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筝点了点头,与田七从万景茶楼中出来,一道回了杏林馆。
一路上,田七这个闷葫芦都在感慨今日出来一趟,竟然就碰到了这样的奇葩事。
而娄筝却有些心不在焉,肖哲现在的处境,她能帮助他的法子,貌似只有恢复女身嫁给他一条路可以选。
这说简单也简单,说难却也难,最关键的是,娄筝过不了自己心里那道坎,即便是为了救人才嫁人,嫁给他之后,也可以约法三章,但是不知为什么,她心中就是不舒服,也抵触这个法子,不到逼不得已,娄筝觉得自己都不会选择去嫁给肖哲。
万景茶楼有个独立后院,茶楼中有两个伙计晚上歇在这里,后院虽小,但是简洁干净,这里专门给肖哲留了一间屋,他偶尔会在这里过夜。
若是到了年底盘账的时候,他也会在这小院中办公。
此时,他正歇在小院他平日来住的正房中,门口守着跟随他的两个小厮。
掌柜带着提着食盒的王勋进来,见到正靠在窗边榻上出神的东家,轻唤道:“东家,您中午还未用饭,我让王勋给你去对街的集庆楼买了几样您爱吃的菜,这会儿您趁热用点。”(未完待续)
☆、第10章:谈心
肖哲好像终于被掌柜唤回神,他转头看向王勋,接着又瞥了掌柜一眼。
掌柜立马一笑,催促王勋,“快摆上。”
王勋从食盒中端出了五六样精美的菜肴,还冒着热气。
掌柜亲手给肖哲盛了碗米饭,肖哲走过来坐到桌边,看了眼满桌的菜,“怎点了这么多,既这样,你们二人也坐下陪我吃些。”
听了这话,王勋更是受宠若惊,他机灵双眼看了掌柜一眼,掌柜朝着他使了个眼色,王勋便又拿了两只碗来各自盛了饭,与掌柜一同坐下陪吃。
肖哲吃了口面前的鲈鱼,突然问道:“柳大,你这身边的伙计在茶楼做了几年了。”
王勋拘谨地夹着菜,埋头扒饭,根本就不敢抬头看东家,却猛然听到东家问到自己,浑身就是一僵。
掌柜在桌下踢了王勋一脚,“东家,别看这小子现在和鹌鹑一样,其实他话多着呢,让他自己说。”
王勋虽然紧张,但是也明白这个时候要抓住机会在东家面前露脸,急忙快速介绍了自己。
肖哲喝了口汤,“家人呢?怎么一个人在松江城。”
“小的爹将小的带到松江城就死了,小的见松江城比村里好,就留了下来。虽然小的命不好,早早没了爹,但是现在住的地方却不错,都是好人,大家也能互相照顾。”许是王勋不想叫自己的身世听起来太可怜,才加上了这么一句。
那院里虽没有坏人,但是也并不是像王勋口中说的这般好,大家为了生计都早出晚归。平日里根本没多少碰到的时间,遇到了也不过点头之交罢了。
可是王勋想起今早请自己吃包子,又与自己一起畅快聊天的娄筝,他又觉得自己的话并不假,院里确实是有人照顾关心他的。
“哦?你们院里都住了什么人?”
肖哲一问,王勋自然知无不言,虽然娄筝昨日才搬进来。但因王勋对她印象最好,他又自认为两人身世相近,就多嘴多说了娄筝几句。
“你小子,怎么夸起人来了。平日可没见你说过这个小伙子。”
“柳掌柜,阿筝是刚搬来的。”王勋有些不好意思的解释。
“刚搬来的一个小子,就得你这么夸奖,可见这小子人不错,是做什么的?”
许是谈到娄筝。王勋就算是与平日里一惯喜欢冷着脸的东家说话也没那么紧张了,他憨厚的笑了笑,“阿筝在靠着西市的杏林馆里做伙计,认识很多药材,还会看病,比我厉害多了。”
掌柜的笑他这是把娄筝当做弟弟看待了。
“阿筝比我小,可不是弟弟嘛。”
肖哲因为王勋的话,一时有些失神,但很快他又回过神来。
用过饭,掌柜将万景茶楼的账本送来给肖哲。就带着王勋退了出去。
肖哲坐在窗边,翻开账本,半刻钟过去却一页也没有翻动,他突然合起账本,出声唤来一位小厮打扮的年轻男人。
“肖雨。”
“少爷寻肖雨何事?”
肖哲轻放在书桌上微微拢起的拳头突然紧张地攥紧,“让你注意的人如何?”
肖雨声音天生粗犷,很有辨识度,但是一张脸却很普通,是丟到人堆里就分辨不出来的那种,这种长相的人天生就适合做情报工作。
“回少爷。那少年午时三刻来的茶楼,与同伴坐了大半个时辰,未时一刻离开回了的杏林馆。”
肖哲朝着他挥挥手,“你不用盯着了。下去休息吧。”
肖哲静静坐在桌边,神色冷峻,一双凤目狭长深邃,一眼望不到底。
照肖雨这么说,今日中午在万景茶楼大堂中发生的事情,娄筝定然清清楚楚都看见了。
她会来救自己吗?
肖哲心中是前所未有的紧张和期待。
幸好下午娄筝和田七回了杏林馆。不然光靠着谢大夫和刘掌柜两人还真忙不过来。
正值秋冬交替,医馆接诊了好些患了风寒、感风的病人,一直忙到天色将黒才把最后一个病人送走。
娄筝又帮着谢大夫整理了后院诊室,谢大夫年纪大了,自己也有老寒腿的毛病,这样的天气在医馆里坐诊,一天下来他也是疲惫不堪。幸好娄筝是熟手,今日有她来来去去的跑腿帮忙,让谢大夫省了不少事儿。
瞧着谢大夫正坐在桌边收拾药箱,娄筝走到他身旁,“谢大夫早些回去吧,我住的离医馆近,剩下的活儿交给我做。”
谢大夫赶回去还要小半个时辰,他年纪大,走夜路不安全。
这时,刘掌柜与田七也进来了。
“谢大夫,我让田七驾车送你回去,这里都留给阿筝来收拾。”
谢大夫确实身上不大爽利,没有坚持,叮嘱了娄筝几句,跟着田七出门坐马车了。
等娄筝与刘掌柜关了医馆的门出来,天已经完全黑了。
街道上家家户户门口灯笼都挂了起来。
与刘掌柜打了声招呼,娄筝就朝着自己住的小院走去。
大半下午,娄筝忙的没休息一刻钟,也觉有些疲惫,回去估摸着不想再做饭了。早上出门前听王勋说他们住的小院对街有一家小食铺子,里面的云吞味道好而且也实惠,娄筝就准备着拐到对街,吃碗云吞填饱了肚子再回去休息。
孙记食肆的招牌很好认,这时候除了酒楼客栈大部分铺子都关门了,对街只有孙记一家铺子开着门,门口放着炉子烧着热水,冒着白气,铺子里点了好几盏灯,摆放着几张半旧却擦的干净的桌凳。
这个点铺子里没什么人,孙记开铺子的哥俩儿正坐在门口的一张桌子边吃饭,里面也只有一张桌子坐了人,被孙记哥俩儿挡着看不太清楚模样。
这时节,松江城晚上已经很冷了,呼出口的都是白气儿,娄筝搓了搓手,朝着孙记食肆快步走过去。
孙大见有客人上门,放下碗筷,热情的询问,“小兄弟,要吃点什么?我们铺子里打卤面,饺子,云吞都有,便宜量足,还有自家做的卤菜,只五文一碟。”
娄筝身上只剩几十文钱,可不敢乱花,只叫了一碗云吞。(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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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醉汉
孙大笑呵呵的去锅炉后忙活,不一会儿一碗热腾腾的云吞就端到了娄筝面前。
又热又香,上面撒了切的细细碎碎的小青葱,看起来就很引人食欲,娄筝掏了一勺用力吹了吹送进嘴里,顿时饥饿的肚子就被安抚。
一连吃了几个她才喘口气,美味的食物让她满足地眯了眯眼,抬起头,却见到食肆里坐在对面桌的孙大和孙二都愣神地看着她。
孙大见她看过来,连忙先敲了孙二的头,让他好好吃饭。
“小兄弟别介意,我们就是见你吃饭有些娘们,所以看的久了点。”
娄筝被孙大的话说的无言,握着汤匙的手都僵硬了。
娄筝虽自小丧母,但毕竟出生世家,是娄将军和药王老前辈一手培养出来的,教养自然不会差。
有些东西,比如生活习惯、礼仪素养,时间一长都是深入骨髓的。有时候不经意就会露出来,就像刚刚娄筝吃东西,她即便再饿,吃的快了些,也不会让人觉得粗鲁,甚至吃饭的动作和仪态能给一般人一种美的享受。
在这市井,孙大孙二见惯了吃相凶残的食客,猛然瞧见一个如娄筝这样的,自然会惊讶。
而且娄筝长的比女子还要娇嫩好看,在食肆昏黄灯火的映照下,更增添了一种朦胧的美感,不怪孙大孙二会看呆。
娄筝心中多了一丝警惕,朝着孙大孙二笑了笑,就换了一个方向从新坐下。
原来她是面对着孙大孙二的,这位置一换,虽然变得背对着他们,但是另一个男子的侧影就出现在视野里。
这个人娄筝还有点熟,就是这两天老遇见的甄翰宵。
娄筝打量了他一眼。
甄翰宵的桌前放着几碟没怎么动的卤菜,但是空掉的小酒壶已经有四五只。他此时正握着一只酒壶直接往嘴里灌酒,有些酒水顺着他长了青色胡茬的下巴滚落,浸湿了他浅色长袍的前襟。