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瓶的手里拿着个空空如也的托盘,地上是摔碎的水杯,看来,是宝瓶想拿水过来,却看到了让她难以置信的这一幕,所以吓得把杯子摔坏了。
“夜姐姐,我,我什么都没看到。”宝瓶有点惶恐地连连摇头,“你放心,我谁也不会说,我会以我死去的爹娘名义起誓,这个秘密我会烂在肚子里,谁也不会告诉。”
夜萤一脸无辜。
哎,不过是想吻个喜欢的男人嘛,怎么弄得这么尴尬?
好吧,偷吻男神的事情她以前也做过,比如在宿舍里吻吻海报上的胡歌神马的。
这是第一次想实践,结实还被好姐妹坏了好事……
你到底是不是我的好姐妹呀,夜萤哀叹一声,接着便徐徐起身,走到宝瓶面前。
夜萤比宝瓶要高一个头,加上方才令人窘迫的状况,此时站在宝瓶面前,不言不语,便给了宝瓶一种沉重的压迫感。
宝瓶低垂着眼眸,不知所措。
她是该郑重发誓呢?还是该出声安抚夜姐姐?
“噗嗤”,让宝瓶没想到的是,本该一脸羞愧或者因为好事被撞破而尴尬的夜姐姐,竟然发出了这样貌似愉悦的笑声。
“夜姐姐!”奇怪的是,听到夜萤这样的笑声,宝瓶的心里,反而镇定了许多。
至少,她不用担心夜姐姐会蒙着脸痛哭,说出“自已没脸见人了”这样让她不知如何是好的话。
所以宝瓶的声音里,也竟带上了几分如释重负的娇嗔。
“傻瓜,这是两情相悦,自然而然。”夜萤淡定地解释,“不过,以后不会有了。也幸亏你来了,及时制止了我愚蠢的举动。”
夜萤的声音,有些许庆幸,让宝瓶知道,她现在对自已说的,并非遮掩的虚言。
也是夜萤语气里从容的成份,让宝瓶放宽了心,得以用正气的语气脱口而出道:
“夜姐姐,你不是喜欢赵大哥吗?我觉得赵大哥更适合你呐,他不会嫌弃你走过亲,心心念念着你,还和你是青梅竹马。你上回说要和吴大牛和离,我就一直想着,其实最适合你的人是赵大哥。”
夜萤和宝瓶都没有注意到,床上一直酒醉“昏睡”的端翌,长长的眼睫毛似乎抖动了一下,呼吸也略粗重了一些。
“傻瓜,我和赵大哥只是好朋友的关系,毕竟从小一起长大,知根知底,而且我敬重他是军人,保家卫国,若是没有军人的奉献,在北疆那么艰苦的地方付出,我们能有这么舒服安逸的生活吗?所以我一直不忍伤害他就是这样。”
夜萤见宝瓶问起,索性交了个底。
“哦,你这么说我倒也明白过来。我爹就是个军士,我能理解你对赵大哥的这份敬重之情。”
宝瓶懂事地点点头。
“没错,不是男女之情,只是友情,就象你和我一样,比一般人更好一些的友情。”
夜萤注解道。
床上,端翌的呼吸声又恢复了细密绵长,只不过,这一次,他长长的眼睫又抖动了几下。
如果细看,就能看到他的嘴角微微向上一勾,似乎梦到了什么愉快的事情一般。
“夜姐姐,我来收拾,是我打破的。”
宝瓶看到夜萤蹲下身收拾水杯的碎片,赶紧也蹲下身去。
“嗯,收拾仔细了,免得端大哥半夜起来,不小心踩着了,那可会发生流血事情。”
夜萤开玩笑道。
两个人低声说笑着,一边认真地将地上的碎片收拾干净,这才退出端翌的房门,把门拉上关好。
依着夜萤的哈哈,一会儿,再让宝器送水过来。
两个人也不曾料到的是,就在她们在厢房里叽叽咕咕的时候,一名男子偷偷地潜在厢房外,把她们说话的内容一字不漏地听进了耳内。
原来如此!夜萤竟然抱的是这样的心思。
那名男子频频点头,在夜萤她们离开厢房的时候,他悄无声息地先行一步离开……嗨,大家好,这里是更新君江陌南,上班的同学们愉快哈!
第四百章大闹新宅
傅太医才把自已的厢房门掩好,就听到宝瓶和夜萤走过窗前的声音。
傅太医暗暗长吁了口气,幸好自已走得及时,没有被夜萤她们发现行迹。
但是无意中探听到的消息却是极为有用。
傅太医原本以为夜萤属意赵子获,毕竟他们是青梅竹马,没想到,夜萤只是把赵子获当成普通的好朋友来看待。
傅太医心中对赵子获的杀机顿时消失无踪。
夜萤并不知道,今晚的尴尬还化解了赵子获的一场弥天大祸。
随着正月十五的临近,年味渐淡。
不过,正月十五没过完,就不算过完年,大家还有理由惫懒一阵。
但是,在夜萤家的后操场上,却是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大清早的,宝瓶和宝器都已经在单双杠上飞舞起来,就连端翌自从得了这些新的训练家什之后,也自觉地进行了杠上的训练。
还别说,这些器械看着虽然简单,但是却十分顶用,端翌感觉到,就象夜萤说的:肌肉线条更好看了。
夜萤虽然起得稍迟一些,但吃了身体较弱的大亏,她也每天清晨在鸡叫之后起床,在操场上跑开了步。
最早几天只能边跑边走,跑个三公里左右就气喘吁吁的,但是练了十几天后,她已经能比较轻松地跑个十来圈了。
果然年轻就是好啊,只要肯坚持,夜萤相信一年后她跑个半马、甚至全马什么的也不在话下。
只是遗憾这个年代没有马拉松比赛。
“哟,夜姑娘,你写的这是什么啊?马拉松?你要砍松树?”
端翌看着夜萤坐在操场边上休息,手上拿了根树枝,在地上写写画画,便兴味盎然地上前,陪坐在她身边。
自从大年三十晚上偷听到夜萤亲口承认,她的心中并无赵子获的位置后,端翌心情大好。
“哈,不是马拉松树的意思啦,端大哥,这是一项体育运动。”
夜萤见端翌看到了自已写的字,想想也不掩饰,便对端翌解释起来,什么是长跑运动。
“哦,原来如此,在全国范围内举行这样的比赛,目的是促进国民身体素质的提升?有趣,真是个实用的好法子。”
端翌听完夜萤的介绍,心里好象有了好多主意,一时间又说不出来,不由得情绪高涨。
他的站位和夜萤不一样,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夜萤说的提升国民身体素质的好办法,如此轻省,每年举行一次到两次长跑运动,得前三名者奖以重金,并在全国范围内给予大肆宣传表彰,就能推动更多的国民来参与天天奔跑运动中……
大夏朝过去和北疆蛮子较战,差点差在大夏的兵源,总体上体质弱于蛮子。
过去,端翌以为这是蛮子吃肉长大所以比较彪悍,现在听夜萤这么一说,他也不由想到,蛮子养育子民,实比大夏随意粗糙得多了,生了孩子就带着孩子到野外游牧,打小和虎狼作伴,能不养出虎狼吗?
而大夏朝的子民,对子嗣传承极为重视,若有可能,即便是穷家小户,也会精养可以传宗接代的男子。
久而久之,大夏朝子民体质积弱便情有可原了。
“或许,大夏朝的皇上也知道子民积弱已久,没准后面也会有马拉松比赛呢!”
端翌笑嘻嘻地对夜萤道。
“不可能,我听说府城蹴鞠流行,有许多擅长踢蹴鞠的男子,蹴鞠便是一项不错的体育运动。
但是至今为此,我没有听说有哪一项体育运动允许女子参加。即便真的有了马拉松,也不会有女子项目。”
夜萤期待又明知不可能地叹了口气。
“你等着吧,本来自唐以来,对女子的约束便比较宽松,太皇太后主政时期,还办有女子学堂,只是今上就位后,在朝中一些守旧势力的推动下,女子学堂才慢慢被取消了。
否则,以前皇宫每年的秋猎,还允许女官参加呢!”
端翌的话,让夜萤心中萌生了一点希望,道:
“听起来挺不错的,还有女官?看来女子也可以学骑射?”
“那是自然,不过,女子骑射更是一种消遣的方式吧,让她们上战场上杀敌是不能的,秋猎时,记得有女官能打下的最大猎物便是狐狸了。”
端翌笑着介绍道。
“哦,你怎么知道这么多宫中的事?”
夜萤不经意地问道。
端翌想了下,笑嘻嘻地道:
“我们做生意的,若是不想得罪官府,或者要知道皇朝的喜好,人人都会想方设法弄到《酒肆闲话》,多看就知道。”
夜萤一听,不由暗笑,原来端翌也会看《酒肆闲话》啊?这本八卦杂志看来还挺风行的,印刷这本杂志的人,一定赚得盆满钵满。
“端大哥,你知道《酒肆闲话》是谁办的?若是知道,把我的意见反馈给他,说不定,他在《酒肆闲话》里呼吁一下,没准能让皇宫中的人知道,说不定,还真地办起马拉松比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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