吞口水,“叶兄怎么不加醋?”
  叶信芳摇了摇头,“吃的就是这个本味。”
  终于等到他俩的馄饨上来了,叶信芳看宋修之张嘴咬下来半口,吃起来小心翼翼的样子,感觉有些违和,问道:“你不是不吃路边摊吗?”
  宋修之嗷呜吃下一口小馄饨,待吞了下去,才答道:“这家小馄饨是老字号,代代相传,不是路边摊。”
  那老爷爷听得高兴,笑着道:“这位小公子知道的真多,我这摊子还是从我曾爷爷那会传下来的,祖传的老手艺了,可不是普通的路边摊。”
  “老人家您心实,手艺好。”杨平吃得满口鲜香。
  老爷爷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哪是什么手艺好,主要是用料新鲜、舍得,要是以次充好,弄了一回就坏了名声,以后谁还敢来这吃。”
  “老头子,来客人了,下馄饨,就听着你在那跟后生吹牛。”他身旁的老婆婆喊道。
  老爷爷也不在意,笑了笑,开心的下馄饨去了。
  这家馄饨是真的好吃,叶信芳一连吃了三碗,往常胃口很小的刘俊彦也吃了两碗,杨平这个大胃王更是吃了五碗。
  至于宋修之,保持着两口一个的速度,细嚼慢咽,如同机器人般的进食频率,最后只吃了一碗。
  “你觉得不好吃吗?”叶信芳摸着浑圆的肚子问道。
  宋修之摇了摇头,“叶、家、哥、哥,很好吃,但我每餐吃多少,都是固定的。”
  叶信芳只觉得耳朵生疼,摆了摆手,“别这样叫,真这么懂礼貌,喊一声叶哥就行。”
  “叶、哥。”宋修之从善如流的一字一顿。
  叶信芳只觉得牙疼,“不想叫就别叫。反正你娘也不在这里,小朋友,你就这么怕你娘啊?”
  对于宋修之他娘,逼着他对叶信芳讲礼貌这件事,叶信芳是觉得莫名其妙的。
  宋修之摇了摇头,“我答应她的事,都要做到的。”
  叶信芳倒不好说什么了。
  距离府试放榜还有几天,叶信芳想着能不能在府城找点事做,这与刘俊彦一拍即合。
  两个书生,就算是去做苦力,人家怕也不会收,最后还是干起了老本行:抄书。
  府城最大的书店是位于永临街的墨香书斋,墨香墨香,一进去叶信芳就闻到浓厚的墨香味,书斋面积挺大,里面穿梭这七八个伙计,还有不少书生在这里蹭书读,也不见店家驱赶,只伙计盯着的频率高了些。
  叶信芳在里面翻了翻,书籍千奇百怪,类别极多,叶信芳甚至在里面看到一本解说女子衣饰的书籍,但最多的还是科考书籍和话本小说之流。这些科举书籍有的讲述非常全面,叶信芳都想买下来,一问价钱顿时偃旗息鼓,而有的书,只针对一个细小的知识点往死里抠字眼,这在叶信芳看来完全没必要。而那些话本小说,则多数是才子佳人之类的故事,甚至许多描写青楼名妓的话本,其中隐秘的性暗示,都能让他这个现代人看得面红耳赤。
  在跟伙计说明意图之后,本以为对方会带着二人去见掌柜,没想到这小伙计直接做主拒绝了。
  叶信芳看着那小伙计面带自豪,拍着胸脯道:“别的店可能需要不少人手抄书,但我们店里大多数书都用刻版印刷,也供了一些抄书人,不太需要您这样的短期抄书人,不若您去别家问一问。”
  大店底气还真是足啊,叶信芳感叹,客客气气的拒绝,两人又一路问了几家,但价格都压得很低,刘俊彦比较缺钱就先接了,而叶信芳总想着多看几家。
  最后看的结果,就是越看越低,甚至降到了千字五十文,青山县人少活也少,叶信芳一个人几乎吃了整个书斋的肉,而县里其他的抄书人只能跟在后面吃肉渣,提起他的时候咬牙切齿。
  叶信芳那样的字在县里算是上乘,但到了府城却没那么吃香了。
  在大街上没头苍蝇一般的转了转,叶信芳决定写一本话本试试水,如果不成,还是回归老本行。
  一开始没有这样做,一来是因为青山县地方太小了,什么事情都瞒不住,二来是作为一个立志科考的人,不知道写这些有没有影响。
  他也想清楚了,真要出了问题,捂紧小马甲,死活不承认。
  说写就写,叶信芳匆匆回了寓馆就开始构思起来,现在的小说话本大多形式单一,词句优美,用语含蓄,而读者,以男性为主。而现代网文已经完美的证明了,爽就是一切,中国网文成功帮助美国毒鬼 戒毒的故事,难道还不够感人吗?而爽,说到底就是酣畅淋漓的装逼打脸那一套,真的是百吃不厌。
  历史爽文可以写,但是涉及政治比较多,万一遭遇古代404就不是封书的事情,甚至有可能没命,多半这类书书店也不敢收,叶信芳首先就排除了。
  那就只能玄幻仙侠灵异悬疑里面选一个了。
  叶信芳用了两秒钟就决定好了,悬疑。作为一个推理探案爱好者,当然要从这个开始了。叶信芳没有多作考虑,就将男主确定为包公。
  毕竟这位宋朝有名的大人,在民间享有盛名,素有“包青天”之称。
  叶信芳用了一下午时间,将自己的第一本小说,列出了四个故事框架:刺史被杀案、盐商灭门惨案、军备贪污案以及大名鼎鼎的狸猫换太子。这几个故事,狸猫换太子是历史上鼎鼎有名的,军备贪污写出来也没什么,宋朝出了名的对外软弱,也不怕被说是映射当朝,而其他两个案子,盐商怎么写都没关系,而刺史则有点麻烦,这恐怕是最容易被404 的一个故事。
  叶信芳为了写好这些故事,努力回忆了许多现代的悬疑剧集、小说,仔细推敲故事情节,终于将这些故事全部填充起来。
  叶信芳写字速度很快,不过两天就将第一个故事写出来了,为了增加读者的代入感,他选择排在第一个的故事就是狸猫换太子。
  老瓶装新酒,这种戏文里都写烂了的故事,也不用担心政治影响,叶信芳选择了重新去书写这个故事,用与以往的戏文都不一样的方式去叙述。这个故事耗费了大量的笔墨,叶信芳最终洋洋洒洒的写了上万字,差不多可以独立出书。
  拿着一沓书稿就兴冲冲的跑到墨香书斋去了,这次倒是得到了书斋掌柜的亲自接待,对方神色间有些不耐,似强忍着才没有发作出来,匆匆翻了几页,就将书稿还给叶信芳。
  叶信芳神情忐忑的看着他。
  只见那肥头大耳的书斋掌柜笑着道:“公子的书,词句太过写实,与我们书斋不太相宜。”
  叶信芳听懂了,委婉版的你是个好人。
  神情有些失落的出了书斋大门,叶信芳努力给自己提气,又向第二家书斋走去。
  然后,“公子的书,遣词造句能否再推敲一番。”
  叶信芳觉得自己没有问题,一本悬疑小说词语要怎么华丽,自然是走写实风。
  “字都不认识几个,就想写话本。”叶信芳听到背后掌柜低声与伙计如此说道。
  一家、一家又一家,拒绝的话他已经听得有些麻木了,这些人看着书名开始皱眉,翻开两页就开口拒绝,叶信芳总算知道怀才不遇的苦闷了,不禁心里产生了怀疑,是不是自己写的不好,难道也要写那些才子佳人的故事才有市场?
  及至最后一家书斋,很小的店面,门面甚至有些破败,那书斋里只有老板一个人,对方翻了几页,神情渐渐认真起来,偶尔还露出抓耳挠腮的样子,叶信芳只觉得一天的时间都浪费掉了,神情恹恹的坐着,也不催促对方,想着一会还是找份抄书的活计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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