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着这些烦心事,辛湖再也坐不住了,烦燥的扔下手中纳的鞋底子,正要出去转转。
“阿湖,阿湖。”门名传来谢姝儿的大嗓门。
谢姝儿出了月子,身体养得极好,又开始四处蹦达起来。江大山又不在家,谢大嫂肚子又大了,她不好意思太麻烦母亲,就经常带着娃娃到辛湖这边来吃饭,顺带让辛湖帮她搭把手照顾孩子。
谢姝儿虽然性子跳脱了些,但带孩子却是熟门熟路,因为她帮着照顾过哥哥的孩子。所以她独自一个人,居然把孩子照顾得妥妥当当,就连谢老夫人都感叹不已。她还真怕女儿带不好孩子了,正在发愁呢。
现在谢老夫人可忙得不行,家里两个孩子要照顾,一个孕妇要照看,地里的活也要她看着,一天下来,忙得恨不得把自己分成几半才好,实在是没空再管着女儿和外孙了。有了辛湖帮助,谢姝儿带孩子又有很顺手,她也就怕下一大半的心了。
“你说,你舅舅他们走到哪里去了?几时能回来?”谢姝儿把孩子放在辛湖早就铺好的小床上,问。
“我哪里知道啊。”辛湖简直被她这句话问的哭笑不得,别说她不知道路,不了解外面的情况,就算知道,古代完全靠双脚和马的这种交通条件,这不过二个月的时间,他们也不太可能到达目的地。还更别说,他们这次出门,可要比往回任何一次都更危险,也有更多的变数,甚至有可能连命都丢了呢。哪里能这么轻易就回来啊?
谢姝儿也不过是想和人说说,并不指望辛湖能给她一个满意的答案。只是,她心里憋的慌,又没人可说,不得不和辛湖倾述一下。
“你说,等他爹回来时,娃儿是不是都几岁大了?”谢姝儿看着儿子熟睡的容颜,不满的说。
孩子爹给儿子只取了个小名,连大名都没来得及取呢。其实这不仅仅是因为江大山走的匆忙,也有他不知道该给儿子姓自己的本家姓,还是江这个姓,所以干脆没取大名。反正小孩子,一般不到个四五岁,也没有人会在意他的大名是什么,就象阿毛,阿土,大宝这类的名字四处可见。所以谢姝儿和江大山的长子,也拥有一个很接地气的小名,叫安儿。
“难不成你还指望着舅舅能帮你带小奶娃子不成?”辛湖好笑的反问。
古人讲究抱孙不抱子,虽然在芦苇村这一点不是很明显,但就如谢公子,也一样不怎么和两个儿女亲近。在他们面前一向都是严父形象。江大山只会更甚,绝对不会比谢公子更加和气可亲了,怎么可能天天在家带奶娃娃,更何况,他是个武人,看着这么小的娃娃,他动都不敢动呢,生怕把孩子给弄疼了。
“算了吧,他在家总共也就几天,我也没指望他带孩子。就是觉得他不在家,我心里没底,有点慌。”谢姝儿不好意思的说。
“没事的。他们去了这么多人,个个武艺高强,不会有事的。”辛湖安慰道。
她怕谢姝儿心情不好,影响哺乳呢。这地方可找不到乳母,也没有牛奶来代替,不够奶喝的孩子,养大可不容易。
“恩,要不是这样,我们也不敢放他们走啊。”谢姝儿说。
她母亲与大嫂一样也有这样的担心,哪个敢随随便便的放他们出去,拿命来博前程啊。但是,有这个机会,也不能放弃,要不然,都真的只能呆在这里安安心心的农夫了。这样,大家也不甘心啊。而且大家都明白,没有付出就不可能有回报。
作者有话要说: 旅行中,累个半死。大家晚上全跑去玩了,就剩下我一个独自在酒店码字。
第124章 军中
日子过得很快, 但村子里的日子依旧是那样,大家的生活并没有因为江大山等人不在,而有太大的不同。大家该干下地的下地,该休闲的时候休闲, 日子十分平静。平静的令辛湖有种错觉。好象大郎他们依旧在家似的。他们只不过是出去打个猎, 买趟东西过个十天半月就会回家似的。
但是,他们却真真正正的离家几个月了。还一点儿音讯也全无。即便是国泰民安时,古人想传递书信都不容易,更何况现在这个乱世,所以大家也没指望着能收到男人们的消息。
实际上, 大郎他们这一趟行动,极其顺利。不到两个月, 他们就到达了目的地。
在看到章炎只带了回来三斤多斤粮食,但却多了二十来匹马,及七个武艺高强的战将之后。安王还是非常开心。说来, 他与谢公子的父亲居然还有点交情, 因此对他们这七人的待遇也极优厚。又因为他们七人本身就是姻亲关系, 又是章炎带回来的人, 安王就同意章炎把他们全部安插在章炎手下了。
谢公子和江大山一安顿下来, 就立马投入到大军的训练中去了。
江大山本就是武人出身, 很快就与军士们打成一片了,谢公子虽然外形不象武人,但其武力值却不低,再连续打败了好几拔挑衅的军士之后, 再也无人来找他的麻烦了,更加没有人敢拿他的长相说事了。
至于谢五等四个谢公子的随从,自然也各人所长,总之大家都很快就融入军汉的生活了。
只有大郎,情绪不高,好象有些迷糊。但一想到他年纪还小,军汉们也没有找他的麻烦,更何况,他上头还有谢公子,江大山等人呢。大家只当他是跟着家里长辈出来历练的。
命运就是这么神奇,大郎依旧被分去当火头军了,并没有立即去上阵杀敌。虽然他身边的这些人,没有一个是他上世所认识的人。
不过,这一世大郎身强体壮,学识不凡,再加上他做饭的很有一套,立马让火头军们对他刮目相看了。只要是他做的饭,大家吃得就格外香。没几日,整个章炎手下的军士们就都知道了,新来的少年,居然是个做饭的高手。粗粮杂食的大锅饭,他都能煮出个好味儿来,可把大家喜坏了。
“哎哟,没想到大郎还有这一手。”江大山和谢公子吃着粗糙的饭食,感叹道。
“就是。要不是大郎,咱们就得天天受着比猪食都不如的饭食了。”谢五边呼啦啦的大吃,边笑道。
“你们只要想想辛湖,就能知道大郎这厨艺从哪里来的。”谢公子说。
“那我也吃得不少啊。怎么就不会煮?”江大山反问。
如果让他做饭,那可真比猪食都不如了。幸好,他成亲前跟着陈家过日子,吃辛湖煮的饭菜。成亲后,谢姝儿又是辛湖的第一得意亲传弟子,厨艺也不差,所以他这日子还真过的不赖。
“你们还吃不吃,不吃就给我吧。”谢五不客气的打断他俩的谈话。
开什么玩笑,在家里时,众人的伙食都不差,整个芦苇村因为有辛湖,所有女人的厨艺都是水涨船高的,家家户户做出来的饭菜都不错,可惜的是,他的妻子,才娶回来没多久,还没来得及学会,所以煮的那个叫难吃啊。
江大山和谢公子,谢七等人自然明白谢五的心情,立马哄堂大笑起不,当然了吃饭的速度也变快了不少。
军中吃饭全靠速度,每人的份量也有限,就算再难吃也没有人吃不下去,因为你不吃,就只能饿肚子了。饿着肚子,难道还想有力气上阵杀敌吗?所以一到饭点,大家也不管好吃不好吃,一拥而上,抢到自己的饭就走,或蹲或站的各寻个地方,三口两口就吃完了。遇上难饭食,大家基本上硬着头皮往嘴里塞,再咬着牙咽下去。
但大郎弄出来的饭食,却完全没有这种问题。一时间,军士们对大郎可好了,人人见到他,都笑眯眯的。
大郎看着自己的手中的饭铲子,哑然失笑,他也没想到会有这种效果。一来,他上一世做过火头军,二来这一世被辛湖的厨艺养着,不知不觉的又学会了一些。再加上现在他们吃的粮食,本来就是他们带过来的,象那些各种各样的菜干,有的人认都不认识,更不知道该如何来煮了。也不过是一古脑的都扔进锅子里,加了水煮,熟没熟,烂没烂可没管。
但是他却不同,知道哪些干先用水发上,哪些该先煮,哪些又不能放在一起煮,还有一点就是,他受辛湖影响,会把所有的食材都尽量清洗干净,虽然这样花的时间多些,但煮出来的饭食就是格外好吃一些,味道先不说,起码没有人再咬着蹦掉半颗牙了。
有好吃的,谁乐意吃那些恨不得要人命的饭食啊,所以,大郎很快就成了火头军的伍长了。原先的伍长心甘情愿的给他打下手去了。
其实做饭这个活,也不是轻闲活,毕竟那么多人吃饭,干活的就五个人而已。每天做饭,大郎都得象螺陀一样,忙得团团转,热气腾腾的大铁锅里,煮得满满一锅锅的饭食,基本上就是杂粮一锅炖了,但一次得煮好几口锅,光是拎着那把比家里挖地的大铲子还大的锅铲,在几口锅里搅拌,都不是人干的活,既是力气活,还得忍受高温。往往军士们吃完,大郎也累了个半死。
同为火头军的蒋大厨,因为一直在煮饭,就得了这个浑号。其实,他做的饭难吃的要死,白瞎了他的浑号。只因为他家开小饭食摊子的,和他同来的人,都觉得打小就在帮忙,多少会点厨艺,因此把他弄来当火头军的伍长,后来人人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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